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煤炭行业授信政策

中国银行煤炭行业授信政策
中国银行煤炭行业授信政策

中国银行煤炭行业授信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行煤炭行业授信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行业授信风险,结合国家《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煤炭产业政策》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煤炭行业是指对各种煤炭的开采、洗选、分级等生产活动。

第三条本政策适用于境内机构,不适用于海外机构。

第二章总体授信策略

第四条围绕我国煤炭行业“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宏观调控的总体方向,以有效促进我行煤炭行业业务稳健、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采取适度增加煤炭行业授信规模,积极调整煤炭行业客户结构、业务结构和地区结构的总体策略。

第五条围绕国家13个煤炭基地建设,重点发展6个省区(晋、陕、蒙、宁、皖、黔)的煤炭业务,重点加大对特大型及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业务拓展和授信支持力度,积极介入主要煤炭资源省份的煤炭龙头企业,适度支持具有产业竞争力的中型煤炭企业,坚决退出政策严令禁止的规模小、技术落后、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

第三章客户准入标准

第六条新客户准入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一)客户评级在B级及以上;

(二)煤炭企业原煤年产量120万吨以上1:

1.对于已建项目,晋、陕、蒙地区单井井型规模60万吨/年以上(其中焦煤单井井型规模45万吨/年以上),其它地区单井井型规模30万吨/年以上;

2.对于新建、改扩建项目,晋、陕、蒙地区单井井型规模120万吨/年以上,其它地区单井井型规模45万吨/年以上。

(三)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家或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的管理要求;煤炭资源回采率和机械化程度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具有完整产运销链条,以及与产量相匹配的运力保障和下游销售保障体系;规模以上煤矿必须做到正规化开采。

第四章客户分类

第七条第一类客户

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一)煤炭企业原煤年产量2000万吨以上,原则上从属于国家规划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2;

(二)可开采年限不低于35年,近两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

(三)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措施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回采率和机械化程度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符合利用条件的应有配套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高效选煤厂。

第八条第二类客户

1本政策中的“煤炭企业原煤年产量”的统计口径是指客户所属的煤炭企业集团的原煤年产量。

2即神东、陕北、黄陇(华亭)、晋北、晋中、晋东、鲁西、两淮、冀中、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基地。

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一)煤炭企业原煤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吨,原则上从属于国家规划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

(二)可开采年限不低于30年,近两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发展前景较好的优质煤炭企业;

(三)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措施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回采率和机械化程度优于当地行业平均水平,符合利用条件的应有配套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高效选煤厂。

第九条第三类客户

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一)煤炭企业原煤年产量不低于120万吨、且拥有一定资源储量;

(二)晋、陕、蒙地区单井井型规模不小于30万吨/年,其它地区单井井型规模不小于15万吨/年;

(三)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措施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回采率和机械化程度达到当地行业平均水平,经营和财务状况达到行业平均值,企业信誉较好,但受体制、规模制约,发展前景一般的客户。

第十条第四类客户

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标准:

(一)国家产业政策中的限制与淘汰类煤炭企业;

(二)煤炭企业原煤年产量低于120万吨;

(三)晋、陕、蒙地区单井井型规模小于30万吨/年,其它地区单井井型规模小于15万吨/年;

(四)无法较好整合资源的企业;

(五)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措施不到位的企业;

(六)经营管理体制较差、社会包袱重、资源枯竭的企业;

(七)生产经营情况恶化或已被关闭停产的企业;

(八)出现不良授信、欠息或信用等级下降至B级(不含)以下的企业。

第五章客户授信政策

第十一条对于第一类客户

可以给予各类授信支持,并积极寻找业务机会拓展高附加值产品;同时应注意保持合理的授信份额,防止集中性风险。

第十二条对于第二类客户

中长期贷款可适度叙做,对于单井规模较小的项目要从严把握;其他授信品种可予以支持;同时注意优化网点布局,做好账户维护、结算等基础性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对于第三类客户

原则上短期授信业务保持在现有规模,其中客户评级A级及以上的客户可谨慎叙做;贸易融资类业务可新增;原则上中长期贷款不再新增。

第十四条对于第四类客户

贸易融资类业务可视具体情况保持现有规模或压缩,其它授信业务逐步退出。

第十五条我行在叙做授信业务时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中对单井井型规模的相关要求。

第六章授信担保政策

第十六条对于第一、二类客户

对于BBB级及以上的企业集团总部及其核心控股公司,可以提供信用授信;对于其它客户,原则上应由其集团本部或集团内核心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有效资产作抵质押或我行认可的其他保证担保。

