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为临床带教服务,提高医院临床带教水平,以成功创建重庆医科大学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为创建“三甲”医院打下坚实基础,提升医院整体水平。现将《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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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临床带教水平,提升医院档次,根据医学院校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经费是医院为保证正常教学所划拨的专用经费,医院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确保教学经费发挥最大效益,严禁将教学经费挪作他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教学经费包括组织学生活动费、教学管理费、临床带教及课时津贴、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外出学习差旅费、培训费等涉及教学软件投入费用,教学仪器修理费、教学设备购置费等教学硬件费用不应包括在内。

第四条教学经费的筹措教学经费主要通过实习进修收入、上级部门专项投入、医院医疗业务收入。

第五条医院财务科应单独设立教学经费帐目,加强教学经费管理,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必须确保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并应逐年增长。

第六条教学日常经费由医院在年初预算时下达至使用和管理部门。

第七条教学专项经费统一实行归口项目管理。立项程序为:经费使用部门提出立项申请交科教科,科教科会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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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科,报院办公会审定,财务科根据医院审定结果列入次年预算。使用部门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职责;科教科组织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财务科对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

第八条教学经费的审批权限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医院财务科和审计科应加强对教学经费的管理和审计,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主题词:医院教学管理经费通知

2012年6月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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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为临床带教服务,提高医院临床带教水平,以成功创建XX医科大学及XX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为创建“三甲”医院打下坚实基础,提升医院整体水平,现将《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年月日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医院临床带教水平,提升医院档次,根据医学院校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经费是医院为保证正常教学所划拨的专用经费,医院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确保教学经费发挥最大效益,严谨将教学经费挪作他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教学经费包括组织学生活动费、教学管理费、临床带教及课时津贴、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外出学习差旅费、培训费等涉及教学软件投入费用,教学仪器修理费、教学设备购置费等教学硬件费用不应包括在内。 第四条教学的筹措,教学经费主要通过实习进修收入,上级部门专项投入、医院医疗业务收入。 第五条医院财务科应单独设立教学经费账目,加强教学经费管理,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必须确保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并应逐年增长。 第六条教学日常经费由医院在年初预算时下达至使用和管理 部门。 第七条教学专项经费统一实行归口项目管理。立项程序为:经费使用部门提出立项申请交科教科,科技科会商财务科,报院办公会审定,财务科根据医院审定结果列入次年预算。使用部门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职责;科教

科组织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财务科对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 第八条教学经费的审批权限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医院财务科和审计科应加强对教学经费的管理和审计,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江苏省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教育质量,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教高厅…2003?2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点):举办函授教育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臵在其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中心(点):举办业余教育(夜大学)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臵在高校所在省辖市范围的其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对成教学员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指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设臵在其

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为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教学支持服务和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以上函授教育辅导站(点)、成人教育校外教学中心(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统称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下同)。 第二章校外教学点的设臵 第三条设臵原则: 1.布局合理。校外教学点根据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和教育资源状况合理设臵。 2.条件合格。校外教学点设臵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 3.资源优质。校外教学点的设臵要本着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引进外省高校优质资源、整合建设全省成人高等教育优质资源的原则。 4.资质合法。校外教学点的办学主体(设点单位)必须符合《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资质要求: 1. 主办学校(试点高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批准,具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所开设的专业必须是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函授站和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使学科教学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茶园中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本细则分常规检查、课堂教学、教研教改和会务制度四个部分。 一、常规检查 (一)、教学计划 1、教师每学期应书写教学计划。计划一般应具备:基本情况分析、具体要求、教材分析、具体措施、进度(活动)安排等. 2、临近复习时各科要制定复习计划。 (二)、备课 1、凡是已开设的科目,每节课均须有教案。(包括作文指导与讲评,每次大作文应按单元要求进行,文题最好全年级统一)。 2、以大纲和教材为依据,认真钻研教材,参照教学参考资料分析,把握教材编排意图,目的要求,知识深度,训练重点,并注重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集思广益,认真备好每节课。 3、教案的设计应该力求体现自己的教学方法,反对机械地抄袭教案,电子备课要求有批注和教学反思。 4、备课前要有本期任教科目的教学计划,备课进度应比授课进度超前1-5课时。 5、教案应有教学课题,内容,目的要求,重点或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这六项基本内容。(复习课可以写复习重点,概念,练习题)。教学过程是教案的主要部分,要使人看了能了解你的教学思路及突破重点、难点的方法。

