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之”的用法
高考文言文之字的用法的具体介绍

高考文言文之字的用法的具体介绍高考文言文之字的用法介绍1代词1.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们)。
有时灵活运用于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①太后盛气而揖之。
(《触龙说赵太后》)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之:我)(《廉颇蔺相如列传》)③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数存之。
(之:我)(《信陵君窃符救赵》)④且公子纵轻胜,弃之降秦,独不怜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窃符救赵》)⑤然语之,又恐汝日日为吾担忧。
(之:你)(《与妻书》)2.指示代词,这,此。
①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季氏将伐颛臾》)②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前一个“之”,如此。
后一个“之”,它。
)(《季氏将伐颛臾》)③之二虫又何知。
(《逍遥游》)④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
(《廉颇蔺相如列传》)2助词1.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
①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季氏将伐颛臾》)②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
(《勾践灭吴》)2.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①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
(《烛之武退秦师》)②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邹忌讽齐王纳谏》)③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
(《勾践灭吴》)④王无异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
3.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提早的标志。
①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
(《师说》)②譬若以肉投馁虎,何功之有哉?(《信陵君窃符救赵》)③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夫子之谓也。
(《齐桓晋文之事》)4.放在倒置的定语与中心语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劝学》)②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屈原列传》)5.用在时刻词或动词(多为不及物动词)后面,凑足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①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寡人之于国也》)②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项脊轩志》)③顷之,烟炎张天。
之字的用法

在古代汉语中“之”字的用法在古汉语中“之”字用法颇为复杂,“之”字在古汉语里可作实词,也可作虚词,不同的语境里“之”有不同的用法。
本文就此谈点粗浅见解。
作实词的“之”有两种情况:一作代词;二作动词。
“之”字作动词,意为“到……去”、“往”、“到”、“至”。
如:“之死矢靡它。
”(《诗经•风•柏舟》)——到死发誓没有他心。
“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
“庄辛去之赵”,是说庄辛离开楚国到赵国去。
“之”作动词在古汉语中不很多,因而常借做代词。
“之”做代词时,一般用作宾语,代人、事、处所,所代的对象大多出现在上下文中。
做代词“之”又分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
“之”作人称代词,可译作“他们”、“她们”、“它们”,作宾语。
如:“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放之山下,虎见之”(《黔之驴》);“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列子•汤问》);“子晰,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左传•昭公元年》);“此尧舜非弗欲也,不可得,故举兵绳之”(《孙膑兵法•见威王》)。
从上面所举例中发现,“之”作人称代词时所代的人称在上下文中不一定有具体交代。
这要根据语言环境进行判断。
“之”作指示代词,译为“此”、“这”、“那里”、“这样”、“这个”等,此时,“之”可作定语,也可作宾语。
如:“故为之说”(《捕蛇者说》);“之二蠢又何知”(《庄子•逍遥游》);“曰:否,以粟易之”(《孟子.许行》);“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论衡•实知》);“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十三章》);“之主者,守至约而详,事至佚而功”(《荀子•王霸》);“异哉,之歌者非常入也”(《吕氏春秋•举难》)。
从上面例中看出,“之”作指示代词时,多用在名词前。
w由上看出,“之”作人称代词时,一般在动词之后。
第二,作为人称代词的“之”要根据上下文仔细体会、灵活翻译,如“人非生而知之者”的“之”,其上下文都找不到先行词,它是泛指“知”的对象,即知识、道理等,可略而不译,也可根据上下文之意译为“知识或道理”。
古汉语虚词“之”讲解

古汉语虚词“之”讲解1. 代词"之"做代词时,可代第三人称,或表指示,没有单复数以及阴性和阳性的区别。
一般做句子中的宾语。
例如∶(1)公与之乘。
(《曹别论战》)——鲁庄公同他坐一辆车。
(之∶代曹别,相当于"他",做介词"与"的宾语。
)(2)彼竭我盈,故克之。
(《曹别论战》)——他们的勇气用尽了,我们的勇气正旺盛,所以战胜了他们。
(之∶代齐军,表多数,相当于"他们",做动词"克"的宾语。
)(3)虎见之。
(柳宗元《黔之驴》)——老虎看见它。
(之:代驴,相当于"它",做动词见的宾语。
)有时"之"字也可代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例如∶(4)幸来告语之。
(《西门豹治邺》)——希望来告诉我。
(之;代西门豹,相当于"我",做动词"告语"的宾语。
)(5)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
(《商君书·更法》——国君您赶快下变法的决心,一定不要顾虑人们议论您。
(之。
代"君",相当于"你",做动词"议"的宾语。
)代事物的"之"字,有时指示作用更强些,可译为"这""那"。
例如∶(6)肉食者谋之。
(《曹刿论战》)——贵族们在谋划这件事。
(之∶代"齐师伐我,公将战"这件事。
)(7)操蛇之神闻之。
(《愚公移山》——山神听到这件事。
(之;代移山这件事。
)2. 助词"之"字做助词时,主要起连接句子成分的作用,所以有人把它归入连词。
(1)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限制和修饰的关系,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字。
例如∶①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韩非子·难一》)——用你的矛,刺你的盾,怎么样呢?(之∶连接"子"和"矛""盾",表限制关系。
古汉语中“之”字的用法