第十七条对于第三、四类客户

均须由其集团本部或集团内核心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有效资产作抵质押或我行认可的其他保证担保。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政策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银行中小企业授信政策指引

XX银行中小企业授信政策指引 一、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策略和发展目标 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是我行实现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是我行改善业务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途径,是扩大交叉销售、促进我行精品银行建设的强大推动力。 (一)中小企业业务管理口径 本文所指中小企业是剔除我行五大信贷投向后的国标中小企业(国标中小企业标准参看我国2003年2月19日发布的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五大信贷投向指交通、土地储备和园区、公共管理行业,以及房地产开发贷款和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二)发展策略 ⅩⅩ年,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将由政策刺激下的较快增长转为结构调整中的稳定增长阶段,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为“稳健’,货币信贷回归常态,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将受到考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基于以上认识,ⅩⅩ年我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策略可以概括为:坚持一个方向、提升两种能力、实现三个目标。其中“坚持一个方向”,是指坚持以模式化经营为主导方向;“提升两种能力”,主要指提升市场营销能力和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实现三个目标”,就是实现“扩大客户群体、提升收益水平、有效控制风险”三个发展目标。通过在全行范围内推行上述“一二三”业务发展策略,力争达到规模、效益、质量的

均衡协调,逐渐形成我行特色,努力实现中小企业业务“更有内涵的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中小企业业务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较快发展,夯实客户基础,提高业务规模,用五年左右时间实现全行中小企业贷款占比达到三分之一的战略目标,打造中小企业业务优势品牌,形成我行在中小企业市场的比较竞争优势。 1、增加客户数量,构建成长型中小企业基础客户群,形成良性的业务增长机制。 2、扩大市场规模,抢占市场至高点,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增速高于全行对公授信业务平均增长水平。 3、切实扩大交叉销售,增加中小企业综合收益,提高中小企业贡献度,形成全行利润新的增长点。 4、严控授信风险,确保资产质量,新增授信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实际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 5、巩固和创新模式化经营,塑造优质品牌,培育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二、中小企业授信营销模式指引 (一)目标客户选择 根据中小企业市场分布和风险控制特点,我行应坚持“3+1”市场定位。一方面以配套型、集聚型和科技创新型三大类目标市场中的中小企业客户为主导,实行模式化批量授信;一方面以单一优质、强抵押的授

TRS公司简介

TRS公司介绍 编制单位: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5年

一.公司简介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04亿元,2011年6月在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29。 公司秉承“搜索信息、整合内容、发现知识”的技术理念,专注于海量非结构化信息处理为核心的软件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目标是成为大数据时代中国软件和专业互联网服务领域的领导厂商。 公司现有员工600名,总部设在北京,并已在全国主要中心城市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公司自主研发的TRS系列产品和服务已被国内外4000多家企业级机构客户广泛使用,在中国非结构化中文信息智能应用软件市场的占有率位居第一。 二.理念战略 愿景 让信息创造价值。 使命 聚焦大数据时代客户的需求和挑战,提供自主研发的一流软件和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核心价值观 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我们的信念,是我们前进的内在动力,也是对用户及员工的承诺。

专注:是建立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公司发展的每个阶段必须专注于既定的目标 创新:IT产业一日千里,不创新就被淘汰,拓尔思认为创新是做百年企业的必备基因 坚持:是一种品质、一种精神,在困难和挑战面前,只有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诚信:是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是我们赢得客户信任的基础 共赢:实现用户、合作伙伴、员工和公司的多赢,多赢才能持久 研发战略和方向 拓尔思把研发作为公司的立身之本,公司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以上 三.核心技术 技术理念 搜索信息整合内容发现知识

四.基础研究和政府项目 TRS把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为国民经济信息化服务。在中文信息处理、信息检索、内容管理和数据挖掘等方面具有世界级的先进技术,多年来承担了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众多国家级项目。 公司的研究队伍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中文信息处理研究中心、TRS软件开放实验室密切合作。中文信息处理研究中心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投资200万美元建立的国家级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基地,TRS软件开放实验室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建的开放实验室。公司和国内外大学及顶级IT企业开展了深层次的广泛合作。 五.企业官网案例 电信——中兴通讯:全球性大型集团门户网站群应用 项目亮点 TRS助力中兴通讯构建全新的集团门户网站群,全球各地的内容采编人员可以通过专网访问内容管理平台,及时提交各分支机构的最新动态。

