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单项奖惩规定》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单项奖惩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做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医疗质量缺陷单项处罚标准修订如下。
第一部分:处罚规定一、病历管理(一)乙级病历标准。
一份扣科室50元,当事人由科室处理,没完善科室质控的《科质控方案要求》由院质控处理。
(二)丙级病历标准。
一份扣科室500元、当事人由科室扣每份500元,没完善科室质控的《科质控方案要求》由院质控处理。
二、综合规定1、病历未及时上交,延迟5天内扣5元/天,延迟5天以上扣10元/天(有完善的科质控方案并落实的科室,交由科室处罚)。
2、每月量化考核不合格中最差的科室扣500元,由奖金中扣除。
3、申请单书写不规范(每张扣5元),年度再次违反以几何方式(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第三次40元、第四次80元...)加倍处罚至100元止。
4、门诊病历为书写或不合格(每例扣10元)。
5、每月未按时召开科室质控小组工作会议,未按时上交科质控记录(次月5日前)次月扣除科主任当月职务补贴10%。
6、科质控要体现持续改进,要求达到pdca为优秀等级,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奖励规定科质控方案要求科质控方案根据各自科室的特点,针对本科室现状(人员结构、专业特点、剖析存在问题和/或期待达到的目标)用心、用团队力量、结合院质控的几点要求:科室管理(行政、抢救设备完好率登记、急救药品、毒、麻、剧药品保管登记、危险化学品、氧气瓶保管及登记、教学、带教、临床、护理、科研等)教学培训管理查对制度-安全系统各专业、各级人员职责落实各种制度的落实科间相互协作与良性沟通临床科室还要彻底消除丙级病历,严防乙级病历的出现,特别注意告知有效性,体现pdca,与绩效挂钩落实到人,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可追溯。
院质控科将每月不定时下科室检查科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并反馈院质控检查的结果。
科室每月要召开科质控会议,研究解决科内质控及院质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科质控方案并对问题进行处理,质控员整理科质控小结,与每月5日前上报到质控科。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在医疗服务中,病历是医生记录和沟通患者信息的重要工具,对于确保医疗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对于规范医疗操作、提高病历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
1. 制度目标及原则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目标是提高医务人员编写病历的质量和规范性,保障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升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同时,该制度也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对医务人员的奖惩措施公正有效。
2. 奖励措施(1)优秀病历奖励:每月评选出病历质量优秀的医生,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此举将激励医生更加认真地完成病历记录,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2)专业技能培训:针对病历质量有待提高的医务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其病历书写水平和规范性。
这种主动的培训措施将有助于减少病历记录中的错误和遗漏。
(3)学术交流机会: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病例讨论等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病历质量。
3. 惩罚措施(1)病历质量差扣罚:对于存在严重瑕疵或者不合规范要求的病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罚,例如罚款、记录扣分等。
这种惩罚措施将迫使医务人员更加谨慎地编写病历,减少因疏忽导致的错误。
(2)迟交病历处罚:医务人员应按时上传和提交病历,对于迟交的病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扣除绩效、警告等。
此举将促使医务人员养成及时完成病历的习惯,保证病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违规病历处理:对于故意篡改病历、隐瞒或遗漏重要信息等行为,将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这种严厉的惩罚措施将严肃对待医务人员对病历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负责。
4. 实施策略(1)制度宣贯培训:医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详细宣贯,确保医务人员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定期评估监督: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定期对医务人员的病历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医院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医院病历质量奖惩制度一、住院病历奖罚细则:1.病案质量扣罚项目:分为不合格病历扣款项目(指病历质量分小于90分)和单项不合格扣款项目。
1.1 不合格住院病历(非甲级病历)每份扣10~20元。
