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规》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
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个精华问答精编版

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个精华问答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4个精华问答,消防整理出来了5天前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哪些建筑的楼梯宜通至屋面上人屋面是否设疏散平台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多层住宅可以不通);高层坡屋面的屋面也必须连通。
屋面疏散平台面积按楼梯间疏散总人数的50%计算屋面疏散人数,平台面积按一平方米5人计算。
2、防烟楼梯间通向屋面(或室外)的门是否需用乙级防火门根据GB50016-2014第条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为保证防烟楼梯间内的正压,特别是设有正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通向室外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条规定,地下的封闭楼梯间墙上,是否允许电梯门及管道井门开向楼梯间按照规范条文不可以,但与省专家沟通,认为多层、小高层住宅为特例,规模小,功能简单,允许电梯门及管道井门开向楼梯间。
4、非靠外墙的敞开式楼梯间(一二层为三跑楼梯,三层以上靠外墙自然采光、通风)能向走廊开采光窗吗若能开,是否采用乙级防火窗敞开式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不能开窗,也不能用防火窗代替墙体,楼梯间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确定。
5、封闭楼梯间直通室外的出口,用普通门、还是防火门应根据建筑物类型确定,详见GB50016-2014第条的规定。
6、不能自然通风的住宅地下建筑楼梯,采用通风井通风,通风井面积为封闭楼梯间的2%-5%还是需满足2平方经与设备专业协调,报批稿中《建筑防烟、排烟规范》规定应满足开启面积平方米。
7、二层建筑楼梯间的开窗面积需满足2平方吗(老版建规条: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平方米)经与设备专业协调,不管是几层,均应满足每5层内排烟窗的总面积平方米。
8、单独的两层商铺建筑能否参照商业网点设计单独的三层商铺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米,能否按照普通疏散楼梯的要求设计楼梯(踏步宽度大于260,高度小于170,梯段宽度大于1200)单独的两层商铺建筑应按GB50016-2014第条的规定设计;单独的三层商铺楼梯宽度和踏步设计可以按照其他建筑楼梯的要求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摘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实际应用中的几个常见问题,通过对规范深层次的理解,找出规范真正的含义。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探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从74年到今天已经走过了39个年头,经过多次的重编和修订,如今已经包含12章1个附录387条,强制性条文176条。
是建筑消防行业中最重要的规范之一。
是我国建筑防火设计中指导工程建设的基础技术规范,是工程设计、施工和消防监督的依据和标准。
本人从事建筑给排水消防已有十年,在执行《建规》的过程中,有了一些自己的体会和思考,在这里抛砖引玉,希望和读者们共同来探讨。
1.《建规》第8.4.2 条第一款:“室内消火栓超过10 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 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
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按照一般的理解及长期以来的做法,此种情况只要是底部成环即可,条文说明中也只是强调了2条进水管的供水可靠性。
但是在实际工程设计中,一些审图机构和消防审查部门,要求多层建筑的消防立管也应连成环状,即室内消防管道立体成环。
在已废止的旧版规范中,对于立管成环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新规范不知道什么原因缺少了这部分内容。
笔者认为,消防管道成环的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供水安全,无论是水平成环还是竖向成环,最终保证的是检修的时候,停用的消火栓数量不至于太多,不会在火灾时产生过大的影响,即本规范第8.4.2 条第六款所规定的数量。
所以,对于多层建筑,只要底部成环,并用阀门合理分隔,保证检修停用数量在本规范第8.4.2 条第六款范围之内即可,没有必要整个室内消防管道立体成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建规》第8.4.2 条第二款:“高层厂房(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室内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
此款的正常理解应为针对高层厂房(仓库)消防给水的要求,但是中间的连接用的是句号,在语法上又是表达的两个没有直接关系的意思。
(完整)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最全解读

一、整合后的规范标准的修订整体趋于严格。
二、整合后的规范文字更加严谨、细致。
三、整合后的规范章节设置更加合理,条理更加清晰,删除了原规范一些重复出现的条款,合并统一了一些内容相近的条款。
四、整合后的规范将一些含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具体化,更便于实际操作。
五、整合后的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联系更加紧密术语解读--变化条文对比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1:在实际工程中,除适用于或者不适用以外的建筑可以套本规范吗?回答:不要套用,但可以参考.如广播电视建筑等。
问题2:如果专业规范与本规范相互冲突以哪个为准?回答:通常以本规范为准,因为这是防火规范。
但是有些专业比较强的规范,有特殊要求时,应以专业规范为准。
术语解读——建筑高度的计算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1:夹层的处理回答:如果坡屋顶内有夹层应计算到最高夹层的楼面.问题2:山地、台地建筑中一面或两三面外墙全部或局部凌空,其他外墙面覆土的空间算首层还是地下室?建筑高度如何计算?回答: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进行防火设计时对防火设计高度的确定。
防火设计高度确定之后,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同时本规范还对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楼层做了明确的规定。
防火分隔(楼板耐火极限、挑檐)、疏散独立且直通室外、消防扑救。
术语解读——裙房的最新界定术语解读--综合楼的最新界定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商业网点中的300平方,指的是一层? 还是一、二层之和?如有净高5米多的底层店铺,面积300平方,装修后隔成二层使用,是否可以定义为商业网点?回答:包含一、二层:不能再视为商业网点术语解读—-安全出口的最新界定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敞开楼梯、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闫如何区别?回答:1、三面无建筑构配件围护的楼梯为敞开楼梯;2、有一面无建筑构配件围护的楼梯为敞开楼梯间;3、周围都有建筑构配件或有门的楼梯就形成楼梯间;4、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为封闭楼梯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答疑手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答疑手册(仅供参考)1、《建规》3.5.2条:厂房地下、半地下室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使用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1个出口,请问,碎煤室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130m2,人数为1~2人巡检,该地下室是否须设2个安全出口?答:根据本规范第3.5.2条的规定,建筑面积为130m2的地下一层碎煤室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考虑到其人员数量较少,如只有1~2人巡检,其安全出口的数量要求可适当放宽。
