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公共组织
非政府组织名词解释

非政府组织名词解释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NGO)是指由私人个体或团体组成,自愿组织并不追求经济利益、非营利性质、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组织。
它在社会中起到桥梁和媒介的作用,在促进社会进步、服务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和公共利益。
它们在教育、医疗、环保、人权、救灾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例如,一些教育NGO致力于为贫困地区的儿童提供学校教育资源,提高他们的受教育机会;医疗NGO则组织医护人员到偏远地区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这些组织以自愿精神和社会责任为基础,为一些缺乏基本服务的群体提供了实际帮助。
其次,非政府组织促进民主参与和社会发展。
NGO可以为公众发声,代表公众利益去与政府对话,推动政策的制定和改革。
它们可以组织专题研究、举办座谈会、发表报告等形式来对公共事务提供意见和建议。
这些活动有助于增加公民的参与意识,促进民主决策,提高社会发展水平。
此外,非政府组织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这些组织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可再生能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例如,一些环保NGO通过环境宣传、培训、公众参与等手段,增加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认识,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
最后,非政府组织倡导人权和社会正义。
许多NGO致力于推动人权保护、性别平等、减少贫困和不平等等目标。
它们可以通过法律援助、社区教育、项目实施等方式,帮助弱势群体维护权益,提供帮助,争取平等和正义。
总的来说,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为社会服务和公共利益、民主参与和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以及人权和社会正义等方面做出贡献。
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丰富了社会组织形式,也提供了多元化的力量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第一讲 公共管理中的非政府公共组织

第一讲公共管理中的非政府公共组织现代社会存在着大量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 政府是这些管理活动的核心主体,但政府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提供全部的公共服务与产品,除政府之外还必须有许多非政府公共组织参与其中。
非政府公共组织是有别于政府组织(第一部门)、营利组织(第二部门)的各种非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总称,它提供部分公共物品与服务,强调个人奉献、成员互益等价值观念,其发展已成为具有世界共性的社会演变趋势之一。
本章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含义、作用、现状、管理制度、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探讨。
本章学习要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含义与特征。
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作用。
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运行机制。
正确处理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
第一节非政府公共组织概述一、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含义非政府公共组织是有别于政府组织(第一部门)、营利组织(第二部门)的各种非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总称,它提供部分公共物品与服务,强调个人奉献、成员互益等价值观念,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等重要特征。
非政府公共组织通常也被称为非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第三域、慈善部门、独立部门、志愿部门、免税部门等。
非政府公共组织是为满足公众需要而不是为了积聚私人财富而成立的组织,这是它能成为公共管理主体的重要依据。
它与企业的主要区别不在于是否营利,而在于它不能为了组织营利而损害公共利益,并且所得利润不能用于分红,只能用于发展和扩大符合组织目标的公益项目。
为了鼓励非政府公共组织发展,目前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经营收益免税的做法,而且一些国家还将此载入了法律。
公共部门是相对于私人部门而言的, 它是指处理社会的各种公共事务、提供各种公共物品的部门。
传统的公共部门主要指政府,认为政府是公共物品的惟一提供者,其实政府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提供全部的公共物品,除政府之外还必须有许多非政府公共组织参与其中。
早在19世纪中叶,欧洲就出现了慈善组织,通过开展救济活动向穷人提供政府提供不了的公共物品。
非政府公共部门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非政府公共部门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摘要:非政府组织迅速发展成为全球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一股新生力量,影响着一个国家,乃至世界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人类活动。
非政府组织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它在提供公共事业产品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在中国作为体制改革不可缺少的组织形态确实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力量。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目录1、我国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发展 (1)2、非政府公共部门在公共管理中的位置 (1)3、非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优势 (2)3.1. 贴近民众的优势 (2)3.2. 灵活调整的优势 (2)3.3 .社会沟通的优势 (3)3.4.创新的优势 (3)4、非政府公共部门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3)4.1.承担社会管理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3)4.2.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 (4)4.3.制约政府权力 (4)4.4.成为多元化治理的重要力量 (4)4.5.扩大就业机会 (4)5、我国非政府公共部门存在的问题 (5)5.1.社会公信力低,法制体系不健全 (5)5.2.资金不足 (5)5.3.人员水平偏低 (5)参考文献 (6)1、我国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发展非政府组织迅速发展成为全球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一股新生力量,影响着一个国家,乃至世界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人类活动。
非政府组织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它在提供公共事业产品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其自身的不足和外部环境的弊端影响着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发挥。
而非政府组织在中国作为体制改革不可缺少的组织形态确实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力量。
管理和培育好非政府组织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2、非政府公共部门在公共管理中的位置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政府必须将其一部分功能分割给社会,而这些是企业所不愿承担或不能承担的,这就给非政府组织创造了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
第六章 非政府公共组织

