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严防二手房买卖中的定金陷阱
二手房合同中的常见陷阱

二手房合同中的常见陷阱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二手房交易成为很多人选择的一种方式。
然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陷阱,需要我们在签订合同之前慎重考虑和谨慎处理。
本文将讨论二手房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并为您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您尽量避免这些问题。
1. 隐瞒房屋缺陷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往往会隐瞒房屋存在的一些缺陷问题,以便能够顺利出售房屋。
而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往往也没有对房屋进行全面的检查。
这种情况下,买方可能会在交易后才发现房屋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例如漏水、墙体开裂等。
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要求卖方提供详细的房屋检查报告,并自己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 拖延过户时间有些卖方可能会拖延房屋的过户时间,以便能够迟一些支付税费或享受房屋升值的好处。
买方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例如暂时无法入住、无法享受到房屋的所有权利等。
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过户的时间,并对过户时间进行监督和跟进。
3. 违反法律规定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往往会违反法律规定,将一些禁止转让的权益一同转让给买方,例如优先购买权、抵押权等。
买方在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能会因此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卖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证明。
4. 贷款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往往需要依靠贷款来支付购房款项。
然而,一些不良的贷款机构可能会向买方提供高利息的贷款,或者买方在贷款合同中存在一些不利于自身的条款。
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买方在选择贷款机构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中的条款。
5. 误导性广告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卖方往往会通过广告宣传来吸引潜在买家。
然而,一些广告可能存在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性宣传,导致买方对房屋的实际情况产生误解。
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卖方提供真实可信的房屋信息并做好核实工作。
总结: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应该更加谨慎并了解常见的陷阱。
手房购房定金合同-防止交易纠纷,维护权益

手房购房定金合同-防止交易纠纷,维护权益一、合同背景和目的二、合同双方三、合同内容1.买方承诺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购房意向的象征和交易的保障。
2.定金支付方式: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定金支付至卖方指定的账户,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定金使用:若买方最终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该定金将作为首付款之一予以抵扣;若买方违约,该定金将不予退还给买方。
4.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与卖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逾期未签订或拒绝签订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扣除该定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5.买方违约情况:–买方主动放弃购房权益,未按照约定时间内与卖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扣除该定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不完整、误导性的购房材料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买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扣除该定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6.卖方违约情况:–卖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将购房房产交付买方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买方双倍定金的金额。
–卖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不完整、误导性的购房材料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等。
–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购房合同约定的权益和责任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买方双倍定金的金额等。
7.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四、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经签署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和卖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解除1.本合同解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需要规避的五大陷阱

⼆⼿房买卖合同中需要规避的五⼤陷阱⼆⼿房买卖错综复杂,买卖双⽅各⾃不同的情况,就会导致每⼀宗交易的处理⽅式不⼀样,这也就致使了纠纷的出现。
⽽在⼆⼿房的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房合同陷阱有哪些?⼩编整理了6⼤陷阱,让⼴⼤置业者避免上当。
拖延交房时间,应特别注意&q...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房买卖合同中需要规避的五⼤陷阱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房买卖错综复杂,买卖双⽅各⾃不同的情况,就会导致每⼀宗交易的处理⽅式不⼀样,这也就致使了纠纷的出现。
⽽在⼆⼿房的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房合同陷阱有哪些?⼩编整理了6⼤陷阱,让⼴⼤置业者避免上当。
⼀、拖延交房时间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房产销售合同⼀般都有"销售⽅遇不可抗⼒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
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点购房⼈⼀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
⼆、房屋⾯积有误差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双⽅⼀旦约定了房屋⾯积误差范围后,卖⽅就应严格遵守。
如果误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卖⽅违约,没有履⾏合同。
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允许误差范围,⼀旦发⽣问题,⽆论误差超过或减少多少,法院可能判决购房者败诉,采取多退少补的⽅法进⾏结算。
⽐如:最后的实测⾯积⽐原来的初步测量⾯积⼀下⼦多出了20平⽶,如果你的合同⾥没有约定只能误差⼩于3平⽶,你也只能"吃进"。
那样的话,这⽐⽀出可不是个⼩数⽬。
三、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在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为。
同时应对照物业收费标准仔细核对。
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可要求对⽅出⽰有关部门的⽂件,否则有权拒交。
四、阴阳合同的陷阱“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的。
购买二手房交定金合同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交定金合同注意事项
嘿,朋友们!当你准备购买二手房交定金的时候,那可得小心再小心啊!这里面的注意事项,你可千万别小瞧了。
咱就说啊,你买个东西是不是得看仔细了?这交定金也一样呀!
比如说,定金的数额得明确好啊,要是不写清楚,到时候出了岔子咋办?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价格总得标明白吧!
