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技术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技术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技术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技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高速公路管理,在运营过程中科学、有效地进行技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运行的顺畅、安全、经济等方面的需求。
以下是高速公路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1. 技术质量管理高速公路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精益求精的原则,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改善服务品质和安全保障,确保道路的畅通及完好无损。
需要对高速公路的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过程进行规范管理,推进技术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加强技术力量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工作素质和补救措施等。
2. 道路运营管理高速公路在运营过程中,需要依据各种情况下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包括车辆通行管理、收费管理、维护管理等方面。
高速公路的道路运营管理团队需要进行专业化、组织化、规范化管理,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对各项运营事项进行落实到位的管理。
3. 安全管理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从技术、制度、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管理。
需要统一工作标准规范,对安全事故进行及时的处置和防范,对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以及管理组件的建设和拓展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4. 科研信息管理科研信息管理是高速公路技术管理体系的基础,是规范高速公路管理的重要支撑。
需要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引进前沿技术和高端人才,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保障高速公路技术管理体系的科学、规范和实效。
以上是高速公路技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只有加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素质,才能够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经济运行。
为此,在落实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规范、建立制度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技术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下简称“路产”),维护公路合法权益和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专用公路路政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遵循“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原则。
第二章路政管理第五条公路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省、地(市)、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可分别设立相应的路政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路政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公路养护道班和养护人员对所辖路段应依法保护路产,制止毁坏路产行为,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和路政人员报告有关情况。
第六条路政管理人员分为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兼职路政管理人员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
兼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由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聘用。
第七条公路管理机构及专职路政管理人员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二)实施公路巡查;(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四)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五)审理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六)对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维护公路渡口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八)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九)对损害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乂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十)有复议职能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的诉讼活动;(H^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与维护规定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与维护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作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在人们的日常出行和货物运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行,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管理与维护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规定1、车辆准入规定只有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车辆才能驶入高速公路。
例如,车辆的制动系统、灯光系统、轮胎等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严禁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2、车速管理高速公路上设置了不同的限速标志,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标志规定的车速行驶。
一般而言,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 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 100 公里/小时。
在特殊天气条件下,如雨雪、雾天等,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限速标准,驾驶员必须遵守。
3、车道使用规定高速公路通常划分了不同的车道,如快车道、慢车道和应急车道。
小型客车应在快车道行驶,大型客车和货车应在慢车道行驶。
严禁车辆随意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后方车辆情况,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变更。
4、超载超限管理严禁超载超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入口设置了称重检测设备,对车辆进行称重检测,超载超限车辆将被劝返。
