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与非正式员工的雇佣
企业非正式雇佣合同模板

企业非正式雇佣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企业非正式雇佣合同模板甲方(雇主):乙方(雇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非正式雇佣合同:一、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合同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履行以下职务:(1)职务:____;(2)工作职责:____。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三、工作时间1.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每周休息日不少于一天。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甲方申请。
四、劳动报酬1. 乙方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以下简称“工资”),甲方每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资。
2. 乙方同意,如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社会保险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乙方应承担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1. 甲方应提供乙方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环境。
2.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自觉维护劳动安全卫生。
七、保密条款1.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双方同意,合同期内,如一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 乙方如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失职渎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企的合同制、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8篇

国企的合同制、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8篇篇1一、合同制员工合同制员工是指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劳动者。
合同制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双方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受到《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范。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包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等。
三、正式工正式工是指与国有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享受企业福利和待遇的劳动者。
正式工与企业的关系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范。
在正式劳动关系中,企业需要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包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等。
四、区别对比1. 签订合同对象不同:合同制员工是与国有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正式工是与国有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2. 劳动关系不同: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规范;正式工的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范。
3. 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同:一般来说,正式工的工资待遇和福利要比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更好。
因为正式工与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企业的更多福利和待遇。
而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工资待遇和福利可能会受到更多限制。
4. 社保缴纳方式可能不同:在合同制中,社保费用通常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在劳务派遣中,社保费用可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在正式劳动关系中,社保费用通常是由企业承担。
5. 劳动合同期限不同:合同制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通常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企业协商确定;正式工的劳动合同期限通常是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
银行的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员工待遇有什么区别

银⾏的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员⼯待遇有什么区别银⾏属于事业单位,是我国福利待遇最好的⽤⼈单位之⼀,⽽银⾏的正式员⼯编制是有限的,往往需要招聘⼀些⾮正式⼈员,那么,银⾏的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员⼯待遇有什么区别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银⾏的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员⼯待遇有什么区别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劳务派遣的时候,应该实⾏同岗同酬的薪酬计算原则,所以在劳动劳动报酬⽅⾯不应该存在区别的。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单位的劳动者同⼯同酬的权利。
⽤⼯单位应当按照同⼯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的劳动合同和与⽤⼯单位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单位,应当履⾏⽤⼈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单位以及派遣期限、⼯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民政府规定的最低⼯资标准,向其按⽉⽀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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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龄认定政策

临时工工龄认定政策引言作为一种雇佣劳动关系的形式,临时工具有灵活性高、劳动力成本低等特点。
然而,临时工工龄的认定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深入探讨临时工工龄认定政策的相关情况,旨在为该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参考。
临时工工龄认定政策的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动,临时工逐渐成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用工方式。
然而,由于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和性质相对不稳定,其工龄的认定一直是一个争议焦点。
由于临时工的合同短、工作时长较少,部分雇主存在滥用用工方式,不公正地认定临时工工龄,从而不履行相应的福利权益。
目前临时工工龄认定政策的现状针对临时工工龄认定的问题,我国目前存在并实施了一定的政策和法规措施。
具体如下:1. 临时工工龄认定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临时工的工龄认定主要依据工作时间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一般来说,工作时间超过一定阈值(如满三个月)且合同签订时间多次,才能认定为正式工。
2. 监督和执法部门相关工商、劳动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和雇主对临时工工龄认定政策的遵守情况。
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将进行惩处和处罚。
临时工工龄认定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争议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临时工工龄认定的政策,但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争议。
以下是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1. 标准不统一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针对临时工工龄认定的标准存在较大差异。
有些地方甚至没有明确的标准,导致了执行上的混乱和不公平。
2. 滥用临时工制度一些雇主为了规避劳动保障责任,滥用临时工制度。
他们认定临时工工龄时故意忽略工作时间,将临时工长期置于非正式工的状态,严重损害了临时工的权益。
3. 缺乏有效监督尽管存在监督和执法部门,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力度。
一些雇主甚至通过行贿等方式逃避惩罚,使得临时工工龄认定政策效果不佳。
4. 临时工权益保障不完善临时工工龄认定政策的不完善导致临时工权益保障措施的不完善。
一些临时工无法享受到合理的工资、假期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
劳动法中的用工形式与用工分类

