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法典的人身权利保护

民法典的人身权利保护人身权利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公民的人身权利得到充分的保护,我国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民法典。
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权利的保护,是我国民法制度的一大进步,本文将就此展开探讨。
一、人身权利的概念和分类人身权利是指个人享有的对其身体、生命、姓名、健康等方面的权益。
根据内容不同,人身权利可以分为人身自由权利和人身非财产权利两类。
人身自由权利包括自由、身体权、生命权等。
自由权是指公民不受非法限制地行动、自由选择职业和居住地的权利。
身体权是指公民对自己身体的自主决定权,包括人的尊严、肉体完整的权利。
生命权则是指公民享有生存的权利,禁止任何人非法侵害。
人身非财产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姓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姓名的自主选择和使用的权利。
名誉权是指公民享有自己社会评价的权利,禁止他人故意诋毁、中伤。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对自己个人生活、家庭、通信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权利。
二、民法典对人身权利的保护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总章程,对人身权利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具体来说,民法典对人身权利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格权的确立和保护民法典在第一编第一章规定了人格权的内容和保护范围。
其中包括了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这些权利的确立和保护,为公民维护自身尊严、身体和精神健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人身自由的限制与保护民法典规定了人身自由权利的保护原则和限制条件。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等对人身自由权利的侵犯。
同时,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也给予了相应的限制和惩罚。
3.人生、身体健康的保护民法典对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作出了明确保护。
谁都不能未经他人许可随意侵犯他人的生命权,也不能恶意损害他人的健康。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人的尸体权益,保护公民的遗体尊严。
三、人身权利的保障与实践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总章程,人身权利的保护需要通过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来维护。
依法保护人身权教案.docx

依法保护人身权教案【教学目标】1.认知目标能说出人身权的含义、内容以及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2.情感态度观念通过理解保护人身权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增强依法保护人身权的意识,崇尚公平正义。
3.运用学会自我保护,提高维权意识,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教学重点】理解人身权的内容。
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教学难点】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教学方法】、本节课实施问题驱动教学策略,具体运用的教学方法有:案例教学法、小组合作探究、情境导学法、讨论法、讲授法等。
【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课时安排】1课时【教学过程】【导入新课】【视频材料1】新闻评论,郑州街头痛打小偷问:你如何看待痛打小偷现象?是否会侵权?侵犯那种权力?教师总结:小偷是偷东西是违法犯罪,但我们打小偷是侵犯小偷的人身权,具体说是侵犯了小偷的生命健康权。
【引思明理】<引思> (1)什么是人身权?(2)人身权包括哪些权利?一、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学生自主学习回答问题,教师强调理解人身权涵义和内容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当前我国正致力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与构建和谐社会,这都要求我们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身权是人自身的权利,是人与生俱来固有的权利。
人身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如果人身权得不到有效而充分的保护,其他权利也无从谈起。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学生合作探究一【看图说法】:用课件展示侵害人身权的一组图片:学生合作探讨后回答问题,教师强调总结。
图片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1)上面图片侵害了哪项人身权?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2)我国民法是保护这项人身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

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1. 权利:生命健康权法律规定: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怎样维权:当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和侵害时,我们一定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一要及时、如实地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能让侵害者逍遥法外;二要采用合法的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不能以牙还牙、以恶报恶。
还要加强自我保护,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多一份防范、多一份安全。
2. 权利:人格尊严: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法律规定:人格尊严是公民所必须具有的、终生守护的权利。
在我国,每个人都平等的享有人格尊严的权利,不容非法侵犯。
我国法律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怎样维权:做到自尊自爱,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找回失去的尊严。
每个人都要像尊重自己的人格尊严那样,爱护、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3. 权利:合法私有财产权。
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怎样维权:当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到侵犯时,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权。
可以与侵害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起诉讼,请求法律的帮助。
同时,我们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所有权,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4. 权利:智力成果权。
法律规定: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我国法律规定平等的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智力成果。
我国未成年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治安保卫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分析研判,积极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治安保卫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综合防范、群防群治、打防结合的方针,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力量的建设和执法能力提升,推动治安保卫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形成全面覆盖、协同高效、源头治理的治安保卫体系。
第二章组织协调第四条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者和指挥者是公安机关,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治安保卫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警力合力。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与公安机关开展密切合作,形成合力。
第六条治安保卫工作应当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对接,确保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综治机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实行治安保卫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治安情况的线索和信息,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预防工作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治安形势的研究和预测,分析研判可能发生的治安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有序。
第十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治安防控工作,加强对涉恐、涉暴等重大案件行动和风险的排查和预测,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和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保力量的投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教育工作,开展防沉迷、防欺凌、防溺水等专题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执法监督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行使执法权,应当依法公正、严格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任意拘禁、殴打、虐待被监管人。
民法典的人身权利保护措施

