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品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降低药品成本,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第五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第六条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第七条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第八条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
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第九条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十条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三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二条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第十五条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
第十六条对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库存药品应定期检查,及时登记,保持药库干燥、通风环境,做好防霉、防潮、防鼠、防虫等工作。
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一、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原则: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确保患者用药不发生药物不良反应。
2. 合理原则:依据患者疾病、药物特点和其他因素选用适宜的药物。
3. 经济原则:合理使用药品,避免浪费。
4. 效果原则:迅速、有效地治疗疾病,提高用药效果。
二、药品管理的相关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建立稳定的药品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质量。
(2)根据医院的需求和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3)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认证和考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建立药品采购档案,做好药品采购记录和跟踪。
(5)对药品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确保药品采购的合法合规。
2.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规定药品的存储条件和要求。
(2)确保药品存储安全,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并及时清理不合格的药品。
(3)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管理,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4)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做好定期盘点和统计工作。
3.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制度,对医院内用药行为进行记录和核查。
(2)建立用药审核制度,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3)建立用药监测系统,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4.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对药品进行质量追溯。
(2)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患者用药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报告和处理。
(3)建立药品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监测和评价。
5.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建立用药指南和标准,规范医生用药行为。
(2)建立医疗用药委员会,对医院用药行为进行评审和指导。
(3)建立药师药品使用指导制度,对医院用药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解决。
以上就是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是医院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保障医院和患者的共同利益。
医院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医院用药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医院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管理制度医院药物管理制度(通用8篇)医院药物管理制度篇11、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实在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需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防备性抗菌药物的使用。
严格掌控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
乐观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需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依据临床经验用药。
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奉并服从分线用药原则,依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掌控第二线药物,严格掌控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防备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依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看法,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出七天,若确需连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实在由质管科负责。
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医院药物管理制度篇2一、坚持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紧密察看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防备应用的.指征。
3、订立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射剂量、疗程和合理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紧密察看病人有无正常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应用。
5、重视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菌药物的费用支出。
二、各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有关知识,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结合病情,合理用药,必需时应邀请负责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的专家会诊。
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药物,必需在病历中认真记录。
三、护士应熟识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察看病人用药后的反应,并及时记录及报告医生。
医院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一、概述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分级原则1. 药品分为四类:一类为非处方药,二类为处方药,三类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四类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 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医师处方,消费者可自行购买、使用的药品。
3. 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能购买、使用的药品。
4. 第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具有滥用潜力,但临床应用价值较大的药品。
5.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是指具有高度滥用潜力,危害人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的药品。
三、药品分级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1)医院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熟悉药品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
(3)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目录,明确各类药品的采购渠道、价格、质量要求等。
2. 药品储存管理(1)医院应设立药品库房,按照药品性质、分类、规格、批号等要求分区储存。
(2)药品库房应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药品使用管理(1)医师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病情、用药史、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合理选择药品。
(2)处方药使用应遵循《处方管理办法》,处方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3)第二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滥用。
4.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定期收集、分析、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2)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
(3)医院应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估药品安全性,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四、监督与考核1. 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各科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与管理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2. 采购药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药品。
3. 药品采购需经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保药品质量。
4. 药品采购渠道必须合法,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5. 药品采购员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管理的各种法规,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6. 药品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三、药品储存与保管1. 药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分类管理,标签清晰。
2. 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3. 药品储存柜应加锁,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
4. 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醒目标识,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5. 药品拆零包装应使用原包装,并标注药品批号和有效期。
