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电子放行信息查询确认单

合集下载

国际海运业务操作流程

国际海运业务操作流程

国际货代业务操作流程整箱一、接受代理询价和接单1、海运费询价:A、需熟练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港口价格;B、应认识主要船公司优势船期信息;C、报价时应注意一些种类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报价达成后应保留书面报价记录备查。

D、报价时要注意同时注明船东,船期,中转港,开航日,价格有效期。

2.接单(接受代理委托)A、收到代理邮件通知后联系当地货主,及时将备货情况反响代理。

B、依照代理配船要求供给预配船期给代理确认。

C、一经代理确认船期即向当地货主要出货详细资料(一般为订舱委托书)二、确认需明确以下重点信息,一但发现货主信息和代理供给的不一致需及时通知代理并请其确认更正。

1、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2、箱型、箱量各箱型最大体积及重量:(详细限重依照各家船公司而定)1×20'GP=28CBM 26TON1×40'GP=58CBM 26TON1×40'HC=68CBM 26TON3、毛重(可否超重)、件数、体积4、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三、订舱1、初步达成公司内部货运程序的录入并缮制我司委托书向船公司订舱(发货人为我司,收货人及通知人为目的港我司代理或由代理指定如何显示);制单时应注明约号(可能是我司约号可能是目的港代理供给约号),起运港,目的港,欲配载之船东,船期,箱型,箱量,重量,品名,付费方式等,保证数据的正确、切合性,以减少后续工作中的频频更正。

2、获取船公司供给的提箱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开船日,到港日等信息发送给代理并录入我司货运系统。

四、做箱1、门到门:获取船公司放箱令后,与shipper确认如委托我司做箱,则需及时联系车队询价报价,与shipper确认价格及做箱时间后将提箱单与做箱单传真与车队并确认车队有收到,做箱单上要明确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

2、内装:获取船公司放箱指令后,与shipper确认如委托我司做内装,则需及时联系库房确认可否有箱,且与shipper确认货到库房时间及可否有特别装箱要求,与shipper确认好内装费后,发送进舱通知给shipper,传真提箱单与内装要求单与库房并确认库房收到。

上海海关关于全面实施“放行信息电子化”管理的的公告-上海海关公告2014年第40号

上海海关关于全面实施“放行信息电子化”管理的的公告-上海海关公告2014年第40号

上海海关关于全面实施“放行信息电子化”管理的的公告正文:---------------------------------------------------------------------------------------------------------------------------------------------------- 上海海关关于全面实施“放行信息电子化”管理的的公告(上海海关公告2014年第40号)为进一步提高上海海运、空运口岸通关效率,配合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上海海关决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对从上海海运、空运口岸进出境的货物全面实施“放行信息电子化”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范围(一)对从上海海运、空运口岸直接进出境的货物实施“放行信息电子化”管理,取消原在相关纸质交付/发运凭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的作业环节。

上海口岸从事海运、空运进出境货物装卸、储存、交付、发运等活动,且经上海海关注册登记的货运类监管场所以及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从业企业(以下统称“监管场所经营人”),可依据本公告规定,仅凭海关电子放行信息办理货物的交付/发运手续。

(二)监管场所经营人应于2014年11月1日前按照《上海海关关于实施放行电子信息安全认证规范的公告》(上海海关公告2013年第4号,以下简称《安全认证规范公告》)的规定对海运出境货物启用海关电子放行信息的安全认证。

(三)下列进出境货物不适用本公告:1.海运进出口中转转关货物;2.在上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申报后,运往特殊监管区域外进行集装箱拆拼箱作业后装运出境的货物;3.适用《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境外入区货物“先进区、后报关”作业模式的公告》(上海海关公告2014年第6号)的货物;4.所在监管场所不符合《安全认证规范公告》规定要求的进出境货物;5.海关认为其他不适用实施“放行信息电子化”管理的货物。