还有呢,合同里得写清楚如果交易不成,定金怎么退还。
这可太重要啦!就好像你本来计划好去旅行,结果去不成了,那预交的费用得知道怎么处理呀!
再就是,一定要看清楚对方有没有合法的产权。
哎呀,你想想,要是买了个产权有问题的房子,那不就跟买了个假冒伪劣商品一样嘛,坑死人啦!
另外,违约责任也得明确。
这就像是和朋友约好了做一件事,总得说清楚要是没做到该咋办吧!
总之啊,购买二手房交定金可不是小事儿,可得瞪大眼、仔细瞧,把这些注意事项都搞清楚咯,不然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咱买房是为了开心住进去,可别因为这些细节搞出一堆麻烦事儿来呀!。
购房定金合同陷阱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购房定金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
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关知识,设置各种陷阱,使购房者陷入困境。
本文将为您揭秘购房定金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帮助您在购房过程中避免上当受骗。
一、虚假房源不法分子通过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吸引购房者上门看房。
在购房者交付定金后,再以各种理由推脱,如房源已被他人预订、房产证办理受阻等,使购房者损失定金。
二、合同条款模糊部分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故意模糊合同条款,如房屋面积、价格、交付时间等,使购房者难以维权。
一旦购房者发现问题,开发商则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三、定金过高有些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故意提高定金比例,使购房者承担较大风险。
一旦购房者因故解约,开发商可能只退还部分定金,甚至不退还。
四、违规收取订金订金并非定金,不具备法律效力。
不法分子以收取订金为由,要求购房者支付高额费用,一旦购房者发现问题,订金很难追回。
五、违规转手定金部分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要求购房者将定金转入第三方账户,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难以证明资金流向,导致维权困难。
六、虚假承诺不法分子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对购房者做出虚假承诺,如保证房产证办理时间、房屋质量等。
一旦购房者发现问题,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使购房者陷入困境。
七、利用购房者信息部分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要求购房者提供个人信息,如身份证、银行卡等。
不法分子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活动,给购房者带来财产损失。
为避免购房定金合同陷阱,购房者应做到以下几点:1. 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开发商。
2. 在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明确房屋面积、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3. 不要轻易支付过高比例的定金,以免承担较大风险。
4.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发现模糊或不利条款时,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
5. 不要将定金转入第三方账户,以免资金安全受到威胁。
6. 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权。
房屋买卖流程中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流程中要谨防陷阱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购房者与卖房者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需注意一些可能存在的陷阱。
合同中的阴阳合同法律责任不容忽视【案例一】小王最近在北京五环外买了一套三居室,面积15...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购房者与卖房者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需注意一些可能存在的陷阱。
合同中的“阴阳合同”法律责任不容忽视【案例一】小王最近在北京五环外买了一套三居室,面积150平方米,成交价为150万元。
但在房管所网签时,小王与原房主签订的价格显示的是75万元。
“网签合同是假合同,这个价格主要是用来避税”。
小王解释说,原房主购买这套房子花了75万元,而75万元是税务部门对这个区域房子认可的最低纳税价格。
“按照契税是房子成交价的3%计算,光契税一项就可少交22500元。
而通过做低房价,原本需要支付的营业税也做没了。
”小王面露得意地说。
从 2005年6月1日起,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我国开始执行普通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区别征税,并且对出售方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大大增加了非普通商品房及出售方的税负,而转让方的税负又转嫁到了受让方,于是买卖双方为了少付税费,多采取做低房价的方式来逃税,并且以“避税”的幌子来掩盖违法的真实目的。
通常的操作方式是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或者签订“主合同”和“补充合同”。
签订“阴阳合同”,即签订一份总房价较低的合同,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的“阳合同”,同时签订一份反映真实成交价格的“阴合同”。
签订“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的操作方式更为简便,买卖双方只签订一份价格虚假的买卖合同用来办理过户手续之用,真实的成交价格则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约定。
【律师提醒】这样的“避税”方式是违法的,违法必然存在违法成本,一旦被查出,不但要补足应缴的税款,而且还面临高额罚款。
更为严重的是,这样所谓的“避税” 方式在近几年已经引起了一定数量的纠纷。
过户前首先要核税,核税通不过,则无法交易,纠纷自然而生,多出的税费到底谁来承担就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
二手房交易中的合同陷阱
二手房交易中的合同陷阱二手房交易是许多人生活中的重要一步,然而,很少有人对于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陷阱有足够的了解。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二手房交易中的合同陷阱,以便让购房者对这些问题有所准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1. 隐瞒房屋瑕疵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披露房屋的瑕疵信息。
然而,一些卖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售价而选择隐瞒瑕疵情况,比如结构问题、水电设施隐患等等。
购房者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审查房屋实际情况,并可以要求卖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请专业人士进行检查。