劳动法中的用工形式与用工分类一、引言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其中涉及到用工形式与用工分类的相关规定。
本文旨在探讨劳动法中的用工形式和用工分类,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实际应用。
二、用工形式1. 全职员工全职员工是指按照约定时间和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业务为目的而劳动的员工。
全职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包括工资、休假、社会保险等。
2. 兼职员工兼职员工是指在正常工作之外,以非全日制方式在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单位工作,获得酬金或报酬。
兼职员工的劳动时间和工作任务相对较少,不享有与全职员工相同的权益,但也应受到一定合法保护。
3. 临时工临时工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按照合同约定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
临时工通常与用人单位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常常不固定,往往用于应对季节性或临时性工作需求。
4. 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指用工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该员工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从事劳动。
劳务派遣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权益,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职业风险。
5. 校园实习生校园实习生是指在校学生为了提升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参与由学校或用人单位组织的实践活动,并期待在该实践活动中获得一定实践经验和素质提升。
三、用工分类1. 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正式员工是按照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等。
非正式员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如临时工等。
2. 直接用工与间接用工直接用工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招聘、面试、录用员工,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直接向用人单位报到上班。
间接用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形式,借助中介机构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3. 全职用工与非全职用工全职用工是指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员工以全日制工作方式,长期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工形式。
非全职用工是指员工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灵活工作时间为特点,短期从事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
以劳务派遣为视角审视《劳动合同法》之实施效果分析

以劳务派遣为视角审视《劳动合同法》之实施效果分析一、劳务派遣的基本理论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人才派遣”、”人事派遣”等,通常是指由派遣单位与被派遣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单位。
可以说,劳务派遣是一种工作安排方式,一种社会资源组织形式,一种非正式就业形式。
①劳务派遣是中国内地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
二、我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劳务派遣市场的现状保守估计,我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达6000万人,多分布在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电力、铁路运输、零售业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制造、it产业的一些部门。
与其他国家相比,劳务派遣这一附属方式似乎已经喧宾夺主,成为了我国用工方式的主角。
虽然《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对此予以规范,但是我国劳务派遣局面仍比较混乱,具体问题表现在:1、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门槛太低,设立较随意,没有严格的实质审查制度。
目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条件仅限于50万元注册资本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而在其他方面并无特别规定。
通过调研数据(二)可知2007年之后成立的劳务派遣机构明显比2007年之前成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多得多,从2007年之后的4年中成立的劳务派遣机构数量比之前20多年成立的还多。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三性”细化规定的取消,加速了劳务派遣的井喷。
鉴于中国《劳动合同法》第66条对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笼统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三十八条曾经予以弥补:”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但正式颁布的条例中,相关的细化条款却不见踪影,这一回避无疑使企业对劳务派遣的扩张更加肆无忌惮。
非正式用工合同6篇

非正式用工合同6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建立非正式用工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各自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1.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
2.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
2. 乙方享有国家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1.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____元/月。
2. 甲方根据企业效益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可给予乙方奖金或其他福利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1. 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甲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劳动纪律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篇2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从事非正式用工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人力资源毕业论文题目(9大选题方向)