行业授信政策模板

煤炭行业授信政策 一、行业定义 本政策所称“煤炭行业”是指按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标准中的相关行业,包括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C252炼焦、H6361煤炭及制品批发。 二、行业特点 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我国能源资源具有富煤、贫油、少气的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中所占比例一直保持在70%以上。其中,电力行业是煤炭行业的第一消耗大户,占全部煤炭消费的50%,焦炭生产占比15%,钢铁行业占比9%,水泥行业占比5%,化肥行业占比1%。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特征明显,煤炭行业景气度与下游行业电力、冶金、化工和建材四个主要耗煤行业的周期性变化密切相关。 三、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2012年煤炭行业景气度较低,煤炭产量36.6亿吨,行业规模4.2万亿元,保持增长,但增速同比下降 4.7%,行业经营收入下降,市场供给需求量增速回落,煤炭库存居高不下,2012年末,煤炭企业存煤8500万吨,主要港口存煤4352万吨,同比增加3120万吨,重点发电企业存煤8113万吨,可用天数保持在19天以上,煤炭企业去库存压力较大。据国家统计局2008-2012年行业数据显示,2012年煤炭行业呈现偿债能力有所下滑、盈利能力表现不佳、营运能力较差、成长能力回落的态势。 我国煤炭行业的“十二五”规划的工作重心仍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为主,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提高产业集中度。产业布局的规划为:控制东部地区煤炭开发强度,稳定中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因此,2013年,我国煤炭行业将继续呈现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预计新增煤炭产能约为5.6亿吨,但国内经济下行、下游行业煤炭市场需求下降,预计新增煤炭销量约为2亿吨,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压力增大,同时我国煤炭行业发展还受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加大、运力不足等问题的制约。 (三)行业风险提示

XX银行信贷政策指引

**银行信贷政策指引(2012年) 总行授信审批部 总行风险管理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

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指引适用于2012年度全行公司、小微、零售客户授信业务营销、审批及管理等环节。 二、政策调整 (一)总行将根据2012年金融、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监管部门监管要求,以及我行信贷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本政策指引。 (二)因我行小微贷款业务尚处起步阶段,业务模式及市场定位仍有待完善,期间小微贷款政策若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三、其他说明 (一)本政策指引是我行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主要着眼于通过引导信贷投向,调整、优化我行资产结构,以实现质量、效益、规模协调发展。 (二)鉴于我行国际业务刚获批,我行国际业务发展方向及定位仍需国际业务部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拟定,因此本指引的产品政策部分暂不包括国际业务。

目录 第一部分形势分析 (1) 一、2011年国内经济形势回顾 (1) 二、2012年国内经济形势展望 (1) 三、国家政策导向 (2) 四、政府监管基调 (3) 第二部分我行业务结构 (4) 一、我行现有业务结构概况 (4) 二、需关注的主要问题 (4) 第三部分信贷战略与组合目标 (5) 一、信贷战略 (5) (一)指导思想 (5) (二)2012年我行信贷业务重点 (7) 二、组合目标 (8) 第四部分信贷政策 (9) 一、客户政策 (9) (一)集团客户 (9) (二)大中型客户 (10) (三)小微型客户、集群类客户 (10) (四)异地授信类客户 (11) (五)客户授信策略 (12) 二、产品政策 (13) (一)贸易融资 (13) (二)银行承兑汇票 (13) (三)流动资金贷款 (14) (四)固定资产贷款 (14) (五)保理业务 (15) (六)国内信用证及代付 (16) 三、行业政策 (16) (一)钢铁行业 (16) (二)煤炭行业 (19)

商业银行授信政策指引-10页word资料

**商业银行授信政策指引 一、政策背景 (一)外部经济形势 20**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中的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三期叠加”的特征没有改变,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边际效用有所递减,经济增长下行压力、结构调整压力明显,一些行业产能过剩严重,风险蔓延加剧,存在从小微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蔓延、从产能过剩行业向上下游行业蔓延、从风险集中显现地区向其他地区蔓延的趋势。 为积极应对压力,目前确立经济工作的总基调为“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不仅要使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更要在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为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银行传统业务盈利空间被持续挤压。 (二)20**年授信业务总体思路 20**年是流程银行全面推进,也是全面建设“三好”银行开局之年,全行要积极应对复杂的外部经济形势,充分发挥地方法人银行优势,紧扣“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市民、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继续“区别对待、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实行稳健的授信政策。 20**年,我行信贷投放总体规划是总量增长20亿元,实现总规模达到86亿元。资产结构方面: (1)公司业务净增量约为15亿元,规模达到48亿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类贷款426户,余额331256万元,比年初增加64户,增加110730万元)。在确保完成监管部门小微企业考核指标后,将剩余额度切分给大、中型企业,在行业分