我国民政部把全部社团分成四类: 我国民政部把全部社团分成四类: 一是学术性团体,指从事自然科学、 一是学术性团体,指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以及交叉学科研究的团体; 以及交叉学科研究的团体; 二是行业性团体, 二是行业性团体,指由同行业的企业自愿组织 的团体; 的团体; 三是专业性团体, 三是专业性团体,指由专业人员组成或以专业 技术、 技术、专门资金为从事某项事业而成立的社会 团体; 团体; 四是联合性团体, 四是联合性团体,指人群的联合体或团体的联 合体。 合体。
4.民办机构 民办机构 民办机构是指由民间主办的, 民办机构是指由民间主办的,旨在推进社会公 益事业发展的组织机构。 益事业发展的组织机构。 民办机构基本上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 民办机构基本上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所以必 然收取一定的费用,提供有偿服务, 然收取一定的费用,提供有偿服务,但它不象 企业那样,追求利润最大化。 企业那样,追求利润最大化。 这类机构主要有:福利院,老年人公寓, 这类机构主要有:福利院,老年人公寓,老年 人活动中心,老年医疗保健中心,托儿所, 人活动中心,老年医疗保健中心,托儿所,幼 儿园,儿童图书馆,职业介绍所,婚姻介绍所, 儿园,儿童图书馆,职业介绍所,婚姻介绍所, 家政服务中心,信息咨询中心等。 家政服务中心,信息咨询中心等。
第六章
非政府公共组织
第一节 非政府公共组织概述 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涵义 一 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涵义 人类活动的三大领域, 人类活动的三大领域, 政治活动领域 经济活动领域 社会活动领域 → 政治国家 → 政府组织 → 市场经济 → 营利组织 → 公民社会 → 第三部门
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涵义: 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涵义: 的涵义 观点1:认为所有政府和企业以外的社会组织 都是非政府公共组织。如研究机构、专业协会、 都是非政府公共组织。如研究机构、专业协会、 工会、商会、体育组织、慈善机构、宗教组织、 工会、商会、体育组织、慈善机构、宗教组织、 青年组织、民间基金,各种民间组织、 青年组织、民间基金,各种民间组织、卫生组 文化组织甚至政党也包含其中。 织、文化组织甚至政党也包含其中。这种看法 是最广义的。 是最广义的。
非政府组织概论