2. 押金处理方式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双方在交易完成前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或者保证金。
购房者需要注意合同中明确的押金处理方式,确保自己在交易失败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同时,购房者也应了解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避免自己因违反合同条款而损失押金。
3. 附加条件合同中可能会包含一些附加条件,比如装修标准、报修责任和产权过户手续等。
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并确保自己能够满足所有的附加条件。
同时,还要留意合同中对于附加条件违约的惩罚条款,以免因无法履行附加条件而招致法律风险或经济损失。
4. 合同变更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变更。
然而,购房者需要格外小心,确保变更的内容和方式都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并且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的合同变更确认。
避免因为口头约定或者不完整的书面记录而产生争议。
5. 违约责任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双方违约时的责任。
购房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评估风险。
同时,购房者也应该了解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追索方式,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以上只是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存在的合同陷阱的一些例子。
购房者在签署合同前,应该充分了解国家和地方对于二手房交易的法律法规,并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来审核和解释合同条款。
只有通过认真研究和咨询,购房者才能避免落入合同陷阱,并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受人承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
那二手房有哪些买卖合同陷阱呢?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大家提高警觉。
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经常会说一些口头承诺,中介公司的这些承诺不是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也没有任何责任可追究,如果承诺无法实现需要承担责任的'还是购房方。
所以在签约前要对房产情况及自己经济实力和自己贷款能力要有个清醒的认识。
中介公司对于一些有意购置房屋的顾客时,中介人员会催促购房者签订预先制作的一式三联的意向协议,并且由购房者支付购房意向金。
约定买方签字后中介会将意向金那么转为定金,让你不能退房。
由于协议是预先制作会留出空格便于填写,中介公司容易添加一些不合理的条件,所以签订时千万要注意。
二手房购置者大多通过贷款来支付房款,但是银行审核房贷是有一定的标准,所以有些购房者不一定能获得购房贷款,由此也引发出一些陷阱出现。
如果这些证明被银行查出还会拉入黑,还会影响今后贷款障碍。
总而言之,所以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留意以上的问题,防止大家跌入一些不良商家、开发商和中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二手房的买卖相对来说二手房房屋产权关系清晰,只要卖主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房屋还没有抵押和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只要二手房屋的共有人同意出售此房屋,购置房屋的人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由人,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都要真实不能作假,还要签订就要法律认可的书面买卖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要是合法有效合同。
但在现实生活当中二手商品房的买卖远没有这么我们想的那么简单,也可以说是二手房买卖相当复杂,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骗局,他们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所以在购置房屋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
二手房交易定金陷阱:3招教你避免被坑
二手房交易定金陷阱:3招教你避免被坑签订定金协议要看清细节
定金协议的条款中也应该包括交易的各种细节。
比如:房屋地理位置、交易价格、车位价格、车位号,甚至还要包括资源的相关协议。
买房人要注意在定金协议里写明买房能否顺利?
购房定金高为房款的20%
小孙同学看中了一套总价300万元的二手房,但与卖房人商议支付定金的数额犯了难,因为对方索要70万元,她手里没有那么多现金。
购房定金的数额应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买房人交付大额定金,可以选择资金。
在这起交易中,小孙只需要向卖房人支付定金60万元。
在法律方面,定金协议对于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如果买房人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二手房交易,卖房人可以不再退
还定金;如果卖房人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二手房交易,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在定金方面,购房者要注意以上三点,定金陷阱不断,购房者应该了解签订定金协议之前应该核查的事情,定金协议中应该规定的内容以及定金协议的具体定价情况,避免个人因此吃亏。
二手房交易防骗指南(2024版)
二手房交易防骗指南(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卖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乙方(买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一、房屋基本信息1.1 房屋位于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1.2 房屋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的实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1.3 甲方对该房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负担。
二、房屋交易价格2.1 双方确认,该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3 乙方支付的房款中,已包含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费用。
三、房屋交付及过户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3.2 双方应共同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甲方应在过户完成后,将房屋钥匙及所有相关证件交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交易价格的____%。