2、《建规》中3.3.13条:油浸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与《民用设计通则》中应为一级有矛盾。
答:本规范第3.3.13条规定“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8.3.1条第3款规定“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本规范规定的是最低要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比本规范的规定要求更高宜从其规定。
3、《建规》中表5.3.13注了同《高规》6.1.6有矛盾。
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3条表5.3.13注3规定“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第6.1.6条规定“跃廊式住宅的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1.50倍水平投影计算。
”对于跃层式住宅房间内最远点至户门的距离规定,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跃廊式住宅疏散距离的规定内容不尽相同:其一,高层跃廊式住宅是用较长的户外走廊的楼电梯将较多的住户组合在一起的;而多层跃层式住宅则是在基本上不采用户外长廊和电梯的情况下,将很少的住户(一般多为一梯两户)组合在一起的,使得其疏散途径比较简捷、安全度较高;其二,前者的小楼梯在户外,后者的小楼梯在户内,因此后者的疏散流量相对较小且相互干扰也少;其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疏散距离是从户门算起,而本规范规定的疏散距离是从户内最远点算起。
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50016-2014若干问题的思考

2019》GB 50016-2014若干问题的思考张雪华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GB50016-2014整合修订后条理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具体化;但是有待进一步的补充与完善。
本文对整GB50016-2014的重点内容以以期加深防烟;消防;设计;设置;实际应用GB50016-2014重点内容分析GB50016-2014中,对建筑结构的防增加了避难走道的前室,并将原规范中(间)修改成为避难层(间)。
从当前工程建设的随着高层建筑及大规模建筑的不断增加,避对防烟设计的一项完善。
此外,在新版的建规(间)修改成为避难层(间),并且这实际上是避难层不必单独的设置送这样的排烟方式同同时也能够提升排烟的经济对于楼梯间可不设防烟系统的使用范围进厂房、仓库以及只要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具有不同朝向能够满足自然排烟的可同时自身的采光通风性也比较好,能实现防止烟气进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中,将民用建筑划分为两个分别是住宅建筑和公共建将民用建筑细化为单层民高层民用建筑面积参数以及使用功能的差距,划分为一类取消了原有的按照楼层数对民用建重要的公共建筑只要其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且为非单层,即高度不超过二十四米即为单层或者多层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没有二类高层建筑,只有单GB50016-2014在实际应用中的对于消防车道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仓库同时对多层住但是对于多层住宅建这样就给多层住宅让设计工作人员难以对高效的把握。
现实中生活中经常会建设一成片设计,对类似区域的消防车道设计就设计中中一旦出现误解或是疏忽,就会影响到广A 中,A.0.1第5条规定,局部突出屋顶的瞭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虽然此处列举了很多局部突出屋面的房间,但是有些情况还是不太明确;在工业项目设计中,经常遇到局部突出屋面且不足屋面面积1/4的设备机房,此类设备机房是否计入建筑高度,就是一个需要商定的问题。
建筑防火设计“建规”“高规”“自喷”规范(条文)应用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析

(3)栓口压力大于0.50Mpa时不设减压设置。 (4)消防电梯前室漏设消火栓。 (5)漏设屋顶消火栓,该消火栓上漏设压力表。
• 7.4.8 (1)增压设备设置不合理:
a、气压罐下置时,容量不满足要求 b、自喷稳压泵流量过大 c、扬程选择偏大 d、压力设置有误 e、气压水罐调节容量不足
• 7.4.9 漏设消防卷盘。
• 4.2 系统选型有误:
– 环境温度低于4℃时采用湿式系统。 –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表6.1.1(p18)规定值,
且必须迅速扑救的初级火灾,没有采用雨淋 系统。 – 《建规》8.5.3 P84规定采用雨淋系统的没有 采用雨淋系统。
• 4. 5.0.4 干式系统作用面积计算没有考虑1.3系数。
• 5.0.5 仓库危险等级,储物高度原始数据选择不准,
• 问题:层数不超过5层,体积介于5000m—10000 m,不包括8.3.1条文2、4限定建筑名称的民用建 筑是否设置空内消火栓?这一段是空白,GBJ1687(2001条文)和QB50016-2006均未解决,请 解释一下。
• 第8.4.4条 非强制性条文 1、重力自流的消防水 箱……
• 问题:1、请解释一下“重力自流”的涵义; 2、 本条条文解释(310页)8.4.4之2.1 )又 说……“且要求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栓口静压的要 求”。这句话又否定了“重力自流”,一般情况 下,均不满足拴口静压,难道都要设增稳压设施? 3、消防水箱(前10min消防用水)能否用稳压泵 与气压罐联用装置代替?理由是“设高位消防水 箱”影响立面效果,此理由能否成立?如改建、 扩建在找不到设高位消防水箱位置,只能在底层 或地下设增稳压泵和气罐时,泵的扬程和气压罐 的调节容积又如何确定?
• 19. 7.6.9 漏设建筑灭火器,灭火器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一些问题

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一些问题建筑制定防火规范〔以下简称为建规〕是制定人员使用最多的规范,是施行中总结出的规范。
正确的条文能使我们制定出防火性能合格的建筑,错误的条文把我们的思维引向歧路,制定出符合防火规范但不是真正防火的建筑,导致日后火灾的发生。
下边把本人在35年工作中执行防火规范时发现的一些问题写出来,供大家评论。
一建规中的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城镇规划和建筑制定中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用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大家知道,人的生命权优于财产权,这一条把物权放在人权之前是不太合适的。
消防队在救火时是先救人后灭火的。
我们制定时应首先合计人员的安全疏散和保护,然后再合计消防设施的制定。
建议在今后规范编写时,把公民生命的安全放在首位,及当防火和防盗发生矛盾时,防火优于防盗写入规范。
二建规中的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以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一、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二、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三、地下民用建筑。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地下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
〞第一项的层数和24m的问题,本人认为不仅住宅应提升到九层,办公楼等人员比较固定的建筑也应提升到九层。
层高应加以限制。
现在九层的复式住宅,总高度已经逼近二类高层的50m 高度了。
关于建筑高度,经过多次修订,建规的消防疏散技术要求已经很高了。
消防队的装备、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较以前大为提升,高规和建规的区别越来越小,建议应按疏散能力、消防设施的等级来分别决定建筑高度。
如总高度有24m、30m、32m的不同限高。
注意第三项,不适用“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
