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单项奖惩规定》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单项奖惩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做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医疗质量缺陷单项处罚标准修订如下。
第一部分:处罚规定一、病历管理(一)乙级病历标准。
一份扣科室50元,当事人由科室处理,没完善科室质控的《科质控方案要求》由院质控处理。
(二)丙级病历标准。
一份扣科室500元、当事人由科室扣每份500元,没完善科室质控的《科质控方案要求》由院质控处理。
二、综合规定1、病历未及时上交,延迟5天内扣5元/天,延迟5天以上扣10元/天(有完善的科质控方案并落实的科室,交由科室处罚)。
2、每月量化考核不合格中最差的科室扣500元,由奖金中扣除。
3、申请单书写不规范(每张扣5元),年度再次违反以几何方式(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第三次40元、第四次80元...)加倍处罚至100元止。
4、门诊病历为书写或不合格(每例扣10元)。
5、每月未按时召开科室质控小组工作会议,未按时上交科质控记录(次月5日前)次月扣除科主任当月职务补贴10%。
6、科质控要体现持续改进,要求达到pdca为优秀等级,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奖励规定科质控方案要求科质控方案根据各自科室的特点,针对本科室现状(人员结构、专业特点、剖析存在问题和/或期待达到的目标)用心、用团队力量、结合院质控的几点要求:科室管理(行政、抢救设备完好率登记、急救药品、毒、麻、剧药品保管登记、危险化学品、氧气瓶保管及登记、教学、带教、临床、护理、科研等)教学培训管理查对制度-安全系统各专业、各级人员职责落实各种制度的落实科间相互协作与良性沟通临床科室还要彻底消除丙级病历,严防乙级病历的出现,特别注意告知有效性,体现pdca,与绩效挂钩落实到人,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可追溯。
院质控科将每月不定时下科室检查科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并反馈院质控检查的结果。
科室每月要召开科质控会议,研究解决科内质控及院质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科质控方案并对问题进行处理,质控员整理科质控小结,与每月5日前上报到质控科。
南城县中医院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

南城县中医院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健全病案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结合我院现状就病案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病案质量管理实施全程监控(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病案室、病案质量评审小组、科室质控小组组成。
在业务院长的领导下,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组织对门诊、住院病历进行检查。
业务院长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医务科护理部病案室病案质量评审小组科室质控小组医师、护士(二)、病案质量评价小组、质控小组1、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下设院病案质量评审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周家麟副组长:胡文进程冬耕郑政春张志强成员:丁应发郑先发彭吉萍邓文娟李小霞刘兰芳黄晓玲严媛辉黄琴2、各专科质控小组人员应由科主任、护士长及一名高年资医师组成。
(三)、实行“病案质量三级管理制度”一级管理:各临床科室质控医师(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认真检查每份出院病历,对书写格式、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对疑难、危重、死亡病例、重大手术病例(甲类手术)应重点检查,检查后科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审签。
经科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审签的病历都应达甲级病历。
护士长应检查与护理有关的记录。
各临床专科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病历的质量监控,应认真记录检查内容。
二级管理:医务科、护理部及病案室负责检查出院病历,及时将不足之处反馈给临床医师及科主任,在规定的时间及范围内予以完善。
三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定期组织病案质量检查,对现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出院病历进行评价,及时归纳、总结病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病历书写要求病历书写要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言通顺、重点突出、主次分明。
严禁刀刮、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一)住院病历质量要求1、病历书写应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由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住院医师要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入院志)。
住院医师书写的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一、环节质量(一)每月一次门诊病历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的,责任医师扣罚10元/份;丙级病历,扣罚20元/份,未书写病历按丙级病历处理。
(二)住院病历超过24小时未写及首程记录超过8小时未写各扣10元,超过3天未写各扣50元。
二、终未质量(一)入档病案均要求甲级病案。
出现乙级病案者,责任医师罚30元/份,上级医师罚20元;出现丙级病案者,则责任人罚300元/份,上级医师罚150元。
(二)奖励:抽查被评为甲级病历的每份由院部给于奖励10元;年度组织病历评比优胜者,一等奖1名奖励500元,二等奖2名奖励300元,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年度出现丙级的不得参加评奖。
(三)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相结合。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L各科室分别建立医生及护士差错、事故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进行登记。
2.医疗差错及事故要分别及时上报医务科、门诊部及护理部。
一般差错一周内上报,严重差错三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当月上报。
3.凡经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鉴定的医疗事故,均由医务科统一报卫生局医政股。
4.医疗差错、事故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5.一般差错,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以便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严重差错及事故分别由医教科、护理部组织了解与调查,再经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入当事人技术档案。
6.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解释。
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院、科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
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务科、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病历质量控制奖惩管理办法

