复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集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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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范本(2篇)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范本(2篇)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规范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科室病房的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工作。

3. 所有科室病房的主任负责本科室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并依此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二、病房物品管理1. 病房物品包括床位、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牙刷、牙膏、洗漱用品等。

2. 病房物品需按照规定的数量进行备货,避免出现缺货或浪费的情况。

3. 患者入住时,由护士记录患者所用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在护理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 床位上的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和更换,确保环境卫生。

5. 床位上物品的使用、清洗和更换由责任护士负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及时督促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三、药品管理1. 病房药品分为常用药品和临时用药品两类。

2. 常用药品由药房按照科室需求定期配送,由责任护士收取,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用量进行发放。

3. 临时用药品由医生开具医嘱后,由责任护士及时领取、发放,并填写相关记录。

4. 药品的接收、分发和登记记录由责任护士完成,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5. 使用过期药品或患者过敏药品的责任护士将被追究责任。

四、器材管理1. 病房器材包括呼吸器、输液设备、监护仪器等。

2. 病房器材的配备应符合科室需求,并按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 病房器材的使用、维修和保养由责任护士负责,并定期检查器材的运行情况和使用状况。

4. 患者使用器材时,责任护士必须进行操作培训,并保证患者正确使用。

5. 出现器材损坏或故障的情况,责任护士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保障患者安全。

五、报废管理1.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的报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2. 报废物品必须注明原因,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3. 报废物品必须及时清理并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使用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的责任人将受到严肃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管理制度模版

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管理制度模版

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生活和治疗需求。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房的物品器材设备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病床、床上用品、医疗器械、药品等。

二、责任与权限1. 病房主任负责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分配、维护和清洁等。

2. 护士长负责协助病房主任进行物品器材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巡视、登记、整理和保养等。

3. 护士负责具体病房内的物品器材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三、采购与分配1. 病房主任负责根据病房需要进行物品器材设备的采购,确保采购的物品器材设备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并具备有效期。

2. 病房主任和护士长进行物品器材设备的分配,根据患者数量和需要合理分配,确保物品器材设备的充足性和使用效率。

四、使用与保养1. 护士负责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的实际使用,并确保正确使用,避免浪费和损坏。

2. 护士应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指南,对物品器材设备进行保养和清洁,确保其卫生和安全。

3. 护士应定期检查病房内的物品器材设备,如发现有损坏或者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上报病房主任进行处理。

五、维修与报废1. 护士应及时上报病房主任,发现物品器材设备存在故障或者需要维修的情况。

2. 病房主任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确保物品器材设备的正常使用。

3. 物品器材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者无法修复时,病房主任应及时上报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报废程序。

六、账务管理1. 病房主任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物品器材设备的账务登记和汇报工作。

2. 病房主任应确保物品器材设备的使用和消耗与账务记录相符合,避免出现差异和纠纷。

七、违规处理1. 如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病房主任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警告。

2. 如发现造成物品器材设备损坏、浪费或者严重影响患者生活和治疗等情况,病房主任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更严厉的处理,包括取消或暂停其相关权限。

八、附则1. 本制度由病房主任负责解释和修改,并报医院相关部门备案。

复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集中管理制度

复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集中管理制度

复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集中管理制度
(2015.01.25修订)
根据2009年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由CSSD 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科(消毒供应室)复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集中管理相关规定.
1.全院所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及供应(除内镜室)。

相关科室不得自行处理使用后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2。

临床使用后普通污染器械采取湿式存放,感染病人使用后的器械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后再湿式存放.由消毒供应中心人员每天一至两次到各科室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的污染区;手术室使用后污染器械随时由消毒供应中心人员从专门污通道回收至消毒供应中心的污染区.
3.外来器械由CSSD (消毒供应中心)统一管理,进行清洗、消毒、灭菌,手术前24-48小时,由使用科室根据手术所需器械填写“外来器械消毒交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消毒供应中心,一份送手术室,一份科室存档,并由相关科室联系供应商及时将植入物和配套工具并附产品清单送到消毒供应中心,由消毒供应中心专人接收、检验合格、清点数量无误后进行器械登记,双方签字。

急诊手术用的器械,器械公司提前把急诊手术所需的器械送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应保证足够的时间进行器械清洗、消毒、包装、灭菌,以保证患者手术安全。

