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精品.pdf

合集下载

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的管理制度,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并促进工作环境的改善。

2. 定义- 职业致病因素:指在工作环境中可能引起疾病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质、物理性因素、生物性因素、职业病原体等。

- 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指员工在工作环境中出现与职业致病因素相关的症状,尚未得到确诊的因素。

3. 报告要求- 所有员工应当积极观察和报告可能存在的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

- 报告应当详细描述发现的症状、可能的致病因素以及相关的工作环境信息。

- 报告应及时提交给上级主管,并同时抄送给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

4. 管理流程- 上级主管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确认并进行初步调查,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 如果初步调查发现存在实质性的职业致病因素或疑似职业致病因素,上级主管应立即通知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并启动相应的应对措施。

- 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在接收报告后,应深入调查并评估可能存在的职业致病因素及其对员工的影响。

- 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改善工作环境、提供个人防护装备、提供职业健康咨询等,以减少或消除职业致病因素对员工的危害。

5. 持续改进- 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应定期审查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的报告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

-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培训计划,以提高员工对职业致病因素的认识和辨识能力。

- 员工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

以上是关于职业致病因素及疑似职业致病因素报告管理制度的文档,希望能为公司的职业健康和安全保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由单位统一管理。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如实向诊断部门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配合诊断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按有关规定向区安监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报告。

3、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在此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事故瞒报、虚报、迟报、漏报。

5、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6、单位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

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立即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7、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病问题日益突出。

职业病是指由于一种具体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和工作方式所产生的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和管理对于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建立了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目的1. 确保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及时报告,实现早发现、早治疗。

2. 提供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指导。

3.加强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统计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管理制度内容1.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要求(1)明确报告对象:报告对象包括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及其监护人、相关疾病及各级卫生管理部门。

(2)报告时限:发现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管理部门报告。

(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职业史、工作环境和职业暴露史、临床症状和体征、相关化验和检查结果等。

2.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流程(1)报告流程: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流程包括发现、报告、登记、核实、统计、分析和处理。

(2)报告渠道:报告渠道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形式进行。

3.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1)明确责任:各级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工作,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业病防控工作。

(2)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通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宣传职业病的防治知识,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

(3)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建立职业病的监测系统,及时掌握职业病的发病情况,为制定相应防控策略提供参考。

(4)改善工作环境:通过调整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条件等措施,减少职场暴露和职业病的发生风险。

4.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统计和分析(1)统计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情况,及时发布统计数据。

(2)分析职业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和变化趋势,为职业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并且遵守相关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制度,以及相应的处理和防控措施。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掌握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发生情况,保护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报告责任:明确职业病报告的责任主体,通常为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

2. 报告要求:规定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要求,包括报告时间、报告内容、报告方式等。

3. 报告流程:制定职业病报告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发现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情况、组织报告的流程、报告对象等。

4. 报告内容:明确职业病报告的内容,包括病人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职业史、作业环境信息等。

5. 报告统计:建立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统计制度,包括职业病的分布情况、病因分析、报告情况统计等,以便进行职业病的监测和研究。

6. 处理措施:规定职业病报告后的处理措施,包括如何保护受害职工的权益、提供适当治疗和康复、开展事故调查等。

7. 预防控制:制定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提供个体防护装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等。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及时掌握和处理职业病的发生情况,提高企事业单位对职业病的防控能力,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同时,通过对职业病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还可以为职业病的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的报告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健康监测和职业病防治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涉及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劳动者、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

三、主要内容1. 职业病报告的主体:任何单位发现、怀疑或确诊职业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均应立即报告,由单位内设机构(或职业病防治专职部门)负责报告的提交。

2. 职业病报告的内容:职业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发地点、时间;- 病例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龄等;- 相关病例的医疗诊断报告;- 病例与工作活动之间的关系及工作环境情况等;- 具体的报告要求由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供。

3. 职业病报告的流程:职业病报告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 发现或怀疑职业病病例或疑似病例;- 立即上报单位内设机构(或职业病防治专职部门);- 单位内设机构(或职业病防治专职部门)审核并整理相关报告;- 上报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提供相关调查和诊断数据;- 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和评估,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单位及时整改,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