一、监督社会运行中介组织的类型及其在 公共管理中的地位 (一)主要类型如图所示: 监督社会运行中介组织的类型 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事务所资 产评估机 构 公证、质 量、计量 检验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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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事务 所
消费者 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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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位与作用 1、保证各类社会主体获取信息的真实 性。 2、保证市场公平交易。 3、提高社会自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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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性党派组织的性质与特点 △性质:(1)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是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2)在社会主义 革命和建设时期,是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 △特征:特征之一:爱国民主;特征之 二:阶级性与阶层性;特征之三:与中国共 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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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治性党派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作 用 1、各民主党派在管理国家公共事务 中的作用 2、各民主党派在反映民情方面的独 特作用 3、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建设中的作用 4、在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方面 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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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管理:是指在政府领导下,以 社区为依托,以基层社区组织为主体,通 过动员社区内的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广泛的 自助、互助等活动,为社区生活的人们提 供各种服务。社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重要 组成部分,也是公共行政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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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区服务:是指社区组织通过较为 完整而系统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面向 社区内的所有成员,为增进公共福利,提 高生活质量而进行的一系列公益活动。
【学习内容】 一、事业单位的主要特征 (一)从事社会专业服务是事业单位的主 要职能。 (二)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都是以脑力劳动 为主的知识密集型组织,提供的服务以知 识和精神产品为主。 (三)在管理体制上,绝大多数事业单位 依附于党政机关,实行条条管理。
NGO非政府组织

中国NGO的生存现状和未来展望杨晓娟2010171345在当今中国,“NGO ”还不是一个被很多人知晓的名词。
它的全称是“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意为“非政府组织”,指独立于政府之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愿者的组织。
也就是说,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使;NGO不是企业,不靠利润驱使。
NGO的原动力是一种志愿精神。
NGO在全球范围内兴起于20世纪80 年代,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
西方社会学理论认为,当国家体系中的政府不能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政府失灵)、市场体系中的企业又囿于利润动机不愿提供公共物品(市场失灵)时,NGO 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体制,弥补了政府和企业这两种主要的资源配置体制的不足。
在这种意义上,人们把NGO称为与政府和企业相平行的“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或者将其组成的整体叫做“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 )。
而现代社会正是一个市场、政府和公民社会“三足鼎立”的社会。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世界各国对NGO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对其叫法也不相同。
例如西方一些国家称其为“第三世界”、“公民社会”等。
而在我国由于很大程度上考虑了我国的文化习惯和历史因素,我们采用“民间组织”这个概念。
而这也正隐喻了当下我国NGO生存现状。
事实上,NGO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因此,它有很长的历史渊源。
其中主要有三个方面:基督教传统、人道主义传统和慈善传统。
基督教传统早在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之前,教会在欧洲就拥有巨大的权力和财富。
和其他几大宗教一样,基督教也教诲人们要行善、要有怜悯之心。
基督教堂和修道院具有各种功能,例如传播农业技术,同时还是学习和艺术的中心,另外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分发救助物资。
当进入了现代民族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时代,教会仍旧是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
新时代我国非政府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势与不足

新时代我国非政府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势与不足新时代是指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与以往不同。
在这一时代背景下,非政府组织开始逐渐兴起,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虽然非政府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面临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非政府组织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相对于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在决策和执行方面能够更加灵活,能够更快地适应社会变化和需求。
非政府组织通常由一些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组成,能够为特定问题提供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其次,非政府组织能够通过公民参与促进社会发展。
非政府组织通常由一些关注社会问题的公民自发组织而成,他们能够有效地调动社会资源,发挥公众力量的作用,推动社会发展和改革。
非政府组织通过公共参与,能够提高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此外,非政府组织在基层社会服务方面也具有一定的优势。
由于非政府组织通常较为贴近社区和群众,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社区的需求和问题,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服务。
非政府组织能够组织和动员社区居民,促进社区自治和发展。
然而,非政府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也面临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非政府组织在资源方面相对较为有限。
相比于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通常缺乏充足的财政支持和人力资源,导致他们在提供公共服务时面临一定的制约。
其次,非政府组织在法律制度和监管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由于非政府组织的组织和运作方式相对较为灵活,他们在法律和监管领域存在不确定性,容易出现违规行为和管理混乱的情况。
这也给非政府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最后,非政府组织在推动社会改革和公共决策方面的影响力相对较弱。
与政府机构相比,非政府组织在公共议程制定、决策和执行方面的权力较小,他们能够对政策产生的影响有限。
在一些重大决策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发声和参与程度也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新时代下,我国非政府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不足。
鉴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制,加大对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力度,培养更多的专业人士参与其中,使非政府组织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简述你对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的含义的理解