布上净增量优先满足涉农行业发展后,再分配至其他行业。 其中,涉农贷款:各支行仍需继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保持增速不低于全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实现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应。同时积极做好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贷款:今年银监会在“两个不低于目标”的基础上,增设“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目标。即: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增幅不低于同期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断提高小微企业授信客户覆盖面;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2)贴现(转贴现)业务规模在全行统筹流动性及考核指标基础上视情况适当调整,原则上控制在贷款总额的10%-15%左右。 (3)个人业务净增量约为5亿元,规模达到33亿元,以福农易贷卡、融易购授信、个人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为主,个人住房按揭维持目前占比,进一步扩大我行个人业务的影响力。(个人类贷款280652万元,比年初增加29554万元)一是继续保持信贷投放平稳增长。在货币信贷回归常态的大环境下,全行要继续均衡信贷投放,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应对经济结构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对我行的影响,跟踪六安“十二五规划”重点及优势产业,把握市场机会,开展定向营销,开拓实体经济中的有效业务增长点。 二是重点优化信贷业务结构。首先,以新资本监管标准实施为契机,转变我行粗放式经营的资本管理方式,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积极布局增量业务,逐步优化存量业务,增加低资本消耗业务和产品的比重;第二,紧扣市场定位,继续坚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优先原则,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第三,要主动防范

中国银行企业文化

中国银行企业文化 ◆中国银行核心价值观: 追求卓越,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 ◆中国银行百年发展经验: 爱国爱民是办行之魂,改革创新是强行之路 诚信至上是立行之本,以人为本是兴行之基 ◆中国银行员工职业规范: 爱行敬业、勤勉俭朴、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依法合规 ◆新时期精神财富: 坚定信念是精神支柱,无私奉献是高贵品质,开拓创新是基本途径,科学求实是重要基础,团结协作是根本保障。 ◆中国银行战略目标: 追求卓越,持续增长,建设国际一流的大型跨国经营银行集团。 ◆中国银行战略定位: 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多元化服务、海内外一体化发展。 ◆中国银行工作总方针: 调结构,扩规模,防风险,上水平。 ◆中国银行工作总要求: 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 ◆中国银行经营发展特色: 国际化,多元化,智能化。 ◆中国银行全球服务体系: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 ◆我们的服务: 在中国银行百年历史进程中,"全球服务"的品牌理念已深入人心,在新百年的起点上,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将中国银行全球服务品牌提升到新的高度。 ◆我们的社会责任: 在10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内塑文化,外树品牌,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们的骄傲: 截止2012年,连续24年入选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总市值排名全球上市银行第7位,资本实力排名全球银行第9位,主要财务指标达国际先进银行水平。 2011年入选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是新兴市场国家中唯一入选的金融机构。在国内外权威机构评比中多次获得最佳银行、最佳国内银行、最佳贸易融资银行、最佳外汇银行、最佳效率银行、最佳私人银行、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最佳企业公民、大学生最佳雇主等荣誉奖项。 2013年7月22日,胡润研究院公布了2013品牌榜,中国银行以1620亿元品牌价值位列第四位,较2012年提升1位。

关于中小企业信贷政策调研报告(20201120232058)

关于中小企业信贷政策调研报告 一、中小企业发展概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通报的今年前三季度中小企业与 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情况表明,1 -9月份,在实现工业增加值方面,我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创造产值21399. 44亿元,同比增长24. 6%;小型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3379. 39亿元,同比增长27 . 5%。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相比,在增速上分别高出了7. 76个百分点和11. 2个百分点。此外,在进出口方面私营企业也增势强劲。前三季度,个体私营经济进出口总额1624. 1亿美元,增幅达到41. 9 %,高于全国商品进出口增幅18. 2个百分点。 截止今年9月底,全国注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近 2900万户,从业人员超过1亿人。从大概念来看,中小企业 和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提供的就业机会占到全国就业总 量的75%以上,gdp总量占到全国gdp总量50%以上,中小 企业和非公经济的发展对总体国民经济的贡献已占据重要地位。 二、中小企业风险分析 从上述情况分析,作为银行发展转变与中小企业经营合作思想,加快合作步伐显得迫在眉睫。那么,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点主要存在哪些方面呢:

