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重点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本章要点本章主要介绍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包括(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3)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4)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5)行政法律关系的运动,包括行政法律关系运动的条件和原因,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界说法律是用以调整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一经法律调整必然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不同的部门法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据此形成不同的部门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规范的社会形式,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进行行政法研究的客观基础。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①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关系一经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便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
因此,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调整和确认,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此可见,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行政法律关系是在实现国家行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与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有密切的联系。
第二,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并非全部都是行政法律关系,只有那些受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行政关系才能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所以,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与行政关系相结合的表现形式。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是发生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即包括权利义务的主体与客体和法律关系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基本要素。
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关系的结果,两者有密切的联系。
但是,行政关系并不等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区别: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思想意识范畴,体现国家的意志,而行政关系属于物质社会关系。
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力在形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是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一般地,我们将其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两大类。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l)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l)行政法在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可以有一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它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确定的,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2)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以宪政为基础的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的特点:(一)行政法的形式特点1、无统一的法典2、表现形式的多样性3、数量规模的宽泛性(二)行政法的内容特点1、行政权的支配性2、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混杂性3、效力的多元性4、对社会的适应性行政法的渊源:(一)宪法一方面,宪法是行政立法的依据。
有关重要的行政立法,特别是法律的制定,都是以宪法为依据的。
另一方面,宪法中有关以行政关系为基础和调整对象的规范,如有关公民受教育权的规范和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赔偿权的规范等,则是行政法的直接法源。
(二)制定法1、法律。
法律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法源。
2、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3、地方性法规。
它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4、规章。
规章和行政规章也是行政法的重要法源之一。
行政法关系的种类:1、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是行政法关系的一种。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1、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2、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又称法律优越或法律优位原则,是指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
3、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有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对于影响人民自由权利之重要事项,没有法律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即不能合法作为行政行为。
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中某些重要的事项,应保留给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之,其它任何法的规范都无权规定,行政权非有法律依据不得为之。
所以法律保留原则,通俗地说也就是保留给法律去规定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1、平等对待2、比例原则(P31~33 重点掌握)比例原则,又称为均衡原则或平衡原则,是实质意义上依法治国原则的典范. 它具体包括三个子原则:1)行政措施对目的的适应性原则也可以称为适当性原则2)最小干预可能的必要性原则也可以称为必要性原则3)禁止过分的适当性原则也可以成为侠义的比例原则3、正常判断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2022年自考00261行政法学核心考点资料

(6)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7)申请辞职权。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节 行政相对人
【名词解释】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即在行政法律关系 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 【多选、简答】行政相对人在实体法上的地位。 (1)财产和自由不受侵害,依法享受给付与保护的权利。 (2)排除违法行政或者不当行政的请求权和行政介入请求权。 【多选、简答】行政相对人程序法上的权利。 (1)参与型行政全面保障相对人在程序法上的权利。 (2)行政相对人参与制定行政法规范或计划的权利。 (3)行政相对人参与作出行政行为的权利。
第三节 被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名词解释】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 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 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名词解释】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多选】行政机构成为行政主体的情形有如下 3 种类型: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 立的专门行政机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 【多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行政授权成为行政主体的其他社会组织大致有以下 4 种类型:行政性公司;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活动的事业单位;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 职能的企业单位;被授予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单选】一般说来,个人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接受授权的 组织。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单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多选】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法课件(第三章)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听证制度
行政机关在作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 为前,应当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保障相对人的参与 权。
时限制度
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效率 。
信息公开制度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应当 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增加行政透明度。
特点,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遵循法律规范和法定程序。