1.2 单项扣罚,以下情况出现一项扣10元:1.2.1 入院48小时内缺主治医生以上的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2.2 入院录在入院24小时内未完成;1.2.3入院录无执业医师签名或入院录无书写者签名;1.2.4 非执业医生书写首次病程录或者未及时书写首次病程录;1.2.5 病历书写中,重要疾病在体检单中病变部位写错者或诊断部位写错者;1.2.6 疑难病例缺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和科室讨论的;或死亡病例无讨论记录;1.2.7 危重病例缺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请示或汇报记录的;1.2.8缺知情同意书1处的(72小时谈话、术前术中、麻醉、有创操作、输血、贵重药物或材料(超过20元)、自费药物或材料、危重病、特殊药物或治疗谈话);1.2.9 缺授权委托书;1.2.10 缺有创操作记录或缺手术记录;1.2.11重要部位用刮、粘或涂等掩盖或去除原有字迹;如谈话单、手术记录、体检单或医嘱单;1.2.12 发现不真实记录及报告1处(医师编造的体检结果、检验报告);1.2.13 病历内容缺失或误归入(1页病历纸或1张重要检查结果);1.2.14 重要诊断被遗漏,或诊疗措施严重违反医疗原则和规范、严重违反用药原则及剂量规定;1.2.15 急会诊未及时完成的;1.2.16 缺输血记录;1.2.17 缺出院录、死亡记录、24小时出入院录或24小时死亡出入院录1处者;1.2.18 缺抢救记录者;1.2.19 误归入,将其他患者的资料归入的;1.2.20 缺手术安全核查单者。
1.3 有以下项目缺陷扣10.00元:1.3.1 缺1处日常病程记录;1.3.2 缺术前小结(急诊除外)、术前主刀查房(急诊除外)或术后主刀查房(外院医师主刀由1助查房)1处者;或缺麻醉术后访视者;1.3.3 每缺1次主治医师(不包括入院48小时查房记录)、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和科主任查房者;1.3.4 择期手术病例术前未完成常规的检查:血糖、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功能、输血前四项、血常规、尿常规、血型、心电图及胸片;1.3.5 输血患者无输血前四项的;1.3.6 缺转院记录、阶段小结1处者;1.3.7 重要诊断依据不充分;1.3.8 内置物标识未贴于病例历中;1.3.9 首次病程录完全拷贝现病史内容的。
病历质量控制奖惩管理办法

病历质量控制奖惩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病历质量管理,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完善各项病历管理制度,完善病历质控运行机制,抓好病历质量的评价,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及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确保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在医务人员中形成良好的质量意识,我院将实施奖惩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运行病历质控奖惩处法为监督催促临床医生及时、规范地完成病历书写,做到保护医患权益,医务科每月不定期派专人检查临床医生的运行病历书写,结合检查结果将实行以下奖惩处法。
奖励办法:医务科每季度末将对每月抽查病历检查结果进行累加,并进行季度排名,对前三名优秀科室给予奖励。
处罚办法:医务科每月将对抽查病历结果进行汇总,对照“赤峰市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发现存在“单项否决”或扣分大于10分的病历对科室进行处罚。
二、全院性病历质量检查奖惩处法医务科每年组织专家组对我院运行病历,终末病历及科室管理情况进行规模性检查,检查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将检查结果汇总,综合运行、终末病历质量及科室管理的检查结果,对病历书写不合格及科室管理不规范的科室进行处罚,运行病历处罚依据“运行病历奖惩处法”执行,终末病历处罚依据“关于在医疗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置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关于科室管理不规范的科室进行酌情处罚。
三、出院病历上交病案室的奖惩处法为鼓励我院临床医生严格执行20XX年3月17日医保办、护理部、医务科三科联合下发的通知中“出院病历在患者出院第三天上交病案室”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此产生的纠纷,关于严格执行此规定的科室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如下:1. 全部临床科室均为参评成员。
2. 严格执行“出院病历在患者出院第三天上交病案室”规定的将成为入围科室。
3. 入围科室按照平均每月每位管床医生的病历数对前三名科室进行奖励。
公式如下:a=入围临床科室每月出院病人总数b=入围临床科室当月管床医生总数c=入围临床科室每位医生每月平均上交病历数=a/b关于违反三天上交出院病历的科室按照20XX年3月17日医保办、护理部、医务科三科联合下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及“关于在医疗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置办法”进行处罚。
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奖惩制度(一)归档病历及运行病历(住院时间>7 天或术后三天以上的运行病历)住院病历及运行病历(住院时间>7天或术后三天以上的运行病历)按《病历质量评定标准》作为评分标准.住院病历经院级以上病历质控检查,若检查得分:>85分且<90分,每份扣50元;>80分且≤85分,每份扣100元;>75 分且≤80分,每份扣200元;≤75分,每份扣300元;入院录书写者∶经治医师∶主管医师∶科主任扣款比例为2。
5∶2。
5∶2。
5∶2。
5。
住院病历每丢失1页扣50元,丢失整份病历扣500元.出院病历超过7个工作日未上交,扣所在科室300元.下级医师伪造上级医师签名,每发现1例扣所在科室50元。
伪造医疗文书以掩饰错误,查实1次扣所在科室 1000元。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运行病历所有运行病历的检查,亦可按《病历质量评定标准》作为评分标准,专项检查参照此标准进行评分,要求所有运行病历均应为满分;未满分者扣款金额为所扣分值乘以10。
入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病情一次;(三)门急诊病历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应符合规范,若缺项、漏项或未按时进行传染病、脑卒中、冠心病报告卡报告的,查实每份扣100元,扣款落实至个人。
腹泻门诊腹泻登记本按时登记。
(四) 存在少收、漏收现象的,一经查实按少收、漏收两倍罚款.(五) 全院药占比控制在50%以下。
果里镇中心卫生院附:质控委员会名单组长:巩武副组长:耿金庆王永涛曲庆梁组员:周立新宋娟张翠霞荣娟朱文磊李书光王德超李楚临床医生上交病历要求及程序:一、要求1.病历无缺页,各种告知书、复印件都要求齐全。
2.病历保持完整性。