一是管理风险。中小企业很大一部分是家族企业,因此家长制作风在企业管理中盛行,缺乏现代管理制度,并且企业主素质往往不高,造成了企业运行中决策不科学,管理不**,带有很大的随意性,造成了先天性的管理缺陷,难以保证企业正确的发展策略。 二是经营风险。中小企业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行业和服务业等竞争性领域,技术装备水平低,技术改造能力差,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赊销现象严重。并且由于企业规模小,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所以企业的存活期比较短。 三是信息风险。中小企业运行很不规范,银行很难掌握企业运行的各种真实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不少企业未能依法建帐,财务报表不实,各种交易大多通过现金结算,给银行的资金控制带来相当的难度。 四是信用风险。长期以来,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生长在一个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约束不力的环境中,相应地产生了信用观念淡薄、重贷轻还,有的甚至恶意逃债、赖债、废债,损坏了整个民营中小企业的形象。再加上法律诉讼案件执行难,降低了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任。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都没有足值的抵押品,所以给贷款风险控制带来相当大的困难,这样在银行稳健经营,审慎放贷,严控风险的政策下,就形成了所谓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局面。

最新1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1商业银行授信工作 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 (一) 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 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 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 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确定目标客户时应明确所期望的客户特征,并确定可受理客户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受理的所有客户原则上必须满足或高于这些要求。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客户调查应根据授信种类搜集客户基本资料,建立客户档案。资料清单提示参见《附录》中的“客户基本资料清单提示”。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关注和搜集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有效识别授信集中风险及关联客户授信风险。

中银“债市通”理财计划 - 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

中银“债市通”理财计划 2013年二季度投资运作报告 2013-7-10 一、产品基本情况 二、产品净值表现(截至2013年6月28日) 中银债市通自2013年以来份额净值表现如下(已扣除管理费和托管费): 注*:业绩基准为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自2012年以来,本产品单位理财份额净值与业绩基准的比较见下图(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28日):

三、报告期内债券市场分析和投资运作 2013年二季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走势主要受债市监管风暴和资金面两大因素所左右。4月上半月在银监会8号文出台以及经济增长数据不及预期的影响下,债券收益率出现一波走低行情,但被债市监管行动的升级所打断。国内债券市场交易量迅速下降,市场陷入小幅震荡的清淡市况当中。这种市况在端午节前开始的资金面超预期紧张冲击下被打破,各期限债券收益率均出现大幅上扬,特别是短端收益率上行幅度尤为惊人,1年期AAA评级短融收益率上行幅度高达180BP,收益率曲线出现大幅倒挂。6月25日后,随着资金面的逐步缓解,收益率才有所下行。 基本面上,二季度出台的经济数据显示国内经济增速继续处于小幅下滑状态,复苏力度和通胀均不及市场预期。二季度官方PMI虽然还在50荣枯分界线上方,但已经非常接近50;汇丰PMI则已经跌至50下方,并创下9个月新低;二季度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亦在9%附近低位徘徊,显示国内经济增速可能呈现“L”型走势。二季度通胀数据也表现温和,总体保持在 2.5%左右。虽然基本面数据不是二季度债市关注的焦点,但其疲弱的表现压制了中长端收益率的上行空间。 资金面上,受外汇占款下降、财政缴款、央行对流动性态度强硬等因素影响,资金利率在6月份急速走高。6月20日,银行间7天质押式回购利率最高上冲至28%,加权在11.62%。随着央行6月25日晚间释放了流动性维稳信号,表示已经向部分符合宏观审慎标准的金融机构注入了流动性,资金利率才有所下行。本次资金面紧张程度可以说是十年难得一见,当时为获取现金,不少金融机构不计成本抛售短期债券,令短期债券价格大幅下跌。 鉴于债市监管升级行动令债券流动性下降,本期投资管理人进一步缩短久期,5月份增持了流动性相对较好的高评级短融。虽然投资管理人判断二季度可能出现全年收益率低点,

银监会_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外授信。表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金色年华”留学生金融服务

产品名称 “金色年华”留学生金融服务 产品说明 我们可以为您在出国前开立好英国当地个人账户,提前汇入学费和生活费,免除您携带大量现金出境的烦恼。您还可以同时申请英国当地借记卡和网上银行服务,提前做好一切财务安排。 产品特点 无账户管理费; 可在任何一家我行网点或汇丰银行网点办理存款; 设立“约期付款”和“直接借记”以定期自动缴付费用; 免费月银行账单寄送; 接受英国境外汇入汇款免收手续费; 您的英镑借记卡可在全英境内97%以上的提款机上免费取现,无跨行交易和跨境交易手续费; 网上银行具备24小时账户查询和转账功能。 适用客户 已获得英国院校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学生。 申请条件 账户申请者须为年满16周岁的个人; 年满18周岁的申请者方可在开户同时申请借记卡。 办理流程 您只需前往中国银行在国内的指定网点办理即可。我们将为您免费开立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金色年华”留学生账户。您可以在开立账户的同时免费申请英镑借记卡和网上银行服务。

