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境外投资资金如何合法出境(下)
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流程

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流程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是指外国投资者将资金引入中国境内的程序。
在中国,外国投资者引入资金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以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下面将介绍境外资金入境审批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外国投资者需要向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表、投资者身份证明、投资意向书、投资者资信状况证明等。
申请材料需要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投资者的身份和资金状况。
其次,外国投资者需要在中国境内开设外商投资企业银行账户,并将资金汇入该账户。
外国投资者应当向中国境内银行提交资金汇入申请,银行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监管和核查。
外国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和资金用途说明,确保资金的合法来源和合规用途。
接着,外国投资者需要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登记。
外国投资者应当提交外汇登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投资项目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银行资金汇入证明等。
外汇管理局将对资金的外汇登记进行审查,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最后,外国投资者需要在中国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手续。
外国投资者应当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银行资金汇入证明、外汇登记证明等。
税务局将对外国投资者的税务登记进行核查,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和税款的合规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投资者在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流程中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配合有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管。
同时,外国投资者应当保留好审批流程中的各类证明文件和材料,以备日后的备查和核查。
总之,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进行投资活动的重要程序。
外国投资者应当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审批流程和规定,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投资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希望本文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外资金入境审批流程有所帮助。
个人资产转移境外的规定

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16.工作
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及担任职务
年收入
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17.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是否涉及正在进行的刑事、民事诉讼有,请详细说明:18.近亲属及其来自主要社会关系与本人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及担任职务
联系方式
2、建立询证制度;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及其近亲属,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申请,外汇局在审核过程中可向相应级别的监察部门省级含以上进行询证;对大额可疑或涉嫌非法转移财产的申请,外汇局在审核过程中要询证相应级别的公安、司法部门;以上部门在收到外汇局询证函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7.国籍:
8.曾有何国籍:
9.取得哪国永久居留权:
10.移民前户口所在地:省市市县
11.现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12.持何种证件:证件号码:
发证机关:证件有效期至:年月日
13.现住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14.何时移居境外:年月日
15.教育背景中学起
起止时间
4偶然所得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收入等及其他财产或收入需提交真实交易记录证明;
6、有关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提交;
7、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此款所指的代理人身份证明,若代理人为境内居民,是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若代理人为外国公民或定居国外的中国籍公民,需提交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出具的代理人身份证明;
“继承转移”是指外国公民,或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个人境外投资规定

个人境外投资规定
个人境外投资是指个人将其国内资金投向境外市场,包括购买外国证券、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购买不动产和设立境外公司等形式。
在中国,对个人境外投资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
首先,个人境外投资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个人在进行境外投资之前,需要了解并遵守目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投资要求,并确保自己的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其次,个人境外投资还需要履行外汇管理手续。
根据中国的外汇管理政策,个人境外投资需要进行外汇资金的兑换和报备等手续。
个人在进行境外投资时,需要持有合法的外汇资产,通过银行等授权机构进行兑换,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备。
此外,个人境外投资还需遵守目的国的税收政策。
一般来说,个人在进行境外投资时,需要按照目的国的税收规定进行纳税。
同时,个人还需要了解目的国的税收协定,以避免重复征税或遭受不公平的税收待遇。
此外,个人境外投资还需要关注关于投资回报的维护。
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环境和经济状况不同,个人境外投资可能面临不同的风险。