人力资源毕业论文题目(9大选题方向)人力资源管理论文按范围来可以分为: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按功能来分有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管理;5、薪酬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管理。
下面我们就按照该专业的范围及功能出发,为大家分享最新的“人力资源毕业论文题目”。
一、公共人力资源管理论文题目: 1、分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 2、我国人才测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3、浅析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的问题 4、河北省人才中介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完善研究 5、我国劳动力移动与灵活就业研究 6、组织结构对服务性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7、人力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研究 8、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原因分析 9、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探析 10、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分析 11、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分析 12、某某地区农村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分析 13、女性劳动力就业状况分析 14、论女性劳动力就业障碍分析 15、浅议女性劳动力就业歧视 16、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探讨(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分析) 17、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经济学原因分析 18、农村劳动力(或女性劳动力、大学生)就业问题刍议 19、中国人才流动问题及对策研究 20、对城市人才流动现状分析 21、人才培养和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 22、高技术人才国际流动的研究 23、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障因素分析 24、安徽省“江南集中区”××人口政策分析 25、合肥师范学院毕业生入伍状况调查研究 26、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西部支教状况调查研究 27、××(地区)公务员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8、××(地区)民营中小企业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研究 29、论现代公务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新趋势--以××为例 30、电子政务环境下行政沟通中的障碍与对策研究---以××为例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论文题目: 1、基于战略的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2、浅谈中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差异 3、论人力资源管理对酒店旅游业的深远意义 4、人力资源管理要为企业增值服务 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弊端及对策略 6、浅析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控制 7、从人才危机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8、家族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困境出路 9、浅析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的凝聚力 10、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的战略性资源 11、我国零售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2、人力资源价值和企业价值评估 13、论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管理(或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小企业等)中的重要性 14、如何在中小企业(或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家族企业等)落实人力资源管理职能 15、国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大中小型企业、家族企业等)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探究 16、某企业(或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管理创新模式探析 17、论国营企业(或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某企业等)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及对策 18、论国营企业(或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核心员工(或知识型员工)管理问题与对策 19、浅谈国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族企业、中小企业、核心员工、知识型员工)员工流失与管理 20、影响员工流失的组织因素分析 21、××企业团队建设问题探讨 22、某企业职工结构与素质分析 23、餐饮连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24、人事档案管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与要求 25、新型用工模式--××公司劳务派遣简析 26、浅谈××企业并购中的人力资源管理 27、制造行业员工租赁模式探讨 28、浅谈“鲶鱼效应”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以××为例 29、××公司团队精神的培育 30、论××系统人力资源外包的利与弊---以××为例 三、人力资源规划论文题目: 1、职业生涯设计与开发问题研究 2、论我国企业中的工作分析与人员匹配 3、论职务分析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 4、企业国际化经营与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 5、跨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研究 6、中国集装箱集团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7、基于企业战略的人力资源规划研究 8、国有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体系研究与设计 9、人力资源战略的分类选择与构建贯彻研究 10、跨国企业海外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战略选择研究 11、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战略研究 12、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研究 13、跨国公司在华企业人力资源本土化战略分析 14、外包: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发展方向探析 15、外资零售企业在华人力资源战略及实施策略研究 16、私营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途径探析 17、试析马克思《青年在职业选择时的考虑》与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内在联系 18、上市公司人力资本现状剖析 19、浅析××企业人力资源结构优化的策略选择 20、××公司员工手册核心内容设计 四、招聘与配置论文题目: 1、浅谈现代企业如何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管理 2、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研究 3、招聘面试的方案设计与研究 4、西部(或农村、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家族企业等)人才引进机制研究 5、人才招聘问题与对策分析 6、论企业员工招聘风险 7、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中小企业等)管理人才选拔问题研究 8、企业重组(或并购、战略进攻等)中的人力资源匹配研究 9、论大学生求职简历中虚假信息的甄别 10、论招聘虚假信息分析 11、校园招聘有效性的思考---以××为例 12、某企业人员招聘与岗位分析设计 13、某企业员工招聘实践技巧 14、企业主要招聘渠道的效能比较分析---以××为例 15、××公司人才招聘队伍技能组合模式及效果研究 16、XX公司岗位职责说明书 17、浅析企业招聘中背景调查的重要性---以××为例 18、××公司网络招聘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19、××公司安徽地区本年度员工招聘计划与配置设计 20、人才测评在××公司中层人员招聘中的应用 21、××公司内部竞聘方案设计 22、××校园招聘人才选拔体系的设计与研究 23、××现代企业竞聘上岗的流程设计 24、浅谈××汽车专卖店招聘渠道及解决方法 25、结构化面试在选拨中层管理人员中的应用---以××为例 26、××销售公司总经理竞聘方案设计 27、试论群体决策法在××公司招聘中的应用 28、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顾问招聘问题研究 29、统一集团人员招聘现状及政策分析 30、××企业人员招聘渠道开发的现状及改进 五、培训与开发论文题目: 1、如何挖掘员工的潜能 2、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分析 3、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培训问题研究 4、研发人员素质测评体系构建 5、现代企业人事测评技术及其应用 6、中层行政管理人员评价体系的建立 7、企业培训资源研究 8、岗位管理技术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应用 9、浅议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 10、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11、农民工培训现状与问题分析 12、我国中部(或西部)地区人才(或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研究 13、人力资源自我开发问题探析 14、欠发达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现状与对策 15、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人力资源开发问题浅论 16、民营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17、论培训在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作用 18、中小企业(或家族企业等)员工培训现状与对策分析 19、浅议家族企业吸纳人才和人才培养问题 20、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等)的管理人员培训问题浅析 21、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等)人力资本投资的初探 