在您提交开户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须符合要求),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会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确认账户已经成功开立。您在收到确认邮件后就可以向新账户汇入学费和生活费款项了。如果您在三个工作日后没有得到确认,请向国内的受理网点查询。 提交证件 ?有效护照 ?住址证明(如户口本等) ?英国院校录取通知书 联系方式 请登录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718356139.html,查询就近的中国银行网点联系方式。 产品名称 国际汇款 产品说明 如需将款项汇往英国境外,您可以使用加急汇款当天汇出款项或使用普通汇款3天内汇出款项。 办理流程 若您持有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的账户并已开立网上银行服务,您可使用网上银行汇款; 若您未持有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的账户, 请亲临我们的分行办理。 提交证件 柜台办理需提供: 1. 您的身份证明和地址证明(比如:护照和水电费账单) 2. 收款人姓名和地址 3. 收款人IBAN代码

医药行业信贷政策

医药行业信贷政策 (一)政策定义本政策中的医药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医疗仪器及器械制造业和 医药流通业。其中,医药制造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C27 医药制造业,C358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等子行业。 (二)总体原则和目标市场 确定医药行业2014 年为优先支持类行业,优先支持化学制药、中成药及医疗器械制造业,适度介入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审慎介入生物制药行业,压缩退出化学原料药行业。 医药行业是关系民生的重要消费品行业,具有抗周期性、高成长性、高投资和高风险等特点。受药品消费刚性、新医改稳步推进、新版基药目录出台、健康服务产业政策支持等因素影响,未来医药行业将处于快速发展期,成长潜力较大。但同时,受制于政府医药费用控制,医药行业产销增速较难出现大幅反弹。医药制造企业毛利高,自筹资金仍保持最大资金来源,高端客户生产经营中资金需求小;多数国内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部分企业资本运作频繁,经营风险较大;且制药工业是国家环保重点治理行业之一。 我行应优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品牌、规模、技术优势且经营稳健的中药及化学制剂生产企业,提高化学原料药及生物制药企业准入标准,优先支持新增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中具有独特资源和独家品种的医药制造企业, 适度支持大病种领域、高端仿制药企业的资金需求,逐步退出在行业生产标 准大幅提高和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中难以得到政府的扶持,成为被淘汰或兼并的对象的企业以及资本运作频繁及环保风险较高企业贷款。加强医药客户融资总量管

理,化解存量贷款风险,提高行业贷款质量。对不符合准入标准的客户逐步压缩,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力度,实现结构调整。对医药制造企业,应以各类短期融资为主,适度支持优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严格控制化学原料药企业扩大产能融资 (三)客户及项目准入底线 1、客户准入底线指标 (1)普通制药行业客户准入底线指标

2015年授信政策指引(租赁)

2015公司授信政策指引 一、全国行业发展形势 2014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在经历上一年的政策波动后,仍呈现较快发展势头,机构数量仍在快速增长,行业规模继续扩大,截止到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公司达到2202家,比上年底的1026家增加1176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到32000亿,比上年底增长11000亿。 二、公司全年总体运营情况 从业务选择上看,本年23笔业务,涉及企业15笔,其中光谷区域IT制造业投放近3亿元;地方基建项目投放2.5亿元;其他制造业投放 1.7亿元;其他行业(包括建筑建材、传媒、农业等)投放1.6亿元。从主要项目来看,基本围绕地方基建和光谷区域制造业,这与去年初制定的指引思路基本吻合,也充分体现了光谷租赁作为地方国有租赁公司,在光谷区域和地方建设上实现了部分突破。但从业务结构上,单笔超过亿元项目4个,金额5.3亿元,相对租赁注册资本金来说,单笔项目集中度风险较高,从租赁余额看,目前超过10亿元,负债额亿元。从上述两方面来说,公司持续扩大租赁规模过程中,资本的瓶颈已经凸显。 从融资渠道上看,通过近2年市场运作,光谷租赁在银行融资渠道上取得一定突破,但从湖北区域总体上看,银行保理仍然是租赁公司唯一融资渠道,且本地银行对第三方租赁公司的认同度仍然不高,造成公司融资渠道单一化,对银行依赖度太高。如何拓宽融资渠道,将一直是公司需考虑和面对的问题。从方式上来说,如何实现资产转