行政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行政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君主专制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主制度的建立,行政法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 立的法律部门。
详细描述
早期的行政法主要表现为君主的诏令、敕令等,没有形成独立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主制度的建立, 行政法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各国相继制定了行政法典、行政程序法、国家赔偿法等法规,不断完 善行政法律制度。
01
起诉与受理
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
案受理。
02
审理与判决
人民法院应当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判
决。判决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并
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程序法通过规定行政机关的 行为方式和程序,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 保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促进行政法治建设: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 组成部分,通过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推动法治国家建设。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原则
详细描述: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行政程序立法和实施的重要准则,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法课件0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之间因执行公务发生的各种行政争议,包括积极和消极的 权限争议。
2、解决途径
主体纠纷属于内部行政争议,对它的解决方式不同于对外部行政争 议的处理;它由行政机关自己解决,不由司法机关裁判——这是各 国行政法理论所主张和坚持的原则。
我国处理内部行政争议采取以下三项原则:
(1)纵向领导关系中的争议:被领导主体有权越级向上级行政主 体报告,但在领导主体行为被依法撤销之前,必须服从领导主体的 决定;
20
(二)职权行政主体的分类
1.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2.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职能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综合性的、跨部 门、跨行业的,如工商、税务、统计、环保、财政、人 事、计划、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机关;专业性行政机 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专门性、部门性、行业性的,如 电子、机械、石油、煤炭、农业、林业、矿产,水电等 行政管理机关。
2021/11/12
26
三、受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其行使 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 名义进行,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 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
2021/11/12
27
关于行政主体理论的思考
在西方国家,行政主体是一种法律制度,是 地方或公务分权的法律技术,包括国家、地方团 体及其他行政主体。行政主体间相互独立,依法 行使权力并负担义务,并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各 行政主体都设有自己的行政组织,独自开展活动。 国家对地方团体等的控制只能依法进行,行政主 体间的行政争议由法律手段解决。
资格转移: (1)行政主体分解 (2)行政主体合并 资格丧失: (1)行政主体被终止或撤销 (2)授权机关收回授权或授权期限届满
2021/11/12
行政法案例——精选推荐

第一章行政法导论第一节案例1:张某系某大型电视机厂的职工,1998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张某不服,以该电视机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点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合格,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案情中所讲到的电视机厂给职工分房的行政,属于“私人行政”的范畴,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
因此,张某对电视机厂分房时未将其列入分房名单的做法不服,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章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三、简答题:1.什么是行政法?如何理解行政法的概念?2.行政法渊源有哪些?行政法渊源之间的基本效力关系是什么?四、论述题∶1.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其具有哪些特征?2.行政法的作用有哪些?3.论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4.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及其具体内容案例2: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
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
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行政法学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本章框架图【本章考情】本章属于行政律关系主体的内容。
考生须了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明确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掌握有关行政主体的基本知识。
考题以选择题和名词解释题为主,考核分值在10分以下。
注:※为本章真题考点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一、行政主体(P74)(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一般认为,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名+权+责第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是否享有国家行政权,是决定某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决定性条件。
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并不等于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判断作出决定,发布命令,并以自己的职责保障这些决定和命令的实施,独立采取行政行为等。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主要标准。
第三,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关键性条件。
第四,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主体。
行政主体是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概念。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的具体表现。
行政优益权是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权的条件保障。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表现。
1.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按照行政职权在实践中的逻辑规律,我们可以对这些行政职权分为:(1)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命令权;(5)行政执行权;(6)行政制裁权;(7)行政强制措施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委托、监督权;(10)行政司法权;(11)其他行政职权。
(1)行政立法权(第五章第二节)行政主体的行政立法权,即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特定的行政主体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的权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职权行政主体:行政机关
• 行政机关是按照宪法和政府组织法成 立的,享有并执行国家行政权,具体实施 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案例4]
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 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 关工作。 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 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 序的通 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 遵守执行。
[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分析
[分析]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 1.该市政府办公室只是其所在市政府的内部机构或
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以自己的名义 对外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针对 外部相对人实施行政行 为。
2.该通告行为是针对外部相对人的,并为其设定了 义务,其合法主体应当是该市人民政 府。当然,市政 府可委托其办公室实施该行为,但该市政府办公室在实 施该行为时应以市政 府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 行。该市政府办公室的通告行为,即使有市政府的委托, 因未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也是不合法的。作为内部 机构的市政府办公室,如果有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授 权,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但在这 里没有这种授权。
问题:你认为法院应不应该受理?
