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时期驻日美军与美日同盟研究(1945-1972)
美日关系嬗变的主要轨迹

Vision视界美日关系嬗变的主要轨迹20世纪80年代,美国进一步强化了与日本的同盟关系。
冷战时期美日关系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合作与冲突并存。
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双方的贸易争端不断,但这种争端并未影响到双方同盟关系的发展。
文=赵学功冷战时期,日本是美国在东亚太平洋地区的重要战略前哨。
历届美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对日关系,将加强与日本的关系作为其东亚政策的核心,日本方面更是将发展对美关系列为外交的重中之重。
因而,相互合作成为美日关系的主流。
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美国的相对衰落,双方的关系也不断进行调整,并在经贸领域产生了一系列分歧和矛盾。
合作与纷争并存是这一时期美日关系发展的基本特征。
进入20世纪80年代,美日关系发展更为迅速,政治、安全合作有了大幅提升。
里根政府多次表示,与日本的关系是美国亚洲政策的“基石”,甚至认为“对世界和平与繁荣来说,没有比美日关系更重要的双边关系了”。
布什政府同样认为美日同盟是“太平洋共同体”的基轴,美日关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布什还将美日基轴推向全球,要求日本不仅在亚太而且在世界其他地区为美国分担责任,同美国在全球问题上进行广泛合作,协调行动。
而日本也一直谋求政治大国的地位,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1992年1月,布什上任伊始就出访日本,双方签署了指导未来两国关系的《东京宣言》和《行动计划》,强调两国要建立更加密切的“全球伙伴关系”,“承担建立新时代的特殊责任”。
美日关系强化的重要表现是双方在安全与军事领域的合作。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苏联利用美苏关系缓和的有利时机,加紧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对美国的霸权提出了挑战。
为了遏制苏联在亚太地区的攻势,美国迫切需要加强与日本的军事合作,利用日本的有利位置和迅速发展的经济实力,确保在该地区的利益。
1981年5月,美日首脑会晤后发表了联合声明,首次明确提出双方是同盟关系。
里根总统颁布的“国家安全指令”第62号明确表示,为维护和发展与日本的伙伴关系,防止这一关系出现重大转变的可能性,美国应在磋商等级方面,将日本等同于北约盟国,在涉及双方共同利益的领域保持各个层次的频繁交流。
美日、美韩军事同盟的同步强化及其影响

ofthe US—ROK),美国
重申对韩国的安全承诺,专门提出“将通过包括核保护伞等延伸威慑(extended deterrence)来履行对韩国的安保公约”,“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会允许朝鲜拥 有核武器”,并决定在朝鲜半岛、亚太地区和全球三个层面构筑“全面战略同 盟”。①此前,美韩虽因牛肉起风波,但共同安全利益显然大于贸易纠纷。与此 同时,美日同盟却出现裂隙。小泉内阁下台后,自民党几届内阁有意修复日中关 系,美日同盟原地踏步。2009年9月民主党鸠山内阁上台后,在双边关系上要 求日本拥有自主话语权,与美国平等对话;在地区外交上推出东亚共同体设想, 而东亚共同体不包括美国;在军事问题上指伊拉克战争为一场错误的战争,日本 派出自卫队也是错误,并于2010年1月从阿富汗撤出军舰,停止为美军供油;更 为重要的是,鸠山承诺将冲绳普天间基地迁到国外,至少是冲绳以外。这些都触 及美国战略利益。为此,双方高层进行多次会谈,都因态度强硬无果而终。为 此,奥巴马对日本的首次访问推迟时间、缩短行程,并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拒 见鸠山。 2010年以来,随着朝鲜半岛局势紧张和中日军事摩擦增加,两同盟首次出 现同步强化态势。2010年3月“天安舰事件”爆发后,本已大为巩固的美韩同盟 进一步强化。韩国总统李明博就事件调查结果发表对国民讲话后,美国表示
第3期 2011年5月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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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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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Economics&Politics
美日、美韩军事同盟的同步强化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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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冷战后,美日同盟与美韩同盟从冷战结束之初同时弱化,发展为世 纪之交“一强一弱”(关El同盟强、美韩同盟弱),而经过韩国李明博政府和日本鸠