古汉语中“之”字的用法“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作代词1、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
“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作助词1、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
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
《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补语的标志。
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
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
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4、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
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
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
(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之的用法 文言文

之的用法文言文一、作助词用。
主要用法有四种类型:1、结构助词。
相等于现代汉语“的”,放到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并作定语的标志。
其格式为:定语+之+中心语。
例如:①故时存有物外之趣。
(沈复《幼时记趣》)译作:物体本身以外的快感。
②于厅事之东北角。
(林嗣环《口技》) 译:在客厅的东北角。
③水陆草木之花。
(周敦颐《陋室金铭》)——各种草木的花。
④览物之情,得无异乎?(范仲淹《岳阳楼记》)译:(他们)观赏自然景物后的感情⑤忘记路之远将近。
(陱施家桥《桃花源记》)译作:忘掉甘尼森河的远近。
⑥明有奇巧人……能以径寸之木。
(魏学伊《核舟记》)译:直径一寸的木头。
⑦菊之快乐,陱后甚少言。
(陱施家桥《桃花源记》)译作:对于菊花的嗜好。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原来的主谓句成为句子成分或复句的成分。
不必译出。
其格式为:主语+之+谓语。
比如: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刘禹锡《爱莲说》)译:我唯独爱莲花的从淤泥中长出而不受到沾染。
②并无丝竹之乱耳,并无案牍之劳形。
(刘禹锡《陋室铭》)译作:这里没喧闹的音乐声袭扰耳鼓。
③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
(刘禹锡《陋室铭》)译:我认为菊花是花是的隐士。
④大道之行也。
(《大道之行也》礼记)译作:当政治上最低理想实行的时候。
3、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时间副词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作用。
不必译出。
比如:①公将鼓之。
(左秋明《曹刿论战》)译:鲁庄公将要击鼓进攻了。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
(蒲松龄《狼》)译作:时间短了,4、宾语前置标志。
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
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
比如:①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陋室铭》)译:孔子说:“有什么简陋的呢?“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译作:宋国有什么罪呢?动词“有”,宾语“陋”、“何罪”,借“之”帮助,把宾语“陋”“何罪”从动词“有”后面提到动词前面。
这个“之”只是提宾标志,无实在意义。
按现代汉语的说法,“何陋之有?”即为“有何陋?” “宋何罪之有?”即为“宋有何罪?”。
之的所有用法

“之”的所有用法:1.“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到……去”.如: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表人、物、事,表示“他”、“她”、“它”.如: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③“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个、这样、这种,如: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4.“之”字用作助词。
可以分为下面两种情况:第一:“之”用作结构助词。
a用于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偏正关系,相当于“的”,如: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b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使原来的主谓结构变成偏正结构,没有实在意义。
如: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c用于前置宾语和谓语之间,是并与前置的标志,无实际意义。
结构助词“之”的基本用法

2012.07胡月义文言虚词“之”是文言文中用法最为复杂多样的词汇之一,光是作为结构助词的用法就纷繁多样,常使热爱古汉语的朋友晕头转向,难以应对。
下面就文言虚词“之”的结构助词用法作一系统整理归纳,总凡十四种,以期对古汉语的阅读和教学有所帮助。
1、定语+之+中心语。
“之”可译为“的”。
例如: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
《唐雎不辱使命》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陈涉世家》故时有物外之趣。
《童趣》2、主语+之+谓语。
“之”取消句子独立性,变主谓句为主谓短语,有舒缓语气的作用。
例如: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伤仲永》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
《邹忌讽齐王纳谏》3、主语+之+谓语。
“之”取消句子独立性,变一个单句为复句中的一个分句。
例如:虽我之死,有子存焉。
《愚公移山》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狼》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鱼我所欲也》4、宾语+之+动词。
“之”前置宾语。
例如:孔子云:“何陋之有?”《陋室铭》宋何罪之有?《公输》赵举而秦彊,何敝之承?《项羽本纪》5、动词+之(于)+补语。
这个补语补充说明对象或时间、处所等。
例如:欲报之于陛下也。
《出师表》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
《愚公移山》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劝学》6、壮语+之+中心语。
“之”前后是修饰和被修饰的关系。
例如:然后知吾向之未始游,游于是乎始。
《始得西山宴游记》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
《劝学》此陵宿昔之所不忘也。
《苏武传》7、中心语+之+定语。
“之”为后置定语的标志。
例如: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岳阳楼记》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
《马说》县官日有廪稍之供,父母岁有裘葛之遗。
《送东阳马生序》8、动词+之+补语。
“之”可译为“得”。
例如:子奚哭之悲也?《礼记·檀弓上》何兴之暴也?《项羽本纪》何客之勤也?《报刘一丈书》9、动词+之+补语。
这里的“之”后省略了“于”,表示对前面的动词起补充说明作用。
之字的意义和用法