电子口岸预录入舱单系统操作指南

电子口岸预录入舱单系统操作指南

中国电子口岸舱单系统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03年7月引言 (1)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该系统 (2)1.1进入系统 (2)第二章舱单的录入 (5)2.1 进入“舱单录入”页面 (5)2.2 快捷键使用指南 (6)第三章便捷舱单录入 (10)3.1 进入“便捷舱单录入”页面 (10)3.2“便捷舱单录入”快捷键使用指南: (10)第四章理货录入 (13)4.1 进入“理货录入”页面 (13)第五章舱单的分票与逆分票 (15)5.1 进入“舱单分票”页面 (15)5.2 快捷键使用指南 (18)5.3 分票的逆操作 (18)5.4 快捷键使用指南 (19)第六章舱单的分拨 (20)6.1 进入“舱单分拨”页面 (20)6.2 快捷键使用指南 (22)第七章查询 (25)7.1 进入“舱单数据查询”页面 (25)7.2 进入“分拨单数据查询”页面 (26)7.3 进入“回执查询”页面 (28)7.4 “查询/打印”快捷键使用指南: (30)第八章功能选择 (31)8.1 “功能选择”快捷键使用指南 (31)引言中国电子口岸“舱单预录入/申报(报关行版)”子系统是针对专业报关企业特殊要求而开发的,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舱单录入、申报;便捷舱单录入、申报;舱单分票申报;舱单理货申报;分拨单申报;舱单数据的查询;分拨单数据的查询;舱单和分拨单海关回执的查询等。

通过该系统企业可以方便、快捷的进行舱单申报、分拨单申报、舱单分票、相关数据查询、海关回执查询计等,从而有效提高报关企业的工作效率。

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该系统1.1进入系统进入WINDOWS系统,将操作员IKey卡插入计算机USB接口中。

从WINDOWS桌面上点击快捷方式“EPORT”,进入“中国电子口岸”首页。

如图形1:图1输入用户口令后,点击确认,进入下一级页面,如图2:点击舱单申报,进入“舱单预录入/申报子系统”页面,如图3:图3在整个使用过程中,IKey卡都需要插在USB接口中。

海运操作流程

海运操作流程

海运操作流程业务知识海运操作流程海运操作流程:询价---报价---接受客户订舱---向船公司定舱---船公司放S/O---拿S/O 提柜---做柜---还柜---报关---海关放行---提供补料---对单确认---开DEBIT NOTE---付款---放单放货询价,报价下一章有详细介绍,下面从接受客户的订舱开始介绍:(一)接受客户订舱: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1、船期(包括是否指定了船公司)2、货物品名、件数3、箱型、箱量4、毛重、体积5、SHIPPER和CONSIGNEE6、费用确认、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7、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或者是或者自报自拖8、有无特殊的操作要求9、确认客户的订舱单上有签名盖章(二)向船公司定舱:1、缮制委托书(订舱单)向船公司或同行订舱,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仔细核对船期、箱型箱量、运费等重要信息。

3、取得订舱确认单(S/O),由OP仔细核对S/O内容与客户订舱要求相符后传真给客户。

(三)船公司放S/O:船公司确认有舱位并放S/O (SHIPPING ORDER)给货代。

S/O 船公司确认接受订舱的凭证。

货代操作应该仔细核对S/O的内容与客户订舱的内容一致后传真是S/O给客户。

(四)凭S/O提柜:拿到S/O后根据S/O上面写的指示到指定地点打单,打单会产生打单费(一般为¥30)打单其实就是打提还柜纸,打单的时候会配发一个封条,封条上有封条号。

拖车公司根据提柜纸上的指定地点提空柜。

MSC这个船公司是不需要打单就可以根据S/O上面的显示直接去指定地点提柜。

拖车公司可以由客户自己安排或由者货代安排,需要确认。

因为需要报关,所以拖柜通常安排在截关前的1-2天左右,美线的应该提前到截文件前至少半天时间,因为只有提了柜才有柜号申报AMS,否则在一些紧急的情况下需要申请指定柜号,这样会产生指定柜号的费用。

