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在医疗服务中,病历是医生记录和沟通患者信息的重要工具,对于确保医疗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对于规范医疗操作、提高病历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
1. 制度目标及原则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目标是提高医务人员编写病历的质量和规范性,保障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升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同时,该制度也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对医务人员的奖惩措施公正有效。
2. 奖励措施(1)优秀病历奖励:每月评选出病历质量优秀的医生,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此举将激励医生更加认真地完成病历记录,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2)专业技能培训:针对病历质量有待提高的医务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其病历书写水平和规范性。
这种主动的培训措施将有助于减少病历记录中的错误和遗漏。
(3)学术交流机会: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病例讨论等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病历质量。
3. 惩罚措施(1)病历质量差扣罚:对于存在严重瑕疵或者不合规范要求的病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罚,例如罚款、记录扣分等。
这种惩罚措施将迫使医务人员更加谨慎地编写病历,减少因疏忽导致的错误。
(2)迟交病历处罚:医务人员应按时上传和提交病历,对于迟交的病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扣除绩效、警告等。
此举将促使医务人员养成及时完成病历的习惯,保证病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违规病历处理:对于故意篡改病历、隐瞒或遗漏重要信息等行为,将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这种严厉的惩罚措施将严肃对待医务人员对病历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负责。
4. 实施策略(1)制度宣贯培训:医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详细宣贯,确保医务人员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定期评估监督: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定期对医务人员的病历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

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及奖惩办法为加强病历质量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质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三者根本利益,杜绝医疗差错、纠纷,根据《2010年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及奖惩办法》。
一、建立健全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对病历质量实行动态、长期和有效的质量控制。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运行和出院病历的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务科及护理部组成,由院级质控员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归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病历管理员组成,负责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归档病历、运行病历的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控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管理.4、四级质控组织由业务副院长和各科科主任、护士长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展评,特别要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实行病历质量监控三级负责制.住院医师对实习医师的病历质量负责,主治医师对住院医师、实习医师的病历质量负责,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负责对全科医师的病历质量负总责。
三、病历质量管理标准依卫生部2010年1月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全国三级医院病历检查评比表》四、根据《全国三级医院病历检查评比表》,由各临床科室质控员对全部归档病历进行评价,由院级质控员抽查临床科室部分运行病历进行评价,强化管理,严格要求。
对病历质量监控做到3年内甲级病历合格率达到95%,消除丙级病历。
五、病历质量检查中出现缺陷者,将进行下列相应处罚:1、病历书写出现缺陷、未达甲级标准的,要求医师对缺陷病历在3天内修订和完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病历未按规定时间修订和完善的,给予20~50元的经济处罚.2、年度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的,责令暂停执业1~2个月,同时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下一年内不得进修学习。
住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住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为提高我院医师的病历书写水平,确保病历质量,更加高效的完善各项工作,做如下规定:一、出院病历无科主任签名,每一份病历(以下简称每份)扣科主任或组长30元,经治医师15元。
二、主诉与入院第一诊断不符合,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三、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乏同主要疾病的鉴别诊断,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
四、上级医师查房后,超过72小时,主管医师未写查房记录每份扣10元,未在查房记录上签字,每次扣上级医师10元。
五、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手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手术后及时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
六、死亡病人7天内无死亡病例讨论结果记录,每份扣科主任50元,经治医师25元。
七、检验单粘贴无序或未标明阴性或阳性结果,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
八、出院其他诊断漏项,每漏一项,扣经治医师5元。
九、出院病历中,无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或护理访视记录,每项分别扣相关科室的当事人和科主任各20元。
