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安乐死)刑事-疑案辩论赛-完整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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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剧本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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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陈述:一个寡妇,一个单身母亲,她处于正当防卫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她杀死的不是她的儿子,而是一个经年吸毒的野兽,一个长期毒打她的人。

每一次来自山姆的暴力,都使她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无助,她别无他法,无处可逃,只能杀死山姆。

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扪心自问,你们会不会这么做。

我们的法律是要使公民更幸福,而不是面对暴力只能忍受。

一、控方律师:谢晨辩方律师:张文(韩梦雪)证人(山姆女朋友伊丽莎白):控方第一位证人控方:控方律师:我要请出控方第一个证人,受害人SAM的女朋友伊丽莎白,用以证明被害人没有对被告人实施暴力的可能,而被告人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

请问你和受害人SAM的关系是?伊丽莎白:我是SAM的女朋友,我们感情一直很好的,他虽然性格比较安静与人交流不多,但是很多想法和事情都会跟我讲的。

控方律师:那请问你知道SAM平时是怎样对他母亲吗?伊丽莎白:知道一些的。

SAM很爱他的母亲,绝不会伤害她。

控方律师:请问案发前SAM有跟你说一些有关于他自己或者是家人的、什么特别的事情吗?伊丽莎白:SAM贩毒都是因为他母亲的原因。

但他不想再贩毒了,也不想他母亲再这样下去。

所以偷偷录下了KELLEN 讨论贩毒事业的对话。

山姆那天打电话给我。

他说他要告诉凯伦那卷录音带的事,他觉得那会让她停止贩毒,他自己也会停止吸毒,他知道他犯有毒瘾,但那是因为他整天与毒品为伍。

控方律师:你说SAM帮他母亲贩毒,那你知道他们从中赚了多少钱?伊丽莎白:他每天帮他妈妈,在派对或夜店里贩毒,他帮她赚了很多钱控方律师:伊丽莎白,你曾经听过山姆和他母亲讨论有关毒品交易的事吗?伊丽莎白:是的,他告诉她他们应该退出贩毒行业他告诉她一切都会没事的,但她就是不听,所以他才录了那卷录音带。

逼迫她听话。

但。

他却惨遭杀害控方律师:由此可以看出,被害人并没有对被告人实施暴力的倾向,相反,他很爱他的母亲,甚至还帮她贩毒。

但是当被害人欲阻止被告人贩毒时,被告人HELLEN却残忍地将自己的亲生儿子杀害,这是确信无疑的、有动机、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辩方:辩方律师:你没提到你自己的吸毒行为以及你非法持有毒品的前科伊丽莎白:我不否认它们辩方律师:山姆以前会给你一些他贩毒赚的钱对吗?我们有证人可以证明这件事伊丽莎白:并不是我跟他要的辩方律师:你只是没有拒绝因为你爱钱这是辩方物证41号这是书本的合约你正在计划出一本有关本案的书你也把这本书的内容卖给电影公司了是不是?伊丽莎白:我说的是实话辩方律师:但你没告诉陪审团这些合约的事你也没告诉他们你写的故事你把我的委托人写成了杀人犯如果她被无罪释放你的书就会一文不值这个理由足够让你说谎那卷录音带也是个谎言吧?伊丽莎白:录音带是真的山姆告诉我的辩方律师:他告诉你?你亲眼见过或听过那卷录音带吗?你能形容它的内容吗?伊丽莎白:不行辩方律师:你在山姆死前利用他来赚钱现在他死了你还在利用他控方律师:抗议法官:抗议无效伊丽莎白:我没有说谎!辩方律师:你在卖出了书本版权后才出面是因为你想要宣传如果你卖了更多书你就能有更多的钱买更多的毒品因为你还在吸毒伊丽莎白:你说谎!辩方律师:那就现在做毒品测试控方律师:我反对,被审的不是这位证人辩方律师:对,目前还不是。