6、教案涉及知识要正确,杜绝知识性错误,不写错别字,书写 要工整,字迹要清楚,格式要规范。 (三)、作业 A、作业布置 1、作业的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要求,要有助于学 生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的知识,并形成相应的技能、技巧。 2、作业的分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 3、作业要向学生突出明确要求,并规定完成时间,有时要向学 生提示作业方法。 4、作业要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考虑一般学生的同时,还要让 尖子生吃得饱,让潜能生跟得上。 B、作业批阅 1、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都要有作业。 2、作业要求全批全改,批阅认真及时,评定公正指出优缺点,激励上进,鞭策后进。 3、作业要有记载,阅后进行辅导,定期评讲作业。 4、作业批改次数:语文每课1次,作文每期7篇,数学每周5 次;英语每周5次;化学、物理每周3次;历史、地理、政治、生物每周1次。 (四)、辅导 1、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既要有课内辅导,又要有课外辅导, 既有集体辅导,又有个别辅导。 2、制定好辅导计划(培优辅潜计划)。任课老师首先要对所教 班级学生摸底,确定优生和潜能生名单。然后对潜能生逐人分析,掌握学生的知识缺漏情况及特点,做到有的放矢,再造好潜能生花名册,制定计划,提出辅导措施。 3、要做到热心,耐心,有信心,要避免疲劳战。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手续,节约开支,公平合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差旅费 出差必须严格把关,报销从严掌握。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事先必须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照临财行[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出差途中的餐费一律不得报销。 出差伙食补助费,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市内为9元。 出差在外出租车费报销,省外每人每天15元,凭据报销;省内每人每天10元,凭据报销。 住宿费报销标准: 1、省外出差,每人每天15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 2、超过限额部分个人自负20%,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给予报销。 3、参加与工作对口的电大、函授、进修、职称考试,需经局领导批准,取得学历和职称后,其学杂费方可报销,其住宿费按公差额度的50%,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负,不报出差补贴。 出差人员报销,先由计财科审核后,再报有关领导审批。 招待费 招待费用开支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招待的,先填报《招待费审批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招待费标准一般控制在人均80元。接待来客应尽量安排在局食堂就餐。 招待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一般由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 固定资产及设备购置 各类固定资产和设备购置应由科室提出计划,分管局长同意,报局长审批后,方可购置,并办理入库登记保管领用手续。每年由办公室、计财科联合进行检查核对。 日常办公经费 各科室日常所需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订出购置计划,报经局长批准后,按计划采购登记领用。 临时急用物品购置,须按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审批,方可购置登记领用。 政治、业务学习资料和报纸、杂志订购,根据上级规定和实际需要,从严从简掌握,经局长批准后订阅,由各科室统一保管使用。 各类文件资料的邮资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邮票,使用人按需登记领用。 召开各种业务、工作会议的,召集单位或召集人须事先提出开支方案,报局长审批。 医药费 医药费报销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劳保和福利 劳保和福利的发放,由局领导确定后,再发放。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擅自发放。 所有开支报销票据,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 各种“规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新晨范文网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2010〕3号 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教学中心地位,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教学经费指用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经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务处业务费、质量工程与教学建设改革专项经费和各类竞赛与创新教育专项经费等。 第二章经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本专科业务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一)本专科业务费是直接用于本专科生教学运行的费用。 (二)使用范围 1. 实验教学经费(包括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实验耗材); 2. 实践教学与毕业设计经费(包括实习费、毕业设计论文费、实践教学耗材资料费、教学差旅费和毕业设计评优等);