十、病人入院3天以上,未完善辅助检查,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十一、出院病历中有临时CT报告单,每张扣经治医师科主任各10元。
十二、出院病历中,凡病人出现两个以上姓名者,扣经治医师和医疗组长各10元。
十三、住院病历的首次病程记录未在病人入院8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十四、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未在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十五、辅检报告单中遗漏重要项目,如姓名、年龄科室、床位及检查部位、每项扣相关科室当事人及科主任各5元。
十六、未书门(急)诊病历,每份扣经治医师20元。
十七、急诊病历就诊时间或抢救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十八、违反医疗原则和规范、用药不合理,一次扣20元,其中: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未进行纠正的扣上级医师或科主任20元,扣管床医师5元;治疗(或调整)不及时,扣管床医师10元。
病历质量书写奖罚制度

病历质量书写奖罚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病历书写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
三、奖惩原则1. 公平公正:奖惩决定应基于事实和证据,确保公平公正。
2. 及时性:奖惩应在核实事实后的合理时间内执行。
3. 教育为主:对于违规行为,应以教育和预防为主,惩罚为辅。
四、奖励措施1. 对于病历书写规范、内容准确、及时性高的医务人员,给予以下奖励:- 年度优秀病历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 定期评选病历书写标兵,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在病历书写中创新方法、提高效率的医务人员,给予特别奖励。
五、惩罚措施1. 对于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错误、不及时的医务人员,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于初次违规者,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 罚款:对于屡次违规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降级或停职:对于严重违规且影响患者安全的行为,给予降级或停职处理。
2. 对于伪造、篡改病历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六、监督与执行1. 成立专门的病历质量监督小组,负责病历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2. 定期对病历进行抽查,确保病历书写质量。
3. 对于奖惩决定,应有明确的记录,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定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具体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要求和标准。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为了充分调动我院的医务人员参与病案质控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医疗文书综合质量和临床医师诊治水平,减少医疗缺陷,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拟定以下管理办法及奖惩。
一、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业务副院长,各科主任及医技科主任组成。
二、由医务科组织每周对住院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及归档病历)进行质量检查。
运行病历每个病区抽查2-5份,每月归档病历抽查10%以上。
三、出院病历科室质控员及科主任检查定级后及时送病案室归档,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每超过一天,扣相关科室50元;归档病历检查未定级或无上级医师签字,病案室管理人员如擅自接收扣病案室管理员100元;住院死亡病历在病人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未归档,每份给予其责任科室罚款200元。
四、凡遗失住院病历或故意销毁、隐匿病历者,给予经管医生每份罚款1000元,责令其责任科室重写、整理及恢复病历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通报全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住院病历的病案首页一旦经科主任签名上交到病案室,该病历被认定为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
各临床科室每月甲级病案率(总分90分以上)必须≥90%。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评定为丙级病历。
1)病历质评﹤75分。
2)病历缺页致病历不完整。
3)病历丢失,抽查的病历无法提供。
4)终末病历缺入院记录,初次病程记录或无病程记录,或缺出院小结。
5)死亡病历缺死亡记录或死亡病历缺讨论记录。
6)危重、疑难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7)疑问病例缺疑问病历讨论记录。
8)病情较重或难度较大的手术病例缺术前讨论记录。
9)手术病人病历无手术记录或缺麻醉会诊单及麻醉记录(局麻应在手术记录中注明)。
10)缺特殊检查(医治)赞成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署名。
11)缺手术(含扩大手术范围)同意书或麻醉同意书或缺(近亲属)签名。
12)因病历记载有误而导致严重医疗纠纷。
13)存在判定乙级病历标准三种以上缺陷者。
曾经过科室质控的住院病历被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肯定为丙级病案,每份给予相关科室罚款500元处置惩罚,其义务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重写该病历,以达到甲级为准,该科室一年内呈现2份丙级病历年终取消科室评优资格。
住院病历奖罚制度

住院病历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医院住院病历的书写质量,确保医疗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参与住院病历书写的医务人员。
三、奖励机制
1. 病历书写规范奖:病历书写规范、内容完整、无明显错误的医务人员,每季度评选一次,给予表彰及奖金奖励。
2. 病历质量优秀奖:对病历内容准确、分析透彻、治疗方案合理的病历,每年评选一次,给予优秀病历奖,并予以物质奖励。
3. 持续改进奖:对于病历书写持续改进,质量提升明显的医务人员,给予年度持续改进奖。
四、惩罚措施
1. 病历书写不合格: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缺失或错误的,首次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若同一医务人员多次出现类似问题,将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
2. 病历延误提交:未按时提交病历的医务人员,每次延误将给予罚款处理。
3. 严重错误或遗漏:对于病历中出现严重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导致医疗事故或患者投诉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病历审核
1. 住院病历由主治医师负责审核,确保病历质量。
