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教学点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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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兼职师资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兼职师资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兼职师资管理办法一、总则与适用范围为加强企业内部兼职师资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从事兼职教学工作的员工。

二、兼职师资选拔与聘任兼职师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际教学经验与专业知识背景。

候选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至少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聘任程序包括申报、审核、面试等环节,最终由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确定聘任名单。

三、教学职责与要求兼职师资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兼职师资应积极参与教学研讨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兼职师资应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调课。

兼职师资应对学员负责,认真批改作业、答疑解惑。

四、教学资源与权益企业应为兼职师资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设施,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兼职师资享有使用企业内部相关教学资料的权益,但不得私自泄露或传播。

兼职师资在完成教学任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教学报酬。

五、教学管理与考核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兼职师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监控等。

定期对兼职师资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于教学质量不合格的兼职师资,应予以提醒、指导或解聘。

六、师资培训与成长企业应定期组织兼职师资参加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其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鼓励兼职师资参加外部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拓宽教学视野。

建立兼职师资成长档案,记录其教学经历、培训情况、考核成绩等信息,为其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七、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兼职师资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其教学热情和创新精神。

设立兼职师资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其开展教学研究和参加专业培训。

对违反教学纪律或教学质量不合格的兼职师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与解释权本管理办法由企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以最新文件为准。

小学兼职管理制度模板

小学兼职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兼职教师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兼职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兼职教师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学校职责:1. 制定并实施兼职教师管理制度;2. 对兼职教师进行招聘、选拔、培训和考核;3. 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4. 保障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5. 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工作评价。

第五条兼职教师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认真备课、上课,保证教学质量;3.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4. 与学校教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5. 完成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兼职教师权限:1. 享有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资源;2. 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3. 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管理;5. 享有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招聘与选拔第七条招聘原则:1. 符合国家教师资格标准;2.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和要求;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3. 学校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价;4.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5. 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四、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培训内容:1. 教育教学政策法规;2. 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3. 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4. 教学资源使用和管理;5. 教师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

第十条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2. 在岗培训;3. 网络培训;4. 教研活动。

第十一条考核办法:1. 定期考核:每学期对兼职教师进行一次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师德表现、工作态度等方面;2. 年度考核:对兼职教师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晋升的依据。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1. 简介这份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兼职教师的工作,在确保教育质量和学校运作顺利的前提下提供支持和指导。

2. 条款2.1 兼职教师的资格要求- 兼职教师需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

- 兼职教师需在教学或相关领域有较高的职业声誉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 兼职教师需通过学校的面试和背景调查程序。

2.2 兼职教师的职责- 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 兼职教师应积极与其他教师合作,分享教学经验和资源。

- 兼职教师应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和培训。

2.3 兼职教师的权益- 兼职教师享有与全职教师相同的教学资源和设备。

- 兼职教师有权获得与教学相关的培训和支持。

- 兼职教师有权获得按时、按量支付的报酬。

2.4 兼职教师的管理- 学校应建立兼职教师档案,包括个人信息、任教科目和教学经验等。

- 学校应定期评估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

- 学校应及时沟通和解决兼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3. 执行和监督3.1 执行- 学校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 学校教务处负责兼职教师的招聘、培训和分配工作。

3.2 监督- 学校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 学校应听取兼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4. 结论通过建立和执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可以更好地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同时,兼职教师也能享受到相应的权益和支持。

学校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不断改进,以实现更好的教育管理和教学效果。

以上为《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的实施目的是规范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提升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声誉和教师权益,促进教师队伍稳定发展。

第二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兼职教师,包括非在编教师、外聘教师以及其他合作机构派出的教师。

第三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接受学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设立兼职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兼职教师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评估工作。

委员会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招聘和录用第五条学校通过多种渠道招聘兼职教师,包括网络招聘、内部推荐和合作机构介绍等。

第六条兼职教师的录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通过面试和资格审查等程序。

第七条兼职教师的招聘合同应明确约定教学任务、薪酬待遇、工作期限、责任和权益等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章培训和考核第八条兼职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培训,了解学校的教学理念、管理制度和教学要求。

第九条学校每学期都要进行一次兼职教师的教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授课质量、师德和学生评价等。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估教师绩效的依据。

第十条兼职教师如多次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条件,包括教室、教具、课程教材等。

兼职教师应当爱护学校财物,妥善使用教学资源。

第十二条兼职教师应按时到岗上课,不得擅自请假或缺席。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十三条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并及时向学校汇报教学进展和学生情况。

第十四条兼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遵守教学纪律,尊重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五条兼职教师应与学校积极沟通,及时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如有需要,可以向学校请教或提出需求。

第十六条兼职教师应尊重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和非法行为。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管理制度4篇兼职教师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双师型”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与承担课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实践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工作基本要求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

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及时向教研组反馈教学情况。

三、兼职教师管理1、兼职教师要按教学要求认真填写教学计划和进度表,并于开学第一周交教务处。

2、兼职教师要认真编写教案,教务处不定期抽查教案,不定期听课。

3、兼职教师要按课程表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迟到一次教务处提出批评,迟到两次教务处扣除一课时的课时费,迟到三次将对外聘教师予以解聘。

4、兼职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确有事需要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主任审批后方可生效。

5、兼职教师应认真组织教学,教书育人,不得在课堂上讲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上课要布置适量的作业,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对作业要进行全部批改和部分批改。

