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及摸底调查登记表
有关乡村医生调研

有关乡村医生调研乡村医生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乡村医生是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份,承担着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
为了了解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服务质量以及存在的问题,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并提出相关改进意见。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共发放了500份问卷,覆盖了本地区所有乡村医生,并对其中30名医生进行了实地访谈。
三、调研结果1. 乡村医生的基本情况根据调研数据,本地区乡村医生的平均年龄为45岁,男性占比60%,女性占比40%。
其中,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生占比为30%,大专学历占比为50%,中专及以下学历占比为20%。
此外,乡村医生的平均工作年限为15年。
2. 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调研结果显示,乡村医生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
他们主要承担普通疾病的诊疗、常见病的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
同时,乡村医生还需要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3. 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根据调研结果,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整体较高。
超过80%的受访居民对乡村医生的服务态度和技术水平表示满意。
此外,乡村医生的工作效率也得到了居民的认可。
4. 乡村医生存在的问题调研发现,乡村医生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份乡村医生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供应不足,影响了他们的诊疗质量。
其次,乡村医生的收入较低,导致一些医生流失或者不愿意在农村地区从事医疗工作。
此外,乡村医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相对较少,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改进建议根据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 加大对乡村医生的政策支持,提高其收入水平,增加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2. 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医疗技术。
3. 加大对乡村医疗设备和药品的投入,保障医生的诊疗质量。
4. 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
5. 鼓励乡村医生与社区居民建立更密切的联系,提供更全面的健康咨询和指导。
山东省在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登记表

乡镇卫生院 年
(公章) 月
(公章) 月
(公章) 年 月 日
养老保险
养老金领取标 准(元/年) 市财政部门 县(市、区) 街镇财政部门 承担 财政部门承担 承担
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无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承诺 申请人签名: 年 负责人签名 街镇乡村医 生调查摸底 工作小组 日 年 负责人签名 县(市、 区)卫生计 生行政部门 意见 日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个月 □ 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发证日期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参加一体化管理□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省统一规划□ຫໍສະໝຸດ 已参加养老保险 □ 参加方式 养老保险 类型 社保号码 保险缴纳 数额(元 /年) 总额 城乡居民 □ 街镇、县、市统一组织参加 □ 城镇职工 □ 企业职工 □ 灵活就业 □ 其他 □ 个人全额 缴纳参加 □ 个人负担 未参加养 老保险 □
附件2
山东省在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登记表
县(市、区) 姓 名 乡镇(街道) 性别 学历 村(社区) 出生年月 户籍类型 年 月 填报人照片 (1寸)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起止时间 从事乡村医 生 工作简历 执业地点(村卫生室) 工作时间( 年 个月)
累计从业年 限 执业证书 类别 有效从业证 发证机关 件 证书编号 所在村卫生 室情况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6•【字号】峨边府发〔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峨边府发〔2013〕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我县标准化村卫生室数量不足、村卫生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村卫生人才匮乏的现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和实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问题,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峨边彝族自治县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对照任务,抓好落实。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3年8月6日峨边彝族自治县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县通过中央国债资金、“中红基”援建项目和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共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76个,其中经县卫生部门核发乡村医生执业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61个,全县129个村尚有68个村(简称空白村)存在有房无人或无房无人情况。
为扭转民族地区村卫生人才匮乏现状,从根本上解决和实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民族中医士班,定向为民族地区培养村卫生人才。
依据《乐山市民族中医士班选人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民族地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根据村卫生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通过实施就医学生免费定向培养项目,为村卫生室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适应农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招生计划本届民族中医士班计划在峨边和马边招收学员100名,下达我县定向招生计划50名。
民族中医士班属国家单独招生计划,仅招收初中、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
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有关问题解答一、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护士、执业药师等人员是否纳入在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范围?答: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本次调查摸底对2 0 04年以后进入村卫生室工作、仅持有执业护士或执业药师等执业证书的人员,不纳入在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范围。
但上述人员中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应纳入在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范围。
二、曾是防疫员、接生员、放环员、部队卫生员等人员是否纳入离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范围?答:凡未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登记或未持有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曾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的人员,不纳入离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范围。
三、哪些资料可以作为原始物证材料?答: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有关证书,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乡村医生档案、乡村医生本人签名的处方、门诊病历或记录、医疗收费凭证、乡村医生培训合格结业证书、荣誉证书、任用证书、聘用证明等资料可作为原始物证材料。