因此,个人在进行境外投资时,需要对目的地国家的政治、经济和金融形势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以降低投资风险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个人境外投资还需要履行相关信息报告的义务。
根据中
国的有关规定,个人境外投资需要及时更新个人资料和境外投资情况,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中国有关机构报告。
综上所述,个人境外投资规定围绕合法合规、外汇管理、税收政策和投资回报维护等方面展开,以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境外投资的健康发展。
个人在进行境外投资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关注目的国的法律法规及经济环境,以确保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境外直接投资ODI与资金出境实操要点及核心注意事项西政资本版

境外直接投资ODI与资金出境实操要点及核心注意事项西政资本版境外直接投资(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ODI)是指居民投资者将资金或其他资源用于在境外建立企业、参股境外企业或购买境外企业股权的行为。
ODI是国际投资的一种形式,对于企业来说,有助于拓展市场、获取资源、提升竞争力等。
在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和资金出境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和核心注意事项:1.合规性审查:在进行ODI前,应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投资项目合法、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并排除潜在的法律风险。
2.项目选择与尽职调查:选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投资项目,并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市场调研、财务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
3.国别风险评估:对于投资目标国家的政治风险、经济环境、法律法规等进行评估,避免因国别风险导致投资失败或损失。
4.资本金结汇与出口核查: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资本金结汇,同时确保符合出口核查政策,避免违反资本项目管理的规定。
5.合同签订与知识产权保护:在与境外投资方进行合作时,应签订合适的合同,并注意保护知识产权,避免技术流失和知识产权纠纷。
6.税务规划与合规:根据目标国家的税收政策,合理规划税务结构,确保投资项目在税务上符合相关合规要求,避免发生税务争议。
7.外汇管制与汇款手续:根据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完成资金出境审批和汇款手续,确保按照规定合法、正常地将资金汇出境外。
8.监控与风险管理:对已经进行的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风险管理,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回报。
9.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投资者应遵守投资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维护投资者的声誉和利益。
10.持续学习和调整策略:由于国际环境的变化,投资者需要持续学习和关注国际形势,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决策。
境外投资法境外投资项目的法律规范

境外投资法境外投资项目的法律规范境外投资项目的法律规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境外投资成为了许多企业和个人希望拓展市场、获取发展机会的重要手段。
然而,境外投资涉及的法律规范众多且错综复杂,了解和遵守这些规范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境外投资项目所需遵守的法律规范,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并合规进行境外投资。
1. 法律体系概述在境外投资中,掌握目标国家/地区的法律体系是首要任务。
每个国家/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制度,包括宪法、民法、商法、劳动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规定。
投资者应详细了解目标国家/地区的法律框架,包括决策机构、法律权威、法律层级等信息。
2. 投资准入和审批程序不同国家/地区对于境外投资的准入和审批程序有着不同的要求。
一些国家/地区实行开放的投资环境,对境外投资提供便利;而另一些国家/地区对投资实行限制,需要投资者遵守一系列的准入条件并逐级审批。
投资者应仔细研究目标国家/地区的投资准入政策,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
3. 外汇管理和汇兑规定境外投资通常涉及到跨国资金流动,因此外汇管理和汇兑规定也是投资者需注意的重要方面。
目标国家/地区的外汇管理政策、汇率制度、境外汇款手续等都需要投资者掌握清楚。
另外,投资者还需了解是否存在外汇管制、资本流动限制等特殊情况。
4. 投资合同与知识产权保护在境外投资项目中,投资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各方权益的关键。
投资者应与合作伙伴充分协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公平,并符合目标国家/地区的法律要求。
此外,对于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投资项目,投资者还需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与目标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匹配。
5. 劳动法合规境外投资涉及到的劳动法合规问题也不容忽视。
投资者需了解目标国家/地区的劳动法规定,确保员工权益的保护,并按要求履行雇佣合同、支付工资福利、落实员工劳动保护等义务。
6. 税务规定与税收合规不同国家/地区的税务政策和税收规定也是境外投资中需要重视的方面。
境内居民外汇存款汇出境外的规定-

境内居民外汇存款汇出境外的规定
正文:
---------------------------------------------------------------------------------------------------------------------------------------------------- 境内居民外汇存款汇出境外的规定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三日发布)
第一条为便利境内居民外汇存款汇出境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汇户,系指由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汇入外汇转存款;本规定所称外钞户,系指境内居民持有的外币现钞存款。
第三条境内居民外汇户存款,存款人可以汇出境外。
第四条境内居民外钞户存款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汇出境外:
1、对持有批准双程出入境或单程出境签证护照离境的个人,允许汇出或携出;
2、购买药品、仪器、书刊者凭信件或者发票汇出外汇。
自费留学的报名费、学费、生活费可以凭学校通知汇出外汇。