海关已接受申报报关单放行

海关已接受申报报关单放行
通关作业发展趋势
通关无纸 化
2012年
分类通 关
2009年
事后交单 2002年
电子、纸质报 关
1995年后
纸质 报关
1995年前
分类通关
电子、纸质双轨,差别化
• 对低风险货物快速放行,对高风险货物加大监管力度
– 分为三种作业模式(即该管的管,该放的放): 低风险快速放行 低风险单证审核 高风险重点审核
企业参与的工作
必选项:1、电子口岸网上签订三方协议
2、EDI客户端升级 3、选择“通关无纸化”方式向海关申报 4、接收回执获知通关状态
可选项:如不具备单证暂存资格,报关单申报同
时上传电子随附单据
在公司即可得知通关状态
接受海关电子回执
1.通关无纸化审结:海关已接受申报 2.报关单放行:海关放行货物,企业可打印《查验/放行通 知书》 3.接单交单或转现场交单:转有纸作业 4.通关无纸化查验通知:货物需查验,企业可打印《查验 通知书》 5.准予进卡:普货出口货物准予进海关卡口,可打印《准 予进卡口通知书》
– 风险防范: 事前加强前置性分析 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 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化技 术改变海关验凭进出口企业递交纸质报关单及随 附单证办理通关手续的做法,直接对企业联网申 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 验放处理的通关作业方式。
1.形势任务的要求
2.无纸化改革时间表
2012 试启 点动
2013 试深 点化
2014 深推 入进
2015
全总 面结
3.上海关区推进情况
2012年8月1日启动 海运进出口空运进口特殊监管区域一线出境
空运出口特殊区域二线入区……
2013全年无纸化单量力争突破500万份 海运出口通关无纸化全覆盖,其他无纸化率>30%

2 如船未到,客户需要向船公司查询船到港信息,待船到卸箱再到

2 如船未到,客户需要向船公司查询船到港信息,待船到卸箱再到

单证中心客户常见问题(2011年7月18日版本)1.客户空箱已报关,多次查询码头系统收不到海关电子放行数据,客户到海关查询,海关系统显示已给码头发送了电子放行数据,如何处理?¾客户到单证中心11号窗口,由单证中心主任负责处理;¾客户提供船名,航次,提单号;¾如是DPN原因,单证主任会及时联系DPN解决;¾如是海关原因,客户需要到海关申请重新发电子放行数据。

2.客户在计费时,显示无法计费,如何处理?¾客户在单证中心窗口办理;¾客户需要的提供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号,由单证员负责查找原因;¾如船未到,客户需要向船公司查询船到港信息,待船到卸箱再到单证中心办理;¾船到没有卸,客户需要等待卸船后再到单证中心进行结费。

3.客户在提箱时,发现舱单数据中提单号与纸面单据不一致,如何处理?¾客户需要与船公司确定正确的提单号;¾如舱单错误,需要联系船公司向单证中心发修改舱单联系单;¾如是客户报关提单号错误,客户需要到海关进行修改。

4.在做空箱商检查验时,出现不合格箱,如何处理?¾船公司报关员到DCT一楼商检,进行箱处理。

5.客户要求临时做查验计划,如何处理?¾客户到单证中心窗口办理;¾客户需要提供正本提货单;¾客户需要在单证中心窗口交临时查验费用并办理进港证;¾客户等单证员箱已搬移的通知;¾客户进港到B08查验场地进行查验;¾查验时客户需要向查验工人提供正本提货单;¾查验完毕后客户要对查验箱进行施封。

