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四篇)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
2.适用范围:对公司经营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3.职责:储运部负责对有效期药品库存资料收集、汇总,督促药品销售部门采取措施快速销售,定期向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门提供《有效期药品催销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检查工作进行指导,药品销售部门负责对库存近效期药品采取措施,加快销售。
4.工作内容4.1近效期药品的概念4.1.1有效期大于五年(含五年)的药品,其有效期距失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的药品。
4.1.2药品的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且距离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药品。
4.2近效期药品的购进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
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
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
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卖多少,结算多少。
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4.3近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4.3.1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4.3.2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3.3仓库每月三号前将库存一年内的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分管业务负责人以催促销售。
4.4销售部门应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催销,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5近效期药品调出发货,业务员应事先征得业务用户同意,以防止无效经营活动的发生。
4.1.9质量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确认近效期药品催销正确性。
4.1.10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报损,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药品养护管理制度》6.质量记录(一年)《近效期药品催销表》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二)是指制定和实施针对药品有效期的管理规定和措施的制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药品质量、规范药品使用、减少资源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1.药品库存管理2.医院应根据药品的特性、用途、使用量等因素合理库存。
采购药品时,应遵循“适量、适时、经济”的原则,避免药品积压、过期。
3.效期管理4.药品入库时,应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把关。
严禁过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进入医院库房。
药品应按照生产批号及有效期先后顺序存放,以便于先进先出。
5.报废处理6.对于过期、损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应按照报废制度及时进行处理。
严禁将过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发放给患者使用。
报废药品应做好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报废数量及报废原因等,并报送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三、流程规范1.库存盘点2.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品种、有效期等符合规定。
对于接近有效期的药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3.报废处理4.当药品过期或损坏时,库房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将药品报废申请上报给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应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对过期药品进行处理。
严禁将过期药品用于临床。
四、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4.《医院药品管理制度》五、总结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是医院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药品质量、规范药品使用、减少资源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应加强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重视,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严格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保障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权益。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标准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标准药品是维护人们身体健康的重要物品,而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制度以及正确处理与报废标准对于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以及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标准,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储存条件下保持其质量和安全性的时间期限。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合理使用药品、减少药品浪费具有重要作用。
1. 药品有效期的判定药品的有效期是根据药品质量状况经科学实验证明的,一般分为两部分:有效期和保质期。
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保存条件下,仍然能够保持其标示活性成分的药效;保质期是指药品在此期限内保持其质量,如:颜色、气味、溶解性等。
2. 药品有效期的标示和存储所有药品在生产包装之前,必须依法在包装袋、瓶盖或瓶身上标注有效期,以确保患者正确使用。
医疗机构和药店在存储药品时必须分类进行存放,并注意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因素。
二、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标准药品过期处理和报废标准直接关系到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的问题。
合理的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标准是保护患者以及环境的重要措施。
1. 过期处理药品过期后不能在临床中使用,包括住院、门诊和家庭用药,临床医生和药师应当将过期药品及时丢弃,并禁止向患者继续分发。
同时,医院和药店应建立过期药品封存及销毁的专门区域,并定期进行销毁。
2. 药品报废标准对于未过期但是已经损坏、变质、污染或者容器破损的药品,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处理:无毒、无污染的药品可以进行重新包装或重新利用;有毒或者有污染的药品必须进行专门的处理,并根据各自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进行正确的处置。
三、改进建议尽管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和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标准在我国已经逐渐建立和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 宣传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药店从业人员和患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大众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和正确药品报废的意识和知识。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是指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规定的对药品有效期进行监管和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证药品质量和疗效所需要的时间。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确认药品有效期并标注在药品包装上。
药品流通环节中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进货、销售和使用药品时都必须按照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控制药品的有效期。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药品的生产过程,确保生产出的药品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和规定的有效期要求,并在药品包装上标注有效期;
2.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应在进货时认真检查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及时排除已过期的药品;
3.医疗机构在使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有效期要求,避免使用已过期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保障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落实。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有效性,促进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入药品和自制制剂必须标明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制剂禁止