让、保理买断,可能是目前公司能够释放出资产规模,减少资金占用,为新项目腾挪空间的可行方式。 三、2015年公司授信业务总体思路 未来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加剧,信贷管控压力不断上升,2015年公司应顺应市场变化,积极主动,以提高风险管理有效性为指导原则,继续坚持“促发展、稳投放、优配置、防风险”的授信思路,发挥信贷政策的引导作用,整合集团各种金融资源,在推进公司整体集团化发展基础上,发挥信贷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与与集团各业务板块的协调配合,发挥租赁公司“长期、稳定”特点,一方面利用集团优势,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中长期融资租赁业务,选择和服务好集团内资质较好、负债比例低、拥有一定优质资产的企业和行业。另一方面,应努力拓展和渗透大型企业和基建设施类行业,在本地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发挥租赁杠杆效益,提升本地整体投资和营商环境。 一是促进租赁业务稳步增长2014年下半年来,经济下行,企业财务杠杆高企,各地信贷风险事件频发,虽然整个租赁行业取得较快发展,但从相关网站收集到的信息,2014年,租赁发生的法律诉讼案件也增长较快。在国内整个融资环境复杂状况下,租赁作为社会融资体系一部分,必然也受影响。但是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租赁规模、本地市场占有率、本地市场影响力是集团对租赁公司短期内一贯的要求。因此,公司在业务规模上应继续保持突破,加大拓展优势行业和优质客户项目类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融资需求,利用融资租赁中长期融资业务优势适度开展有政府背景的基础建设项目的回租、直租

中国光大银行大中型企业信贷投向政策指引(版)备课讲稿

中国光大银行大中型企业信贷投向政策指引 (2009年版) 一、对公信贷战略方向、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策略 (一)战略方向 明确中端市场基本定位,培育核心业务优势。 通过贸易融资产品及有效平衡风险和收益的作业模式,不断优化组合结构。 (二)战略目标 10年远景目标:国内先进的商业银行,优质的上市公司;以中端市场为长期发展方向,成为快速、均衡、稳健发展的精品银行,净资产收益率居全国性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前5名。 5年规划目标:国内较高收益、快速成长、均衡发展的中型银行。在选择的领域(规划期内选择的领域包括贸易融资等)业务指标进入全国性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前5名。 (三)对公业务发展策略 长期目标:以利润为导向,走专业化发展道路,选择RAROC(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和EVA(经济增加值)较高的行业、产品和客户,实现资本约束下的银行价值最大化。 近期重点: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阶段性价值创造的影响。 实施策略:选择抗周期波动性强的行业、核心竞争力强的行业(或子行业)龙头企业、资源垄断及政策优先扶持的行业、依托政府背景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加强低质量、低效益客户主动压缩退出,积极进行结构优化。通过核心客户解决方案重点培育行业内的基础客户群,并利用供应链融资等营销模式延伸拓展以基础客户群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客户,提高整体风险控制水平和营销能力。 1、行业 集中资源重点发展10-15个行业,同时,为防范行业集中度风险,单个行业授信余

额最高不超过核心资本金的200%。 通过行业解决方案,发掘子行业细分市场,做深做强重点行业。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风险监控与分析的敏感度,建立完善行业预警机制。 支持产业链长的行业,并在其关键环节建立基础客户群体;支持能促进贸易融资发展的行业;支持能促进公私联动的行业;适当支持不符合上述要求,但当前是我行利润支柱的行业;坚决退出上述以外的行业。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对行业的影响,根据周期型、防御型和成长型行业特点,挑选行业发展前景良好、行业比较优势突出、可规避行业周期风险、我行授信质量较高的行业。 持续进行行业授信结构调整,集中资源投向支持和谨慎支持的行业;逐步退出严格控制行业;密切关注控制行业的发展。 持续完善行业限额管理机制,通过行业限额的合理分配,引导有限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 2、区域 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京津地区为我行战略性重点区域,将在政策与资源方面予以适度倾斜,形成区域比较优势。其中京津地区以北京和天津分行为核心;长三角地区以上海分行为核心;珠三角地区以广州分行为核心。 通过重点分行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核心客户的培育,形成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影响,逐步形成与区域所在分行沟通协调的枢纽,带动周边分行的共同发展。 对于重点发展地区实施区域营销指引和总行行业指导政策并重的结构调整策略。 3、产品 保持普通对公贷款的平稳增长,将资源集中于优质资产。 稳步推动贸易融资发展,将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转化为贸易融资类产品。 通过深入推进供应链营销模式和集约化专业管理机制,将中国光大银行建设成为在国内贸易融资服务领域领先的专业银行。贸易融资重点产品业务量等关键指标在2010年底前进入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名。表内外贸易融资余额与一般贷款余额比例达