4. 职业病报告的保密性与信息共享:职业病报告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严禁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职业病的报告和处理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5. 职业病报告的反馈与评估: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反馈职业病报告,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职业病的防治效果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6. 职业病报告的责任追究:对于故意隐瞒职业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单位或个人,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四、制度效果评估1. 目标评估:评估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包括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职业病是指工作环境中特定的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病例的及时报告和管理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职业病病例的报告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报告对象和范围:二、报告义务:1.用人单位: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2.医疗机构:诊断出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和诊断报告。

三、报告程序:1.疑似职业病的发现: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健康监测机构,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有职业病症状的劳动者应及时进行检测。

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报告内容:报告包括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可能的职业病病因、病例诊断报告等。

四、报告责任:1.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健康监测机构,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并进行报告。

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接收职业病报告,进行核实和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医疗机构:负责对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报告处置:1.卫生行政部门接收到职业病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对用人单位的责令整改、罚款或暂停生产等。

2.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报告的劳动者提供相关的诊断和治疗,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

六、隐私保护:1.报告的劳动者信息应严格保密,只能用于职业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报告的劳动者有权要求隐匿其个人信息,但不能影响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通过建立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能够提高职业病病例的报告率和及时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

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能迅速处理职业病病例,减少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汇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医院是职业病汇报负责主体,主办职业病汇报旳科员是汇报旳直接负责人。

科长和分管领导是汇报工作旳管理负责人。

2、职业健康体检科确定专人负责职业病汇报工作。

由科长按规范规定进行定期抽查、督导。

3、对尘肺病例旳升级应按规定进行改正汇报。

4、任何人不得对职业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按规范规定及时上报多种职业病报表。

5、职业病汇报和汇报卡:要填写完整汇报人、单位负责人、汇报单位应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

二、急性职业病汇报
1、接到厂矿急性职业病汇报后应在12-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凡有死亡或同步发生3名以上急性职业病中毒以及1名以上职业病
经具有诊断资质机构初诊后应立即电话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发生急性中毒紧急汇报后,在24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汇报卡》上报。

三、非急性和疑似职业病
1、体检中发现职业病病人,并经具有诊断自治机构确诊后。

应在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在3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尽快到医院进行职业病确诊。

3、在规定旳时限内按类别填写意思职业病汇报卡或疑似尘肺病汇报卡。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篇: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院是职业病报告负责主体责人。

科长和分管领导是报告工作的管理负责人。

2、职业健康体检科确定专人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

由科长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抽查、督导。

3、对尘肺病例的升级应按规定进行更正报告。

4、任何人不得对职业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按规范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职业病报表。

5、职业病报告和报告卡应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

二、急性职业病报告1、接到厂矿急性职业病报告后应在12-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急性职业病中毒以及1名以上职业病经具有诊断资质机构初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发生急性中毒紧急报告后三、非急性和疑似职业病1、体检中发现职业病病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3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告15日内24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报告卡》上报。

3、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类别填写意思职业病报告卡或疑似尘肺病报告卡。

第二篇:疑似职业病报告疑似职业病报告、通知制度一、报告责任主体1、用人单位;2、接诊急性职业病的综合医疗卫生机构;3、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职业病报告管理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2、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为了保证职业病报告不重报、不漏报,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即不论隶属于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一律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职业病报告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直接报告。

对于确诊职业病人,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法定报告人责任法定职业病报告责任人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医院是职业病报告负责主体,主办职业病报告的科
员是报告的直接负责人。

科长和分管领导是报告工作的管理
负责人。

2、职业健康体检科确定专人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


科长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抽查、督导。

3、对尘肺病例的升级应按规定进行更正报告。

4、任何人不得对职业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规范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职业病报表。

5、职业病报告和报告卡,要填写完整,报告人、单位
负责人、报告单位应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

二、急性职业病报告
1、接到厂矿急性职业病报告后,应在12-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急性职业病中毒以及1名以上职业病,经具有诊断资质机构初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
上级主管部门。

3、发生急性中毒紧急报告后,在24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报告卡》上报。

三、非急性和疑似职业病
1、体检中发现职业病病人,并经具有诊断自治机构确
诊后。

应在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在3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尽快到医院进行职
业病确诊。

3、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类别填写意思职业病报告卡或疑
似尘肺病报告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