四、只有人证没有物证的,是否纳入调查摸底范围?答:分类纳入统计。
本次调查摸底的原则是物证为主,人证必须,对个别提供物证材料不足的,提供人证作为辅助证明。
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小组对证人证言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实不能提供物证的个别人员的查证办法,由各市、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作出人员认证工作补充规定。
五、持有乡村医生扰业证书,在村卫生室以外机构工作的人员是否纳入调查摸底范围?答:不纳入。
六、乡村医生工作年限如何计算?答:乡村医生工作年限应当以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的工作时间或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工作时间为准进行计算。
几段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
七、现户籍所在地与执业地点不一致的,如何调查摸底?答:离岗乡村医生,由现户籍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登记、上报。
登记人到现户籍所在地的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小组领取调查摸底登记表,由原执业地点提供证明、盖章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注明登记人现户籍所在地;曾在多个地点执业的,须分别证明和公示。
乡级(村级)公共卫生考核督导记录表【范本模板】

是否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干预措施(查看资料),无扣2分。
2
开展院内、村医相关知识培训,接受培训次数、人数(查签到册、培训内容),无扣0.5分。
2
项目管理
档案,电子档案,编码齐全一致,不全或不一致1份扣0.5分。
2
个人基本信息完整,缺项或逻辑错误,出现一项1份扣0.2分。
2
健康体检,未体检扣1分,必检项目完整,缺一项扣0。5分。
5
重点人
群管理
流动儿童管理:是否制定有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和方案,有一项为没否扣1分。
5
接种管理:是否建立健全流动儿童接种资料,有一人未建立预防接种卡,视为不完整,扣1分。
5
流动儿童摸底调查:查看摸底资料(计划、总结及原始报表),每季度开展一次摸底调查工作。否扣1分。
5
是否有流动儿童查漏补种资料,是否有针对流动儿童宣传资料,有一项为否,扣1分。
动态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动态管理人,动态管理率%。花名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数据需一致,一份不一致扣0.5分。
公卫表2
健康教育督导记录表
乡镇(卫生院)20年月日
项目
督导内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组织管理
是否成立健康教育管理组织、专兼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查文件)、村卫生室健康教育督导方案.缺1项扣1分。
4
是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无计划的扣1分.
10
对突发公卫事件,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隐瞒、缓报、谎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票否决。
20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传染病流行或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拒不服从上级管理部门的统一调遣、统一管理或不按要求组织实施的,年度内所有工作一票否决,停止公卫经费、零差率专项补助和一般诊疗费的拨付。
乡村医生党员承诺书

乡村医生党员承诺书(镇、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本人承诺,在山东省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过程中,本人所提交的《调查摸底登记表》有关信息、证明人证明材料和其他个人信息,均真实无误,无虚假行为,如有不实,个人愿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xx年x月x日篇2:乡村医生承诺书一、本人志愿加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严格遵循“一不变两独立三统一”的管理,即乡村医生人员身份不变;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绩效考核。
二、根据卫生院的安排,从事以下工作任务: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委托卫生院网上采购药品,不从其他任何渠道采购药品,只使用国家基药目录和湖南省增补目录内的药品,不销售或使用非基药,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2、认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
3、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公示。
9、服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统一调配。
10、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三、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服务操作规程,保证工作质量。
如违反,愿意按照攸医改发5号文件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年月日篇3:乡村医生承诺书乡村医生的工作是直接向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接种等,这既是权力也是义务,也是作为村卫生所继续执业的前提条件,村卫生所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或减免及相应的财政补助等,根据我镇的具体情况,为便于乡村医生的`日常管理,不出现违规违法的情况,为此乡村医生应作出如下承诺:一:做好执业范围内的医疗保健工作。
二:做好本村委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三:做好新农合,预防接种工作,按时参加例会,按质按量及时完成卫生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医,不超执业范围行医,不无证行医,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甘愿接受处罚,如有承诺做不到的,甘愿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承诺人20xx年3月14日篇4:乡村医生承诺书我是受聘在xx乡(镇)xx村卫生室工作的负责人xx,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更好地服务于本村人民群众,我自愿承诺在聘期内做到以下几点,并请监督:1、带领本村医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乡村医生服务规范要求,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依法执业。
村级卫生室工作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村级卫生室工作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村级卫生室工作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为最大限度的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廉价、质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为最大限度的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廉价、质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政府关于医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向村卫生室进一步延伸,并在年内全面实施。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巩固推进医改成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村级卫生室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详实地摸底调查,为科学制定村级卫生室改革方案奠定基础:一、调查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非营利性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调查内容全县村级卫生室人员、房屋、设备、业务收支、社会保障等方面基本情况。
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全面、准确掌握村级卫生室基本情况,为村级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提供真实依据。
整个调查工作从8月12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
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动员阶段。
