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管理制度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一、制定背景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多。
为了保证农业项目的高效运作和资金的安全使用,制定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1.确保资金安全:严格管控农业项目资金,防范各种风险,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金,优化农业项目运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3.加强监督与管理: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有效防止腐败行为。
三、资金管理程序1.预算编制:农业项目资金的运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进行预算编制,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资金申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需求情况,向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资金审批:资金管理部门对提出的资金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向申请单位反馈。
4.资金支付:经审批的资金申请,资金管理部门应及时将资金支付给申请单位,并制作相应的支付凭证。
5.资金使用:申请单位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及时准确记录资金使用情况。
6.资金监督:资金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7.资金监督:参与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各方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资金使用原则1.合理性原则:资金使用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得存在浪费和滥用的行为。
2.公平性原则:资金使用应公平公正,不能存在拿拿手脚和贪污受贿行为。
3.高效性原则:资金使用应高效运作,提高项目的绩效与经济效益。
4.安全性原则:资金使用应具备一定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五、资金管理措施1.明确责任: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责,形成合理的责任制。
2.加强培训:对项目负责人和资金管理部门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资金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
3.健全制度:建立完善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流程和操作规范。
公司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农业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养殖、加工等领域的项目。
第三条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2. 经济合理,效益优先;3. 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4. 严谨规范,责任到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公司农业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等工作;2. 组织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等工作;3. 负责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4. 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和后期维护;5. 定期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三章项目立项与可行性研究第七条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分析、技术评估、经济效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估等。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提交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章项目设计与施工第九条项目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安全、环保、高效。
第十条项目设计完成后,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办公室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
第五章项目验收与移交第十三条项目竣工后,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项目移交。
第十四条项目移交应包括项目资料、设备、技术文档等,确保后续运营和维护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项目后期管理与维护第十五条项目移交后,项目管理办公室应负责项目的后期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六条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运行。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七条项目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农业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农业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工程项目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业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是指专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农业工程项目施工的部门。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保障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制定项目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保障项目进展顺利。
第五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
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项目部应当保障员工的权益,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八条项目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形成良好的工作合作模式。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条项目部负责对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确保工作秩序。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项目部设立项目部长一职,负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设立副部长若干名,分工明确,协助项目部长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项目部设立办公室,负责项目部的文书工作和行政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考核、培训等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部设立财务部,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
第十七条项目部设立工程部,负责项目的监管和施工工作。
第十八条项目部设立安全监管部,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
第十九条项目部设立质量监督部,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部设立后勤保障部,负责项目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设立监察部,对项目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设立工作小组和项目组,对具体项目进行具体管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设立危机处理组,负责项目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危机处置。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二十四条项目部长负责项目部的全面工作,统一领导、协调管理,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决策。
农业项目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项目日常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确保项目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农业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总体管理和决策,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2. 审批项目重大变更;3. 调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4. 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方案;2. 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3. 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4. 组织项目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施工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包括:1. 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 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3. 及时报告施工过程中的问题;4. 按时完成项目验收。
第七条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1.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记录;2. 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和安全;3. 及时发现和报告问题;4. 组织项目验收。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八条项目实施前,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设计图纸、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材料进场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项目验收管理第十三条项目实施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章日常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一、项目立项管理项目申报1. 所有农业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流程,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市场需求调研、技术方案论证等。
2. 项目申报书应详细说明项目的背景、目标、预期效益、资金预算、实施计划等关键信息。
项目审批1. 项目审批应由专门的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政策和地方实际需求。
2. 审批过程中需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项目实施管理项目团队组建1.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的项目团队。
2. 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进度控制1. 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完成标准。
2. 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会议,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质量控制1. 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标准,确保项目产出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
2. 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资金管理预算编制1.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 预算应包括所有可能的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购置和维护费等。
资金使用与监督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需经过审批程序。
2. 建立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四、风险管理风险识别1. 在项目实施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
2. 建立风险数据库,为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风险应对1. 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风险的变化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五、项目验收与评估验收标准1. 根据项目目标和质量要求,制定项目验收标准。
2. 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确保项目成果达到预定目标。
项目评估1. 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 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项目管理行为,促进农业项目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下属各相关部门。
第三条农业项目管理应秉承科学、规范、高效、公正的原则,做到全面提高农业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
第四条农业项目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决策,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五条农业项目管理应提倡创新和协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第六条农业项目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实行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提高经营效益。
第七条农业项目管理应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管理行为,确保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八条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农业项目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九条农业项目管理机构在决定新项目的立项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项目的立项应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实施方案、预算等相关内容,并进行科学论证。
第十一条项目的立项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明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项目的立项应听取相关专家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充分评估项目的风险和可行性,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项目的立项应经过公司领导层审议通过,形成立项文件,并按照相关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十四条项目实施应按照科学的管理流程和程序,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管理方案。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应合理配置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应严格执行项目立项文件的要求,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七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第十八条项目实施后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的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摘要农业项目管理制度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确保顺利完成农业生产目标而制定的管理规范和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以及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三个方面来详细阐述农业项目管理制度。