用于学生实习资料查询、文印,学生实习交通、住宿,实习耗材购买,实习场地使用,实习管理,校外实习基地调研、建设等费用的支出。 3.与本科教学运行直接相关的教学耗材资料费、教学差旅费等。 (三)费用标准 按本科生人均常规计算,实验费人均30元/年;实习等费用人均230元。由学校统一预算,按学生人数划拨至各学院。 (四)审批程序 学院(部)本专科业务费实行专款专用,由学院院长和实验院长或教学院长双签。 第四条教务处业务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一)教务处业务费是指由教务管理职能部门直接支配和使用的教务管理费用。 (二)使用范围 1. 教学维持费(采购教学耗材,订制学历、学位证书,采购教学软件); 2. 试卷印刷及考务支出; 3. 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其他日常教学支出; 4. 参加教指委及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的会议费用和调研费用。 5. 各类申报材料和教学材料印刷费。 6. 教学基本建设费:用于培养方案修订和教学大纲编写

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定

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试行)明确教师职责 教师学习《城关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学校各级部门的管理职责与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教师作为教育教学的管理者必须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保障每个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学习需要,发展需要,要为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服务。 实施细则 一、备课制度 语数教师进行半电子备课实验,兼职课程可全部进行电子备课。专职教师一律手写备课。 (一)通读教材备课制度 1、备课时教师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全面掌握教材的编排意图。在通读本册教材的基础上,明确本册教学内容在本学科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每单元的内容与其它单元以及其它学科之间的联系,做好教材的整合与补充,以便更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2、备课必须对总的教学内容、目标,重点、难点,学生学情,教学措施进行分析、明确各项目内容。对学期课时进行安排,列出教学进度。 3、年级备课中的总目标、要求等项目在平行班老师共同商议下统一制定。各班老师再根据自己班情、学情进行个体分析,写出教育教学措施,体现班级特色,达到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目的。 4、根据教情、班情、学情制定课题或教研专题。 (二)单元及课时备课制度

1、单元备课中要分析本单元教材内容、目标,教学重、难点,单元课时量安排。 2、每课备课教案中要有对本课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的具体分析,依据教材内容确定重点和难点是否分列。本科教材的课时安排。 3、每课时教案要依据本课时的教学内容制定相应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采取用的教学用具等内容。 4、备课中要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方法一要因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对象而定;二要符合教学规律,依据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依据学科特点和学习内容来定。 5、备课教案要以学定教。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制定相应程度的教学设计。备课教案应积极改革、创新,尽量体现教师的个人教学风格,不可过空、过大,严禁“形式教案”“套路教案”。 6、备课时结合自己的研究课题(专题)制定相应教学措施,从细微处着眼,做到围绕教育教学进行教科研活动,教学问题为专题服务,专题为课题服务。 7、备课中要体现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能够帮助学生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总结、提炼学习方法,并能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 8、备课中要体现对学生的关注。能够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设计教学过程,有针对性地提高优秀学生的学习能力,帮助学困生成长,做到面向全体教学,使每个学生每堂课都有收获。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V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重庆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的意见》《重庆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 第二章专业与课程设置 第三条设置专业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进行教学活动的基础性工作。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设置专业。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应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为促进专业发展,学校应制定专业发展的三年或五年规划。包括指导思想,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目标、建设思路、工作目标、改革及工作重点、专业设置条件和保障机制等。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冃录》范围内专业,应使用目录规定的专业名称;设置《目录》以外专业,可选定相近专业名称或自定名称,专业名称应充分体现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须向区教委申报,区教委初审同意后,向市教委申报,经市教委评估审批后,方可进行招生。 第七条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设置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基本道德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加强与社会生活和工作岗位的联系,培养具有德技双馨、身心双健的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学校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明确各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要求培养目标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措施具体、适应市场。 笫八条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计算机、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课程结构。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将实习实训纳入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统筹安排。课程设置合理,符合国家、市区规定要求,符合市场、岗位和技术发展需要。 第三章教学计划 第九条教学计划是根据培养目标制定的教学工作指导性文件,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标的总纲领。教学计划分为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学科教学计划(学期、学年任课教师制定)。 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是由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国家级市专业指导性教学计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博贺镇龙山中心小学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贯彻双增双节的原则,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做好学校的财务工作。 2、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办法,一切收入要入账。按照上级规定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严格控制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外单位的各种教育资助(钱、物)均属学校所有,均须入账入库,并与国家下拨的财物同样管理。 3、执行预算、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专款专用。学期初,各条线提出学期经费使用要求,由总务财务部门综合编制学期经费使用计划及购物计划,交校长审批后实施,未列入经费使用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开支,财务部门要做好月报、年报工作。 4、严格审批报销手续。根据期初经费使用计划,购物原则上由总务部门或总务部门委托有关部门、人员办理,所购物品一律交总务部门专人进行验收,并在学校校产登记账册登记,然后按规定分交有关部门使用,严禁先用后批。购物凭证由采购、验收人签字,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5、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和现金开支使用范围。采购人员备用现金必须履行批报手续,及时结算账目,不得拖欠和挪用公款。 6、必须从严掌握开支。预算外不合理的和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收据、白条不予报销。不合理的开支,会计必须