如:体温单、医嘱单都应是完成后再交,若空白页未填写交上,视为缺页.3.病历应签完名后再交.4.各种化验黏贴单应按顺序贴好再交。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一、环节质量(一)每月一次门诊病历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的,责任医师扣罚10元/份;丙级病历,扣罚20元/份,未书写病历按丙级病历处理。
(二)住院病历超过24小时未写及首程记录超过8小时未写各扣10元,超过3天未写各扣50元。
二、终未质量(一)入档病案均要求甲级病案。
出现乙级病案者,责任医师罚30元/份,上级医师罚20元;出现丙级病案者,则责任人罚300元/份,上级医师罚150元。
(二)奖励:抽查被评为甲级病历的每份由院部给于奖励10元;年度组织病历评比优胜者,一等奖1名奖励500元,二等奖2名奖励300元,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年度出现丙级的不得参加评奖。
(三)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相结合。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1.各科室分别建立医生及护士差错、事故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进行登记。
2.医疗差错及事故要分别及时上报医务科、门诊部及护理部。
一般差错一周内上报,严重差错三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当月上报。
3.凡经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鉴定的医疗事故,均由医务科统一报卫生局医政股。
4.医疗差错、事故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5.一般差错,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以便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严重差错及事故分别由医教科、护理部组织了解与调查,再经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入当事人技术档案。
6.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解释。
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院、科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
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务科、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中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与奖惩办法

1.强化病历书写规范培训
(1)开展新入职医护人员的病历书写规范培训,确保其在入职前掌握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2)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针对病历书写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题讲座和讨论,促进医护人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完善病历质量控制体系
2.建立病历质量管理荣誉制度
(1)对连续多年病历质量管理优秀的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
(2)对病历质量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科室,给予表彰和宣传,提升科室荣誉感。
八、病历质量管理沟通与协作
1.建立跨科室沟通机制
(1)鼓励不同科室之间就病历质量管理进行沟通交流,分享经验,共同提升病历质量。
二、奖惩办法
1.奖励措施
(1)对病历质量评价优秀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对连续多年病历质量评价优秀的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
2.惩罚措施
(1)对病历质量评价不合格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
(2)对病历质量评价不合格的科室,责成科室主任进行整改,并在医院质量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
2.定期开展病历质量管理评估
(1)定期对病历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改进。
(2)将病历质量管理评估结果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医院年度考核。
五、病历质量评价结果的应用
1.个人评价结果应用
(1)个人评价结果作为医护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2)对评价结果优秀的个人,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业务竞赛。
(1)开展病历质量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全院医护人员对病历质量管理的认识。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

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为加强病历质量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质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三者根本利益,杜绝医疗差错、纠纷,根据《2010年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及奖惩办法》。
一、建立健全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对病历质量实行动态、长期和有效的质量控制。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运行和出院病历的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务科及护理部组成,由院级质控员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归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病历管理员组成,负责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归档病历、运行病历的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管理.4、四级质控组织由业务副院长和各科科主任、护士长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展评,特别要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实行病历质量监控三级负责制.住院医师对实习医师的病历质量负责,主治医师对住院医师、实习医师的病历质量负责,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负责对全科医师的病历质量负总责。