但附录3“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的甲乙丙类的大部分厂房属于“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附录4“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的甲乙类的大部分库房也属于“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释疑

第一章 总 则
1.0.2、1.0.7 规范协调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 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 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术语
2.1.4 商业服务网点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 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 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当影剧院等划分为两个及以上防火分区时应设计几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7 电影院、剧场
商场疏散楼梯
电影院入口
观光电梯
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7 电影院、剧场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 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 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 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对于变配电站设置在丙、丁、戊类厂房内有什么防 火分隔要求?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3.10 物流建筑
对物流建筑防火设计进行了规定。但未对储存物质 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建议明确甲、乙类物质不 适用此条,同时增加对物流建筑排烟的要求。
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4.1 甲、乙类场所防火间距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 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 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 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甲、乙 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5条规定外的其 他建筑贴邻。
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 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不大于lm3 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 气化方式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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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与钢框架
制成的镶玻璃构件,按GB12513-90《玻 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其耐火特性试验表 明,在1000℃火焰中能保持84—183min不 炸裂,保持其耐火完整性,达到C类I级、C 类II级及以上。 高强度双层中空铯钾防火玻璃可达到B 类 I 级。
“玻璃+喷淋”防火分隔方式
多个高度
A.0.1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 定:
6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 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 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 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防火间距(附录B)
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 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 缘算起。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两储罐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两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 距离。 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变压器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建筑物、储罐或堆场与道路、铁路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 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或铁路中 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 面积不应小于 12.0m×12.0m ;供大型消防车使用 时,不宜小于18.0m×18.0m。
建筑高度(附录A)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 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
建筑物长度
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长度
《建规》消防车道7.1.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 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或总 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 防车道。 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160m
穿过建筑物
环行消防车道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 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 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行消防车道 。 当设环行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 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 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分隔
防火分区
分隔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当 防 火卷 帘 的耐 火 极限 符 合现 行 国家 标 准 《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 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保护; 特级防火卷帘
防火分区
分隔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 GB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普通防火卷帘,既无隔热性能的钢制防火卷帘; 《高规》可设在建筑内上下连通处。
7.1.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 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 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 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 。
封闭内院
消防车转弯半径
汽车最小转弯半径: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 迹的半径。 普通消防车9m; 登高车12m; 一些特种车辆16~20m。
防火分区
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直 燃机房)以及配套的储油间、空调机房、 新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隔间(防火 单元)。 2.5h隔墙、1.5h楼板、甲、乙级防火门