病历质量控制奖惩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病历质量管理,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完善各项病历管理制度,完善病历质控运行机制,抓好病历质量的评价,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及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确保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在医务人员中形成良好的质量意识,我院将实施奖惩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运行病历质控奖惩处法为监督催促临床医生及时、规范地完成病历书写,做到保护医患权益,医务科每月不定期派专人检查临床医生的运行病历书写,结合检查结果将实行以下奖惩处法。
奖励办法:医务科每季度末将对每月抽查病历检查结果进行累加,并进行季度排名,对前三名优秀科室给予奖励。
处罚办法:医务科每月将对抽查病历结果进行汇总,对照“赤峰市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发现存在“单项否决”或扣分大于10分的病历对科室进行处罚。
二、全院性病历质量检查奖惩处法医务科每年组织专家组对我院运行病历,终末病历及科室管理情况进行规模性检查,检查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将检查结果汇总,综合运行、终末病历质量及科室管理的检查结果,对病历书写不合格及科室管理不规范的科室进行处罚,运行病历处罚依据“运行病历奖惩处法”执行,终末病历处罚依据“关于在医疗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置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关于科室管理不规范的科室进行酌情处罚。
三、出院病历上交病案室的奖惩处法为鼓励我院临床医生严格执行20XX年3月17日医保办、护理部、医务科三科联合下发的通知中“出院病历在患者出院第三天上交病案室”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此产生的纠纷,关于严格执行此规定的科室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如下:1. 全部临床科室均为参评成员。
2. 严格执行“出院病历在患者出院第三天上交病案室”规定的将成为入围科室。
3. 入围科室按照平均每月每位管床医生的病历数对前三名科室进行奖励。
公式如下:a=入围临床科室每月出院病人总数b=入围临床科室当月管床医生总数c=入围临床科室每位医生每月平均上交病历数=a/b关于违反三天上交出院病历的科室按照20XX年3月17日医保办、护理部、医务科三科联合下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及“关于在医疗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置办法”进行处罚。
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附奖惩

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附奖惩医院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一,设立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院长任主任~并下设办公室,质控科兼,。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确立病历质量管理目标,2、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3、对重大病历质量问题进行研究处理,4、对病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各科室成立病历质量监控人员~由科主任任组长~高年资医师任质控医师~全面负责本科室病历质量。
主要职责:1、确立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目标,2、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3、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病历书写规范,一,严格执行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版,的有关要求。
,二,病历中纸张要统一~病历的板式、字体、字号、行间距等要符合医务股规定~做到一致。
,三,打印病历应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的相关要求。
- 1 -三、病历质量控制标准执行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版,中的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四、病历质量控制范围包括:门,急,诊病历~运行病历、终末病历。
五、病历质量全程监控流程,一,基础教育质量控制1、新职工入院教育期间~医院统一安排到质控科学习壹周~关于病案书写规范、病案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内容~。
2、各科室应指定高年资医师对新入科医师讲解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本科室病历书写要求,3、医院根据情况对医师进行不定期病历书写的考核。
,二,病历质量控制:主要由科室病历质量小组负责。
病历环节质量要从源头上把好病历质量关卡、使病历质量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化的关键。
科室应加强病历形成过程中的管理~按病历书写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病历的书写、打印、签字等内容。
出院病历应由三级医师、质控人员、科主任检查合格后送达病案室。
1、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1,住院医师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
中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与奖惩办法

1.强化病历书写规范培训
(1)开展新入职医护人员的病历书写规范培训,确保其在入职前掌握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2)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针对病历书写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题讲座和讨论,促进医护人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完善病历质量控制体系
2.建立病历质量管理荣誉制度
(1)对连续多年病历质量管理优秀的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
(2)对病历质量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科室,给予表彰和宣传,提升科室荣誉感。
八、病历质量管理沟通与协作
1.建立跨科室沟通机制
(1)鼓励不同科室之间就病历质量管理进行沟通交流,分享经验,共同提升病历质量。
二、奖惩办法
1.奖励措施
(1)对病历质量评价优秀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对连续多年病历质量评价优秀的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
2.惩罚措施
(1)对病历质量评价不合格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
(2)对病历质量评价不合格的科室,责成科室主任进行整改,并在医院质量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
2.定期开展病历质量管理评估
(1)定期对病历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改进。
(2)将病历质量管理评估结果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医院年度考核。
五、病历质量评价结果的应用
1.个人评价结果应用
(1)个人评价结果作为医护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2)对评价结果优秀的个人,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业务竞赛。
