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望都县“超用加价”模式农业水价改革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17〕59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17〕5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自贡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7日自贡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我市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实施步骤(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用10年左右时间,通过配套完善灌排和供水计量工程体系,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分灌区、分区域、分步骤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大力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到2020年,农田水利设施相对完善的中型灌区和部分重点小型灌区实现改革目标,2025年,全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二)实施步骤。
2017—2020年率先开展木桥沟水库灌区、团结渠(大安段)灌区、小井沟水库灌区、楼房湾水库灌区、大坡上水库灌区、狸狐洞水库灌区、双溪水库灌区等7个中型灌区和沿滩区3个小型灌区改革试点工作。
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流程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流程一、背景和目的说明农业水价综合是为了推动农田灌溉用水从传统的政府指导定价向市场化决定价格转变,激励节水、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进一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的目的是通过合理的水费价格机制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二、确定奖补政策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目标,确定农业水价综合的奖补政策。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奖励机制,给予水资源利用效率较高、农田灌溉用水量较低的农户一定的奖励补贴,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农户改善灌溉设施,采取措施引导农民改进灌溉技术等。
三、农户报名申请政府发布农业水价综合的奖补政策之后,农户可以自愿报名申请参与该奖补项目。
农户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土地证明、种植证明、灌溉设施状况等,证明其符合奖补政策的要求。
四、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对农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符合奖补政策的要求。
审核部门包括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他们将对农户的申请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查,确保申请符合要求。
五、奖补资金发放审核通过的农户可以获得相应的奖补资金。
奖补资金可以按照灌溉用水量的多少、节水效果等情况进行发放。
发放奖补资金的方式可以采用直接财政拨付或者通过贷款和补贴结合的方式。
六、监督和评估七、宣传和推广政府在实施农业水价综合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宣传和推广,向农户普及相关政策和奖补政策的具体内容,提高农户参与的积极性。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推广政策。
八、总结经验和完善政策通过以上流程,农业水价综合奖补政策可以更好地促进农业节水和灌溉效率的提升,推动农业向现代化、科学化、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2023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用水方式和需求发生了变化。
为了促进农业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农业水权的可信度和透明度,我们制定了2023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推进农业用水结构调整和效益提升,建立健全农业水权交易市场,促进水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收益。
二、改革内容和措施1. 建立农业水权登记制度建立农业水权登记制度,明确水权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期限,确保农业水权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登记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水资源数据库,包括水源地、用水量和用途等信息,为农业水权交易提供数据支持。
2. 制定农业水权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农业水权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用水单位的权责和义务,制定用水计划和配额管理措施,加强对农业水权的监管和执法,确保农业用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3. 调整农业水价机制根据不同农业用水需求和水资源丰缺程度,逐步建立差别化的农业水价机制,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
水价应包括基本水价和超配用水的超量使用费,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水价,并适时进行调整。
4. 建立健全农业水权交易市场建立农业水权交易市场,推行水权交易制度,实行公开透明的交易规则。
水权交易应基于农业水权登记和用水计划,具体交易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通过合同约束和交易凭证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5. 加强农业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
开展农业灌溉水资源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业用水问题,保障农业水权的实施。
三、实施步骤和计划1. 制定改革方案和政策文件在2023年上半年,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文件,明确改革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2. 推进农业水权登记工作在2023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农业水权登记工作,建立农业水权数据库。
2023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农业用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目前,农业用水主要以政府定额供给为主导,水价较低,导致农业水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
为了推进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现农业用水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2023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提高农业用水的利用效率,减少农业用水的浪费,推动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保障农民的合理用水权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方向和重点1. 改革方向(1)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推进农业水权的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建设,明确农业水权的产权属性、转移方式和交易规则,实现水权的明晰、可转移和有偿使用。
(2)改进农业水价机制:建立起农业用水的市场调节机制,逐步实行差别化的农业水价,鼓励节水农业技术和设备的应用,提高农业用水的经济效益。
2. 改革重点(1)制定农业水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业水权的登记、交易、保护和监管等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水权的规范运作。
(2)确定农业水价制度改革方案:根据不同地区农业用水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差别化的农业水价政策,合理核算农业用水的成本,提高农民的水价支付意识。
(3)加强农业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建立农业水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水资源调度和节约利用,推动农业产业的绿色发展,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三、具体措施1. 农业水权管理措施(1)建立农业水权登记制度:通过全面开展农业水权的登记工作,确保农业水权的合法性和明晰性。
(2)推进农业水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统一的农业水权交易平台,实现农业水权的买卖、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
(3)加强农业水权保护和监管:加强对农业水权的保护,依法打击水权的违法行为,建立有效的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机制。
2. 农业水价制度改革措施(1)制定差别化的农业水价政策:根据农业用水的实际需求和供需状况,制定不同类型的农业水价,引导农民合理用水和节水灌溉。
2024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水利的需求日益增长,但传统的农业水权水价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和水利部门的需求。
为了推动农业水权水价的改革,提高农田灌溉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一套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2024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促进农业水利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农田灌溉效率,降低农业用水成本,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方案(一)水权制度改革1. 设立农业水权交易市场,实行水权流转制度。
引入市场机制,将农业水权纳入交易范围,鼓励农户根据灌溉需求自由买卖水权。