论日本在美日同盟中地位和作用的变化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日本在美日同盟中地位和作用的变化姓名:杨志阁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指导教师:刘承20070301摘要论日本在美日同盟中地位和作用的变化摘要鉴于形势的发展,美日于1951年签订日美安保条约,美日军事政治同盟初具雏形。
自签订至今,日美安保条约已历经多次修订,日本在美日同盟中的地位和作用均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第一个日美安保条约是一个完全不对等的单向保护性条约,甚至说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双边条约。
日本在条约中的作用只是提供反共基地,外交、军事均依附于美国,毫无地位可言。
但对当时的日本来说,与美国的这种特殊安排却是其所能做出的最好选择。
日本因此赢得经济恢复的有利条件,于1953年完成经济恢复。
随着经济地位的提升,日本国内民族主义重新抬头,要求改变与美不对等关系,促成了日美安保条约1960年的修改。
修改后的条约至少实现了对等性,美日之间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共同防卫关系,逐步展开军事合作。
至上世纪80年代,美日之间的安保关系发展为同盟关系,日本开始在国际社会中以美国平起平坐的合作伙伴自居,外交由追随转变为自主,大力发展自身军备。
冷战结束后,美日对外政策均有所调整,两国于1996年对同盟进行了重新定义。
美日同盟的性质由保护日本型同盟改为维护地区安全型同盟。
日本成为美国的合作伙伴,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大,可以在日本领域内向美军提供后方支援,“也可以设想能够在与战斗区毗邻的日本周围的公海和空中进行”。
此后,日本追随美国参与战争,寻求突破和平宪法和“集体自卫权”的限制。
在当前,美日同盟向全球同盟转变,美日军事一体化不断加强。
日本以美日同盟为依托,发展自身军事力量和展开多边外交,寻求在联合国中发挥大国作用,并企图摆脱战后体制。
日美安保条约的这一演变历程体现了美日关系的深刻变革,其实质是国际形势大背景下美日两国国家实力的较量。
其中,日本的民族主义是不可忽视的推动力。
民族主义在日本民族的发展史上一直占据重要地位,二战中的惨败使日本的民族主义情绪一落千丈,务实地选择了追随美国的外交政策。
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视野下的美日同盟转型

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视野下的美日同盟转型■ 赵明昊/文当前,美日同盟正进入冷战后第三轮战略调整期,前两次分别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第一次朝核危机和2001年的“9·11”事件促成。
而此次调整则以美国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特别是军事上的战略调整为大背景,主要应对中国崛起。
美国希望开掘和利用日本的军事实力,服务美在该地区军力配置的重新调整,以及“海空一体战”、“联合作战介入”等新军事概念的实施。
美国希以美日同盟为基轴,大力推动二战后美在亚太地区建立的“彀辐模式”同盟体系向“网状模式”的同盟伙伴体系转型,力图提升对中国的军事遏制能力,对朝鲜半岛、南海等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以及对该地区总体安全态势的塑造能力。
在本轮美日同盟调整中,日本则力图紧抓美国“重返亚太”的“战略机遇”实现“借船出海”,通过夸大安全威胁“倒逼”国内各派同意修改和平宪法,为行使“集体自卫权”消除障碍,力图以“进攻性防卫”替代“专守防卫”,突破军费开支限制,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无核三原则”,强化所谓“机动防卫力”,最终谋求日美同盟“对等”化和日本的“普通国家”化。
美日同盟调整的战略背景美日同盟的此轮调整是在美日两国大力推动国家安全战略转型的大背景下展开的,体现了美日两国战略界人士和政策精英关于国家安全战略的若干新思维,其战略含义与动向不可低估。
美国大战略正日益表现出“离岸平衡”取向。
随着2009年奥巴马政府上台并于2011年宣布正式结束伊拉克战争,以及在数年内从阿富汗撤军,加之起始于2007年年底的金融危机对美国的实力地位造成的显著影响,美国的全球战略正进入新一轮争论期和调整期。
[1]总的取向是,一方面,选择“新自由国际主义”路线,强调21世纪的美国国家安全目标应着眼于重建“自由国际主义”的世界秩序,通过与他国达成“新契约”,更加灵巧地综合运用权力和规则,重塑和维护所谓开放的、以规则为基础的(rule-based)全球体系,在美国实力陷入相对衰落的情况下延续美国的国际领导地位。
日本和美国的军事合作协议

日本和美国的军事合作协议1. 引言日本和美国作为亚太地区两个重要的军事大国,在维护地区和全球的稳定与安全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加强两国之间的军事合作,促进两国军队的互通与合作,日本和美国一直在不断加强军事交流与合作,最终形成了一系列的军事合作协议。
