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或不良药品报损回收及销毁管理制度(JCI评审版本)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对于过期、损坏、疑似伪劣等原因导致药品无法继续使用时的处理程序和规定。
合理、规范地管理药品报损和报废对于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减少浪费以及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减少药品浪费,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部对于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的操作和流程,包括药房、医疗科室等。
3.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程序3.1 报损管理程序3.1.1 报损登记当发现药品过期、损坏、疑似伪劣等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将该药品信息填写在报损登记表中,并注明报损原因和数量。
3.1.2 上报审批报损登记表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包括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3.1.3 报损处理经审批通过后,药品报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销毁的药品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过程和销毁结果。
3.2 报废管理程序3.2.1 报废登记当药品达到其有效期限,或者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将该药品信息填写在报废登记表中。
3.2.2 上报审批报废登记表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同样包括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3.2.3 报废处理经审批通过后,药品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销毁的药品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过程和销毁结果。
4. 相关责任人和职责4.1 药品管理员负责药品报损和报废的登记、上报审批、处理等工作,并保证药品报损和报废操作的规范和流程的执行。
4.2 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和批准药品报损和报废,并确保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
4.3 报损和报废处理人员负责实际操作药品报损和报废的销毁、退还供应商等工作,并记录相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机构良好形象,规范药品销毁流程,减少不合格药品的流通,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销毁工作。
二、定义1. 不合格药品:指超出规定标准、质量不合格、已过期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使用的药品。
2. 销毁: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彻底破坏、无法再次使用的处理方式。
三、销毁责任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销毁药品管理岗位,负责组织、管理、监督药品销毁工作。
2. 销毁工作岗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确保销毁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销毁员工应接受相关药品销毁操作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四、销毁流程1. 不合格药品发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记录不合格药品情况。
2. 不合格药品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不合格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原因等信息。
3. 销毁申请: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销毁申请。
4. 销毁审核:上级管理部门对销毁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销毁工作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5. 销毁计划制定: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根据审核结果制定销毁计划,包括销毁方式、时间、地点等。
6. 药品销毁:按照销毁计划,由销毁员工对不合格药品进行销毁,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彻底。
7. 销毁记录: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及时记录销毁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销毁药品的数量、方式、时间等。
五、销毁方式1. 物理销毁:采用破碎机、焚烧炉等工具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破坏、烧毁。
2. 化学销毁:采用化学方法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使其无法再次使用。
3. 其他销毁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药品,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销毁方式。
六、销毁后处理1. 销毁完成后,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出具销毁报告,并将报告交由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2. 销毁报告应包括销毁药品的数量、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
3. 上级管理部门应对销毁报告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销毁结果。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负责药品收发、储存和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报损销毁的原则1.安全原则:确保报损药品的安全性,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2.规范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政策规定的程序执行,确保操作规范和合法。
3.限制原则:报损销毁应当限定于药品的品质、疗效或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不得因保质期即将到期、存放不便等非合理原因报损销毁。
四、报损销毁的程序1.报损申请:药品报损销毁由本单位的药品管理员或负责人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报损销毁申请表格,注明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报损原因等信息,并附上相应的销毁依据。
2.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应根据报损申请的合理性、依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查,并进行审批签字。
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关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
3.报损销毁操作:经审批后,由专门负责报损销毁的人员进行操作。
操作前,应核实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在报损销毁记录中进行登记。
操作过程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完全销毁。