对于违法超载超限运输的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5、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对于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
情节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如酒驾、醉驾、毒驾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高速公路维护规定1、日常巡查与养护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高速公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路面病害、设施损坏等问题。
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整洁,及时清理障碍物。
2、设施维护对高速公路的护栏、标志标线、照明设施、通信设施等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清晰可见。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三)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21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畅通和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速公路,是指依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的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第三条高速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质量第一、节约用地、保护环境、保障安全畅通、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的高速公路工作。
省、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省公安机关主管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和治安管理等工作。
交通、公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在投资主体进入、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和施工等方面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持、促进高速公路建设。
第六条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形式包括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和社会捐资。
省、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利用贷款建设高速公路。
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以特许经营的方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形式,依法投资、建设、经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取得和经营期限,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高速公路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手册(制度)

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手册一、项目总工的职责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部的技术总负责人,是对项目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的人员,并主持工程项目的日常技术工作.运用自己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组织技术人员解决工程项目中的日常技术问题和施工难题,搞好工程技术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带头组织技术人员搞技术创新工作.是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的分管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形成项目经理与技术人员之间的纽带。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执行项目经理决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法规和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以及承包合同要求,并监督实施执行情况。
2、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和掌握具体技术细节,组织项目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
3、在项目经理主持下,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组织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编制深化设计计划。
5、组织编制关键工序、特殊工序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工艺措施,并在施工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交底.6、督促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负责技术把关控制。
7、负责组织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难题。
8、依据工程合同及现场实际,组织编制安装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
9、负责技术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分析,监督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
10、负责审核签发收到的设计变更资料.11、负责组织因技术方案因素引起的变更洽商的办理并组织现场实施。
12、按照分公司技术部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组织项目展开QC小组攻关活动.13、组织竣工技术资料文件的编制、汇总及分类。
14、组织做好施工技术总结,督促技术人员撰写专题论文和施工工法,并负责向上级推荐、申报。
15、组织对项目技术人员日常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16、组织召开项目技术会议,讨论深化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解决专业之间的技术衔接工作.17、组织项目信息化建设,组织项目技术人员充分利用电脑办公系统和网络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工程施工服务。
CJJ36-2023 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6-2023 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目的是确保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
养护管理
1.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应按照《公路工程养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养护工作的合规性,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公路运输的正常进行。
2. 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护工作台账、档案,实时掌握公路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缮、绿化等各项工作。
养护技术
1. 高速公路路面的养护应当基于路面损坏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养护技术,确保处理效果。
2. 针对不同类型的路面损坏,选择不同的修补方法,如裂缝填充、坑洼修补、碎石级配等。
3. 根据公路所在区域的气候条件,采取不同的防冻措施,如进行撒盐、淋筋等。