销售。
2.距有效期限6个月的药品应作为近效期药品进行管理,而药品的有
效期超过期限后,则应视为过期药品。
3.药学人员应熟悉国产、进口药品有效期的各种表示方法和意义,以便
正确管理和使用药品。
4.药品的采购应根据临床用药的需要进行计划,并遵循勤进勤出的原
则,既要保证供应,又要避免积压,以防止药品过期。
5.采购药品时,凡接近有效期(除特殊必备药品外)或已达有效期的药
品不得验收入库。
6.药品出入库应遵循近期先用、先进先出的原则,各药库、药房应定期
检查存放药品的有效期,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7.药品保管员或采购员应及时将近效期药品联系退回供应公司,药房人
员须做好详细记录。
8.库房每月初应将库存的近效期药品进行登记,并设立明显的标志,以
便管理和使用。
9.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按照不合格药品处理,药库、药房不得配发。
此外,药品的储存与养护也是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包括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保管,如避光、干燥、冷藏等;药品的色标管理,如合格药品库(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
库(区)为红色等;以及按药品性质分类存放,内服和外用药、易混药品、性能相互影响的药品等应分别存放,以防止药品混淆和相互影响。
总之,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减少过期药品的报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管理措施。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是医疗机构和个人日常生活中必需的物资之一,其质量和有效期的管理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保障药品质量,防止因使用过期药品而造成患者的健康风险。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药品有效期的管理,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保持良好的质量,并避免使用过期药品带来的风险。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以及其他药品销售和使用单位。
3. 管理要求1. 药品采购:在采购药品时,需查看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在采购后的合理范围内。
2. 药品储存:药品应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分类储存,保证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3. 药品监测: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监测,检查药品的封装是否完好,有效期是否过期等,并及时记录检查结果。
4. 产品退换:对于近期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尽量安排优先使用,对于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予以退换。
5. 员工培训:针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相关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4. 监督与评估1. 内部监督: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
2. 外部监督:有关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药品有效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5. 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废止以前的类似制度和规定。
以上是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该制度,可以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的健康安全,维护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_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规范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_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规范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篇1(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篇2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2、对药品、制剂实行效期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制剂禁止销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剂科原则上应采购距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的药品,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
采购近效期药品,应统计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额采购。
距有效期短于六个月的药品不得采购,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应由药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计划,严格按计划采购。
5、药品验收时必须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无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一次入库多批号药品时,应分别检查批号和效期。
遇近效期药品,应与药品采购员联系,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收货,并通知药库保管员。
6、药品入库时必须写入药品批号和有效期等与效期管理有关的信息,信息填写及时、准确。
7、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8、各级药品保管人员在进行药品养护中应遵循有关的操作程序,检查所养护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时处理。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是指对药品有效期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特定条件下保持其适宜性和稳定性的期限,一般以年、月或日为单位。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首先,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根据药品的生产日期和药品稳定性研究结果综合考虑得出的。
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方法应合理科学,能够准确反映药品的保质期。
其次,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药品的存储条件和环境要求。
不同的药品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不同的要求,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应指导和要求用药单位对药品进行适当的储存和保管,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得到保证。
再次,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应规定药品有效期临近时的处理办法。
当药品接近有效期时,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使用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对于已经过期的药品,应严禁继续使用,以避免因药品的质量下降而对患者造成伤害。
最后,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应规定药房和医疗机构对过期药品的处理办法。
药房和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将即将过期或已过期的药品分类处理。
过期药品应通过合法渠道进行销毁,不能随意丢弃或重新上市,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
有重要意义。
不仅可以防止因药品质量问题而给患者带来不良影响,还可以避免浪费资源和造成环境污染。
因此,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应得到全面重视和落实,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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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质量管理制度版号:第2 版编号:BY-ZD-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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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效期药品的管理。
4.职责:质量管理部、储运部、业务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其质量的期限。
5.1.1 药品的有效期由药品质量标准规定,在药品的包装、标签上标注,是药品的重要标识之一。
5.1.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限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论处,验收人员应拒绝验收入库。
5.2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剩余有效期不足三分之一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5.3凡剩余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计算机系统报警提示。
储运部、质管部、业务部们应每月在计算机系统查询效期药品,做出相应处理,避免药品过期造成经济损失。
5.4对近效期药品应进行重点检查和养护,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5 销售时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优化库存,尽可能减少近效期药品。
5.6近效期药品,如若销售,应做判断近效期销售的合理性和可预期的危害。
5.7对于超过有效期药品,计算机系统自动锁定和禁止销售,并按《不合格药品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