模拟法庭刑事案 剧本

模拟法庭刑事案 剧本

刑事诉讼模拟法庭案例开庭时间:2009年6月16日开庭地点:桐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庭出庭人员:1.审判人员:审判长董连莲,审判员梁静、陈湛涛2.公诉人: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舒,公诉人书记员:李颖仪3.被告人:宋钧雷(由胡振涛饰演)李敏(由李弄志饰演)4.辩护人:浙江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小红5.证人:董继飞(由廖泽华饰演)黄银凤6.书记员:黄丹红7.法警:刘剑锋、杨江华(书记员):下面宣读案情简介:案情简介:2009年2月28日下午,被告人宋钧雷放学回家,途经文昌路时被被害人张三拦住,张三以借钱为由向宋钧雷索要钱财,宋钧雷拒绝借钱,张三即以动武相威吓,宋钧雷大喊救命引来路人黄银凤等人旁观,张三敲诈未果。

3月1日上午,宋钧雷邀其表兄李敏一起前往新世纪公园玩,李敏随身携带水果刀一把,两被告人在路经大发大社区时与被害人张三、董继飞碰到,张三当即要求宋钧雷拿钱出来并对其殴打,李敏在被董继飞拦住的情况下用刀将董继飞刺成重伤后,跑到路旁一公用电话亭报警。

在张三继续对宋钧雷进行殴打时,宋钧雷抓起李敏扔下的水果刀将张三刺死。

(书记员):我们的刑事诉讼模拟法庭现在开始。

【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书记员入庭,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辩论 模拟法庭稿子

辩论 模拟法庭稿子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说明我国的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到了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地步了。

少年朋友们他们往往相信“一人胆小、两人胆大、三人什么都不怕”的信条,重“感情”、讲“义气”,崇尚“为哥们儿两肋插刀”,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与诱惑,遇事不能冷静思考,行动不计后果,胆大妄为,往往犯罪时,先“动手”后“动脑”,自我控制能力差。

只要一人提议,不分善恶,共同响应。

到头来不光害了自己还害了他人,害了整个家庭。

下面请看一则事例:1、事件回放及旁白:(学生表演事件经过)前旁白:2004年9月11日晚9时许,被告人王春良回家途中……王春良在对陈中拳打脚踢中,使陈中右手小指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并将陈中价值2000元的手机抢走,随后王春良打的逃离现场。

后旁白:王春良因涉嫌抢劫于2004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福州市看守所。

今天本庭将公开审理此案。

2、模拟法庭开始3、教师提问(1)模拟法庭审理案件的简易程序有几个阶段?(2)王春良的行为是触犯了《刑法》或是《民法》?(3)本案所涉及到的法律有那些?(4)王春良犯了什么罪?法院是如何判决的?(5)起诉书是哪个机关写的?4、教师总结同学们:王春良的事在我们的生活中是肯定存在的,我奉劝那些还在“玩火”的青年朋友们,该醒醒了,一失足,成千古恨。

你们还年轻,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头脑“死机”,就干出让自己后悔一辈的事。

亡羊补牢,未时晚已。

(结合身边的事情举例)四、附:(模拟法庭审理案件剧本)(一)、庭审准备阶段书记员:▼、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①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②、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③、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④、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模拟法庭发言稿范文模板

模拟法庭发言稿范文模板

模拟法庭发言稿范文模板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大家好:我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今天有幸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陈词。

本案是一起涉及(案件类型)的重大案件,我将围绕证据、目击证人和相关法律条款三个方面展开我的陈述。

首先,我想就证据方面进行阐述。

对于这起案件,控方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的罪责。

在法律的严格标准下,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确凿可靠的验证。

然而,控方所提供的证据存在着很多疑点和漏洞。

例如,当事人在被逮捕时并未携带任何相关物品,也未被现场监控摄像头录下。

因此,这些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与案件背后的犯罪行为有直接的联系。

其次,我将重点讨论目击证人的证言。

虽然目击证人的证言在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我们必须对目击证人的证词进行审慎的评估。

根据相关证据,我们发现目击证人存在明显的不一致之处。

其中,证人A声称看到被告现场,证人B则声称看到了另一名嫌疑人。

这种不一致的证词使得目击证人的证言失去了可信度。

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眼见为实,而应该综合考虑其他证据。

因为人们在不同的时间、地点观察到的事物往往会根据个人经验和记忆的影响而有所不同。

最后,我将回归到案件的法律角度。

根据我了解到的相关法律条款,被告与本案的罪行不能直接关联起来。

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律师,我的目标是保障我的当事人的权益并维护法律的公正。

根据法治的原则,每个人都应当被视为无罪,直到罪证确凿。

法律要求我们对被告提出充分的指控,并在充分审理和争议的过程中保护其权益。

综上所述,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对被告的指控,目击证人的证词存在重大矛盾,本案的相关法律条款也无法适用于被告。