4. 公路绿化应当根据公路所在区域气候及周边环境,在公路沿线适当选择防风林带,进行杂草清理及定期浇灌等工作。
养护质量
1. 养护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养护质量。
2. 对于养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存在施工不规范、施工质量问题等,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想办法解决,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3. 养护完毕后,应当进行验收,对养护质量进行评估,如符合规定,则正式交付使用,如存在问题,则需要进行相应修正。
本规范为高速公路养护工作提供了科学、标准的技术规范,能够有效地促进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提升和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第三条凡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乘车人以及进行养护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应当遵循《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第五条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忠告标志牌。
第六条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必须系安全带。
第七条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第八条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固定的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
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许载人。
第九条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和宽度超出车厢,高度超过《条例》规定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第十条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
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
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
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第十二条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
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三条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东北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营,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省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乘车人以及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全省高速公路的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一、高效、特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高速公路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养护、路政、收费、通讯监控和综合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是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对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高速公路沿线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养护管理第五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高速公路的养护标准,加强对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的养护和维修,保持高速公路及其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高速公路养护人员和其他经批准的人员在高速公路上作业,必须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
作业现场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夜间和雨、雪、雾天气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红色警视信号。
养护、维修及其他作业的车辆,机械必须开启黄色示警灯或者设置作业标志。
通过作业现场的车辆,必须按设置的标志运行,不得侵扰作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协助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秩序。
第七条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遭受破坏,交通严重受阻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动员高速公路附近驻军、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协助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清除路障或者修复高速公路,保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第三章路政管理第八条禁止下列危及高速公路及其设施安全的行为:(一)占用、拆除、移动、污染、损毁高速公路及其设施;(二)在高速公路上试刹车;(三)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取土、堆放杂物、种植作物、倾倒垃圾、开沟引水;(四)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水、灌溉、养鱼;(五)在高速公路中大型桥梁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挖砂采石、压缩或者拓宽河床、进行水下爆破;(六)在高速公路中大型桥梁上下游各100米范围内修筑堤坝;(七)在高速公路隧道上方,洞口两测影响隧道安全的范围内从事爆破、采石、伐木和取土;(八)在桥梁(含跨线桥)上设置标志牌、广告牌;(九)其他危及高速公路安全的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速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为加强技术管理力度,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对于确保安全、质量、工期和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贯彻实施处程序文件,遵循兰考至尉氏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铁道部第十五工程局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对本项目部的施工技术管理作了系统的阐述.旨在使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兰考至尉氏高速公路.第一节总则第条技术管理工作的作用:保证施工进程符合技术要求,保证施工按正常秩序进行.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果.使施工建立在先进的技术基础之上,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第条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1、审核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3、交接桩及工程施工测量.4、施工技术交底.5、变更设计管理.6、技术文件资料管理7、施工技术总结8、竣工文件的编制第二节审查设计文件第条审查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环节,通过参加设计审查,可以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习设计内容,以便更好的组织施工.