8月12日,召开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卫生院长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县村级卫生室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2、8月20日前,各乡镇召开由政府、财政、卫生、合管等单位参加的本乡镇村卫生室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会议,对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调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村级卫生室基本情况调查小组在8月30日前完成本乡镇范围内非营利性村卫生室人员、房屋、设备、业务收支、社会保障等方面基本情况调查表填报工作。
汇总分析阶段。
各乡镇在9月5日前将调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形成文字材料报县村级卫生室基本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村级卫生室基本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的报表及调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总结,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
四、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重性精神病病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重性精神病病人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了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根据围场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围场县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对我县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为做好我县重性精神病病人的排查工作,发现重性精神病人,做好诊断复核及危险度评估,逐一建立健康档案和登记工作,为后续落实管理措施打好基础。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一)工作范围。
在各自辖区的全部人口中开展排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本次排查重点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以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
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要求分别开展重性精神病病人线索调查、诊断复核与危险度评估,并按照要求为病人建立健康档案。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全县病人的信息收集、诊断初核及危险度初评,市卫生局组织进行诊断复核及危险度复评。
(三)工作方法。
要充分发挥三级预防保健网优势,通过乡村医生报告、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及公安、民政、社区报告、家属自报、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反馈等渠道,全面细致排查,既要掌握现有资料(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中的病人,更要发现资料外的精神疾患人员,全面掌握本辖区精神病人的详细情况。
三、时间安排各单位要在11月25日前完成本乡镇内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工作,每周上报一次信息。
四、工作要求1、提升认识,迅速排查。
要充分认识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周密部署,科学安排,主动与公安、民政部门联系,紧紧依靠各部门的团结协作,积极深入村镇开展线索调查,认真做好诊断和复核工作,把我县重性精神病病人的底数查清。
2、逐一核对,建立档案。
对摸排出来的确诊或疑似病人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康档案,保证发现1个、诊断1个、建档1个,尽最大可能减少漏查现象的发生。
3、严格保密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患者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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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日来源: fcwxm为全面摸清我县乡村医生底数,准确掌握人员数量和有关信息,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14〕3号)和《关于印发xx市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调查范围本次调查摸底针对以下两类人员:(一)在岗乡村医生。
指目前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的乡村医生。
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临时聘用人员及其他人员不纳入本次调查范围。
(二)离岗乡村医生。
指现为我县户籍、曾在我县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离岗后未再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的人员。
2004年1月1日前离岗的人员,需经县卫生局审核注册登记或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曾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2004年1月1日后离岗的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且具有乡村医生实际工作经历。
原为我县户籍现已迁出我县的,已经去世的,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因刑事犯罪被辞退、解聘、开除的乡村医生不列入本次调查摸底范围。
二、时间安排全县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于7月份启动,9月15日前结束,各乡镇(街道)务于8月25日前将调查摸底结果报县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
联系及咨询电话:4236631。
三、工作方法本次调查摸底采取档案检索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在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方法。
以报送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登记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备案数据库为基准,由县卫生局通过查阅乡村医生档案、比对现场登记表信息等方法进行。
(二)离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方法。
以县卫生局审核注册登记为基础,以证人和证明材料为支撑,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需、调查审核、客观公正、公开监督的原则,由县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调查的方法进行。
1、能够提供本人曾是乡村医生身份和曾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原始物证材料(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老赤脚医生证书等)的离岗乡村医生,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调查摸底工作小组审核留档。
2、不能提供相关原始物证或相关材料不足的,需提供至少3人共同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证明登记人曾在何时何处村卫生室工作多长时间(可分段累计)。
证明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乡村医生本人在村卫生室执业期间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在职职工;(2)乡村医生本人在村卫生室执业期间所在村的村干部或老党员;(3)乡村医生本人在村卫生室执业期间同时期的本乡镇或本村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人员(该人员有原始物证材料,不能互相证明);(4)原籍为乡村医生执业地点且熟悉该乡村医生从业经历的国家公职人员。
所有证明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身份证明,且每类别人员仅限一人,由调查摸底工作小组审核留档后,证明人现场签订《乡村医生执业信息证明》(附件4)和《证人证词》(附件6)。
登记时,乡村医生本人须当场签订《承诺书》(附件5),公开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信息真实无误,无虚假行为,如有不实,个人承担一切后果,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四、实施步骤(一)宣传阶段(7月18日—22日)。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调查摸底工作小组,明确人员分工、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在各社区(村)悬挂相关条幅,在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