因此,大家在做出决定之前,我希望您们能够认真评估案件的各个方面,并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最后,我要再次强调,我们的目标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相信您们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明智的判断。

谢谢。

这就是我在此案的陈述,我期待正义会最终战胜一切。

再次感谢法庭的倾听。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剧本完整版(精选.)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剧本完整版(精选.)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剧本【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书记员入庭,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书记员)在宣读法庭规则: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人员入庭)(审判长):请坐(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经在庭外等候,被告人已在羁押室候张、赵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

(审判长):传第一被告人张、第二被告人赵到庭。

(审判长):(待被告人到庭后)第一被告人,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张:我叫张,1990 年 4 月 11 日出生,出生于黄石市黄石港区(审判长):你的文化程度、职业、住址张:我大学文化、是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生,住在··· (审判长):有无犯罪前科?张:没有(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因什么事情被刑事拘留?张: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我于 2011 年2月 28日被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被逮捕的?张:同年 3 月 1 日被逮捕(审判长):被告人张,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张:已经于 2011 年 4 月 1 日收到。

刑事模拟法庭流程台词

刑事模拟法庭流程台词

刑事模拟法庭流程台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尊敬的公诉人、辩护人,以及各位旁听人员: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次刑事模拟法庭。

今天,我们将在这里模拟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以展现法律的公正与严肃。

在庭审开始之前,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本次模拟法庭的基本情况和参与人员。

本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是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_____被指控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因与被害人_____发生争执,持刀将被害人杀害。

现在,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参与本次模拟法庭的人员。

坐在审判席正中央的是审判长_____,审判员分别是_____和_____。

他们将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

在公诉席上的是公诉人_____,他将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公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在辩护席上的是辩护人_____,他将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_____,请起立。

现在,由法警将被告人带入法庭。

(法警将被告人带入法庭)审判长: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_____到庭。

(被告人到庭)审判长:被告人_____,你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告人:我叫_____,_____岁,籍贯_____,职业_____,住址_____。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_____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_____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本庭由审判员_____、_____、_____组成合议庭,由_____担任审判长,书记员_____担任法庭记录。

_____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_____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_____的委托,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被告人,你是否听清楚了?被告人: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你享有申请回避、自行辩护、最后陈述等权利,你是否明白?被告人:明白。

审判长: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安乐死辩论赛的规则(3篇)

安乐死辩论赛的规则(3篇)

第1篇一、比赛目的通过辩论赛的形式,探讨安乐死合法化的利弊,提高公众对生命尊严、人权保障和社会伦理的认识。

二、参赛资格1. 参赛队伍由正方和反方组成,每队4人,包括一辩、二辩、三辩和四辩。

2. 参赛者需具备一定的辩论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

三、辩论流程1. 开场陈词:正方一辩和反方一辩分别进行4分钟的立论陈述。

2. 攻辩环节:双方二辩、三辩和四辩进行攻辩,每方有3轮提问和回答机会。

3. 自由辩论:双方自由辩论,时间各15分钟。

4. 总结陈词:正方和反方各派一名辩手进行总结陈词,时间各3分钟。

四、评分标准1. 论点明确,逻辑清晰,论据充分。

2. 语言表达流畅,逻辑严密,具有说服力。

3. 团队协作,应对能力强,现场应变能力好。

4. 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

五、比赛纪律1. 参赛者需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评委和对手。

2. 比赛过程中,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行为。

3. 比赛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六、比赛结果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双方进行综合评分,评选出获胜队伍。

第2篇1. 参赛队伍:每队由3-5名辩手组成,包括正方和反方。

2. 辩题确定:比赛前由主办方确定辩题,正方和反方分别阐述立场。

3. 辩论时间:正方一辩、反方一辩各4分钟进行开篇立论;双方二辩、三辩各3分钟进行攻辩;双方自由辩论环节,正方、反方各5分钟。

4. 辩论顺序:正方一辩、反方一辩、正方二辩、反方二辩、正方三辩、反方三辩、自由辩论。

5. 辩论规则:辩手需在规定时间内阐述观点,不得离题;攻辩环节,双方辩手需相互提问、回答,不得打断对方发言;自由辩论环节,双方辩手可随时发言,但需遵守辩论时间规定。