本文将详细介绍日本和美国的军事合作协议内容、背景和影响。
2. 军事合作协议背景2.1 双边安全合作关系的发展历程日本和美国的军事合作可以追溯到二战后美国扶持日本重建国家的过程。
由于在战争中的历史原因,日本在军事力量和安全保障方面受到了严格限制。
但是,随着美日关系的逐渐改善,两国之间的军事合作也逐渐增加。
2.2 地区安全形势的变化亚太地区的地缘政治局势不断演变,中国的崛起和朝鲜的核武器开发对地区的安全稳定造成了挑战。
日本和美国都认识到,只有通过加强合作,共同面对这些挑战,才能维护地区的稳定与安全。
3. 军事合作协议内容3.1 安全联盟条约1960年,日本和美国签署了《日本和美国安全条约》(The 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该条约是日美安全合作的重要基础。
根据该条约,日本和美国承诺在面临武力攻击时互相支持,并共同采取行动维护地区的安全。
3.2 军事演习和联合训练日本和美国定期举行军事演习和联合训练,以提高两国军队的协同作战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这些演习和训练包括海军、空军、陆军和特种部队等多个领域,旨在增进两国军队之间的了解和合作。
3.3 军备合作与军事技术转让日本和美国在军备合作和军事技术转让方面也有着广泛的合作。
美国向日本提供了包括战斗机、导弹防御系统等先进装备和技术。
同时,两国还积极探索联合研发和生产军事装备的可能性,共同提高军备水平。
3.4 情报分享与海上安全合作日本和美国在情报分享和海上安全合作方面也密切合作。
美日关系的演变

一、占领与被占领的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成为战败国,美国以盟军的名义单独占领了日本全境。
1945年8月12日,杜鲁门任命美国太平洋陆军司令麦克阿瑟为盟军最高司令官,君临日本。
早在战争结束前美国既已决定借日本投降之机彻底削弱日本。
意在摧毁日本军国主义根源,消除军国主义影响;对建立和平民主的新日本是十分有必要的。
遗憾的是,实施两年,上述改革还远未完成,美国政府却嘎然刹车,对日政策从惩治改造转为复兴扶植。
二战后,国际形势风云突变。
苏联势力剧增,冷战开始;中国革命的胜利使美国将中国作为其稳定亚洲的中心的企图成为泡影,打乱了美国的亚洲战略;朝鲜、越南政权相继建立,亚洲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
针对这种形式,美国改变其初期占领政策,开始扶植日本在亚洲执行其遏制中国和苏联的冷战政策。
美国对日本占领政策的转变终止了对日本的改革进程,与此同时,占领军当局缓和了对日本的种种限制,放宽了对日本战争赔偿的要求,帮助日本复兴经济。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把日本变成后方军需工厂,为其侵略战争服务。
日本从战争中收益大量外汇,对其经济恢复和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二、从敌对到伙伴旧金山媾和是美日关系演变的里程碑。
随着冷战加剧和亚洲革命浪潮的澎湃发展,美国政府希望日本尽早摆脱约束,为其所谓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亦将美国完全控制日本的局面合法化、长期化。
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召开了对日媾和会议,各盟国及日本决定,他们此后之关系将是由主权的平等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友好的结合下进行合作。
《旧金山和约》的签订结束了盟国对日本的全面军事占领,盟国占领机构取消。
日本被缔约国承认为独立国家。
同时,和约亦为美国继续驻扎日本留有空间,这与托管条款使得日本的独立实际上是不完整的。
和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日美两国的关系。
在《旧金山和约》签字的同一天,日本以独立国家的身份与美国签订《日美安全条约》。
这个条约主要是确立和约生效后日本和美国的军事关系和美军在日本的特权。
12冷战时期美日关系的演变

问题:冷战时期美日关系的演变在二战结束后到冷战时期,美日的关系以同盟的状态发展,基本上在冷战时期呈现出从“附庸同盟”到“互助同盟”的特点。
二战结束后,美日签订了《旧金山和约》、《日美安全条约》和《日美行政协定》的条约,这些条约基本构成了美日关系的体制,即“旧金山体觔”(日美安保体制)。
旧金山对日媾和条约的签订,结束了日本多年的被占领状态,使日本从法律上成为了一个主权国家。
但《日美安全条约》规定美国军队继续驻扎日本并有权使用日本军事基地,实际上是不平等的条约。
“旧金山体制”的确立,标志着两国从敌对关系演变为附属的同盟关系。
这是因为日本在二战中战败。
战后初期的一段时期,不得不借助美日同盟的力量来“维护国体”,这个时期的日本在美日同盟关系中处在附庸的地位。
旧金山体制确立之后,日本经济迅速腾飞,并于1956年末,加入联合国。
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增强,也开始走上谋求政治大国的道路。
日本国内要求调整和改变安保体制中不平等地位。
1960年1月。