要召开动员会议,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卫生院、村(居)委会等有关人员。
通过村喇叭进行广播、通过乡村医生及亲友相互告知等多种形式,将本次调查摸底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宣传到位,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人,确保工作如期开展,按期完成。
(二)登记阶段(7月23日—7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村(居)委会开具证明信(附件1),本人或其委托人持村(居)委会证明信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各乡镇(街道)卫生院领取并填写《山东省在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或《山东省离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3)、《乡村医生执业信息证明》(附件4)等有关调查摸底资料,进行登记。
(三)查证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工作小组负责对原始物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查验核实并复印、照相存档。
查证材料核实准确后,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离岗乡村医生原执业地点和现户籍不在同一乡镇(街道)或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按工作阶段由县卫生局负责协调原执业地点配合进行查证。
(四)公示阶段(8月11日—8月20日)。
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工作小组将本辖区内的查证汇总信息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同期分别公示10天(附件7)。
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汇总信息以纸质表格形式公布,公示内容应包括乡村医生姓名、性别、年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编号(不能提供证书者应备注)、现工作卫生室(或原工作卫生室)名称、开始从业时间、最后退出村卫生室时间、累计从业年限(具体到月)等相关内容。
公示栏要设立市、县、乡三级监督举报电话(市级监督举报电话2633978,县级监督举报电话4236631),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对公示期间群众的举报和疑问,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工作小组要及时进行公开补充调查取证,完善相关资料,严厉查处弄虚作假现象。
村(居)委会公示结束后,由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共10人签字确认本村(居)委会公示结果(附件7)。
签字确认证明文件由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工作小组留存备查。
(五)确认阶段(8月21日—8月25日)。
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工作小组要将本次调查摸底所有材料专门整理建档留存。
调查公示结束后,将审核确认的登记人资料,按照汇总上报的有关要求整理汇总,经调查摸底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乡镇(街道)公章报县乡村医生调查摸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
(六)复审阶段(8月26日—9月5日)。
县乡村医生调查摸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将对各乡镇(街道)上报材料进行逐人复审,对证明材料存在问题的进一步核实,确定复审认定结果,同时在县卫生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再次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七)上报阶段(9月6日—9月10日)。
调查信息的汇总上报采取纸质填报和网络直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卫生局组织填报和统一录入“山东省乡村医生调查摸底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工作小组上报的纸质信息及电子信息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调整,若确需调整的,需在调查摸底结束后一个月内说明原因并逐级申请,经省卫计委审核后作统一调整。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牵涉面广,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调查摸底工作各个环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要落实工作人员职责,按照“谁查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次调查摸底工作。
(二)政府支持,部门联动。
本次调查摸底县卫生局为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是工作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使他们掌握政策、知晓责任、熟悉流程,圆满完成调查摸底任务。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县乡村医生调查摸底领导工作小组将加强对调查摸底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建立指导督查计划和台账,并做好跨县(市、区)、跨乡镇(街道)的协调工作。
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工作小组要聘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作为兼职监督员,协助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做好工作监督。
严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四)科学严谨,务求实效。
在调查摸底工作中,要本着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在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基础上,认真调查并准确掌握有关人员的数量和执业信息。
县政府将逐步探索研究制定有利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解决实际问题,巩固农村卫生服务网底,真正确保群众受益。
附件:1、证明信2、山东省在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登记表3、山东省离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登记表4、乡村医生执业信息证明5、承诺书6、证人证词7、山东省乡村医生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8、山东省乡村医生调查摸底情况公示证明9、山东省乡村医生年龄分布和从业年限信息汇总表附件:相关表格资料附件4:乡村医生信息证明(镇、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2014年山东省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现证明乡村医生于年月至年月在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累计从业时间为年月。
本人保证本证明信息真实有效,无虚假行为,如有不实,个人愿承担一切后果。
证明人1:证明时间:身份证号码:证明人1:证明时间:身份证号码:证明人1:证明时间:身份证号码:附件5:承诺书(镇、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本人承诺,在2014年山东省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过程中,本人所提交的《调查摸底登记表》有关信息、证明人证明材料和其他个人信息,均真实无误,无虚假行为,如有不实,个人愿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承诺时间:附件6:证人证词证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我与证明人是关系,我证明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乡镇(街道)村卫生室从事乡医工作。
我的证言是真实无误的,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年月日乡镇纪检书记(签字):年月日附件8:乡村医生调查摸底情况公示表兹证明乡镇(街道)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名单在村进行10天公示(公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无异议,特此证明。
证明人:1、身份证号:2、身份证号:3、身份证号:4、身份证号:5、身份证号:6、身份证号:7、身份证号:8、身份证号:9、身份证号:10、身份证号:村委会(章)年月日附件1:证明信兹证明于年月至年月在乡镇(街道)村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特此证明村主要负责人(签字)村委会(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