22、论在职培训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23、论人员素质测评(或能力测评、职业性向测评等)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24、研发人员素质测评体系构建 25、论中层行政管理人员评价体系建立 26、企业人力资本投资方式研究 27、中国现代人力资本形成研究 28、企业人员招聘的经验选择、诚信和雇佣合同研究 29、我国企业培训需求分析研究及模型构建 30、国有企业技术人才流失内在动因与对策研究 六、绩效管理论文题目: 1、浅谈员工绩效管理 2、关于构建人力资本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探讨 3、浅谈企业绩效评估与员工激励 4、论职务晋升的激励作用与公正原则 5、企业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6、如何进行有效的激励 7、人际冲突对于销售团队绩效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8、浅析我国企业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9、保险业人力资本的激励与监督机制 10、沟通在绩效管理中的体现研究 11、基于工作绩效的雇员流动机制研究 12、工作绩效评估中的信度问题研究 13、知识型员工激励问题研究 14、信息不对称与绩效评价研究 15、绩效管理过程中的关键因素探析 16、论绩效管理中的沟通问题 17、浅析人力资源绩效评估工具-----平衡计分卡 18、360度考评法的组织与实施 19、论访谈法(或记实法、观察法等)在企业管理的运用与建议 20、论中小企业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的问题及完善 21、如何开展企业目标管理 22、企业绩效评价的方法与应用 23、浅析企业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24、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建立 25、民营企业(或国营企业、中小企业、家族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构建 26、论企业员工忠诚度的影响因素及策略 27、基于心理契约的知识型员工激励策略探讨 28、企业中层管理者工作倦怠成因及对策研究 29、论激励在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30、浅析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办法 七、薪酬福利管理论文题目: 1、浅谈薪酬设计 2、薪酬制度改革对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研究 3、福利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4、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思考 5、工资管理制度的比较分析 6、公司如何平衡各部门员工的绩效工资 7、薪酬制度与员工激励问题初探 8、工资决定因素与企业劳动工资改革分析 9、论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员工持股计划 10、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薪酬战略研究 11、企业高管薪酬和公司业绩关系研究 12、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与体系 13、知识经济下企业薪酬体系设计及其应用 14、关于企业(或国有企业、家族企业等)年薪制的思考 15、关于经营管理者长期报酬激励机制的探讨 16、销售人员能力差异、薪酬机制偏好及团队协作关系研究 17、XX公司一线员工薪酬体系设计研究 18、高校教师现有薪酬满意度的实证研究 19、国有改制分流企业薪酬管理体系和绩效管理体系的研究与设计 20、在华日资中小型企业人才队伍激励方案研究 21、美国薪酬管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22、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薪酬战略研究 23、XX人员薪酬水平与薪酬满意关系的实证研究 24、××高校教师薪酬满意度及影响因素探析 25、企业员工全面薪酬要素组合模式实证研究---以××为例 26、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薪酬分类与员工偏好研究---以××为例 27、××公司产异化管理模式在薪酬政策中的应用 28、××公司内部薪酬差距对组织未来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29、××公司的技能薪酬设计探讨 30、××公司集合年金制剖析 八、劳动关系管理论文题目: 1、谈《劳动合同工法》与非正式员工的雇佣关系 2、解读劳动合同法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3、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初探 4、论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员工关系管理 5、论养老保险基金(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的筹集与管理 6、如何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基金(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7、现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 8、矿业公司劳动保险管理系统研制与实施 9、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力的国际比较研究 10、股份合作制企业劳动关系初探 11、劳资纠纷之防范及应对策略 12、论我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得协调机制 13、中国现阶段“三资”企业劳资关系研究 14、私营企业薪酬制度对劳资关系的影响分析 15、农民工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以××为例 16、浅析核心员工离职的关系管理---以××为例 17、浅谈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管控---以××为例 18、××企业员工满意度调查表设计 19、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与立法建议 20、对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思考 九、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论文题目: 1、精益思想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应用 2、人力资源管理的趋势与创新 3、在金融危机下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及转化 4、试论人力资源资本化 5、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理论研究 6、关于弱势群体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探讨 7、论强化理论(或期望理论、需求层次理论、双因素理论等)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的运用 8、人本管理理论探析(或如何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分析人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等) 9、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运用 10、如何在组织管理中建构个性化管理机制 11、论某组织的员工忠诚度(或满意度)建设(或员工忠诚度与满意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等) 12、如何提高知识型员工(企业核心员工)的忠诚度(与满意度) 13、论情绪管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与作用) 14、区域性(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中国西部地区等)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及发展趋势)探析 15、员工差异化管理模式浅议 16、论大学生自主创业模式选择 17、人力资源管理者××沟通技巧的实证分析 18、浅谈以人为本的精细化管理---以××为例 19、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与酒店人力资源管理---以××为例 20、浅析九型人格在××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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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与非正式员工的雇佣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
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
《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
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
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
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
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
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
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
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
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
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承担。
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
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
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
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
但《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
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
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03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
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
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
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
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
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
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
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
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
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
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