第条各施工单位根据所划分工程任务,由各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第条设计文件审查包括以下内容:设计文件应进一步明确的问题,详细工程数量汇总表,与“设计文件工程数量汇总表”相对照的工程明细表,工程材料数量汇总表,各工点安置设备表,图纸、规范一览表;并填写设计文件会审记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工程部一份,另一份自己留底.第条参加设计图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审查设计文件和图纸,注意设计文件编制的资料是否充足,内容是否齐全,深度是否符合规定,既要坚持原则和标准,又要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和有关单位协商研究问题.第三节工程测量管理第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测量成果是设计、施工的依据,是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手段.测量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吃苦耐劳,勇于拼搏,团结协作,认真负责的思想,以科学求实,精益求精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测量工作.并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总结经验,积极采用新技术,圆满的完成各项测量任务.第条工程测量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设计文件,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对各项建筑物的位置、方向、标高、尺寸、工程数量进行测量、计算、复核,保证工程项目准确无误地按设计施工.第条测量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测量机构受工程技术部领导.第条项目部测量班负责测量工作的管理及对各施工单位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业务指导,解决测量工作中的技术难题.第条项目部测量班负责与设计单位的交桩事宜,组织测量人员交接桩,进行全线复测,竣工测量和成果整理.第条项目部测量班职责组织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并将复测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对所辖管段建筑物的定测和施工测量.负责各类建筑物的施工控制和护桩的测设安装测量及竣工测量.负责工程临时汽车运输便道和其他临时设施的勘测工作.负责中间验收测量.第条各施工单位测量员职责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交接桩工作及工程开工前的中桩边线和横断面的施工复测.参加项目部的贯通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保护好控制桩、导线点桩、防止丢失和破坏.及时收集、整理测量资料.第条项目部测量班向所属各施工单位交桩范围经复测的线路中桩,水准点桩及路基边桩.临时引的水准点位置及标高.各类建筑物控制桩、方向桩及护桩.第条交接桩标准交接桩手续要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字迹要清晰,文字要做到言简意赅.桩橛标志要明显,标桩书写工整、符合规定.第条桩橛的埋设及保护护桩应设定于施工范围以外,稳固可靠且通视良好,不宜破坏处,护桩应尽量正交设放,用砼护桩,且订设标志桩,标志桩书记清楚.永久性桩埋设砼桩直径15—20c m,深30—40c m 钢筋锯“+”字以示点位.控制桩及护桩设好后,应在护桩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点的位置及周围标志,便于使用时寻找,同时应向施工人员和当地群众宣传测量标志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项目部、各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测量人员应注意保护为控制工程建设所定的控制桩,导线点桩,如发现损坏丢失,应报告项目部测量班.施工中必须搬迁的控制桩橛,应经项目部测量工程师批准,按原精度移测,擅自搬迁和毁坏桩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条测量资料管理各项测量记录要求记注明显,没有涂抹,计算成果和图表准确清晰,所有测算资料均要签署完整,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不得使用.一切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必须在现场核对记录清楚,不得凭回忆补记测量成果,测量手薄必须填列页次,注明观测者、记录者、日期、天气及测量仪器,因超限画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并予以保存,不得撕毁,各种测量手薄应按规定内容及格式统一,不得用纸片和小本子代替.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应收集、管理齐全并按工程项目分类由专人负责保管.第条测量仪器管理各种测量仪器均属计量器具,应按计量器具统一管理.各种测量仪器工具的质量性能应定期进行检定和维修.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违章作业.测量仪器的申请、购置、分配、封存及报废,由工程部管理,做到帐、物、型号三符合.按要求上报测量仪器分布情况和技术情况.测量仪器必须定人保管,对于贵重精密仪器全站仪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运送,专人负责检修,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防损坏或降低精度.仪器运送时,要有妥善的防护措施,工作中不得受太阳暴晒或雨淋,需要移位时,不允许肩扛仪器,也不允许将测量仪器工具当作它用.对维护测量仪器成绩显着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仪器损坏的,应及时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第四节施工技术交底第条开工前,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应组织所属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其主要内容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要求,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操作要求,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要求,转发有关工程设计说明、原则、技术标准,编制有关施工须知,移交有关施工祥图,测量放样桩撅等.第条对技术交底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以及处理意见应作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或会议记要,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并要妥善保管备查.第条施工单位对班组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经理负责实施,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参加和指导,作到交任务,交施工操作要求,交质量标准,交安全措施等.第条技术交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施工是否正确和安全,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无论采用书面文字或以图表形式,均应建立复核制度.对口头交底要记入工程日志随时检查,以防差错.第五节变更设计管理第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对已经审定的设计文件进行变更,增、减、称为变更设计.第条做好变更设计管理工作对于执行技术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具有重大作用.第条所属各施工单位应本着“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的原则,在接到施工文件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核设计文件,加强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合理方案,修正设计失误,同时,在提出变更设计时,应全面掌握设计原则,注意专业配合,考虑相关工程及后继工程的变化,避免重复变更.