《新日美安保条约》签署,新条约规定“缔约国将单独和相互合作,通过继续不断的和有效的自助和互助,在尊重各自宪法规定的条件下来维持并发展它们抵抗武装进攻的能力”;“两国具有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进行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日本领土受到武装进攻时,两国“将按照自己的宪法规定和程序采取行动以应付共同的危险”,并将“按照联合国宪章第51条的规定立刻报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为维护日本的安全以及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美国的“陆、海、空军可使用日本的设施和区域”。
此外,新条约还规定了日美两国“随时就本条约的执行问题进行协商”和加强“经济合作”等等。
总体上,新条约确定了美国继续享有在日本驻军和保持军事基地的权利。
也规定了日本承担在日本领土上与美国共同作战的义务。
在法律上使美日两国具备了一定的对等性,扩大了两国的合作范围。
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加强了美日同盟关系。
苏联入侵阿富汗后,面对苏联在军事战略上的咄咄逼人,美国迫切要求日本加强与其的战略协调关系,分担“责任”,共同抗衡苏联的军事扩张。
美日安全条约内容_美日安全条约介绍

美日安全条约内容_美日安全条约介绍美日安全条约,是日本与美国在旧金山美国陆军第六军司令部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此条约不仅构成规定日本从属美国的法律依据,而且使美国可以在日本几乎无限制地设立、扩大和使用军事基地。
接下来由店铺给大家带来美日安全条约内容,希望大家喜欢!美日安全条约内容第一条维护和平的努力缔约国遵守联合国宪章的规定,通过以和平手段解决各自的国际纷争,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正义。
即便是为了保持领土完整和政治的独立,也应该慎重使用以武力威吓,武力行使及与联合国的宗旨不相符的方法。
缔约国和其他爱好和平的国家一起,为了能够使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联合国宗旨得到更加有效地执行,努力加强联合国组织。
第二条经济合作的促进缔约国通过强化其自由的诸制度《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促进作为这些制度的原则,改善安定和福利条件,为和平友好的国际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缔约国努力消除彼此间的差异,促进两国间的经济合作。
第三条自卫力的维持发展缔约国通过个别及相互的合作,持续有效的自助和相互援助,发展和维护在宪法规定的基础上的各自的抵抗武力攻击的能力。
第四条随时协议缔约国就本条约的实施随时进行协议。
另外,在日本国的安全和远东地区国际和平与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在缔约国的任何一方的要求下随时可以进行协议。
第五条共同防卫各缔约国宣誓在日本国施政的领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依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
前记的武力和作为结果所采取的全部措施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第51条的规定立即报告联合国安理会。
这些措施在联合国安理会采取了某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措施之时必须停止。
第六条基地的许可为了对日本国的安全及维持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做出贡献,允许美国的海,陆,空三军使用日本国内的设施及区域。
关于前记的日本国内的设施,区域及驻日美军的地位问题,遵照以代替1952年2月28日在东京签署的日本国与美国的安全保障条约的第3条为基础的行政协定的个别协定及其他已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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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时期驻日美军与美日同盟研究(1945-1972)
【摘要】:美国在日本驻军是美日同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日同盟建立的主要目的之一。
战后,美国为实现其太平洋战略和冷战战略,以对日媾和为前提,制定了以“驻日美军”为核心的结盟战略。
以1951年的《美日安全条约》为基础,美与日本建立起了同盟体制关系。
以同盟体制为庇护,美国取得了在占领结束后长期驻军日本的合法权力。
自此,“驻日美军”就成为美日同盟体制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驻日美军是美日同盟的一个核心内容,美日同盟是美军长期驻日合法性的保障。
经过20世纪50年代驻日美军与美日同盟体制的磨合,美国认识到要维护驻日美军的存在,就需要稳定和强化美日同盟体制。
根据这一需要,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美国又调整了驻日美军与美日同盟关系,制定了新的《美同安全条约》,即《日美相互合作与共同安全条约》。