背景和重要性农业生产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则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重要规范和管理体系,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带来重要意义: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协调和管理各种资源,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从而实现农业产业持续发展的目标。
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从而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提高农民收入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增加农产品的产量和附加值,进而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项目的明确目标和任务制定农业项目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这是制定其它规范和制度的前提。
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应该明确、具体、量化,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项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层次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应该明确项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层次,包括组织形式、职能分工、责任与权利、信息流动和协调机制等方面。
项目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应该明确项目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包括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和责任分工等方面。
项目的资源投入和管理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应该明确项目的资源投入和管理,包括人员、物质、资金、技术等各个方面,尤其是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该制定详细规范。
项目的工作评估和反馈机制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应该制定项目的工作评估和反馈机制,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过程评估、质量反馈和效果评估等方面。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农业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项目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业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细管理、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项目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业生产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农业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生产第一的原则,确保农业生产稳定、高效、高质。
第六条农业项目管理应当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七条农业项目管理应当充分重视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项目规划第八条农业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气候特点和市场需求,科学确定种植结构和产业布局。
第九条农业项目规划应当做到合理安排土地资源利用,科学配置农业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十条农业项目规划应当综合考虑人口、资金、市场和技术等因素,合理确定生产规模和产量目标。
第十一条农业项目规划应当注重环保和生态效益,科学进行土壤改良、植被恢复和水资源利用规划,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第三章项目组织第十二条农业项目组织应当合理调配资源,确保资金、土地、劳动力、技术和市场需求的有效组合。
第十三条农业项目组织应当加强与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综合生产力。
第十四条农业项目组织应当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的职业素养和生产技术水平,增强农业自主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农业项目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和激励机制,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六条农业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执行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和顺畅。
第十七条农业项目实施应当加强农田管理和作物种植,科学施肥、灌溉和植保管理,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第十八条农业项目实施应当加强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产品的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各县(市)农业项目建设单位要贯彻落实《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
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
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条各县 ( 市) 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设置独立的
规范会计行为,严禁白条入
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账,严禁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项目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停止拨付工程款,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撤销该项目,追回全部中央投资,同
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项目单位财会人员明知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不予制止,又
不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反映的,要追究有关财会人员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建议当地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证。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
范;
第四条认真落实配套资金。
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
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监管工作力度,地区农业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地区农业局将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在建项目执行情况做为项目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项目县市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由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组织
牵头,局相关业务科 (室 )、局属单位参与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最后形成总体督查情
况总结,并向局务会议汇报通过后,及时上报农业厅项目监管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情况通报;
第二条各相关业务科 (室) 、业务(中心)站要结合业务工作、调研任务对本行业项目进行认真
检查,完成项目建设阶段性或专项总结上报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
第三条局项目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单位、科(室)结合地区负责的竣工验收项目,对在建的重点项目进行严
格抽查;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今年项目督查的安排开展认真自查, 2 月、6 月、 9 月底前向地区农
业局项目办公室、相关业务单位上报自查自验报告;所有项目验收前必须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第五条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监管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检查辖
区内已建成竣工项目的验收准备情况。
及时向地区农业局上报县、市项目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项
目监督检查应重点围绕项目程序、前期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资金、招投标及合同、项目组织机构、开工条件、工程监理、竣工验收、项目运行情况等主要内容进行检查。
第六条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
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建议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农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原则
1 .便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一项一档。
2 .有利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 .便于查阅。
第二条:存档范围
1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纪要、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
简报、会议记录、照片、工作报告等。
2.上级部门发来的有关的项目指南、项目管理办法、计划等文件材料。
3.项目办公室印发的通报、通知、规定等文件。
4.项目办公室的请示及上级部门的批复,下设部门的请示及项目办公室的批复。
5.反映活动情况的报告、总结。
6.项目办公室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来往文书。
7.项目办公室的各种工作计划、统计材料及简报。
8.项目工作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9.关于项目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简报、照片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
1 .设立专人管理档案。
2.项目办公室成立后,各项材料的原稿由各部门部门归档,另向项目办公室提交副本备案。
如为特殊案卷
因具体项目的需要,原稿须交由项目办公室归档,各部门留副本备案。
3 .制定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
(1 )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
(2 )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项目办公室负责档案的人员签认;
(3 )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补办;
(4 )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原小组。
文件整理:点收文件后,应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整理,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使其
整齐划一。
档案分类: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区分,应力求切合实用。
第四条:
档案收集
1 .档案材料要整洁 , 不能残缺不全。
2.按要求和分类存档,不能杂乱无章。
3.严格执行立卷归档及登记制度。
农业项目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提高项目决
策水平,根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阿勒泰地区农业有关项目的申报、评估、审批与计划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符合财政资金投资方向,项目能解决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
问题。
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及投资计划,坚持先开展前期研究,后申报项目,先专家评估后进
行决策,先审批项目,后进行投资的原则。
同时坚持和规范农业项目逐级上报程序,杜绝越级上报行为。
第五条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原则上应委托有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承担。
评估(评审)机
构组织专家按类别对项目进行评审。
项目评估(评审)费用根据实际支出由项目承担县(市)负担。
第六条经专家评估通过的行业项目,应根据上级有关项目投资指南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一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文件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项
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内容、降低工程质量、压缩投资规模等。
第八条确因客观原因需进行重大变更的项目,应当重新向上级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变更:
(一)变更建设地点的:
(二)变更建设性质的;
(三)变更建设单位的;
(四)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
(五)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变更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 以上的,或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
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 以上(含 10% )的。
第九条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 以上的,须向原审批部门重新报批的初步设计。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批准:
(一)变更建设期限;
(二)变更招标方案;
(三)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但不属于第八条第四项情形的;
(四)变更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 以下的,或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
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 以下的;
(五)其它变更。
第十一条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可列入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投资。
农业项目峻工验收制度
农业项目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的全面审查和总结。
为加强我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在建设期限内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在项目竣工验
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并形成初验报告,初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初验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第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照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内
容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第三条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核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同时完成项目移
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
改。
经验收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县(市) ,地区二年之内不按排任何农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