3、如存款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特殊情况(重病、死亡、意外灾难)可以凭境外公证部门的有效证明,或者我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或者病人所在地(单位)的申请报告或者医院出具的处方汇出外汇。
第五条外钞户汇出汇款在二千美元以内的,由存款银行按照上述规定审核,二千美元以上,五千美元以下的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局审核,五千美元以上的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
第六条本规定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以前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结束——。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1. 引言境外投资是指投资者在境外进行的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债权投资等行为。
为了规范和管理境外投资行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我国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2. 管理主体《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适用于境内居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活动管理。
其中,境内居民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外汇登记和外汇支付手续。
3. 投资范围境外投资的范围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债权投资。
3.1 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境外企业股权、购买境外不动产或者从事境外企业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的投资。
境内居民个人进行直接投资的,应当遵守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3.2 证券投资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境外证券市场购买和交易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
境内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证券投资资格。
3.3 债权投资债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境外发行的债券、债务工具和参与境外债权融资等方式进行的投资。
境内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进行境外债权投资的,应当在境内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 资金管理境外投资的资金以外币形式出境,投资者需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资金申报和外汇支付手续。
,境内居民个人进行境外投资的,应当在资金进出账户时,依法履行外汇管理手续。
5. 投资风险评估投资者在境外投资前应当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了解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投资回报预期、市场风险以及政策风险等。
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合理选择境外投资项目。
6. 信息报告和备案境内居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进行境外投资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报告和备案。
报告和备案内容应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金额、预计收益等。
7. 处罚措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将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概述境外投资是指境内居民或机构将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或实体经济的行为。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境外投资活动,促进合理、有序、稳定的境外投资,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一、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目的和原则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境内居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境外投资业务的发展和便利,同时防范境内资金非法流出和金融风险。
管理境外投资的原则包括依法管理、统筹推进、风险可控、信息互通、市场主导等。
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主体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主体是指从事境外投资活动的居民个人、非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
居民个人指的是具有境内常住户籍的中国公民,非金融机构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法人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核心内容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投资额度和投资范围境外投资额度是指境内居民和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可用于境外投资的额度限制。
投资额度的核准和分配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进行,可以根据境外投资的紧迫性、战略性和回报预期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配。
投资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等。
2. 外汇交易和结算境外投资需要进行外汇交易和结算,个人和机构在境外投资活动中可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外汇买卖和结算。
外汇交易和结算应符合国际贸易和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3. 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境外投资外汇管理需要进行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包括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完善风险防范措施等。
同时,对于涉及敏感行业、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应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管,确保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