6. 评分标准:评委根据辩手的表现、论点逻辑、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得分决定胜负。

7. 比赛结果:根据评委评分,正方、反方各取一定比例的获胜队伍进入下一轮比赛,直至决出冠、亚、季军。

8. 附加规则: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规则进行适当调整。

第3篇1. 参赛队伍:每队由四名辩手组成,包括正方一辩、二辩、三辩和反方一辩、二辩、三辩。

模拟法庭被告辩论模版

模拟法庭被告辩论模版
其次,在辩论中我将就案件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先例进行分析和引用,以证明被告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减轻被告的罪责。我会详细阐述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并提出合理的解释和辩护观点。同时,我还将针对控方的证人证言。
再次,我将对控方对被告的指控进行有力的反驳和辩解。我会就控方提出的各项指控逐一加以质疑和反驳,同时提出证据和理由证明其不成立。我会对控方的指控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辩解和解释,以期能够说服法庭和陪审团相信被告的清白。
此外,我还将就控方提出的证据和证人证言进行逐一的分析和辩论,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和疑点,并提出合理的质疑和反驳。我会就控方提出的证据和证人证言进行详细的分析,提出合理的质疑和解释,以证明其不足以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
最后,我要强调被告的人格和品行,以证明其行为并不符合控方所指控的罪行。我会通过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并不具有犯罪的动机和行为,以及其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行为表现,以证明其清白和无辜。
在本次辩论中,我将充分展示被告的无辜和清白,证明其并没有犯罪的动机和行为。希望法庭和陪审团能够公正审理,相信被告的清白,作出公正的判决。非常感谢您的聆听。
模拟法庭被告辩论模版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今天我要针对控方提出的指控进行辩论和辩护。在这个模拟法庭上,我将为我代理的被告提出辩护观点,并针对控方的指控进行辩解和辩论。
首先,我要针对控方对被告的指控进行辩解和辩论。控方指控被告犯有某某罪行,但我要提出证据证明被告并没有犯罪的动机和行为。我会详细分析控方提出的证据,并提出相反的证据和解释,以证明被告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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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主持人开场白介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辩论的赛场,从表面上看,辩论赛仿佛是一种高智力的游戏,然而他所引发出来的智慧和思考,特别是辩手们表现出来的个性风采以及整体青春魅力,那都是超越辩论本身的。

首先,让我来介绍一下担任本次疑案辩论赛的指导老师,是来自法政学院的马聪老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马聪老师的到来。

下面由我来介绍一下本场疑案辩论赛的基本案情: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被告人的母亲)多年来一直相依为命,他们没有工作也没有劳保,生活条件始终比较困难。

2004年10月12日,被害人突然瘫倒在家门口,不省人事。

被告人立即将她送到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诊断为脑溢血且深度昏迷。

被告人几乎天天去医院陪夜,自己服侍母亲,每隔两三个小时为母亲翻身、擦身、换尿布。

在住院的五十多天中,被害人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吃不进饭,大小便失禁,但是可以进行简单语言交流。

医生告诉被告人,这病没什么治疗希望了,老人只能靠注射葡萄糖维持生命。

眼见母亲治愈无望,经济日趋窘迫,更不忍心看着母亲痛苦万分的表情,2004年12月3日,被告人将其母亲接回了家。

第二天下午,在犹豫与矛盾中痛苦挣扎了一天一夜的被告人决定亲自对其母亲实施“安乐死”。

他用两条浸泡了盐水的湿毛巾绑在其母亲的手臂上,再用两根铁丝绕在毛巾外,接通了电源,致使被害人遭电击而亡。

经过上述案情的基本介绍,本场辩论赛双方辩论的疑案焦点问题是:被告人于文清的行为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正方观点:被告人于文清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反方观点:被告人于文清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下面有请正反双方进行自我介绍:(1)有请正方进行自我介绍(2)有请反方进行自我介绍我宣布:本场疑案辩论赛现在开始…1.开篇立论主持人:进行第一部分:开篇立论主持人:下面有请正方一辩做开篇立论正方一辩:两千多年的这条训戒成为医生们的最高信条!而安乐死做为一个医学概念被提出时医生就被至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一案中,被告人于文清在得知其母亲医治无望时,遂放弃对其医治,用安乐死电击的手段将其母亲杀死。