拒付。 7、严格执行代办费结算制度。学生书籍、簿册、讲义代办费等,逐项核算到人,在放寒、暑假前向学生公布,多退少补,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学生经济负担。 8、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账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开出工资转移证和人事介绍信。 9、执行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财会人员变动时,办好交接手续。 10、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审查学校财务账目,做到经济民主,账目公开,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努力把好财务关。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 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夕阳民族 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 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 安徽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 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 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 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 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 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 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 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 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

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本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和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法人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和非捐助资产,面向社会举办的专门从事文化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仅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方式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国家及本市对中外合作营利性培训机构的设立及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办学宗旨)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从事政治、军事、警察等领域的教学培训项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条(管理分工) 市教育部门负责本市民办培训行业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市教育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制定全市文化教育类和职业技能类培训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文件,分别指导、监督区教育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区教育部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荣人医发〔2015〕86号 关于下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教学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政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根据医院财务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经费管理规定》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19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政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根据医院财务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经费的范围 具体包括:1、专项经费, 是指国家及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拨付到医院用于专项培训的教学经费;2、普通经费,指实习、进修、短期学习等学员上交医院的带教费;3、医院投入经费,医院每年按照预算投入到教学、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经费。 二、教学经费的投入原则 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节约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教学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严禁将教学经费挪作他用。原则上医院对教学经费的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 (一)集中核算,分级管理。医院财务科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计划统筹各项教学经费资金并进行会计核算;科教科严格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经费。 (二)严格预算,严格制度。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预算,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严禁教学经费被

挤占或挪用。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为了加强教学经费管理,科教科应组织好本院教学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经费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同时确保本单位各项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有效完成。 四、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教师讲课课时费、临床带教费。 (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刷卡、公需科目、聘请教师等相关费用。 (三)本院职工外出进修、学习、会议产生的费用。 (四)教学教材及资料的购买费用和教学大纲及试卷复印费、教学仪器模型的购置费、教学设备设施的维修费。 (五)用于教学实验室的教学实验耗用的试剂药品、实验动物、标本、器械器皿、文具、工具等消耗材料;实验、分析、测试等费用;直接用于教学实验的其他费用。 (六)教学差旅费、教师外出考察学习、课题调研、短期培训及参加学术会议等费用。 (七)举办专题讲座、外聘教师发生的有关费用。 (八)教学基本条件的改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寝室、教学部门办公场地的一般改造维修。 (九)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必需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宣传广告及工作联系费用。

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规定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教育质量,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教高厅〔2003〕2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点):举办函授教育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置在其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中心(点):举办业余教育(夜大学)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置在高校所

在省辖市范围的其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对成教学员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指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设置在其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为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教学支持服务和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以上函授教育辅导站(点)、成人教育校外教学中心(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统称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下同)。 第二章校外教学点的设置 第三条设置原则: 。校外教学点根据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和教育资源状况合理设置。 。校外教学点设置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 。校外教学点的设置要本着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引进外省高校优质资源、整合建设全省成人高等教育优质资源的原则。