(1)开展病历质量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全院医护人员对病历质量管理的认识。
医院病案质量奖惩制度

医院病案质量奖惩制度标题:医院病案质量奖惩制度引言概述:医院病案质量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权益,许多医院制定了病案质量奖惩制度。
这一制度通过奖励优秀病案和惩罚不良病案,激励医务人员提高病案质量,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一、奖励优秀病案1.1 奖励标准:医院可以根据病案质量评估指标设定奖励标准,包括病案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方面。
1.2 奖励形式:奖励可以以奖金、荣誉证书、先进个人或团队称号等形式进行,以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病案质量管理。
1.3 奖励效果:奖励优秀病案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促使他们更加认真仔细地填写和管理病案,提高病案质量。
二、惩罚不良病案2.1 惩罚标准:医院应当建立不良病案的评定标准,包括病案信息缺失、错误、不规范等情况。
2.2 惩罚措施:惩罚可以采取警告、扣减绩效工资、降职等措施,以及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方式进行。
2.3 惩罚效果:惩罚不良病案可以警示医务人员注意病案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促使他们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避免犯错。
三、加强病案质量管理3.1 建立规范流程: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3.2 强化培训教育:医院应当定期开展病案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
3.3 引入信息化技术:医院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电子病案管理系统,提高病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建立监督评估机制4.1 定期评估:医院应当定期对病案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案质量的持续改进。
4.2 强化监督:医院可以设立病案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对病案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3 建立反馈机制:医院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和医务人员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处理问题,改进服务质量。
五、营造良好氛围5.1 倡导文化:医院应当倡导“病案质量就是生命质量”的文化理念,让医务人员深刻认识到病案质量对患者生命健康的重要性。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

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为加强病历质量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质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三者根本利益,杜绝医疗差错、纠纷,根据《2010年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及奖惩办法》。
一、建立健全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对病历质量实行动态、长期和有效的质量控制。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运行和出院病历的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务科及护理部组成,由院级质控员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归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病历管理员组成,负责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归档病历、运行病历的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管理.4、四级质控组织由业务副院长和各科科主任、护士长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展评,特别要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实行病历质量监控三级负责制.住院医师对实习医师的病历质量负责,主治医师对住院医师、实习医师的病历质量负责,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负责对全科医师的病历质量负总责。
三、病历质量管理标准依卫生部2010年1月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全国三级医院病历检查评比表》四、根据《全国三级医院病历检查评比表》,由各临床科室质控员对全部归档病历进行评价,由院级质控员抽查临床科室部分运行病历进行评价,强化管理,严格要求。
对病历质量监控做到3年内甲级病历合格率达到95%,消除丙级病历。
五、病历质量检查中出现缺陷者,将进行下列相应处罚:1、病历书写出现缺陷、未达甲级标准的,要求医师对缺陷病历在3天内修订和完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病历未按规定时间修订和完善的,给予20~50元的经济处罚.2、年度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的,责令暂停执业1~2个月,同时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下一年内不得进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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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为加强病历质量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完善病历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措施,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
第一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
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医疗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管理办法》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
第二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对违反该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的,每违反一条扣发责任人10元。
第三条、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计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18版)》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三级质量控制。
三级质控分≥90为甲级病历,三级质控分≥75分而<90乙级病历,三级质控分<75分为丙级病历。
(1)病历无三级质控的,缺一级扣发责任人5元/份;(2)病历三级质控分为乙级病历的,扣50元;丙级病历的扣500元。
(3)住院病人出院后3个工作日,病历必须归档,逾期未交扣发责任人50元;遗失病历的扣发1-2万元。
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第四条、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未完成扣50元。
第五条、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未按规定完成扣当时人50元。