防火分区
面积分区 将燃烧控制在所涉及范围的一定面积之内; 竖井分区 封堵楼梯间、电梯竖井、管道井等易于构成火 焰和烟气竖向流动通道; 功能分区 发生火灾时难以疏散的部分和起火可能性很大 的部分与其他部分分隔开。
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 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 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高规》: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 层的高度。 NFPA101:建筑高度应计为消防车所在的最 低水平位置与最高使用层楼板之间的距离。
5、保护玻璃的自动喷淋系统独立设置,并对该喷淋系统设置高位水 箱,水箱水量不应小于10min的供水量; 6、窗型喷头应采用通过产品检测和认证的产品,并根据喷头的型号 和类型参考相关安装说明进行。
当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且将相邻防火分区 之间的防火墙上设置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防火分 区安全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火分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安全出口
5.1.1-3):在一个防火分区内,设置通向室外、直 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宽度 之和,不宜小于本规范第5.1.6条规定的安全出口 总宽度的70%; 5.1.1-3: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室内地面与室 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 30人的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通向室外、直通室 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也可设 置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 5.1.1-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停留人数不超 过3人的防火分区,可设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 防火门。
防火分区
分隔
中庭也可采用防火玻璃加自动喷水分隔保护。 钢化玻璃加窗式喷淋(新技术)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 GB15763.1-2001 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A、B、C三类 A类: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 要求的防火玻璃。 B类: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热辐射强度 要求的防火玻璃。 C类: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玻璃。 以上三类防火玻璃按耐火等级可分 别分为 I级、Ⅱ级、Ⅲ级、Ⅳ级。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共用楼梯间需注意的几点: 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疏散宽度、 出口数量、疏散距离等方面的要求。 2、因楼梯间前室开有两个方向的 疏散门,其中开向另一防火分区的门 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计算前室正压送风时,门的漏 风量增加。
防火分区
防火墙 防火卷帘 防火玻璃
新《建规》 及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 (二)
内 容 提 要:
建筑高度 建筑物长度 消防道路 消防扑救面、扑救场地 如何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 GB50067-9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1、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 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2、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 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3、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 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 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
防火分区
面积
局部设自喷时,增加面积可以按该局部面积 的一倍计算。
防火分区
面积
上下连通的部位:敞开楼梯、自动扶梯 当上下连通的面积超过防火分区面积时,应 划分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的定义:
《高规》 :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 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建规》: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 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 的出口。 《人防》: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出 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汽车疏散出口
《汽车库防火规范》6.0.6 规定,汽车疏散出口 可以按层设计: < 50辆设 1 个单车道出口; < 100辆设 1 个双车道出口; ≥100辆设 2 个汽车疏散出口。 详见6.0.6条文说明。
例1 : 地下三层停车<50辆,设一个单车道; 地下三层 + 地下二层<100辆,设一个双车道; 地下三层 + 地下二层 + 地下一层>100辆,设 2个汽车疏散出口。 例2 : 地下三层停车>100辆,地下三层、地下二层、 地下一层均应设2个汽车疏散出口。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地下相邻防火分区上的防火门是否可视为安 全出口?
《高规》、《建规》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 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 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 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5.1.1条: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3.2.4规定: > 500辆的特大型车库设3个车辆出入口
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
《汽车库防火规范》6.0.5条: 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 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 不应超过60m。 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不算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如何划分防火分区?
汽车库
复式汽车库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 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 车库。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竖直循环式机械汽车库)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 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汽车库防火分区
普通汽车库:2000m2; 复式车库:按汽车库防火分区面积的 65%计算。 立体车库:超过50辆时,设防火墙或防 火隔墙进行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