四、药品领用与调配1. 临床科室领用药品需凭医生处方,并由药房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发放。
2.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调配制度,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3. 药品调配过程中,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4. 药品调配后,应将药品送至临床科室,并做好登记。
五、药品使用与监控1.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2. 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避免滥用和误用。
3. 临床科室应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剂科。
4. 药剂科应定期对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药品合理使用。
六、特殊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 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调配和使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3. 特殊药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建立科内药房,由护师专门管理,提供手术和抢救危重病人等药品供应。
二、分类管理
1.将药品分成常规药、特殊药、抢救药和毒麻贵重药四类。
常用药和抢救药基数固定放置在每个手术间便于使用,麻醉前领取钥匙。
护士专人负责每天定期检查补充数量。
2.每周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如有变质、过期及时处理,确保药品安全。
3.毒麻药品严格“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要求。
麻醉用药由麻醉医师书写处方,专人核对空安瓿与红处方数目相符。
4.贵重药、肌松等药物,需冷藏药品储存在冰柜内并加锁。
三、每天统计发送药品数量,确保药品消耗、回收、计价吻合。
使用药品做到过期药品不用、标签丢失不用,瓶盖松动不用,说明不详不用,变质混浊不用,安瓿破损不用,名称模糊不用,确保用药安全。
四、麻醉中特殊用药需经主治以上医师同意后才可应用。
五、麻醉药品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篇一」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
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
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
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
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
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篇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减少医院损失,使我科的药品管理规范化,药库必须严格把关,认真负责。
一、药库保管员要按照微机打印的药品采购单对采购计划严格掌握1个月采购量(小品种可适当增加),如发现微机计划量不妥,应及时与微机室联系,并附特殊说明给采购员。
医院科室常见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科室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科室主任负责科室药品管理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药品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对科室药品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3. 科室护士长负责科室药品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合理使用、安全储存。
4. 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接收、储存、发放和账目管理工作。
5. 临床医生、护士负责药品的合理使用,严格按照医嘱给药。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科室药品采购需经药剂科审核,按照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2. 药品采购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验收时,药品保管员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入库。
四、药品储存与保管1. 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储存条件分类存放,专柜存放,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等不良环境。
2. 药品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3. 药品有效期管理:近效期药品应做好标记,及时提醒临床使用;过期药品应立即清退,不得使用。
4. 药品出库管理:药品出库前,药品保管员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发放。
五、药品使用与调配1. 临床医生、护士应严格按照医嘱给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
2. 药品调配时,护士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调配。
3. 药品使用过程中,护士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
六、药品回收与销毁1. 药品回收:患者出院或死亡后,药品保管员应回收剩余药品,登记造册。
2. 药品销毁: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的药品,应按规定程序销毁,确保药品安全。
七、监督检查1. 药剂科定期对科室药品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科室主任、护士长应定期组织科室药品自查,确保药品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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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范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
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已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在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合格品
区、待发药品区一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机构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季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1、药房凭麻醉药品的处方、空安瓿(废贴)到药库领取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的处方、空安瓿(废贴)由药库统一保管。
领取后的麻醉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2、麻醉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3、对出库的麻醉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麻醉药品储存制度
1、药库、药房、各病区、手术室储存麻醉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还应当安装报警装置。
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储存各环节(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同。
3、药库储存麻醉药品应保持合理库存,实行双人、双锁保管;药房、病区储存麻醉药品应根据用量规定固定基数,建立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有记录。
药库、药房应建立麻醉药品进出的逐笔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麻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缺损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登记,
报医院加盖公章,查询供药单位。
2、对过期、损坏及由门诊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
对销毁进行登记。
3、回收的麻醉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应定期经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药房负责人、院方负责人及后勤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砸碎销毁。
销毁时,应有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派人监督,对销毁进行登记及参加销毁人员签字并确认。
药房管理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
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2、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
定。
3、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
执
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4、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
咨询。
5、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6、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
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7、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药剂人
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
调配。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
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人员应具有依法资
格认定药学技术职称或经有关培训考试合格。
3.验收人员应根据药品购进单据,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内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特殊管理药品及需冷藏药品应在
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5.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6.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
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称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
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4)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5)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6)首次购进的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厂检验报
告书。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为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
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
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3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
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促使用。
7.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调配使用。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