2. 医院设立病历质量监督小组,定期对病历进行抽查,确保奖罚制度的执行。
六、申诉与复核
医务人员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管理层提出申诉,医院将组织复核。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八、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三、惩罚措施
1.病历质量不合格
(1)认定标准:按照《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对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进行评分,得分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2)惩罚办法:对病历质量不合格的医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并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3)整改措施:对病历质量不合格的医务人员,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处方权、签字权等相应权限。
十三、奖惩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1.执行力度:确保奖惩制度在全院范围内得到有效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处理;
2.监督机制: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患者监督和上级部门监督;
3.透明公开:奖惩过程和结果应保持透明公开,接受全院和社会的监督;
4.效果评价:定期对奖惩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价,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十四、奖惩制度的培训与评估
1.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奖惩制度培训计划,确保每位医务人员都能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
2.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内容被有效吸收和应用;
3.评估指标:设立明确的评估指标,包括医务人员的知识掌握程度、实际操作能力等;
4.持续教育:将奖惩制度纳入医务人员持续教育体系,定期更新培训内容。
二十、总结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提高病历质量,确保患者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通过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医务人员提高病历质量的积极性,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约束。全院范围内应持续加强病历质量管理的培训与宣传,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关注病历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为医院的长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惩制度目的
为提高医院病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通过对医务人员病历书写的激励与约束,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率。
二、奖励措施
1.病历质量优秀奖
(1)设立病历质量优秀奖,每季度评选一次,对评选出的优秀病历给予表彰和奖励。
(1)监督小组由医务科、质控科、监察部门等组成,确保奖惩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2)定期对奖惩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奖惩措施。
2.建立申诉机制,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医务人员可提出申诉。
(1)申诉应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由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2)监督小组在收到申诉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确保奖惩决定的正确性。
(2)建立病历质量风险评估模型,为医院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十六、奖惩制度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1.奖惩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过程应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医务人员意见。
(1)奖惩制度草案应通过医院内部渠道公示,收集意见和建议。
(2)奖惩制度的最终稿应经医院领导审批后公布,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和遵守。
2.奖惩决定的过程和结果应公开,接受全院医务人员的监督。
(2)专项奖金的分配应公平合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病历质量管理职业发展通道,为从事病历质量管理的医务人员提供职业成长空间。
(1)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病历质量管理相关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2)对在病历质量管理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医务人员,给予职称晋升等方面的优先考虑。
十八、持续优化病历质量管理流程
(2)对实施效果显著的流程优化项目,给予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适当的奖励。
十九、病历质量管理的外部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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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妇幼保健院病历质量管理奖罚办法客观、准确、完整、及时书写医疗文书,是医务人员的责任。
病历的书写必须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医务人员参与病案质控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医疗文书综合质量和临床医师诊治水平,减少医疗缺陷,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拟定以下管理及奖罚办法:
一、由医务科组织每月对住院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及终末病历)进行质量检查(运行病历随时抽查,数量不限;终末病历专人每份检查),并通报存在的问题。
二、出院病历经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及科主任检查后应在出院3天内送病案室归档,每超过1天一份病历扣责任科室50元;归档病历未检查或无上级医师签字,每份扣科主任10元。
住院死亡病历在病人死亡后7天内应归档,每超过1天一份病历扣责任科室50元。
以上罚款从该科室的劳务费中扣除,每月结算1次(由病案室负责统计上报医务科)。
三、凡遗失住院病历,给予责任人每份罚款100元,除责令其科室和责任人重写、整理及恢复该病历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和科室共同承担,并通报全院。