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英吉沙县教育系统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规范教学行为,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指导各学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促进我县教学改革健康深入地开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近年我县中小学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将“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的要求落实到教育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由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务处或教研室以及年级组、学科教研组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学常规管理体制。书记、校长全面负责管理学校工作,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负有全权责任。 第四条书记、校长管理教学的主要职责是: (一)学校要始终贯穿教书育人的原则,必须以教学为中心,带领并促进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遵守教育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决议,积极推进索质教育,强化质量意识,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研究改进教学工作,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 (三)书记、校长必须要上课、听课。中小学书记、校长每周6-8课时,副书记、副校长每周不少于8-10课时(必须任主课);每学年听课不得少于40节。 第五条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的职能机构,是实施学校教学管理的枢纽。教务处的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排课、调课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和作息时间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安排好阳光体育活动、兴趣小组活动等。 (三)组织全体教师认真执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钻研教材,鼓励教师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效率。

街道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观前街道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事务所经费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同时尊重社区的财务管理自主权;社区的经费实行“核定基数,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经费来源 为确保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加快社区建设步伐,社区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社区服务收入、政府职能延伸工作经费、集体奖励经费、社区单位和成员的赞助和募捐等收入。 二、社区工作经费使用 1、社区党委经费使用原则上按每季2000元的额度、社区居委会按每季4000元的额度、社区工作站按每季5000元的额度,居民事务服务所暂无下拨。凡大额使用的费用(暂定500元)要集体研究,并向街道分管领导报告。 2、居民小组长奖励按社区管理的居民户数(以上年年末各社区警户室提供的户数为准)每年每户元标准核发。 3、社区单位和成员的赞助和募捐等收入,分别以50%作为奖励基金;25%作为发展基金;25%作为补充基金(如:弥补办公活动经费的不足、大额资产的添置、应急临时需要等)。 4、购物发票应注明用途,办公用品附发货清单,注明种类明细及数量,经费支出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由社区党委书记、社区

主任、工作站站长、事务所所长审批。 5、各种经费支出都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凭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票据办理报销手续,严禁白条抵库。 6、社区收到政府职能延伸的工作经费和接受的社会捐赠等收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7、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购建日期、原价等内容,社区居委会要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和保管;社区居委会要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报废应由社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街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四、经费管理要求 1、社区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区书记(主任)任组长,选配二名人员负责记账和出纳及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事务所所长不宜担任。 2、社区的财务账目应日清月结,账款分离,账实相符,逐笔审核,每月要提供一份财务报表交街道社会事业科和财务科。 3、社区按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五、社区经费监督 1、社区各类经费的收支情况,要接受街道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向街道进行通报。 2、社区各项经费的使用详情,应每季度公布一次,在社区居务

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doc

谢谢观赏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现行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点是指学校依法依规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实施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管理等职能的单位。 第三条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学校依法依规对校外教学点进行管理,包括指导和督促教学点做好招生、注册、教务、考务、学籍等管理工作,指导教学点做好教师聘任、教材选用、教学活动组织、课程考核、成绩登记、教学档案保存及相关教学信息收集、整理及保送工作。继续教育学院会同各教学单位及招生专业,遵循成人教育教学规律制(修)定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考核要求,组织课程资源建设为教学点培养人才提供服务。继续教育学院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教学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教学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继续教育学院指导各教学点开展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协同继续教育学院贯彻国家成人高等教育相关规定,做好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要求及课程资源建设等工作,协同继续教育学院对校外教学点教学工作给予指导,负责组织实施校本部本单位相应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课程教学、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和教学档案保存等工作,按规定报送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参照校外教学点教务考务的要求做好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第二章设置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教学点的设置应根据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地域及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布局。 谢谢观赏