之一、作助词用。
主要用法有三种类型:1、相当于“的”,是定语的标志。
例如:①故时有物外之趣。
②菊之爱,陱后鲜有闻。
③水陆草木之花。
④览物之情,得无异乎?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起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
例如: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②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③菊,花之隐逸者也。
④大道之行也。
(《大道之行也》)译:当政治上最高理想实施的时候。
3、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时间副词后起补足调音节和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
①公将鼓之。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
③怅恨久之。
二、作代词用。
(可以代人,代事,代物)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
例如:①具答之。
②亲戚畔之。
③彼竭我盈,故克之。
④又数刀毙之。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件事”、“那”、“那样”等。
例如:①渔人甚异之。
②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
②曾不能损魁父之丘。
三、作动词用。
相当于“到”、“往”、“去”。
如:①辍耕之垄上。
②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四、语法作用。
(1)宾语前置的标志,无实义。
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
例如:①何陋之有?②宋何罪之有?(2)定语后置标志,无实义。
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
如:①马之千里者。
②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
一、“之”作代词用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
”(《马说》)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
(《醉翁亭记》)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小石潭记》)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
(《小石潭记》)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口技》)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
(《曹刿论战》)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之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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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之”的用法
(一)之,本为动词。
①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史记·陈涉世家》)
②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
(《史记·项羽本纪》)
(二)“之”代词用法。
1、“之”的指示代词用法
①之.子于归。
(《诗经·周南·桃夭》)
②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之”的人称代词用法
①作《师说》以贻之.。
(韩愈《师说》)
②輮使之.然也。
(《荀子·劝学》)
③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数存之。
(之:我)(《信陵君窃符救赵》)
④且公子纵轻胜,弃之降秦,独不怜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窃符救赵》)
⑤然语之,又恐汝日日为吾担忧。
(之:你)(《与妻书》)
⑥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
会请先,不入,请子继之。
《左传·晋灵公不君》
(三)“之”结构助词用法。
1、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表修饰关系,表领属关系,译成“的”译为“的”;表同一关系,译为“这样的”。
①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左传·庄公十年》)
②永州之野产异蛇。
《捕蛇者说》
③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
《列子·愚公移山》
2、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①古之人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②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
(《韩非子·和氏》)
3、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①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
②颜渊死,子哭之恸。
从者曰:“子恸矣。
”子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论语·先进》)
4、结构助词,用在主谓结构中间。
(1)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句子变为词组。
①小人之过也必文。
《论语·子张》
②臣恐强秦之为渔父也,故愿王之孰计之也。
《战国策·燕策》
③王知如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孟子·梁惠王上》
(2)不取消句子独立性
①医之好医不病以为功。
《韩非子·扁鹊见蔡桓公》
②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虽我之死,有子存焉。
《列子·愚公移山》
④何许子之不惮烦?《孟子·滕文公上·许行》
5、用在主语和介宾词组之间,起强调介宾词组的作用。
①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而已。
(《孟子·滕文公》
②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
(《墨子·公输》)
6、用在中心词和定语之间,定语后置的标志。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劝学》)
②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
(《论语》)
7.用在谓语与后置状语之间
①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
《孟子·告子下》
②相国胡大罪,陛下系之暴也。
《史记·萧相国世家》
(四)“之”的音节助词用法
①顷之.,烟炎张天。
(《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②吾子勉之.。
(《左传·成公二年》)
③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
(《史记·陈涉世家》)
(五)“之”的连词用法
《楚辞·九叹》:吟泽畔之江滨。
(吟湖畔和江边。
)
问题讨论:一、关于“之”的词性问题。
1、关于用在偏正短语和主谓之间的“之”:
1) 介词:提倡这种观点的是马建忠的《马氏文通》。
《马氏文通》首创“介词”一类。
后来,黎锦熙的《比较文法》、王力的《古代汉语》都持这种观点。
2) 连词:提倡这种观点的是杨树达的《高等国文法》、《词诠》。
郭锡良《古代汉语》也持这种观点。
3)结构助词:这是语法学界目前通常的说法。
王力《古汉语常识》、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杨伯峻《古汉语虚词》均采用此说。
2、关于用在前置宾语和动词之间的“之”字:
1)助词:通常的看法。
2)代词:王力《古代汉语》“用代词‘之’或‘是’复指提前的宾语是古代汉语变更语序的一种手段。
即使被提前的宾语本身是代词,也并不排斥这种手段。
3)介词:《马氏文通》、《比较文法》都持这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