在新安全条约的基础上,驻日美军与美日同盟的关系得到了调整,美日两国建立了相互合作的新同盟体制。
为巩固新同盟体制,协调驻日美军和同盟体制的关系,美日两国又解决了困扰同盟关系发展的小笠原群岛和冲绳行政权问题,强化了美日同盟体制,增强了美日两国的军事合作关系。
在冷战后期,美日同盟也因此成为一种更为合作的同盟体制结构。
驻日美军作为美日同盟结构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变项,冷战时期驻日美军的变化直接决定着美日同盟体制的存在、转型及发展走向,因此,对冷战时期的驻日美军与美日同盟相互关系的考察,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美日同盟的本
质、特征及其在后冷战时代的发展趋势。
本文选取1945-1972年作为考察时段,全文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主要探讨战后美国的国家安全战略与对日驻军政策的形成。
战后美国对日驻军政策的形成是由多种因素共同导致而成,它与美国的太平洋霸权政策、美苏冷战对抗、中国内战及朝鲜战争的爆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美国对日驻军政策缘起于美国的太平洋霸权战略。
在太平洋战争期间,美国就已经设计了在琉球群岛驻军的战略计划,并在二战结束后付诸实施。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出于东亚安全战略的需要又形成在日本本土驻军和与日结盟的战略。
同时,这个过程也是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在琉球驻军、日本本土驻军等政策上发生争执和妥协的过程。
因此,美国对日驻军政策的形成,既是美国国务院和军方妥协的结果,更是美国长期推行的太平洋霸权政策与战后东亚冷战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二章主要探讨战后日本的国家安全考虑与结盟政策。
1947年9月13日“芦田备忘录”的出台标志着日本政府以“美军驻日”为核心的日美结盟战略的初步形成,但是这种结盟战略强调的是美军在日“有事本土驻军”。
吉田茂第二次组【关键词】:美国国务院美国军方日本政府驻日美军美日同盟【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K153
【目录】:绪言13-22第一章战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与对日驻军问题22-47第一节美国太平洋战略中的日本问题22-26第二节战后美国政府对日媾和方针的变化与对日驻军问题的提出26-31第三节美国国务院和军方在对日媾和与对日驻军问题上的分歧31-39第四节朝鲜战争的爆发与美国确定对日和约和对日驻军的方针39-45小结45-47第二章战后日本的国家安全考虑与日美结盟战略47-60第一节战后初期日本政府对国家安全保障的认识48-50第二节日本政府的与美协调外交思想50-52第三节片山哲政府日美结盟战略的提出52-55第四节吉田茂政府的“美军本土驻日”的日美结盟战略55-59小结59-60第三章美日同盟的建立与驻日美军的法律化60-82第一节美国初步制定驻日美军与美日双边安全协定草案60-64第二节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在对日媾和与驻日美军问题上的再协调64-67第三节日本关于驻日美军与日美双边安全协定的对策67-70第四节杜勒斯访日:美日对驻日美军问题的议定70-75第五节美日安全条约草案的定稿75-78第六节旧金山会议:美日同盟的建立与驻日美军合法性确立78-81小结81-82第四章美日同盟体制下的驻日美军(20世纪50年代)82-115第一节《美日行政协定》与驻日美军权利的界定82-91第二节20世纪50年代的驻日美军概览91-98第三节同盟关系的调节:奄美群岛行政权的归还98-105第四节同盟关系优先:哲拉德事件与驻日美军司法裁判权的灵活性105-109第五节美国冷战战略调整与日本重新武装问题109-114小结114-115第五章美日新安全条约体制下的驻日美军(20世纪60—70年代初)115-147第一节《美日安全条约》的修改和谈判116-125
第二节《日美相互合作与安全条约》:同盟关系新框架的确立125-128第三节同盟关系的再调节:冲绳和小笠原群岛行政权问题128-134第四节尼克松主义与冲绳行政权的归还134-140第五节1960年以后的驻日美军概览140-146小结146-147余论塑造合作同盟:20世纪70年代后美日军事关系的新变化147-154附录154-191附录一: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3/2号文件154-160附录二:对日和平条约160-169附录三:美日安全条约169-170附录四:美日行政协定170-179附录五:日本和美利坚合众国相互合作与安全条约179-181附录六: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琉球群岛、大东群岛的协定181-186附录七:日美防卫合作指针186-188附录八: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188-191参考文献191-199后记199 本论文购买请联系页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