幼儿教师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考核细则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制定实施教学常规的细则,是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完成幼儿园教育教学任务的基本保证;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途径。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从我园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制订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一、日常检查 日常教学、常规检查将每月随机抽查,按结果计分,扣1分为10元。 (一)教学常规 ● 备课 1.课前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经验、需要及发展水平,认真写好课时教学计划(主要针对语言、算术学科)一日一个,少备一个扣1分。 2.教师须按照要求备好周计划(备好晨间活动、晨间谈话、户外活动的要求及内容),一周一个少一项扣1分。周计划须在每周一上午8点前交导处检查,当班教师未做到一次扣1分。

3.课前教师须按当天教学内容进行知识准备(能讲出故事大意、背诵诗歌、弹唱歌曲等)和教具(图片、磁带、范画等)、学具准备,未完成者一项扣1分,准备不充分者一项扣0.5分。 4.课前教师须带教材、备课本进入活动室,未带者一次扣1分。●作业批改 教师应仔细批改幼儿作业,发现错误及时让幼儿订正,未批改一人次 扣1分,幼儿订正后无批阅者一次扣0.5分。 ●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 1.上午八点半教师需按时组织幼儿开展体育活动(下雨天、浓雾、高温除外),未做到一次扣1分。 2.教师需按课表计划组织幼儿户外活动和游戏,未做到一次扣1分。 3、教师要和学生一同游戏,一同做操,一同舞蹈,教师不做或站着的一次扣2分。 (二)常规管理 1.教室中的主题墙需按照主题的更改布置,主题负责人(班主任)未做到一次扣2分。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接听电话,违反者一次扣1分。 3.升旗仪式时,幼儿队伍要排列整齐,安静有序,未做到一次扣1分。 4.早操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队列整齐,精神饱满,未做到一次扣1分。 5.幼儿能安静用餐,保持桌、地面的清洁,未做到一次扣1分。 6.幼儿餐后活动组织教师应严格按照周计划执行,违反者一次扣1分。 7.教师管理午睡应来回走动,帮助幼儿盖好被子,督促幼儿入睡,发现有教师睡觉、做私事一次扣1分,有教师离岗一次扣5分。 8.幼儿午睡起床教师须在音乐响后3分钟内进入午睡室,违反者扣 1分。 9、做好班上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相关记录,未做好发现一次扣1分。 10、做好迎送幼儿工作,要做好与家长和接送人的交接工作,未完成交接手续扣1分/人次,造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

北集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doc

北集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1 北集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本校实际科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中心校对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方可执行。 2、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的开支。公用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 3、公用经费支出实行自下而上的计划管理。学校的预算及使用计划必须经中心校核准下达后,才能按计划执行。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在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调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学校提出调整计划,经中心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5、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⑴、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

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⑵、差旅费: ①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 ⑶、交通费: ①交通费的开支范围:公交车费、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得作为交通费列支。 ②交通费的开支标准: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③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不得长期定点租车。 ⑷、招待费: ①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招待费,是指学校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主要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等。 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的支出标准。 ③学校招待费必须全部在“招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 ⑸、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顾庄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严肃培训经费开支纪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教师培训是指在职教师(含校长,下同),为提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参加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 第三条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由预算内财政资金予以全额保障。要按照不少于学校公用经费总额5%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开支。 第二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应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学校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在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时,应先使用公用经费总额的5%部分,再使用师训专项经费。

第六条学校要认真执行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决算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师培训经费当年安排当年使用。 第七条教师培训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日常办公经费、非师训性业务经费等开支。 第八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应坚持普惠性原则,保证每一位教师都能参加培训,并在规定周期内应完成培训学时数,杜绝师训经费集中使用至个别教师身上的情况发生。 第三章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九条教师培训经费原则上用于在职专任教师的相关培训、学历培训补助及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补助。凡与培训无关的会议、参观及带有福利性质的休养等活动,其经费不得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专业发展培训,一般由教师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结束后,教师凭培训通知书、培训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时实际发生费用的正式发票到所在学校结报,超出标准限额部分,由教师个人负担。 第十一条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差旅费报销按照《固镇县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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