4.如需紧急使用的普通器械,经本科清洗消毒后,再送手术室使用快速灭菌炉进行灭菌.。

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集中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集中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集中清洗消
毒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的清洗、包装、消毒、灭菌管理工作,提高器械清洗质量,降低处理成本,保障消毒、灭菌质量及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可复用的医疗用品、器械(器具)及各种管道、面罩、湿化瓶、压脉带等使用后,统一由消毒供应中心回收、清洗、包装、消毒、灭菌、发放。

二、使用者(科室)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分类放置,专科小手术器械、锐器及贵重器械分类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由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回收处理。

器械类要在包内放置清单,在包外注明品名、责任者。

三、使用后的物品、器械(器具)表面有明显血迹、血块的,使用者应及时给予擦拭或冲洗,减少血液在物体表面停留造成金属腐蚀。

四、明确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科室)应双层密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消毒供应中心单独回收处理。

五、消毒供应中心每天定时到各科进行回收,不得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减少重新接触污染器械的机会,采用密闭方式运回,避免反复装卸。

在消毒供应中心回收台及时清点,1 小时内丢失的物品由科室负责,1 小时后丢失的物品由供应室负责。

六、消毒供应中心应严格按照《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回收标准操作规程》;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及《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进行处理。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器具的管理制度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准入要求,由医院采购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

科室开展新项目所需引进的设备、材料等,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申报,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核,经分管院长或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由采购部门集中办理。

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有关证件的单位购进,购买前必须索取相关证件.3、采购部门必须对每次购置的产品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产品的同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4、采购部门有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资料,以备查验。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统一存放,专人保管。

物品存放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屋顶≥50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科室。

6、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对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由采购部门报告当地药监管理部门,不得作自行退货、换货处理。

7、使用中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8、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输液针、静脉留置针等,应由供应室从消毒药械管理部门领取后全院统一发放与管理,各科室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9、一次性血液透析器、介入导管等不得重复使用。

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理.10、医院感染管理部门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使用、储存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每季度检查至少一次.加强对临床、医技科室等使用中的消毒药械和器具的监督检查,确保消毒产品使用安全。

医疗器械库房贮存、出入库及运输管理制度(4篇)

医疗器械库房贮存、出入库及运输管理制度(4篇)

医疗器械库房贮存、出入库及运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库房贮存管理:- 确保库房环境符合相关卫生、安全、防火等要求;- 制定库房布局图和器械分类标签,确保库房内物品摆放井然有序;- 设立保管区域和特殊存储区域,针对不同特性的器械进行分类存储;- 根据器械特性和有效期设置合理的存放位置,确保器械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定期检查库存物品的数量和状态,避免过期或损坏;- 对库房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器械贮存环境的卫生安全。

2. 出入库管理:- 制定出入库登记制度,记录器械的出入库时间、数量、用途等信息;- 负责人员需要对出入库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并确保物品和清单的一致性;- 对出入库的器械进行验收检查,确认其数量、规格、有效日期等与清单一致,并保存相关文件;- 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器械,如易燃、易爆、有毒等,需要按照特殊安全要求进行处理;- 对于异常情况或差错,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3. 运输管理:- 制定器械运输管理制度,确保在器械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选择符合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运输容器,确保器械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和防护性;- 对运输过程中的器械进行包装和标记,确保其能够被正确识别和保护;- 对运输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运输操作规范,并做好相关记录;- 在运输过程中加强监控和跟踪,确保器械的安全送达目的地;- 对器械运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以上是医疗器械库房贮存、出入库及运输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应根据医疗器械贮存、管理及运输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医疗器械库房贮存、出入库及运输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疗器械库房的贮存、出入库及运输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器械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器械库房的贮存、出入库及运输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分工1. 贮存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器械库房的贮存工作,包括对医疗器械进行清点、分类、包装等工作;2. 出入库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器械的出入库工作,包括对入库和出库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登记和确认;3. 运输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器械的运输工作,包括器械的运输计划、监督、配送等工作。

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集中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集中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集中清洗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的集中清洗消毒管理,预防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安全和医护人员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的集中清洗消毒管理工作。

第三条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的集中清洗消毒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清洗消毒质量。