第六条、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要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认真及时书写,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七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医疗组组长)应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并审核签字。
未按要求完成扣责任人50元。
对于首程、主治医师首次查房、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医疗组组长)首次查房中鉴别诊断一致,扣责任人10元,记分扣2分。
第八条、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九条、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转出或转入日期,转入、转出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十条、住院一月要有阶段小结,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十一条、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
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十二条、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24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十三条、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十四条、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十五条、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是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
未按要求完成的扣当事人50元。
第十六条、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十七条、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
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每人50元。
第十八条、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
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十九条、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是指麻醉实施后,由麻醉医师对术后患者麻醉恢复情况进行访视的记录。
麻醉术后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二十条、出院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内容主要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一条、死亡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可能发生纠纷的6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
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二条、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的签名等。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三条、麻醉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二十四条、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是指输血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学文书。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多次输血每次输血必须签字,保证几次输血几次签字)。
第二十五条、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二十六条、病危(重)通知书是指因患者病情危、重时,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并由患方签名的医疗文书。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目前诊断及病情危重情况,患方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一式两份,一份交患方保存,另一份归病历中保存。
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七条、住院病历(指运行病历),要有门诊病历,无门诊病历者,扣开住院证医师50元。
第二十八条、住院证上项目要填全,住址要填到居委会或村,或者单位地址。
最好要有联系人及其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未按要求完成扣开住院证医师50元(三无人员除外)。
第二十九条、归档病历质量首先由书写病历的同科室临床医师之间参照标准进行互查,并填好“病历质量检查表”(由质控办统一制作表格),在病历送达病案室之前由科室病历质控医师把关,保证病历书写出科质量,确保出科无丙级病历、互评甲级率大于90%。
各科室质控医师按时完成每月科室质控病历检查,一般为10份,给予每份病历检查10元奖励。
第三十条、每月10日前由各科室主任统计上一月中、西医病历总数,并监督做好相关病历质控工作,总表(由质控办统一制作)上交质控办。
经质控办抽查后,对完成甲级病历的中医病历,给予每份10元奖励,护士每份5元奖励。
完成甲级病历的西医病历,给予每份5元奖励,护士每份2.5元奖励。
每月病历奖励总金额由各科科主任、护士长支配,并对本科室每位书写、签字病历的医护人员统计制表(由质控办统一制作)后上交质控办审核。
逾期当月未按时完成病历质控及统计,对该科室奖金处罚200元。
补好病历质控及统计工作后,按以上奖励制度执行,200元处罚不予以归还。
第三十一条、病案质控目标:病案甲级率大于90%,无丙级病案;出院病案3个工作日归档率100%。
第三十二条、病历送达病案室归档后,由质控办组织人员对每一位医生各抽查一份病历,对归档病历书写质量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整洁性检查来评写病历等级,计算甲级病案率。
并将问题以“整改通知”形式下达书写科室,限期72小时内对问题病案整改并及时返还病案室。
第三十三条、住院科室病历应从日常病程记录开始,在右下角标注页码,未标注页码每份扣10元,记分扣1分;住院病历化验单应及时粘贴,并标注时间,未标注时间每份扣10元,记分扣1分。
中药处方应单独粘贴,未单独粘贴每份扣10元,记分扣1分。
第三十四条、住院科室全年病案甲级率大于90%,无丙级病案,出院病案3天归档率100%,做为科室和个人单项奖、评先评优、晋升职称优先条件。
第三十五条、院前急救病历,按照《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书写病历,经科室病历质控医师检查合格后,每份给予2元奖励。
如未达到书写基本要求,不予以奖励。
遗失病历扣责任人100元。
并做好统计工作,每月给予科室病历质控医师50元奖励。
第三十六条、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抢救及暂留观病历,按《留观病历书写制度》完成,给予每份2元奖励。
护理人员按时完成医院急诊入院评估表、抢救护理评估表等所有护理记录,给予每份2元奖励。
遗失病历扣责任人100元。
每月由护士长负责统计并做好护理质控工作。
第三十七条、对于经常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惠民中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经常不能按时完成运行病历及归档病历,在检查中经常出现不合格病历及丙级病历,多次建议整改,但仍整改不力的,则将该问题提交给院委会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委员会,并根据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相应处罚,并转岗教育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