第条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变更设计工作,负责审核变更设计项目,项目部工程部具体负责变更工作的业务工作.第条凡需变更的工程,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的理由,详细计算式,并附必要的图纸,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后,项目部工程部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时作好上报记录,对反馈的变更设计,要及时返回所属施工单位一份并送合同部一份.第条变更设计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必须有签认的变更设计图纸或正式书面通知,方可施工,并保留作为竣工资料.如施工急需,征得现场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同意的变更设计,应做好记录当即签字,及时补办正式手续.第六节技术文件资料管理第条技术文件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劳动成果,是组织指导施工,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第条技术文件资料管理的范围,包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施工总结、标准设计图纸,有关会议纪要、变更设计等各项施工技术资料,以及设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情报资料、学术活动资料等含文字、图纸、照片.第条竣工验交过的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不列入竣工验交部分,以及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各类技术书籍、刊物、总结材料亦应妥善保管,分类编号,登记造册,以备查阅.第条技术文件资料实行统一管理,项目部指定工程技术干部负责管理,并设专柜存放,建立健全技术文件资料管理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第条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技术文件的管理、发放和更改,对下属施工单位技术文件资料的控制实施监督检查.第条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发给的有关技术文件,由项目部技术部负责收发,上级文件按程序文件中技术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第条项目部技术部负责上报给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技术资料.第条项目部技术部负责管理设计单位所下技术交底的全部资料,及向各施工单位所进行的技术交底全部留存资料,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上级单位下发的和向所属工班进行技术交底的全部资料.第条竣工文件所需的其它资料和工程检查证、质量签证、评定资料等,按有关规定办理,竣工文件编制,由项目部技术部组织技术干部成立竣工资料编制小组,统一收集、整理、汇总、编制成册.第条施工技术总结由项目部技术部统一管理.第条各级技术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本单位技术文件资料情况,技术文件资料的均应分专业、分类立卷,并编制目录,收发登记清楚,手续完备,补充资料与原资料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注明.第条工程所使用的标准图纸、规范及标准,项目部技术部应保存完整的一套.有关人员可以查、借阅.借阅文件资料,办理登记手册,按期归还.第条所发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设计文件要复印件,复印要严格控制,复核无误后加盖印章,方可使用.第七节施工技术总结第条施工技术总结是工程建设历史的记载,也是重要的科技资料,能及时总结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应作为一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第条施工小结记录主要施工情况,在工程运营投产期起养护、维修参考作用,施工小结应在工程竣工后立即编写出来.第条综合施工技术总结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写.综合施工技术一般应在工程基本竣工,上未正式验交前完成.第条专题技术总结是指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特殊施工方法、劳力组织,机械化施工以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方面的经验等.专题技术总结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编写,工程项目竣工验交前完成编写任务.第条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要充分反映工程的成绩和经验,如实写出存在问题和缺点.第条施工技术总结应能反映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关键处要叙述清楚,必要是附图表、照片.第条统计数字力求准确、反复核实、并与竣工数量相一致.第条施工技术总结应内容充实,抓住重点,分析深入,文字简练,数据准确,图表清楚.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第条施工技术总结在开工时应注意编写资料,指定专人进行这项工作,在工程竣工后规定的期限内整理出技术总结.第条优秀的施工技术总结,上报处施工科,由处施工科向有关报刊,杂志和上报业务部门推荐.第条各类总结均应写明编写单位,主要编写人员姓名,编写日期,并作为编写人员考核奖励,晋升技术职务依据之一.第八节工程试验管理第条试验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和施工标准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其检验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和经济利益的干预,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可靠性.第条工地试验的基本任务一、试验鉴定各项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规定.二、检验工程的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三、通过工地测试及施工监督检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四、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保管与使用.第条工地实验室职责一、根据国家和部颁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上级指示,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二、掌握工程项目施工组织安排,制定实验工作计划,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三、审核与受理施工项目各种配合比选定与实验,承担有关工程材料的鉴定实验和复验.四、为选定路基填料及砂石料产地提供实验依据.五、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验交并为编制竣工资料提供实验资料,参与有关工程质量的调查分析.六、负责实验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及时统计分析试验资料,做好总结及时上报.七、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及时提出申请,购置、维修及送检计划.八、承办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第条工地实验室在进行取样和实验之前,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通知驻地监理人员,实验结果须经双方人员签字方为有效.第条工地实验室必须在某项工程开工之前的规定时间,将原材料实验的结果报项目工程师批准认可,作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在实验结果被认可之前,不得开工.