4.销毁记录:在报损销毁完成后,应详细记录销毁情况,包括销毁时间、地点、参与人员、销毁方式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销毁记录应保存备查。
五、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药品管理员和负责人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不得违规报损销毁。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药品报损销毁的监督检查,对操作不规范或违规报损销毁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和追责惩处。
3.定期组织对药品报损销毁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总结经验,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4.员工应接受药品报损销毁的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责任意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附则1.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
2.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要求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相应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即为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的内容,如有需要,将会不定期修订和完善,以适应药品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发展的要求。
过期药品报废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报废管理制度
为加强院内药品管理,明确过期药品报废、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药品验收入库时,由药房工作人员负责将相应的药品效期录入系统。
第二条药房工作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对失效期临近的药品提前一个月下架,同时由药房人员拟定系统中出库药品的明细表交医务科和财务科审核签字确认后,交于系统管理员出库。
第三条已作报废确认且已出库的下架药品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核对品名、数量、批号、效期无误后,集中包装贴封条盖医务科鲜章封存,待集中销毁。
待销毁药品妥善存放,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
第四条销毁处理要在药剂科、医务科、院感科、行政科共同监督下,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销毁过程全程监控并拍照,销毁人员和监督人员在销毁记录上签名存档。
第五条报废、审批的原件交财务科作核销凭据;药房存档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少于 3 年。
第六条药房工作人员每月对药品进行例行检查,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失效等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第七条毒性、麻醉、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按规定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并按规定在上级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制度
为加强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中、西药库和调剂室在验收和使用药品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负责严把质量关,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加强药品的管理,尽量减少药品的损耗。
2、发现原包装破损、残缺、无标签,或药品储存时间长引起药品的风化、潮解、挥发不能使用的及时撤出药架,存放在不合格区。
小量的可填写《药品破损登记记录》,大量应通知库房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3、药品因过期、失效、变质需要报废处理的,由保管人员写出申请,写明原因,药剂科主任批准方能报废处理。
特殊情况应向院领导汇报。
报废药品申请批准后不得自行处理,必须有专人监督销毁,并有记录备查。
4、根据有关规定各部门药品损耗率不得超过总消耗金额的0.05%,超过此比例的要追查原因并报医院领导审批。
5、特殊药品(指麻醉、精神、毒性、放射性药品)的报废需经药剂科、院领导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销毁,并建立销毁档案。
6、因工作不慎损坏药品,当事人应填写《药品破损登记记录》,并注明原因。
医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规范医院药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过期药品的销毁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
2. 药学部:负责过期药品的鉴定、报损、销毁等工作。
3. 各科室:负责药品的日常管理,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过期药品的鉴定与报损1. 药品过期鉴定:药学部对过期药品进行鉴定,确认药品已过期。
2. 报损申请:各科室发现过期药品后,填写《过期药品报损申请单》,经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核实、确认并签字后,报送药学部。
3. 药学部对报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过期药品的销毁1. 销毁方式:过期药品的销毁应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不得随意丢弃。
2. 销毁流程:(1)药学部将经审批的过期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分别装入专用包装袋。
(2)药学部与环保部门联系,办理过期药品销毁手续。
(3)环保部门对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4)销毁完成后,药学部将销毁证明报送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备案。
六、监督管理1. 药学部定期对过期药品的销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销毁工作顺利进行。
2. 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对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事项1. 各科室应加强药品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2. 医院应加强对过期药品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安全意识。
3. 医院应与环保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顺利进行。
医院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患者手中,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药房及医务人员。
三、管理职责
1. 药房负责过期药品的回收、登记、保管、销毁等工作。
2. 科室负责本部门过期药品的及时上交,并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给予配合。
3. 医务人员应提高药品管理意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过期药品回收流程
1. 药房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并定期检查。
2. 科室发现过期药品后,应及时将药品上交至药房。
3. 药房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登记,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4. 药房将过期药品集中存放,并定期向院领导汇报过期药品回收情况。