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人于文清在主观上明知电击会导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客观上以作为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违法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我方对于被告人于文清对被害人张洁实行安乐死这一做法,持反对态度,被害人张洁虽然身患绝症,但是其生命权依然受法律保护,不容他人剥夺。

让我们回到医学的领域!对于病人的病痛我们非常同情!但估惜治疗,临终关怀等等手段能够部分,甚至全部为患者带来生的尊严!为何非要一死了之,为何不能面朝大海等待春暖花开!因此,我方认为被告人于文清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主持人:下面有请反方一辩做开篇立论反方一辩:,人的权利不断受到重视,生存备受关注,死亡也越来越发人深思.那么今天我们针对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一案中,被告人于文清对被害人张洁实行安乐死这一行为做法展开一场辩论。

我方认为将“安乐死”等同于故意杀人罪是错误的,被告于文清是无罪的。

首先就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安乐死的定义;"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

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在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有不受侵犯的权利。

也就是说公民个人有权选择生存的方式,在特定条件下也有权选择死亡的方式。

如果一个人已患绝症,生存已没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灵和肉体上的痛苦,让他安静祥和地离去又有什么不应该呢?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一案中,被告人于文清的行为完全是出于善良的动机,目的是为了减轻他母亲的剧烈痛苦;被告人实施“安乐死”行为完全是基于其母亲本人的真实意愿,对于国家和社会是没有任何危害性的,不符合犯罪的特征,所以我方认为:被告于文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立论反驳主持人:下面进行第二部分立论反驳:主持人:(1)下面有请正方二辩根据反方立论反驳正方二辩:成故意杀人罪,我方对此予以反对。

首先,被告人于文清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在我国,无论公民的年龄、性别、种族、职业、生理及心理状态如何,其生命均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被害人张洁虽然身患绝症,但是其生命权依然受法律保护,不容他人剥夺。

其次,在客观方面,被告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最后,在主观方面,被告人于文清具有杀人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之规定,“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被告人明知电击张洁达半小时之久的行为会导致张洁死亡,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显然是故意。

因此,我方认为:被告人于文清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谢谢大家。

主持人:(2)下面有请反方二辩根据正方立论反驳反方二辩:人罪,我方对此予以反对。

首先,安乐死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必须具备三个特征:行为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主观方面,被告人于文清的行为完全是出于善良的动机,目的是为了减轻他母亲的剧烈痛苦;客观方面,被告人实施“安乐死”行为完全是基于其母亲本人的真实意愿,对于国家和社会是没有任何危害性的,不符合犯罪的特征。

其次,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必须具备杀人的故意,而“安乐死”在本质上不同于故意杀人罪,它需要具备两个要件:1.病人所患疾病必须是医学上无法治愈的,而且病人所遭受的痛苦和折磨被认为是持续的、难以忍受的;2.病人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自愿接受“安乐死”并多次提出相关请求。

