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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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某某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规范公开招聘行为,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22〕17号),结合某某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某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某某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某某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某某及办公室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某某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第五条某某公开招聘人员应编制招聘方案,招聘方案须报办公室审核备案。

未经办公室审核备案的招聘方案,不得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聘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三)招聘范围;(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六)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确定方式;(八)招聘工作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八条发布招聘公告的内容须与办公室审核备案的招聘方案内容一致。

招聘公告一经发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如确需更改的,应当提出更改内容及理由,报办公室同意后重新发布或发布补充、变更公告。

第九条某某公开招聘应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第十条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

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以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

《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范本

《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范本

《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范本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员招聘工作,确保人才的质量和招聘流程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部招聘活动,包括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公司的招聘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公司的招聘活动必须依法合规,遵循平等、择优原则,不歧视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不法侵害人权的行为。

第二章招聘需求确认第五条各部门拟招聘新员工或者人事需求变更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薪资待遇、任职资格等。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招聘需求,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招聘计划。

第七条招聘需求确认后,人力资源部门需制定相应招聘方案,并报批上级领导。

第三章招聘信息发布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编制招聘信息并发布,招聘信息应包括招聘岗位、工作职责、薪资福利、任职资格、工作地点等内容。

第九条招聘信息发布包括内部发布和外部发布两种形式。

第十条内部发布应优先考虑内部员工晋升与调动,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各部门协商确定候选人,并作出合理安排。

第十一条外部发布可通过公司门户网站、招聘网站、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招聘信息需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虚假招聘。

第四章招聘申请与筛选第十二条有意应聘者应按照招聘信息要求,提交个人简历、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第十四条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进入面试环节,人力资源部门将安排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面试由招聘组成员进行,采取不同形式如个人面试、集体面试等。

第十六条面试结束后,招聘组成员综合考虑应聘者的学历、经验、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确定招聘人选。

第五章招聘录用第十七条经过面试评估,人力资源部门将评估结果报批上级领导,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八条上级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将通知招聘人选,并就薪资、待遇、入职时间等进行沟通和协商。

[管理制度]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20XX年XX月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招聘人员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招聘工作。

第三条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深化用人用工制度改革,招聘专业人才满足公司生产运营发展的需求,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达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坚持人适其岗、人尽其才,充分发挥潜能的原则。

坚持内部招聘和社会招聘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人力资源主管副总经理成员:业务主管副总经理第六条公司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壹)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二)负责招聘方案或计划、招聘结果的审批和审定工作;(三)负责招聘办公室成员的审定;(四)负责招聘工作组成员的确定;(五)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等。

第七条公司设立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公室),招聘办公室挂靠于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等。

其组成人员为:主任:人力资源主管副总经理畐U主任:缺员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成员: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缺员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第八条招聘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关联文件和政策,拟定招聘计划,报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公布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岗位及其职责和任职条件;准备和下发关联资料、表格;受理招聘报名且整理报名材料;负责对招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公布参加招聘人员名单;公布聘用人选;负责招聘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第九条招聘监督工作招聘监督工作由纪检人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参和招聘过程的各项会议和活动,招聘监督工作设立意见箱,受理员工反映意见、建议和接受举报,且将群众意见汇总后反馈招聘办公室,重大问题直接上报招聘领导小组。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活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地选拔具有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的人才,根据国务院企业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实行公开招聘时遵循“择优选人,招聘人才”的原则。

第三条企业公开招聘应当重视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先从拥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人才中选聘。

第四条企业公开招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招聘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聘的程序第五条企业应当制定公开招聘的计划,明确招聘的职位、数量、专业及其他要求等内容,并公布招聘信息。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据岗位要求、招聘计划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时间应不少于30天。

第七条企业应当在公告上注明招聘程序和岗位要求,并明确应聘者必须提供的必备材料和提交截止日期,同时注明面试或考试的地点、时间和方式。

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应聘者的时间和空间状况,面试地点应当确定在便利应聘者到达的范围内。

第八条企业应当公开招聘信息的过程中,保护应聘者个人信息的保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企业应当在公告选聘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应聘者选聘结果,进入面试或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候选资格。

第十条任何担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人员都要严守保密,不得利用招聘活动泄露和利用应聘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符合条件和资格审查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并在应聘人提供的材料中确认招聘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资格要求。

未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当获得资格审查的机会,企业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资格审查方案。