6.客户要求进港对出口箱进行施封,如何处理?¾客户到单证中心窗口办理;¾客户需要提供报关单留存联;¾客户需要在单证中心窗口交搬移费用。

并办理进港证;¾客户等单证员箱已搬移通知;¾客户到B08与现场查验工人一起对箱进行施封(不准开箱)。

货代操作案例

货代操作案例

Nippon Express
案例 8 分析总结
制作提单资料一定要小心。
进口客服收到COLOADER传的到货 通知书也务必要核对清楚。
Nippon Express
案例 9
客服 - A,报关行 - B,
A操作1X20’从物流园区出口,原订MOL船靠象屿码头,后 因船公司缺柜改订YML船靠海沧,但A给报关行及仓库的预 告只更改了截进场等时间信息,忘了通知正确的码头。报关 行和园区仓库在申报时均按象屿码头的模式操作,放行后要 送配载时才发现码头错误。此时已是周五下午近四点,还好 海关科长/关长都在,删单三级审批申请得以通过。所幸周六 上午删单重报也较顺利,于中午时放行,最终赶上预定船期。
Nippon Express
案例 9 分析总结
船期预告要准确,若有变动应注意确 认是否相关信息都已更新,并且相关 人员都有被通知到位。
园区报关的6/7/8联上一定要有正确的 停靠码头,若有的货代没有打印,则 客服在传OK单给报关行预录入时一 定要手写添加上去。
Nippon Express
Nippon Express
案例 2 分析总结
6/7/8联或提单的核对必须每栏都确认, 不能只关注件数/品名等。
Nippon Express
客服-A,报关行-B
案例 3
B代理申报的一票出口货物,放行后报关员将6/7/8联夹在文 件架上。由于离码头截放行时间还早,所以报关行并未马上 安排司机送配载。后来由于事情忙报关员就忘了此事。下班 后船公司询问此票是否放行、为何还没送配载时,才发现漏 送配载。于是匆忙安排住码头附近的同事帮忙,终于在船公 司要求的最迟时间内赶到码头送完配载。此票货所幸没有退 载,但是所产生的错误性质严重,差点造成严重后果。

快件物品海关监管及通关操作说明

快件物品海关监管及通关操作说明

快件物品海关监管及通关操作说明一.快件物品的分类标准经由海关快件监管中心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分为五大类进行分类监管。

1、货物A类:纸制的文件和资料,免税放行。

*收件人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居民个人(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均可;*所寄物品为公司文件、法律文书及少量的技术资料等;*按中国邮政法规定,私人信函不在此范围;含有较高知识产权价值的设计图纸文稿等应按货物C或D类申报;纸制的货物样品,出版发行的图书等不在此列。

2、货物B类:公司或单位法人进口的,价值低于400元人民币的货样广告品,免税放行。

目前已经取消B类报关。

3、货物C类:公司或单位法人进口的,征行邮税放行*此类货物最高限价海关虽无明文规定但通常做法是不高于5000元人民币;*此类货物不涉及3C强制认证,广电总局音像制品管理或其他重要的许可证及配额管理,否则将转为D类货物申报。

4、货物D类:公司或单位法人进口的高价值普通货物*货物收件人需具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或海关认可的其它进出口资质(如外企驻京办或企业临时注册等);*申报时,应按海关要求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或类似的管制文件;*海关按贸易方式予以征税、免税、保税(手册)或保证金担保方式放行。

5、个人物品类:是指收件人为公民个人(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进口的用于其私人生活范围内的物品(如食品、酒类、保健品、衣物、书籍及个人消费类电子产品)或公民旅行回国后的分运行李。

*个人物品每次寄送总价值不得高于1000元人民币;*单件物品如超过1000元人民币但属于不可分割的完整物品,且又在个人使用范畴内的,应详细提供价值及用途说明,海关会酌情放行;*海关根据《个人物品行邮税税则条例》对此类物品进行征税管理(见附件)。

二、通关操作流程1、境外快件代理公司应在收到快件货物后,按中国海关的分类规则对物品进行分类并制作详情单;2、境外快件代理公司在将货物交付航空公司并完成境外的出口报关手续后至飞机起飞前,将货物清单用E-MAIL发到我司指定的邮箱;3、我司对收到的货物清单进行统计分析并确认后,分为个人件类物品和货物类货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