4. 信息披露和报告境外投资外汇管理需要加强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包括要求投资主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境外投资的情况、资金流向、投资收益等信息,保障投资活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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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个人境外投资结构合规和开户问题
1.1 境外银行不允许开立账户的结构
1.1(1) 中外自然人单纯设立离岸公司 -- 无法开户,不合规
除中国个人获得外汇局37号文批文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之外是不合规的,即使你设了公司,目前由于对离岸免税公司税务信息数据交换和国际反洗钱监管的原因,银行不予开户。
1.1(2) 在香港设公司 -- 可开户,仍不合规
可解决银行开户问题(因为银行认为香港公司是实体公司,不是离岸公司,可以有监管渠道)。
但是从法律上仍然不合规,因为它还是中国个人去完成了境外直接投资,我们国家目前没有开放的领域。
1.2 境外银行允许开立账户的结构
1.2(1) 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不同层级的公司 -- 有批文,合规
如果这个投资行为经过了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银行)的审批或备案,有政府机构的批文,境外银行给予开户。
1.2(2)离岸设立特殊目的公司 -- 有批文,合规
第二种是常见的VIE结构(也有WALK SLOW两步走结构),像百度、腾讯、阿里这样的红筹结构,这是唯一一块中国人境外直接投资开放的绿地,需要同时满足四个基本条件,境外公司为特殊目的公司且获得银行(外汇局授权下方银行审批)37号文的备案批文之后,其境外设立的BVI公司、CAYMAN公司、HK公司银行才可以给予开户。
2.1 个人或公司股东若是人大代表或者政要人物,开户时银行会很审查严格,很警惕。
2.2 个人或者公司股东及其持股企业与受限制国家(缅甸、古巴、伊朗、朝鲜、苏丹、叙利亚、克里米亚、塞瓦斯托波尔)有生意往来。
开户很难。
比如有一个矿产企业,拟在香港上市,他们国内需要履行的所有境外投资
批文都已办理齐全,但是境外银行给他们境外公司开户的过程中,在该公司网站上搜索到一篇“中朝人民友谊万古长青”的宣传报道,银行据此认为该公司与被制裁的国家有交易而拒绝了境外公司的开户申请。
所以大家要注意如果你公司涉及军事交易或者跟受制裁的国家有交易,你
们境外公司很难开户。
2.3 个人或者公司股东及其持股企业、关联企业有负面新闻
2.4 境外公司超过四层的复杂结构
2.5 长期不使用的休眠账户会被银行定期清理关闭账户
3.1 小范围的反逃税联盟
2004年国际联合反避税信息中心(JOINTINTERNATIONAL TAX SHELTER INFORMATION CENTRE,JITSIC)成立,目前JITSIC 共有7个成员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英国、美国、韩国和中国)以及2个观察员国(法国和德国)。
像美国于2010年3月18日通过了《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简称“FATCA”,就是美国对于本国税务居民的全球查税制度,一个非常严格并且落实到美国税务居民开户环节的措施,FATCA申报表格分类非常详细,表格中信息披露充分,重点要点全部纳入。
3.2AEOI体系建立对中国人的影响
现在反避税联盟共有131个国家签署,该体系2017年的1月1号开始全面实施,中国政府计划从2018年1月1号开始实施,交换的税务信息是2016年1月1号之后的数据,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1号以后你在全球性的银行账户的信息都是要被银行提交给中国政府税务局的,是逃不掉的,建议尽快把自己的全球个人银行账户做一个全面的清理。
3.3 注意事项
由于中国境内个人除37号文项下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之外,由于中国境内个人目前仍然不被允许进行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因此所有以个人做股东境外投资的不合规公司都需要进行合规化处理:由中国个人先在境内设立企业,再通过这家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把之前不合规企业的资产和权益尽快合规合法化纳入境内企业名下。
每年境内企业境外投资都需要定期向商务部和外汇局申报年报和对外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经过这一系列合规合法处理之后,应对AEOI的对策仅仅是境外公司的合理税务筹划一个问题了。
由于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目前中国境内居民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不予受理和批准。
QDII2(一般指个人境外投资金融产品)拟在上海、深圳、武汉、温州、重庆、福州等六个城市试点,目前仍然未实质性开放。
唯一的绿地是外汇局37号文规定项下境内居民个人在同时满足四个基本
条件的情况下境外投资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外资企业。
还有两类境内居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比较特殊,就是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
财产转移。
外汇局法条上不要求税单,但不同的地方监管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你对财产的合法性提供证明文件。
这里边就有一些地方要求提供税单作为合法证明,就像刚才我讲到的那对加拿大夫妇,国内收入没有合法纳税,移民加拿大后每月低申报收入,名下房产多处和豪车几辆,每月定期收到国内亲戚汇入个人账户的不菲资金,被加拿大税务局提请中国税务局稽查移民前收入的合法性,最后不能在国内补缴了个人所得税,而且在加拿大的税收需要重新申报并补缴。
通过个人在境内设立一个全资公司,然后该公司经过发改委、商务委、银
行(外汇局)的批准或备案,到境外投资设立公司,境外投资公司有两种常用的解决方案:
第一种,第一层公司设立在BVI,因为2017年以后全球AEOI要实施交换,那么在BVI公司上面做一个信托,这样政府税务查起来就需要花时间核查信托
机构的文件,这里BVI公司是一个做信托的前置工具。
由于政府要求最终目的
公司为实体公司,因此BVI公司下面需要在设立最终目的公司为HK公司。
第二种,也是简易的做法,就是直接将第一层公司和最终目的公司合二为
一个公司设立在香港,为什么不选择设立在新加坡呢?因为按照新加坡法律要求新加坡公司至少有一名董事为新加坡公民、永久居住身份持有人或工作签证身份持有人,这样公司会为额外聘请这样的董事支付每年的报酬,并且每次公司决议签署也需要有这名董事的签字,这名董事会要求每次法律文件的签署额外支付报酬,这样新加坡公司会增加额外人工成本,当然除非公司本来就有一名董事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住身份或工作签证身份持有人而不需外聘。
境外公司设立资金合法汇入后,如果个人需要购置房产,接下来有两种买法:一种方式是让香港公司作为房东,那么由香港公司直接汇款给房地产公司,不过房产的所有权是香港公司。
还有一种方式是个人持有,尽管只要你拿出合法的用汇说明,可以从香港公司账户把资金汇入你在境外开立的个人账户上,从你个人账户汇款到房地产公司房产就在你个人名下购买完成了,但是考虑到你个人名下您的房产可能出租可能出售,不论出租还是出售的钱又会回到你个人的账户,
2018年以后这些银行账户的信息就要自动交换给中国税务局,你仍然要说清楚你这部分资金是否合法纳税。
因此我们建议如果买房产,能用公司持有的最好不要用个人持有,而且在你的房产要出售时只需要对公司的股权做一个简单的股权转让即可,房屋出租的租金安排公司申报纳税,就完全合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