资格审查内容应在公开招聘公告中进行明示。

第十三条企业应该在资格审查中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素质、岗位基本要求等,要根据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分析评估,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人员招聘工作,强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打造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持续促进人员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聘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对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人员的统一招聘。

第三条招聘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方式,合理有序开展人员招聘工作,原则上要求“凡进必考”,坚持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相结合。

第一章权限管理第四条人员招聘工作分为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两个层级,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招聘工作。

第五条公司系统人员编制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第六条编制内的人员招聘,须通过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的方式进行人才选拔,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招聘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方案中需明确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任职资格、招聘渠道、成本预算及时间安排等)。

第七条编制外新增人员招聘,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和发展目标,结合岗位设置等因素上报增编请示,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再履行招聘方案审批程序。

第八条涉及需求量较大、共性较多的岗位或急缺、特需人才等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统一招录。

第九条非集中引进急缺、特需人才的情况,须经公司同意,由公司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履行人员录用程序,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条公司人员调整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分子公司间人员调整,需经公司研究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在履行人员调动审批时,须经相关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第十二条公司在人员编制内招录工作情况须及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录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原则上按照如下流程开展招聘工作:(一)制定方案。

根据人员需求制定招聘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二)发布信息。

可采取网络、报媒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于企业微信公众号、官网同步发布。

(三)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供必要的证件及资料。

(四)资格审查。

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员公开招聘活动,确保招聘程序的公正、公开、透明,提高招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人员公开招聘活动。

第三条人员公开招聘应坚持公正、择优的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招聘机构应当依法组织、经费投入到位,加强招聘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第五条正式启动人员公开招聘程序前,招聘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招聘岗位和条件第六条招聘机构应当明确招聘岗位的名称、人数、条件等,并将其公布。

第七条招聘岗位的条件应当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不得涉及歧视性别、年龄、种族、身体残疾等情况。

第八条招聘机构应当根据岗位的需要,科学制定招聘条件,兼顾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第三章招聘程序第九条招聘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确保公告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条招聘机构应当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公布。

第十一条公布初步筛选人员名单后,应当组织面试或笔试等环节进行择优选拔。

第十二条招聘机构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岗位不得向特定人员或单位倾斜。

第十三条招聘机构应当加强对招聘程序的监督,定期公布招聘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第十四条招聘机构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确保招聘程序的公正性。

第十五条考试内容应当与招聘岗位相匹配,能够评估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招聘机构应当采取多种评价手段,如面试、笔试、技能测试等,综合评价应聘者。

第五章招聘结果的公布和录用程序第十七条招聘机构应当及时公布招聘结果,确保公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第十八条招聘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将招聘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招聘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要求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责和待遇。

第六章监督和违规处理第二十条招聘机构应当加强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结果的监督,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员工公开招聘管理制度

员工公开招聘管理制度

员工公开招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优化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人员招聘工作,包括公开招聘、内部招聘、校园招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人才选拔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四条公开招聘是指公司以公开的方式,通过多种信息途径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才。

第五条公开招聘应当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计划,确定招聘计划和招聘要求。

第六条公开招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第二章招聘程序第七条公开招聘的程序包括招聘计划制定、招聘信息发布、报名申请、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通知、公示反馈、招聘录用等环节。

第八条招聘计划制定应当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规划确定各部门的招聘计划和岗位需求。

第九条招聘信息发布应当通过公司网站、招聘平台、媒体广告等渠道发布,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广泛传播。

第十条报名申请应当采取在线报名的方式,申请人应当按照招聘信息中所要求的条件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资格初审应当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第十二条笔试面试应当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人员数量进行组织,确定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并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评审。

第十三条体检考察应当由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四条拟聘通知应当在体检考察合格后及时发出,通知拟聘人员参加聘用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公示反馈应当在拟聘通知后进行,公布招聘结果,并接受申请人意见和异议,对存在问题的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招聘录用应当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招聘条件进行,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招聘要求第十七条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招聘的员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新进人员,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政府任命、以及特殊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企业用人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二)能够履行企业员工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三)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和高级管理岗位人才另行确定);(四)身体健康。

法律、法规等对企业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计划申报审批制度。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理由、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所需资格条件、聘期、薪酬待遇等内容.招聘计划须由市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初审后,报局党委研究核准,原则上每年初核准一次,特殊需要的可随时申报。