中国银行煤炭行业授信政策

中国银行煤炭行业授信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行煤炭行业授信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行业授信风险,结合国家《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煤炭产业政策》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煤炭行业是指对各种煤炭的开采、洗选、分级等生产活动。 第三条本政策适用于境内机构,不适用于海外机构。 第二章总体授信策略 第四条围绕我国煤炭行业“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宏观调控的总体方向,以有效促进我行煤炭行业业务稳健、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采取适度增加煤炭行业授信规模,积极调整煤炭行业客户结构、业务结构和地区结构的总体策略。 第五条围绕国家13个煤炭基地建设,重点发展6个省区(晋、陕、蒙、宁、皖、黔)的煤炭业务,重点加大对特大型及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业务拓展和授信支持力度,积极介入主要煤炭资源省份的煤炭龙头企业,适度支持具有产业竞争力的中型煤炭企业,坚决退出政策严令禁止的规模小、技术落后、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 第三章客户准入标准 第六条新客户准入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一)客户评级在B级及以上;

(二)煤炭企业原煤年产量120万吨以上1: 1.对于已建项目,晋、陕、蒙地区单井井型规模60万吨/年以上(其中焦煤单井井型规模45万吨/年以上),其它地区单井井型规模30万吨/年以上; 2.对于新建、改扩建项目,晋、陕、蒙地区单井井型规模120万吨/年以上,其它地区单井井型规模45万吨/年以上。 (三)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家或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的管理要求;煤炭资源回采率和机械化程度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具有完整产运销链条,以及与产量相匹配的运力保障和下游销售保障体系;规模以上煤矿必须做到正规化开采。 第四章客户分类 第七条第一类客户 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一)煤炭企业原煤年产量2000万吨以上,原则上从属于国家规划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2; (二)可开采年限不低于35年,近两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 (三)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措施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回采率和机械化程度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符合利用条件的应有配套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高效选煤厂。 第八条第二类客户 1本政策中的“煤炭企业原煤年产量”的统计口径是指客户所属的煤炭企业集团的原煤年产量。 2即神东、陕北、黄陇(华亭)、晋北、晋中、晋东、鲁西、两淮、冀中、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基地。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 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 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 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 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 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 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 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 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 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确定目标客户时应明确所期望的客户特征,并确定可受理客户的基 本要求。商业银行受理的所有客户原则上必须满足或高于这些要求。

XX银行2020年石材行业授信政策指引

XX银行2020年石材行业授信政策指引 一、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所称“石材行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 7 5 4 -2 0 1 7)“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行二、总体授信策略 石材行业是我行小微企业审慎进入类行业,总体授信原则: “审慎准入,择优支持,严把环保关,严控风险”。 石材属于传统的资源型原材料产业。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石材生产国、出口国和消费国。近年来,石材行业的发展受到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较大影响。审慎支持经营年限较长,具备一定资源、规模、技术与市场优势,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的石材加工企业,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产品为主,带动代发工资、商易通等产品。 三、授信准入标准 客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客户连续正常经营 3 年及以上,且上一年度营业利润为正,实际控制人具有 5 年及以上行业从业经验,企业和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符合《石材加工企业 安全环保达标基本条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石材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规范》》(CS001-2013)等相关政策及行业标准要求,未纳入国家淘汰落后工业设备和产能目录。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按期获得排污许可证。 (三)符合《矿山安全法》《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装饰石材矿山露天开采工程设计规范》《装饰石材露天矿山技术规范》《装饰石材矿山达标考评试行办法》《天然石材矿山生产管理规范》等相关制度要求。优先准入满足《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小企业客户。 (四)对于经营内容包含石材开采的企业要求原则上经营场所占地面积不小于 10 亩,大切机台数量不低于 3 台。 (五)近三年未受到重大环保、安全处罚,未纳入当地“散乱污”企业名录或环保“黑名单”企业名单。 (六)在我行内部评级系统评级 BBB-及以上,符合我行相关产品制度规定。 四、重点支持领域 (一)重点分行 山东、福建、广东、江苏、四川、河南、山西、江西分行。 (二)重点客户 重点支持经营年限较长,具备一定资源、规模、技术与市场优势,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的石材加工企业。 (三)重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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