第四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对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的集中清洗消毒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清洗消毒范围与要求第五条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的清洗消毒范围包括:(一)所有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二)特殊感染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三)一次性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如遇破损或特殊情况需重复使用时,应视为可复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第六条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的清洗消毒要求:(一)清洗消毒应按照器械的材质、用途和污染程度进行分类处理;(二)清洗消毒应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和消毒剂的使用方法;(三)清洗消毒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达到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四)清洗消毒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个人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职业暴露。

第三章清洗消毒流程与方法第七条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的清洗消毒流程:(一)使用后及时去除器械、器具上的明显血块、污迹;(二)精密器械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损坏;(三)使用后器械如不能及时运送至清洗消毒中心进行处置,可采用喷洒保湿液或使用湿毛巾覆盖的方法进行保湿暂存;(四)被特殊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应使用双层包装物密封,并标明感染性病原体名称、器械和器具数量等,由清洗消毒中心单独回收处理;(五)污染器械处理时间不宜超过6小时。

第八条清洗消毒中心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清洗消毒:(一)通常情况下,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用具和物品不需要在临床科室进行清洗去污处理;(二)特殊病原体是指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三)回收工具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四)清洗、消毒回收工具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穿防水隔离衣;(五)回收隔离病区、发热门诊的复用医疗物品时,应严格按照医院感染防控指定的路线,做到专人负责、密闭式单独回收专,回收后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即时处理。

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范文

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范文

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的管理,确保病房的药品和物品能够准确、及时地提供给患者,保证病房的物资使用安全、有效,适用于本医院所有病房。

二、责任与义务1. 管理者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2. 护士负责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的使用、存储、核对和记录;3. 医生负责开具合理、准确的药品医嘱,并监测患者的用药情况。

三、药品管理1. 药品采购:由医院药品采购部门根据病房的需求,按照医院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2. 药品验收:护士接收药品时,必须核对数量、规格、批号等信息并记录,如有问题应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3. 药品存储:按照药品的不同特性,合理分配存储位置,并定期检查药品的保存条件和过期情况;4. 药品发放:根据医嘱和护士站的登记记录,发放患者所需的药品,并记录在病历中;5. 药品消耗:护士每日对患者所服药品进行核对,记录用药情况,并按规定处理药品的消耗和报废;6. 药品巡查:每天对药品库存进行巡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储存的药品安全可靠。

四、物品管理1. 物品采购:由医院物资采购部门根据病房的需求,按照医院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2. 物品验收:护士接收物品时,必须核对数量、规格、品质等信息并记录,如有问题应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3. 物品存储:根据物品的特性,合理分配存储位置,并定期清理和消毒存放区域;4. 物品发放:根据患者的需求,发放相应的物品,并记录在病历中;5. 物品使用:护士在使用物品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注意物品的使用寿命;6. 物品巡查:每天对物品库存进行巡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物品的质量和数量。

五、器械管理1. 器械采购: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病房的需求,按照医院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2. 器械验收:护士接收器械时,必须核对数量、规格、品质等信息并记录,如有问题应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3. 器械存储:根据器械的不同特性,合理分配存储位置,并定期检查器械的保存条件和过期情况;4. 器械使用:护士在使用器械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注意器械的洁净和消毒;5. 器械维护:定期对器械进行检查、清洁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6. 器械巡查:每天对器械进行巡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器械的质量和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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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集中管理制度
(2015.01.25修订)
根据2009年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科(消毒供应室)复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集中管理相关规定。

1.全院所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及供应(除内镜室)。

相关科室不得自行处理使用后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2. 临床使用后普通污染器械采取湿式存放,感染病人使用后的器械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后再湿式存放。

由消毒供应中心人员每天一至两次到各科室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的污染区;手术室使用后污染器械随时由消毒供应中心人员从专门污通道回收至消毒供应中心的污染区。

3.外来器械由CSSD (消毒供应中心)统一管理,进行清洗、消毒、灭菌,手术前24-48小时,由使用科室根据手术所需器械填写“外来器械消毒交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消毒供应中心,一份送手术室,一份科室存档,并由相关科室联系供应商及时将植入物和配套工具并附产品清单送到消毒供应中心,由消毒供应中心专人接收、检验合格、清点数量无误后进行器械登记,双方签字。

急诊手术用的器械,器械公司提前把急诊手术所需的器械送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应保证足够的时间进行器械清洗、消毒、包装、灭菌,以保证患者手术安全。

4.如需紧急使用的普通器械,经本科清洗消毒后,再送手术室使用快速灭菌炉进行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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