第七条国有企业根据核准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报市局组织人事科审核。

公开招聘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聘的岗位名称、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二)招聘对象、范围;(三)招聘的方法、程序;(四)招聘的组织领导.第八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 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四)考试、考核;(五)体检;(六)政审;(七)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八)拟聘用人员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九)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第九条企业急需的管理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市粮食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可直接办理调动(录用)手续.第十条国有企业新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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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招聘人员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招聘工作。

第三条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深化用人用工制度改革,招聘专业人才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达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坚持人适其岗、人尽其才,充分发挥潜能的原则。

坚持内部招聘和社会招聘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公司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人力资源主管副总经理
成员:业务主管副总经理
第六条公司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负责招聘方案或计划、招聘结果的审批和审定工作;
(三)负责招聘办公室成员的审定;
(四)负责招聘工作组成员的确定;
(五)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等。

第七条公司设立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公室),招聘办公室挂靠在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等。

其组成人员为:
主任:人力资源主管副总经理
副主任:缺员部门主管副总经理
成员: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缺员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第八条招聘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和政策,拟定招聘计划,报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公布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岗位及其职责和任职条件;准备和下发相关资料、表格;受理招聘报名并整理报名材料;负责对招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公布参加招聘人员名单;公布聘用人选;负责招聘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第九条招聘监督工作招聘监督工作由纪检人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参与招聘过程的各项会议和活动,招聘监督工作设立意见箱,受理员工反映意见、建议和接受举报,并将群众意见汇总后反馈招聘办公室,重大问题直接上报招聘领导小组。

第三章招聘的程序
第十条公司招聘工作分为内部调剂招聘和外部社会招聘,由公司各缺员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附表1),并由主管领
导批准后,报公司招聘办公室审核,并由招聘办公室拟定招聘计划(附表2),呈报公司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经批准后由招聘办公室公布招聘岗位及其职责和任职条件,并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对招聘的岗位,由缺员部门提供人员能力需求,公司招聘办公室按照岗位需求进行内部调剂招聘或外部社会招聘,按程序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对应聘的人员采用报名、笔试、面试、资料核实、试岗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对内部招聘,采用自荐、缺员部门推荐等形式(填
写附表3),要求每岗位候选人不得少于2 人;
(二)对需外部招聘的岗位,由招聘办公室根据岗位需求及公司年度
人力资源增减预算,确定招聘途径和方式。

如:校园招聘、人才市场招聘、媒体广告招聘等外部选人(原则上对急需的人才采用市场化招聘为主,以尽快解决工作需求;对一般岗位或人力资源储备人员采用校园招聘)。

在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收集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应聘者填写附表4),按择优录取的原则
选择若干人员进入报名初选名单。

要求每岗位候选人不得少于 2 人。

(三)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者进入笔试阶段。

对应聘者就应聘岗位知识和基础知识进行测试,以便考察应聘者对岗位的适应性。

(四)面试: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应聘者在指定地点,由招聘办公室组织面试考评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全面测试了解。

面试考评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按(附表5)进行评分。

(五)综合考评:通过面试后,由招聘办公室对岗位应聘者填写适聘者评价报告(附表6)。

评价报告采用百分值,其中:应聘者资格符合占35 分(一般25 分,优秀30 分),笔试成绩占35 分,面试成绩占30 分,各阶段成绩相应转换。

之后附本人资料向招聘领导小组汇报。

(六)试岗:在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招聘办公室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并对其个人资料进行核实后,公布聘用人选名单,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岗位试用期。

(七)转正:岗位试用期满以后,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附表7),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由综合管理部对试用人员进行人员岗位适应性评估(附表8),合格者签署正式岗位合同,不合格者原属内部
调剂招聘的转入培训岗,属于社会公开招聘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颁布后,公司所有部门岗位缺员聘任、调岗均按此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
缺员补充申请表
附表2:
招聘计划表
注:、编制定员由综合管理部确定,拟招聘方式分为内部推荐,内部调剂和竟聘或外部社会招聘。

应聘报名表
注:若采用内部推荐方式,则由推荐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无则不填。

应聘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填表日期:
注:填写时,请在本表右上角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附表6:应聘人员面试评分表
招聘人员评估书
附表7:
试用期满考核表
注:部门在填写评估意见时,须认真评价本人表现,优缺点、个人能力,是否适应岗位等, 建议加强培训的方面
附表8
招聘人员适岗性评估书
注:评估意见应包含被评估人优缺点,须培训加强的能力方面及培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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