2. 建立农田灌溉水权登记和监管机制,确保水权流转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 完善农田灌溉用水量定额管理办法,根据作物需水量和灌溉效率确定合理的灌溉用水定额。
(二)水价机制改革1. 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由市场供求决定农业水价,价格浮动范围适度,以保证农民的灌溉需求。
2. 推行分区定价,根据水资源丰缺程度和灌溉设施设备水平制定不同区域的农业水价。
3. 推动农业水价与农产品价格挂钩,鼓励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三)技术支持与宣传1. 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提高节水灌溉技术研发力度,促进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的更新与升级。
2. 开展农民培训,提升农民的节水意识和灌溉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灌溉管理模式。
3. 加强对农业水权水价改革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和理解度,形成社会共识。
四、保障措施1. 加强农业水利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水权水价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确保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2. 建立监测系统,强化对灌溉用水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合理现象,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加大对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降低灌溉用水成本的同时,加强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五、预期效果经过2024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预计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 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合理配置水资源,降低灌溉用水量,减少水资源浪费。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府办发[201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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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府办发[2017]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内江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9日内江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5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改革农业用水管理体制为关键,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为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作用,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全面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实现节水、减排、增产、增效,为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在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具备条件的区域或供水单位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长效运转,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成计量设施完善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9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27日成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农业节水和都市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要求,配套完善工程体系,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切实转变农业用水方式,不断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促进农田水利现代化建设。
到2020年,中小型灌区和农田水利设施相对完善的大型灌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二、实施步骤第一阶段(2018-2020年)。
优选农田水利设施相对完善的大型灌区和中小型灌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经验、做出示范。
第二阶段(2021-2025年)。
总结第一阶段经验,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2025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三、重点任务(一)加快完善工程配套体系建设1.同步优化农田灌排工程体系。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黔发改价格〔2024〕87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4〕87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各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水务一体化和水价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54号令)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价制定的原则和方法第三章大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四章中小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五章输配水管(渠)道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六章激励约束机制第七章水价的计价方式第八章定调价程序和信息公开第九章监督机制第十章附则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调整(以下统称“制定”)省内除中央直属及跨省重大工程外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以下简称“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的天然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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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望都县“超用加价”模式农业水价改革
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望都县“超用加价”模式农业
水价改革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促进农业节水,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建立精准奖补机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51号),河北省水利厅、财政厅、物价局《农业水价改革及奖补办法》(冀水财【2015】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望都县“超用加价”模式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和本县实际情况,制定“超用加价”模式农业水价改革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一、奖补资金的来源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区农业水价改革奖补资金的来源为:国家及省级安排的试点项目体制机制创新资金,国家和省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县级财政的专项补贴,社会捐助,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自行筹集的资金。
二、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奖补标准
(一)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
奖补资金的适用范围与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区范围一致,主要用于:
1、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的补贴;
2、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和农民用水户的节水奖励;
3、水利部门的宣传、培训和管理费用。
(二)奖补资金的使用条件
1、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享受补贴资金的条件是:
(1)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耕地统计、灌溉用水、农业水费等台账齐全,工作程序规范;
(2)所辖水利工程维护、管理良好、运行正常,用水秩序协调较好,能够保障农田及时灌溉;
(3)计量设施管护完好,运行正常;
(4)农业水费征收管理系统设备管护完好,运行正常;
(5)节水明显,在有充足灌溉水源的条件下,不同灌溉模式的年总用水量未超出县级农民用水协会按本灌溉模式所分配的总用水量;
(6)能够及时完成有关部门和上级合作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2、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其辖区内有以下情况发生的,不适于补贴、奖励或暂缓补贴、奖励:
(1)新建工程设施未使用,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
(2)因管护不到位或管护不当,造成工程设施丢失、损坏而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
(3)具备工程正常使用条件而不正常使用节水灌溉设施的;
(4)采用拆除、破坏、改装、屏蔽等手段,致使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5)因违反YYY受到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的;
(6)因水源原因导致无法灌溉或灌溉不足,而使实际灌溉用水量低于分配用水量的,不适用奖励资金。
(三)奖补标准
1、补贴资金由国家及省级下达的奖补资金支付,按压采区实际灌溉面积计算,暂实行两年退出机制。
高效节水灌溉区执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