4.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5.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过户完成之日止。
甲方(卖方):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买方):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买卖合同-严防二手房买卖中的定金陷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买卖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已逐渐成为主旋律,而伴随着这一主旋律,二手房买卖的定金纠纷却在逐年增多,且表现形式趋向复杂化多样性。
此文针对一些中介机构利用消费者对法规的不熟悉,任意索取居间费用的典型案例予以剖析,提醒消费者提防中介公司设计的种种定金陷阱,同时对二手房买卖中的定金合同或定金条款加以了解释。
在签订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前首先要注意区分定金的类型。
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之间是有差另U的。
1995年出台的《担保法》关于定金的条文较为简单,而XX年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大大丰富了我国定金制度的内容,具体为:
立约定金。
以定金交付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如果一方之后拒绝签订主合同的,应当承担定金罚则。
例:王某看中了在中介公司挂牌的位于浦东大道总价120万元的一套三居
室房。
一经纪人告:“你先交8万元定金给上家,一星期内来签订买卖合同。
王不假思索,当场交付。
后王因抵押贷款未办成,拒绝签约,并要求取回8万元定金。
那么王某的8
万元定金能否取回?回答是否定的。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 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
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成约定金。
以定金交付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不交付定金,主合同不生效。
例:甲为中介公司,想买下乙的商铺设立分公司。
乙对甲说:“可以,但须先付定金。
”甲同意。
双方于2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款约定:
“甲必须在3月1日之前交付乙定金20万元,否则合同不生效。
”后来甲在2月15日就交付乙定金20万元。
问该合同是否生效?何时生效?回答是合同生效,生效日为2月15 日。
解约定金。
定金交付后,一方解除主合同的,必须以承担定金罚则为代价。
例:XX年12月初,甲急需资金周转,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房屋。
乙看中这套房,总价200
万元。
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约定由乙支付给甲定金20万元和首付款70万元,余款于XX年12月底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时付清。
乙于2天内付清了以上两笔款。
然而XX年12月周围房价猛涨,甲后悔,故意违约,不愿办理过户登记。
乙大怒,提出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和70万元
的首付款。
经磋商,甲乙同意解除合同,但甲须双倍返还定
金。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7 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
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
符合约定,致使双方丧失合同目的时,应承担的定金罚则。
实践中违约定金是最常见的定金种类,而某些中介公司恰恰利用该定金罚则从中设置陷阱,诱使当事人上当。
陷阱之一:中介公司分别与上下家签订居间协议,利用上下家信息的不对称,获得定金。
例:某中介公司获得一房源信息,卖方的委托价格是100万元,中介公司与上家签订了居间协议,并以定金条款2万元锁定卖方;然后中介机构寻找到一买方,买方愿以110万元买进该房,中介机构同样以定金条款2万元锁定买方;最后中介机构乂找到卖方,谎称找到新买家,愿以110万元买进,建议卖方单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给中介机构。
这样,卖家误以为自己尽管承担了2万元的定金责任,但却以高于原心理价10万元卖出该房,
对中介机构感激不尽。
由于买卖双方各自和中介机构签订居间协议,上下家不见面,故中介机构很轻松的获利2万元。
陷阱之二:房地产中介机构混淆合同标的,故意将居间合同的标的混同于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标的。
事实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的是居间合同,而房地产买卖中的买卖双方履行的是买卖合同。
标的物的价格不同,定金的幅度当然不同。
例:某女士到一房地产中介机构看房时相中了一套总价为
100万元的二手房。
按合同,该女士欣然交付了定金2万元。
一星期后,该女士因另有所好看中了其它房子,不想买下该房并要取回定金2万元。
房地产中介公司断然回绝,声称不履行合同,
就得收取总价100万元的20旋金,既20万元。
分析:重点是要理清该女士和合同相对人签订的是何种性质的合同,假如相对人是中介公司签订的就是居间合同,假如相对人是出卖人签订的就是买卖合同。
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是两类完全不同性质的合同。
前者提供的是服务(劳务)合同,后者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二者区别大相径庭,与标的物的价格相关的定金也相差甚远。
按现有的二手房中介收费的上下家各1%%勺标准,上例中,该中介公司与下家收取的居间合同的定金应是XX元。
至于该女士如与出卖人签订的
的是买卖合同,出卖人要收取20万元定金更是荒唐。
按我国法律有关规定,约定定金金额与实际交付额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上例中,卖方收取的定金是2万元,就以
2万元为准。
故该女士应承担2万元的定金责任。
陷阱之三:买卖双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中约定,如因一方的原因而交易不成,中介公司就从上家或下家的双倍返还的定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报酬。
例:甲女和乙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女作为买方支付给乙男8万元
定金。
定金支付后,由于房价节节攀升,乙男后悔,解除了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居间协议甲女就得从获得的8万元定金中交付4万元定金给中介机构作为报酬
分析:中介公司获得4万元定金是于法无据的。
根据《合同法》424、425、426条的有关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
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成功的,有报酬请求权,但居间费用自理;居间失败的,无报酬请求权,但可向委托人主张居间的必要费用,如:通讯费、交通费等。
因此,甲女交付4万元定金给中介公司作为报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