“安乐死”没有改变绝症患者必死的命运,也就是说被告人于文清没有必要去追求其母亲“死亡”的目的,更谈不上有杀人的故意。

第三,“安乐死”是个人行使其生命处分权的体现。

在不妨害公序良俗的原则下,我们应当充分尊重人权。

每个人不但享有生命权,在一定的条件下也享有死亡选择权,任何机关不得剥夺。

因此,我方认为:被告人于文清的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谢谢大家。

3.攻辩主持人:下面进行第三部分:攻辩主持人:(1)下面请正方三辩向反方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正方三辩问:正方三辩问:而故意杀人又是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我想问对方辩友,在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一案中,被告人于文清用电击的手段将其母亲杀死,这样的手段与方式难道不是侵犯了其母的生存权吗?难道不是故意杀人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吗?难道不应该受到刑罚的处罚吗??反方三辩答:环相扣,一步一步将我们引入对方设下的问题陷阱中,差点阴沟里翻船了…要不是开船的是马克思爷爷,我方就危险咯…马克思爷爷曾经告诉过我们矛盾具有普遍性,也具有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在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一案中,被告人于文清用电击的手段将其母亲杀死,目的是为了减轻他母亲的剧烈痛苦;被告人实施“安乐死”行为完全是基于其母亲本人的真实意愿,对于国家和社会是没有任何危害性的,不符合犯罪的特征,对待这个问题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谢谢大家!!!主持人:(2)下面请反方三辩向正方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反方三辩问:“放弃治疗”?正方三辩答:包括的生存和死亡其二,放弃治疗是对没有挽救生命希望时的一种放弃生命的选择,我方对此不予认同。

反方三辩问:么本案中被害人不正是面临这样的一种情况吗??正方三辩答:?安乐死这种做法的弊端是很大的。

反方三辩问:才选择安乐死这一做法的,当被告人看着其母亲遭受痛苦煎熬却毫无办法,你说他能怎么办?去盗窃?去抢劫?正方三辩答:分恢复时,对医生却又极为感激,对一个遭受极端痛苦的临终病人而言,理性思维是不可能的。

只要能消除痛苦,病人往往什么都会同意。

一个人不可能对自己的死表示真正自愿或出于理性的同意。

4.自由辩论主持人:下面进行第四部分:自由辩论1.正方三辩:反方二辩:2.正方二辩:反方四辩:?我方已经很大方的承认了有是弊大还是利大的问题请问,医疗费对家庭是负担吗?3.正方四辩:如果说你的亲人病了,你不想着怎么为他治病,却为了医疗费在精打细算!对方辩友无非是在为一些伪孝子提出一种辩护嘛!,其实我们知道孝故可贵,可是经济状况,家庭生存更是可贵.当病人看到生的希望,为了不添负担,理智的选择死亡又有何不可呢?4.正方一辩:在一两年内不会被医学界攻克呢?为何非要选择安乐死呢?反方一辩:被告人于文清对被害人张洁实行安乐死是一样的,患者都是身患绝症,治疗无望。

我想问对方辩友,你会无缘无故杀害自己的母亲吗?当于文清看到其母的状况后,既没有钱给她治病,又看到其母病痛的痛苦,你说他该怎么办?5.正方三辩:下,我们也应该努力想尽一切办法拯救患者,而不是去人为的实行安乐死,结束人的生命。

对方辩友强调被告人没有钱给被害人治病,那我能不能认为是被告人是为了逃避赡养其母的义务呢?反方二辩:着自己的母亲,这一点毋庸置疑,他没有任何杀害其母亲的动机和可能性。

6.正方二辩:权利,并没有赋予安乐死这一行为的合法的权利,很显然,被告人于文清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不能说明安乐死不符合立法的条件。

我想问对方辩友,台湾和大陆也有争论,难道这就可以说台湾不该回归祖国的怀抱吗?7.正方四辩:史遗留问题,相信这一点,对方应该知道吧。

既然对方辩友提到了台湾问题,那么我方在这样也借此辩论赛说一点:不仅仅台湾是中国的领土,钓鱼岛也是中国的!!谢谢大家!反方四辩:辩题上来,谢谢!8.正方一辩:那么我再请问,既然没有对安乐死的立法规定,那么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故意杀人的行为吗?不是对我国刑法的挑衅吗?反方一辩:罪的规定来看, 其行为都违背了被害人意志, 而安乐死却是迎合了当事人的意志,是个人行使生命处分权的表现。

本案中被害人的做法,不正是对个人行使生命处分权的体现吗?9.正方二辩:!!10.正方三辩:辩友要提倡自杀吗?反方一辩:帽子啊,“步子大了容易那个什么是吧,帽子带多了同样压死人啊”5.总结陈词主持人:下面进行第五部分:总结陈词主持人:(1)下面有请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正方四辩:的那样:人并不因为痛苦而获得处置自己生命的权利。

因为自身的痛苦而轻易结束生命根本就是一种逃避的行为,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人终有一死,我们是不是因为终将死亡,就消磨生命,甚至让死亡提前到来?请问,这样的生存有何意义?中国是一个非常注重生命的国家, 传统文化一向看中生命、重视血缘、注重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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