第条每道工序完工报验合格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各施工单位:为了确保电化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满足胶济铁路工程技术管理的要求,保证技术管理工作的高效、有秩,合理有效地组织施工生产,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确保全线创优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一、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系统,明确各级技术管理职责胶济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执行局指挥部、管段二级管理,由局指总工程师负责全标段技术工作,管段技术主管负责所属范围内的技术工作,管段技术工作接受指挥部施工技术室的领导,局指施工技术室对总工负责,协调指导本标段各管段的技术工作.1、局指施工技术室工作内容1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法规、建设单位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决定.2编制全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全标段贯通测量及重点工程的控制测量工作.3组织本标段内设计文件审查,参加建设单位或设计院组织的技术交底和有关会议.4负责全标段重点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建设单位审批.5负责全标段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技术交底工作.6根据变更设计的程序和分工,处理有关变更设计事宜.7负责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工作.8参加全标段安全质量工作检查.9负责对各管段内业资料的指导、监督、检查,并对管段编制的竣工文件进行审核.10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 11协助征地拆迁工作.12组织实施工程试验及现场计量工作.13组织科研工作,推进科技进步.14负责指挥部的贯标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的贯标工作.15组织竣工文件的移交,组织编写全标段及重点工程的技术总结.1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管段技术室工作内容1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法规、局指挥部发布的有关文件和技术要求、规定.2负责管段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3审核施工条件,组织现场核对,提报改变设计的意见和建议.4填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指挥部施工室主任审批后,报监理单位批准;按施工设计、施工规范和操作标准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并且必须有复核人签字.负责工程的技术指导,研究和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5组织管段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6认真做好贯标工作,积极开展Q C小组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7各管段设专职质检员,负责管段内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8组织好测量、试验、检测和计量工作,质检、试验和统计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复核制度.9负责对管段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竣工文件的编制,参加竣工、验收.10负责所属工区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1统一组织所属工区对管段内控制桩、水准点进行复核,报指挥部施工室.2协助工区做好施工图纸审核工作.二、单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下列工作1、开工前严格办理交接桩手续,指挥部施工室负责组织各管段的交接桩.交接完毕后,要办理交接桩手续,接桩单位自接桩后三天内将复核资料上报指挥部施工室备案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复核本管段桩位时,应至少跨越相邻单位两个桩进行复核,上报资料字迹工整,签字齐全技术负责人签字.施工过程中,要勤加对水准点、控制桩及护桩的检查和保护,工程竣工必须将各桩位恢复,并与下步工序施工单位交验.2、所有用于施工现场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均由指挥部施工室提供或经指挥部施工室确认,未经确认的图纸均不得用于施工现场.3、严格图纸审核制度:对图纸涉及到的技术标准,技术条件;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结构的类型、尺寸、平面位置、标高;使用材料的规格、质量、标准等进行全面审核.方可作为施工文件使用.4、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审批制:所有技术文件包括技术交底、测量、现场检查均须严格、认真执行复核制,复核者必须在复核栏内签认.否则技术文件视为无效.施组、施工方案等要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未经有关单位审批视为无效文件.另外,上报或下发的报告、各种技术资料本单位均要留存一份备查.5、加强现场监控:现场监控应重点控制中线位置、标高、里程、结构尺寸、施工质量、安全操作、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现场监控工作中要明确责任,确实落实岗位责任制.6、技术人员进行既有线施工技术培训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不得安排见习人员独立负责单位工程及重点工程部位施工技术工作.7、局指统一供应的材料由局指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全部出厂资料,各管段对运到工地的材料包括自购的其它材料均应按要求抽取试样,做好试验检验,有关配合比试验按规定提前将有关材料送试验室.原材料检验、试验,试验人员要与物资部门核对数量、批号无误后方可按规定取样送检. 8、局指试验中心设在胶州,负责全标段的工程试验和检测工作.各单位委托试验工作要填写试验委托书,提前把材料和试件送试验室做试验,试验费用按指挥部有关管理办法执行.9、全部文件均需按贯标中程序文件的要求组织编制,凡属竣工文件编制范围内的资料都必须用碳素墨水书写,字迹工整,不能涂改,试验室资料可以用黑色单面复写纸,但必须保证十分清晰.竣工资料按竣工文件要求份数填写,监理及其它部门需用另行增加份数.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管理,必须保证内业资料及时、正确、规范.指挥部不定期对内业检查,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直至500~2000元经济处罚.10、涉及监理工程师检查的项目,要做备检的资料、图纸及试验资料.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并备齐有关资料,隐联系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的工程项目均不得进行隐蔽.11、推行创优质工程目标管理.制定创优规划,把创优目标逐级分解,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并纳入年、季、月工作计划,针对质量关键开展课题攻关,积极推广“四新”应用,并做好施工总结材料积累.局指将组织阶段性检查和随机抽查,做到创优措施落实,考核和奖惩落实.12、各管段工程不得分包,需要分包时,应报局指审批.各管段使用外来劳务工时应提供其自然状况,技术能力等有关材料,并报局指审批.13、严格变更设计程序,做到“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变更设计必须报局指统一办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变更.各管段要根据现场实际,积极提报合理的变更建议.做到:必须变更的项目不能漏过,优化设计的变更不要放过. 14、各管段应建立自己的工程台帐及单项工程物资定额供应、消耗、分析卡片.技术还应建立图纸档案、试验资料档案、检查资料档案含分项、分部质量检查资料、工程日志、外包工结算资料档案及有关地方政府文件.各管段所签的各种合同报局指备案.15、各管段每季度末向局指报正式验工,经局指施工室复核工程数量,并对相关内业资料进行检查,经指挥部施工、试验、安检、物资部门签认后,由指挥长审批后作为拨款依据.各管段加强管理,安排技术人员专兼管计划、统计、预算、验工.通过每月一次的经济活动分析,控制成本支出,增加经济效益.各单位工程检查证和验标资料等竣工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