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维护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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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蓄电池的充放电
密封电池在使用前不需进行初充电,但应进行补充充 电,补充充电应采取恒压限流充电方式,充电电压应 按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补充充电的电压和充 电时间如下:
上述充电时间适用于环境25℃温度,如环境温度降低 则充电时间应延长;如环境温度升高则充电时间可缩 短。
六、蓄电池பைடு நூலகம்充放电
密封电池正常情况下处于浮充状态,在该状态下有效 补充由于电池自放电所消耗的电量,但在下列情况下, 需要对密封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 1)单独搁置不用的时间超过三个月。 2)蓄电池组单独放电20%以上。 3)蓄电池处于浮充状态达六个月以上。 4)有两节以上电池处于落后状态或低于12.5V/只。
六、蓄电池的充放电
密封电池均充电压一般控制在12.8-13.8V/节。对于以 下情况的电池可以适当降低均充电压: 1)机房温度偏高,应按照3mV/℃的关系调低均充电压; 对于以下情况的电池可以适当升高均充电压: 1)机房温度偏低,应按照3mV/℃的关系调升均充电压; 2)电池性能落后或者劣化,容量低于60%以下;
大电流放电试验、容量保存率试验、密封反应效率试验、防酸雾 性能试验、安全阀动作试验、耐过充电能力试验、蓄电池充电性 能试验、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能试验、防爆性能试验、封口剂 性能试验、过充电寿命试验、蓄电池组间连接电压降试验和电池 组内单体电池连接压降试验。
五、电池的常规检查项目
对于密封电池需经常检查的项目如下: 1)各单体电池端电压。 2)连接处有无松动、腐蚀现象。 3)电池壳体有无裂缝、渗漏和变形。 4)极柱、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酸液逸出。 5)电池极柱(板)、连接板(条)有无生锈氧化 如具备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应通过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对电池组的 总电压、充放电电流、标示电池电压、标志电池温度进行监测, 了解电池充放电曲线及性能,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三、蓄电池使用维护基本工具
6)核对放电与容量试验设备
核对与容量试验检测仪器要求采用智能负载型放电检测仪器。
功能要求:具有电池整组放电、整组监测、单体监测功能;具有 整组电压、单体电压放电智能保护功能,以防止对电池造成过放 电;在整组电压、单体电压、放电时间、放电容量达到设置值时 能够自动终止放电过程。配套计算机软件要求完成测试数据的数 据库管理及分析功能,具备测试数据与报告自动生成能力。
核对放电可有效检测电池落后状况,对于存在落后电池的电池组,应对整组电池 进行一至两次充放循环维护:
先将电池组进行均充电,均充时间6小时,之后转入浮充,浮充12-24小时,待电 池组内部稳定后,进行十小时率核对放电,放出实际容量的20%-40%,然后再次 进行均充电,均充时间8-20小时,最后转入浮充,浮充时间24小时,直到进入稳 定状态。在电池落后状态不严重的情况下,经过两充一放循环维护,一般能解除 电池严重的落后状况,如果还存在严重落后电池,应利用蓄电池单体在线活化仪 进行三次以上循环的在线或离线活化维护,如果经活化维护后,仍然存在落后, 必须对其进行更换处理。
b、需进行的相关试验:外观、极性检查、气密性试验。
四、电池选型与初检
3) 容量试验 试验形式:整组容量试验或单体容量试验。
完全充电状态下的蓄电池静置1h~24h,在环境温度为25℃±5℃ 的条件下开始放电。
放电开始前后应测蓄电池的端电压,放电中应测量电流,其电流 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 放电期间应测蓄电池的端电压及室温,测量时间间隔:10h率试验 不超过5m;3h率试验不超过3h;1h率试验不超过2min。在放电 末期要随时测量,不超过2分钟,以便准确地确定蓄电池终止电压 的时间。
精度要求:内阻测试误差小于5%;电压采集精度要求 达到0.5级;
四、电池选型与初检
1)、选型及检验要求 蓄电池生产具有严格的生产工艺及检验要求,在购买蓄电池前应 进行生产厂选型,明确电池厂家电池工艺及产品有关技术指标。 蓄电池投入使用前,应对电池进行初检,初检合格的电池才能投 入安装使用,对于不合格的电池应返回原厂要求更换。 2)、 检验方法 a、蓄电池检验前的预处理 检验用蓄电池应是近三个月内生产的合格品,检验前必须将其完 全充电。
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 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 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 应停止放电。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
三、蓄电池使用维护基本工具
1) 电压表测量电压的仪表精度应不低于0.5级,电压 表内阻不少于1kΩ/V 2) 电流表:测量电流的仪表精度不低于0.5级 3) 时间仪器: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应按时、分、秒分度, 应不小于±1s/h的精度。 4) 压力表:测量压力用的仪表精度应不低于0.25级或 同等精度计量仪表。
二、名词术语
3) 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4) 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 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5) 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 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二、名词术语
一、电池室的要求
1)室内通风良好,具有通风换气装置。 2)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采用密封防爆灯具, 开关设在室外。室内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通 风设备等均应做防酸处理。 3)临街窗户应有安全保护设施。 4)室内应有上、下水设施和贮酸间。 5)防酸式电池的室内温度保持在5~35℃。
6)电池应避免受到阳光直射。
四、电池选型与初检
4) 标准容量转换蓄电池放电时,如果温度不是25℃,则需将实 测容量按公式(1)换算成25℃基准温度时的实际容量Ce,其值 应符合容量试验要求。
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K:温度系数,10h 率容量试验时K=0.006/℃。在大型或重大工程项目中,在条件具 备的情况下,选择完成或全部完成以下各项性能初检:
精度要求:放电电流采集精度要求达到1级;放电电流恒流精度要 求达到1级;电压采集精度要求达到0.5级;容量测试准确度要求 不低于98%;
三、蓄电池使用维护基本工具
7)内阻测试仪器 功能要求:能在“在线”或者“离线”状态下,测试 电池内阻(或者电导值),实时掌握电池衰退状况, 提供性能分析。能准确测量电池电压、内阻指标。
二、名词术语
1) 电池初检:为保证新电池投入使用后的合格性能, 必须在安装使用前进行系列电池性能试验。电池初检 应按照国家规程来进行,在条件具备并且必要的情况 下,应进行全部初检项目,不具备相关实验条件的条 件下,应进行基本的性能试验,并要求厂方提供正式 的电池性能检测报告。
2) 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 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 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6) 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 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 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 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7) 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 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六、蓄电池的充放电
蓄电池的维护—每年进行一次完整的充放电试验;
放电环境一般是在25℃±5℃条件下,以十小时率放电电流进行放电,放电终止电 压设置为10.8V。在25℃条件下按照十小时率放电倍率进行核对放电,所放出的容 量是电池的标准容量。如果放电电流不是十小时率放电电流,应按照相关倍率关 系换算成标准容量。
三、蓄电池使用维护基本工具
5)日常监测设备:条件许可情况下,建议每组电池配备 日常监测仪器一台,以便实现对电池的实时监测。
功能要求:实时监测电池组整组电压、每节单体电池 电压、标识电池温度、机房温度、电池组充放电电流、 充放电容量;具有电池组整组电压、单体电压异常报 警功能;
精度要求:电流采集精度要求达到1%;电压采集精度 要求达到0.5%;充放电容量计算准确度要求达到99%;
二、名词术语
8) 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 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9) 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 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 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计算其放电容 量。
二、名词术语
2.10核对性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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