分析要点:
李裁缝与街道办之间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 关系:
一是双方因交付房屋租金而产生的民事纠纷; 二是街道办在处理与李的民事争议时,动用行政 权力,街道办领导指示执法人员,对李裁缝仍在经营 的服装店进行查封,由此而产生的争议是行政争议。 现李诉至人民法院是请求裁判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 并非裁判房屋租金的民事争议,故本案属于行政诉讼 的受案范围。遂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判。
• A、兽药门市部与县农牧渔业局之间的法律关系
• B、兽药门市部与制药厂之间的法律关系
• C、兽药门市部与县人民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
• D、兽药门市部与县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 客体三要素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 人。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即行政关系主体权利义 务所指的对象。(物、行为、人身)
3、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 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 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其 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 织。
【案例3】 李老太家住北京海淀区花园路一家大超市附近,她和 老伴是这家超市的常客。 2O03年春节前的一天,李 老太与老伴前去超市买东西。李老太负责挑选,老伴 负责推车交钱,眼看东西已经挑选的差不多了,老伴 就推上满载货物的小车去交钱。这时,患有糖尿病的 李老太看见了放在出口处货架上的杏干,心想:都说得 糖尿病吃点查干好,顺手拿了一包。一看老伴已经交 完钱出去了,心里一着急,拿着杏干就往外走,岂料 刚走出超市门,就被超市保安抓了个人赃俱获。保安 人员说,我们超市有规定,5元以下商品末交款拿走者 要罚1000元。李老太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只得将身 上的100元钱和身份证押在了那里。次日,李老太又 带了500元钱到超市,有关人员又将500元扣下。回到 家里,李老太茶饭不香,夜不能寐,连春节都没过好。 后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问题:你认为工商部门该怎么做?
问题:法院应不应该受理?
分析
镇政府占用王某的房屋是事实,但这 种占用行为并不是镇政府运用行政职权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是民事侵权行 为,王某与镇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 民事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民事法律 关系,因此裁定不予受理。
总结
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 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确认和调, 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适用法律 不同、主体不同、内容不同)
3、課堂練習
【练习】:某县兽药门市部从外省一家制药厂购进一 批兽药在本县出售。后县农牧渔业局兽药监督员王某 发现兽药质量存在不稳定现象,遂取走部分样品检验, 结果该药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农牧渔业局根据《兽药 管理条例》对该门市部处以没收该种药品、违法所得 以及罚款的处罚。该门市部不服处罚决定,向该县人 民政府申请复议,政府经审查维持原处罚决定,门市 部仍然不服,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 中,体现的行政法律关系有:( )
[案例2]
王某与其父在某县某镇居住,有私房一间。 1969年文革时王某被当作反革命分子押送劳 改农场。1976年其父病故,该私房一直无人 居住,后被镇政府作为仓库使用。1980年王 某的冤案平反,自愿留在农场任技术人员。 1992年,王某返家,向乡镇政府提出退还其 所占用的私房,镇政府一直以该仓库属于政府 财产为由未予归还。1993年6月2日,王某以 镇政府为被告,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法院认定镇政府侵占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并判决镇政府退还所占的房屋。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主体
概念 类型
职权行政主体 授权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 人
概念 案例分析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 行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 政
依法拥有和行使行
主 体
政职权,并能够对 构
其行使行政职权的 成
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要 件
承担法律责任的机
关和组织。
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 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 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 织;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四、总练习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案例1
1992年4月,P区街道办事处将其一间闲置的临街 门面房出租给李裁缝开办服装店,租金为一年9600元。 一年后,李裁缝以原定租金太高,自己亏本无利为由 要求街道办降低租金,并拖欠租金6600元。街道办不 同意降低房租并多次催李裁缝交款未果。1993年7月12 日,街道办主任指示下属城市监察分队4名队员,佩带 执法标志,将李裁缝的服装店查封,禁止李再使用该 房屋。李裁缝不服,向P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P 区政府认为该案不属于行政案件,未予受理。李裁缝 便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街道 办事处实施的查封行为违法并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