四、对故意销毁或隐匿病历者,除给予其责任人每份罚款100元外,因此而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通报全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住院病历的病案首页一旦经科主任签名上交到病案室,该病历则被认定为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
各临床科室每月甲级病案率(总分90分以上)必须≥90%。
已经过科室质控的病历被院级病案质控小组检查确定为乙级病案数超过总病案数10%,每份处罚责任科室150元,其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写该病历,以达到甲级病案为准。
已经过科室质控的住院病历被院级病案质控小组检查确定为丙级病案,每份处罚责任人500元,责任科质控人员500元,其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写该病历,以达到甲级病案为准。
六、病案首页不按《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要求与说明》填写者,缺一项扣主管医师10元。
七、运行病历发现以下问题的每项罚款50元,病历书写未按时限完成
的,每超过24小时加罚50元,逐日累加。
1、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未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未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科主任(副主任医师)72小时内未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4、未按规定时限及规范书写病程记录,对重要阳性检查结果无记录分析及处理记录或复查;病程记录中未记录重要的病情变化或重要的诊疗措施;对病情变化无分析和相应处理意见;未反映更改重要医嘱的理由。
5、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转出或转入日期,转入、转出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未按要求完成。
6、住院一月未按要求书写阶段小结,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7、未按要求完成抢救记录。
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做的记录。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
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8、病危病人不下达或不及时下达病危医嘱和病危通知书,或有病危通知书而无病危医嘱、有病危医嘱无病危通知书。
9、手术病人无术前小结(急诊入院5小时内手术病人除外);手术记录未在规定时限内(24小时内)完成;无术后记录;术前小结、手术记录书写不规范。
10、各种知情同意书无医师或病人本人签字(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时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由院长或被授权的责任人签字)。
11、医嘱书写不规范、字迹不清楚、涂改,或药名书写未使用通用名,不完整、使用不规范的缩写和化学元素符号、商品名,不书写药物剂型、剂量、用法的。
12、出院病历在归档前未将检查报告单分类按顺序张贴好并将阳性结果用红笔做标识,或检查报告单错贴、漏贴、丢失。
13、会诊不规范。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24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急会诊申请应由科主任或者二值班医师发出或者审签,值班医师不得随意发出急会诊申请。
15、疑难危重病人3天内、死亡病人1周内无讨论记录。
八、门急诊病历(含留观病历)
1、不书写门急诊病历者每份罚款50元;
2、书写不合格门(急)诊病历每份罚款20元;(缺主诉、现病史、体检、诊断和处理任何一项者为不合格);
3、值班医师不书写急诊留观病人的观察、抢救记录者罚款50元。
九、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过医务科组织全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一次抽查、评估,评出病案书写质量优秀个人通报全院表扬,并按照改革方案给予奖励。
十、对经院级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评为甲级病案的终末病历,每份奖励责任科室10元,其中责任医师7元,质控人员3元,每月统一发放到科室(由科室分配到个人)。
十一、以上办法经本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2014年7月25日会议通过,自2014年8月起执行。
附件一:乙级病案评定标准
附件二:丙级病案评定标准
附件一:
乙级病案评定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评定为乙级病历:
1、病历质评分﹤90分;
2、专科病历缺专科情况记录;
3、首次病程记录中缺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4、缺新入院病人前3天连续日常病程记录,或手术病例缺术后3天连续日常病程记录;或手术病例术后3天无主刀医师查房;
5、新入院病人48小时内或手术病例术前无上级医师查房(或查看)记录;
6、缺阶段小结,或住院超过30天未按照规定书写阶段小结;
7、抢救病例无抢救记录;
8、转科病人无转出、转入记录;
9、占位性病变经手术治疗者缺病理检查报告单;
10、关键处有涂改(关键处涂改指的是生命体征的涂改、成对器官左右的涂改、改动一个字对整句话意思有改变的涂改);
附件二:
丙级病案评定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评定为丙级病历:
1、病历质评<70分;
2、病历缺页致病历不完整;
3、病案首页信息未填写;
4、病历丢失,抽查的病历无法提供;
5、未取得执业资格医师书写的病历(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死亡记录)或医嘱无本院执业医师签名;
6、终末病历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写视为缺入院记录);
7、终末病历缺首次病程记录或无病程记录或缺出院记录;
8、缺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未做到上级医师对危重病人查房(或查看)至少每天一次、对病重病人查房(查看)至少1次/2天;
9、死亡病例缺死亡记录或死亡讨论记录;
10、危重、疑难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11、疑难病例缺疑难讨论记录;
12、择期手术或急诊二级以上手术缺术前小结;
13、病情较重或难度较大的手术病例缺术前讨论记录;
14、手术病人病历无手术记录或麻醉记录(局麻应在手术记录中注明);
15、新开展的手术、新技术或大型手术缺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
16、缺特殊检查(治疗) 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 签名;
17、缺手术(含扩大手术范围) 同意书或麻醉同意书或缺(近亲属) 签名;
18、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19、粘贴的病历记录导致原则性错误;
20、产科无婴儿出院记录,无新生儿脚印;
21、自动出院、放弃抢救、治疗,缺患者(委托人)意见和签名;
22、缺对诊断和治疗起决定作用或与主要诊断相关的辅助检查报告单(患者拒查应在病程录中注明并有其签名);
23、因病历记载有误而导致严重医疗纠纷;
24、存在判定乙级病历标准中三项以上缺陷者。
医务科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