三、病历质量管理标准依卫生部2010年1月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全国三级医院病历检查评比表》四、根据《全国三级医院病历检查评比表》,由各临床科室质控员对全部归档病历进行评价,由院级质控员抽查临床科室部分运行病历进行评价,强化管理,严格要求。
对病历质量监控做到3年内甲级病历合格率达到95%,消除丙级病历。
五、病历质量检查中出现缺陷者,将进行下列相应处罚:1、病历书写出现缺陷、未达甲级标准的,要求医师对缺陷病历在3天内修订和完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病历未按规定时间修订和完善的,给予20~50元的经济处罚.2、年度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的,责令暂停执业1~2个月,同时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下一年内不得进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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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质量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病案书写质量,杜绝医疗差错和重大缺陷的发生,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病历评定标准
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为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参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2014卫计委)试用版为评分标准。
(一)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中的单项否决项目,病历中存在下列其中1条者即为乙级病历:
(1)涂改、伪造病历内容或拷贝导致的严重错误。
(2)未在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或非执业(助理)医师书写。
(3)缺首次病程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4)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5)有创诊疗操作记录非操作者签名或无有创诊疗操作记
录。
(6)缺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7)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的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或手术者未参加讨论。
8)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或无手术者签
名。
9)无麻醉记录。
10)缺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11)缺手术器械清点记录。
12)缺出院(死亡)记录或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出院(死亡)记录未在患者出院(死亡)后48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未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13)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治疗)、病危(重)等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缺患方签名者。
14)病案首页中主要信息未填写。
2.单份病历评分≦90分、>75分判定为乙级病历。
(二)丙级病历判定标准:
1.根据《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中的规定,病历中存在3条或者3条以上乙级病历判定标准单项否决项目者为丙级病历;
2.缺入院记录或非本科内有执业医师证者书写。
3.单份病历评分≦75分判定为丙级病历。
二、优秀病历奖励条例
(一)每月对各医生归档病历中判定为甲级病历的,按每份病历15元奖励。
(二)全年无乙级及丙级病历(在院及归档)的医生奖励200元。
三、缺陷病历惩处条例
(一)出现乙级病历的医生扣除当月绩效30元/份,并退回病历限期修改达到甲级病历为止。
(二)出现丙级病历的医生扣除当月绩效50元/份,院内会通报,并退回病历限期修改达到甲级病历为止。
(三)每月20日前须将上月出院病历全部交到医务科,过期不交者当月按50元/份扣除当月绩效,次月再不交者按100元/份扣除当月绩效,依此类推直到病历上交。
(四)主管医师任现职期内,出现100份乙级病历或者 20份丙级病历延迟1年职称晋升;出现200份乙级病历或者40份丙级病历延迟2年职称晋升,依此类推。
(五)病历中如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器械清点记录及护理相关记录(如护理记录、体温单等)等相关文书缺项(或不规范)所致乙级或丙级病历,扣相关医护人员绩效工资元/份。
并限期内规范完善相关资料。
(六)病历中辅助检查报告项目遗漏(如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报告医师签名等)或报告错误,扣相关报告医师绩效工资元/份。
(七)因病历问题导致医疗赔偿的当事医师,承担总赔偿额的20%-50%。
四、本规定适用于终末病历和运行病历质量奖惩。
五、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质量与安全的需要,定期修订邻水县九龙中心卫生院病历质量奖惩规定。
本奖惩规定最终解释权归邻水县九龙中心卫生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所有。
本奖惩规定自2017年2月16日起执行。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