6、兼职教师上课应认真考勤,学生有违纪现象要提出批评。

7、教学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反映,并尽快处理解决,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8、学期结束时,兼职教师应按要求完成命题、批改试卷、登分、填写试卷分析等工作。

9、兼职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将视情况扣发当月课酬直至解聘。

10、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doc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doc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专兼职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建设“双师型”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 、就业范围1。

高校在职或退休教师。

2.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职或退休的工程技术人员、研究人员。

3.重点大学正在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2 、服务条件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法律和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做一名教师,教书育人。

2.具有与承办课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实践经验,熟悉课程内容,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不足的科目和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到65岁。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熟练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证书。

6.具有至少三年的教学经验或实践经验。

三、工作1的基本要求。

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根据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

能遵守学校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注重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有效学习。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确保教育公平。

4.确保日常教学的各个方面(包括备课、教学、辅导、作业批改、试卷准备、试卷批改、学生成绩评价等。

)到位,确保整体教学效果。

5.按时参加教学和科研活动,并将教学情况及时反馈给教研室。

4 、雇用原则和批准程序1。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专业发展,如果新专业教师不足、新课程,或者学校专职教师人均教学能力较大,可以聘请兼职教师。

2.教务处应对拟聘用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对其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填写兼职教师审批表。

3.每学期结束时,各学院(系)将向教务处提交下学期兼职教师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4.教务处签署初审意见,报主管负责人批准。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指本校行政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

为了使兼职教师工作规范化,切实调动和发挥兼职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水平高、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要求的认定条件。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专业理论扎实,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课程。

工程实践类或特殊学科及师资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且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

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我校行政兼课教师、退休教师及客座、兼职教授。

二、兼职教师职责1、遵守《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2、参加不少于1/2的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室反馈教学情况。

3、严格按照系部下达的课程表讲课,认真遵守教学纪律。

未经系部、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不准擅自找他人代课。

因事因病请假,需按学校相关规定提前办好相关手续并及时补课;擅自缺课双倍扣发课时酬金;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兼课时,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教研室并报教务处,违者按严重违约处理。

4、承担课程规定的上机指导、实验、实训等教学任务。

三、兼职教师的聘用与考核1、兼职教师的聘用。

兼职教师聘请计划由专业部初审并汇总,经教务处审核后,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1)校外兼职教师的聘用。

各专业部负责对拟聘的外聘教师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凡符合我校外聘教师聘用条件者,根据教学需要,由系部负责组织试讲,考核合格者须带相关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的原件交由系部验收,然后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随同相应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交教务处、办公室归档。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5、身体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职责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

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认真指导学生搞好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7、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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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教学点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严把聘任第一关
1、的书面通知后,现场教学点联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以书面的形式。

向各教学点下发通知,并要求各点选送最优秀的讲解员参加学院的评聘工作;
2、各现场教学点将所推荐的优秀讲解员名单报至现场教学点联络办公室。

办公室经过严格审核后报至学院;
3、办公室派专门负责人参加观摩学院的评聘过程,学院在评定后,应以书面形式将兼职教师聘任结果(名单)、通知办公室,并将聘任书交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对其备案。

二、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
1、办公室对各个教学点的优秀从业人员进行梳理,建立长期人才库,将每一位兼职教师的情况加入人才库;同时建立待聘人才梯队。

2、教学点联络办公室及时更新兼职教师人才库,及时关注兼职教师的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情况变动,为学院提供可靠的兼职教师信息,保证学院的正常教学。

为教学工作提高优质服务。

3、办公室负责将兼职教师的每一次培训的结果记入人才库的个人档案。

作为考核、任用的依据。

三、兼职教师的考勤、考核办法
1、学院和各现场教学点共同负责监督、管理兼职教师日常教学工作。

2、在“延安精神宣讲团”担任兼职教师的讲解员,在外出演出前一个月各教学点必须将名单报至联络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情况报延安干部学院,以便学院合理安排教学。

3、兼职教师参加各点的正常年终考核,最终考核成绩由单位考核和学院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单位考核占总成绩的80%,学院考核占20%。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连续两年考核成绩,在兼职教师中累计倒数第一者,学院可解聘该兼职教师。

办公室可在后备人才梯队中择优选送补缺。

5、凡在接待中出现接待事故,或严重过失的兼职教师,学院应将其解聘。

四、兼职教师的薪金报酬
1、为了对兼职教师进行科学的管理,体现公平、公正的报酬原则,兼职教师的现场教学薪金,应由联络办公室采取“统一管理、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的原则;
2、兼职教师薪金的发放标准:
学院所给的现场教学薪金,50%归兼职教师作为其劳务报酬。

50%归所在单位作为单位的资源消耗补偿。

五、兼职教师的培训及奖罚
1、兼职教师的培训
(1)办公室应深入了解学院对兼职教师在教学上的要求,每年组织两次有针对性的、对兼职教师的集中培训。

(2)学院针对兼职教师培训工作(包括外出考察学习),以书面形式通知办公室。

以便协调配合、备案;
2、兼职教师的奖惩
(1)每年按兼职教师总体的10%,评选优秀兼职教师,由办公室给予奖励。

此奖励可与学院奖励并行。

(2)对不能胜任现场教学的兼职教师,通过批评教育责其改正提高,直至胜任工作。

(3)对被学员或学院教师投诉的兼职教师,一律予以解聘。

延安革命旧址现场教学点联络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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