简述你对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的含义的理解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通常指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管理能力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或其他社会团体。
这些组织在公共关系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参与社会发展、公益事业、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理解:1.非政府组织(NGO):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常包括非政府组织,这些组织通常是由社会各界自发组织而成,以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公共利益为宗旨。
NGO 在公共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与政府、企业、媒体和公众的互动,促进信息传递、资源共享和社会合作。
2.非营利组织(NPO):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还包括非营利组织,这些组织的运作不以牟利为目的,主要服务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如慈善机构、社区服务组织等。
NPO通过公共关系的手段,建立与社会各方的联系,获得资源支持,推动社会发展。
3.社会团体和协会:社会团体和协会也是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的一部分,它们通常代表特定行业、群体或利益诉求,通过协调和沟通,维护成员的权益,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4.专业机构和研究机构:专业机构和研究机构在公共关系中扮演着专业知识提供者的角色。
这些机构通过研究和咨询,为社会提供专业性的建议,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改进。
5.国际组织和联盟:国际组织和联盟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它们通常跨足多个国家,致力于解决全球性问题,推动国际社会的合作与发展。
这些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在社会事务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参与性,通过信息沟通、舆论引导、合作协调等手段,促进社会各方的理解与合作,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
这些组织在公共关系中的角色不仅仅是传递信息,更是社会治理和公共利益维护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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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公共组织
一、治理理论
(一)概念
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二)治理理论的背景
“小政府大社会”
(三)治理理论的内涵(斯托克)
1、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
2、治理意味着在为社会和经济问题寻求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存在着界线和责任方面的模糊性;
3、治理明确肯定了在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
4、治理意味着参与者最终将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
5、治理意味着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仅限于政府的权力,不限于政府的发号施令或动用权威;
二、非政府公共组织
(一)属性
一般将具有以下7个属性的组织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
非政治性、非宗教性。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LesterM. Salamon)
(二)中国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范围
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三)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管理行为
1、行业管理和服务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的通知》规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履行对电力工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
2、制定行业规章、章程或规则
非政府公共组织可以制定本行业的自律性规范。
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62条和167条的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证券业协会履行“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等职责。
这类规章、章程或规则经批准、备案或批转,具有法律效力,违反者应承担应法律责任。
3、管理或参与管理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7条的规定,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4、审批或许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
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系统举行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审批并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
5、审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人员出国(境)申办护照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会员因商务和其他私人事务出国(境),归口由市、县级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负责审查并出具意见。
6、日常监督检查
《基金会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收回资助的资金。
7、注册登记
《律师事务所审批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各级律师协会负责办理律师事务所的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
8、协调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由进出口商会承担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市场、客户(少数关系国计民生和特定商品除外)的协调职能;
由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承担海外承包工程招标的协调职能。
9、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6条的规定,律师协会依照章程对律师给予奖励。
10、对违反行业自律性章程的成员的惩戒
《出口商品行业商会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对违反出口商会章程的会员,出口商会理事会有权批评、警告、通报;对严重违反者,由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讨论决定,可建议外经贸部有限期地停止其出口活动。
(四)关于非政府公共组织在行政法中主体地位的认识
1、行政主体的定义?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相对人互有权利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是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非政府公共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关系?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3、非政府公共组织对组织成员管理行为的可诉性问题?
根据中国足协章程,中国足球协会是在《国际足联章程》和《亚洲足联章程》的指导下,依照《民法通则》成立的社团法人,是依法负责管理全国足球竞赛活动的全国性单项
体育协会。
既然是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按照我国《体育法》在第29,31,49和第50条的授权,中国足协分别享有足球运动员的注册管理权、足球的竞赛管理权及对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包括服用禁药等的处罚权。
4、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监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