5. 药房定期组织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销毁过程应至少有两人见证。
五、过期药品销毁
1. 药房根据过期药品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如焚烧、掩埋等。
2. 销毁过程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3. 销毁过程应有两人以上见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奖惩措施
1. 对在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玩忽职守、造成过期药品流失或泄露的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我院药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篇: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杜绝不合格药品所产生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
一、过期药品管理1.库存药品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效期检查。
2.药房所有人员均有监督、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3.近期药品应公示并做好警示标示。
4.3个月内过期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库人员询问是否可以退换货。
5.下架或清退过期的药品前应当提交报损单或退库单。
6.过期药品不可自行直接丢弃,应填写报损单或退库单并上报科主任得到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7.对毒麻精神等特殊药品的销毁,需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监督销毁。
二、破损药物管理1.破损药品处理按谁发现谁处理。
2.药房所有人员均有监督、查看破损药品工作的义务。
3.破损药品药品处理前应先提交报损单。
4.所有破损应如实填报数量、原因等各项内容。
5.破损药品不可自行直接丢弃,应填写报损单上报上报科主任得到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6.对毒麻精神等特殊药品的销毁,需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监督销毁。
第二篇: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医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医院各科室:为落实公司“三基”工作精神,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审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我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公布,请医院各科室遵照实施。
一、过期药品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过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3、过期药品应有6个月、5个月、4个月、3个月、2个月、1个月过期预警表单统计,并告知主管院长、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门诊及病房临床医生,尽量使用或退换货。
4、过期药品过期后应在药品过期当月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并详细分析过期原因、过期责任人,不得延期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
5、3个月内即将过期的药品,可报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给予使用医生1%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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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期:2019-04-01 修订日期: / / 已修订次数:0次
1.目的
确保本院药品质量,避免病人使用过期或不良药品。
有效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规范报损程序,使报损药品及时规范地销毁,防止报损药品的流失。
2.范围
适用于本院各单位储存的药品
3.定义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
4.职责
4.1 药师定期检查管理全院药品的有效期及质量。
4.2 护士日常检查病区药品的有效期及质量。
4.3 麻醉师日常检查科室麻醉药品的有效期及质量。
5.标准
5.1 采购药品应具有相对较长的有效期,一般不得采购6个月内失效的药品。
如属临床紧缺药品,
可以适当放宽,但贮存时应做好明显标记,出库时应提醒药房工作人员,并在出库单上注明。
5.2 药品实行效期管理,按“先进先出、储新用旧”的原则使用药品。
药品储存条件符合有关规
定,防止药品储存过程中变质损耗。
5.3 执行近效期药品按月报告制度。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效期检查,药库对库存效期6个月
内的品种,调剂室对库存效期3个月内的品种应填写《库存近效期品种表》并报告科主
任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防止过期失效。
建立近效期药品挂牌管理制度。
5.4 药房药品验收。
药房原则上不接受近效期12个月内药品,特殊药品近效期不低于半年。
已入
药房或已发放到使用部门的药品发现质量问题,处理按《药品召回制度》退
回药房。
5.5 因不可预计原因导致药品滞销的,药剂科及时把药品退回公司采购部或医院统一报损,
以减少医院损失。
5.6 已过效期药品,应及时报损,并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继
续使用。
5.7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申请报损:
5.7.1 抢救车、科室备用药品基数因接近失效期,或因印字模糊不清,由科室护士长向护理
部填写《药品报损单》,由护理部主任和主管院长批准后,由护理部报损。
重新申领
药品的品种、数量必须和报损药品相一致。
同时将报损的药品交药房登记,由药房统
一进行销毁处理。
5.7.2药房药品接近失效期,平时用量较小但又必备的,如解毒药;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药品
损坏的;储存中发生难以避免的破损、变质的药品。
5.7.3 按药品法律法规必须报损的药品。
5.8 药品报损程序
5.8.1 科室需报损药品时,由各科室的药品管理员填写药品报损单,报科室负责人核实、
确认签字。
5.8.2 护理部门的药品报损单交护理部主任核实、确认签字。
药剂科的药品报损单交药剂
科主任核实、确认签字。
发行日期:2019-04-01 修订日期: / / 已修订次数:0次
5.8.3 各科主任确认、签字后,上报主管院长处。
5.8.4 主管院长确认属实,签字批准报损。
5.9 药品销毁程序
5.9.1 报损药品销毁
5.9.1.1报损单送至财务部核准消帐,一般销毁药物需要有销毁清单,双人复
核后,交由厂商,委托其代为销毁并确认签收,销毁时要有2人以上
共同在场监督销毁。
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毒性药销毁要报告市卫
生局医政处,由医政处监督销毁。
5.9.1.2销毁要做好销毁记录。
5.9.1.3委托厂商销毁时须有销毁记录及跟随追踪记录。
5.9.2 其他药品销毁
5.9.2.1科室未用完的拆零药品、针剂销毁:(拆零药品少量由科室护士丢至医疗垃圾
桶,输液袋未用完的药品,先将液体排进下水道;针剂由科室护士将未用完的
液体倒进洗手池冲掉,安瓿丢进锐器盒。
)
5.9.2.2管制药品销毁
5.9.2.2.1管制药品过期,须上网办理销毁申请,联络卫生局人员会同销毁。
5.9.2.2.2药品销毁原则须将废弃药品置于专用回收铁桶内,水剂须倒入专属废
弃桶内,化疗药物须弃于专用化疗废弃物铁桶内,而后由环管人员送
去焚毁。
6.流程(无)
7.表单
7.1《妇产医院过期、报损药品登记单》附件一
8. 相关文件
8.1《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8.2《药品管理法》
发行日期:2019-04-01 修订日期: / / 已修订次数:0次附件一:妇产医院过期、报损药品登记单
妇产医院过期、报损药品登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