民法典的人身权利保护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身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个体的尊严、自由和平等,我国于2021年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这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典,其核心目标之一就是保护每个人的人身权利。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民法典中的人身权利保护措施,包括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以及名誉权。
一、人格权的保护人格权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最基本、最不可侵犯的权利。
民法典通过明确规定了人格权的内容和保护范围,为个人的尊严和形象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首先,民法典对于个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禁止他人非法侵害。
其次,针对网络时代的新情况新问题,民法典还特别强调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的规则,以保障公民的隐私权。
二、生命权与健康权的保护作为最基本的人权之一,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民法典的高度重视和保护。
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机关、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这包括禁止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禁止虐待他人以及禁止故意传播疾病等行为。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对于身体损害行为的侵权责任和赔偿规则,以保护受损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名誉权的保护名誉权是每个人的基本人权,也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法典对于名誉权的保护进行了细致的规定,明确禁止他人对他人进行诽谤、侮辱等损害名誉的行为。
对于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民法典规定了受害人的维权途径和赔偿责任,以保护公民的名誉权。
四、对涉及人身权利的特殊保护除了上述基本的人身权利保护措施外,民法典还对涉及特殊群体和敏感领域的人身权利予以了特殊保护。
例如,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保护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
此外,民法典还重视保护弱势群体、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人身权利,阻止任何对他们的歧视和侵害。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人身权利保护方面做出了重要的法律创新和规定,为个体的尊严和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法律规定的人身保护条款(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本条款所称人身保护,是指对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第四条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第六条本条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公民。
第二章生命权第七条公民享有生命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第八条国家对公民的生命权给予特别保护,禁止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第九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等严重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等重大案件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第三章身体权第十三条公民享有身体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身体。
第十四条非法侵犯他人身体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对非法侵犯他人身体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接到非法侵犯他人身体案件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在救治过程中,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身体权。
第四章健康权第十八条公民享有健康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健康。
第十九条国家对公民的健康权给予特别保护,禁止非法侵害他人的健康。
第二十条非法侵害他人健康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非法侵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接到非法侵害他人健康案件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第五章姓名权第二十四条公民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姓名权。
行政管理中的公民权利保障与促进

行政管理中的公民权利保障与促进公民权利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也是行政管理的核心价值。
在行政管理中,保障和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是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探讨公民权利的保障与促进,并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
一、公民权利的保障公民权利的保障是行政管理的首要任务。
首先,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例如,对于公民的人身自由,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法律,不得非法拘禁或限制公民的自由。
此外,行政机关还应当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得非法征收或侵占公民的财产。
其次,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公平的服务,确保公民的平等权利得到保障。
例如,在教育领域,行政机关应当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不得因为贫困或身份差异而限制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在就业领域,行政机关应当打击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就业机会。
最后,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公民权利的保护得到有效落实。
行政机关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公民的诉求和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此外,行政机关还应当加强内部监督,避免滥用职权或腐败行为对公民权利的侵害。
二、公民权利的促进除了保障公民权利,行政管理还应当积极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
首先,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行政机关可以帮助公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行政管理的参与度。
其次,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倾听公民的声音,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开展听证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公民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行政机关还应当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公民团体的合作,共同推动公民权利的实现。
最后,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公民权利的研究和保护机制的完善。
行政机关应当关注公民权利的发展趋势和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改革。
此外,行政机关还应当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共同推动公民权利的保护和促进。
中国的公民权利和公民参与如何保障

中国的公民权利和公民参与如何保障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注重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参与。
在中国,公民权利包括表达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多个方面。
公民参与则体现在选举权、参政权、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来讨论中国如何保障公民权利和公民参与。
一、法律与制度保障中国的公民权利和公民参与得到法律与制度的保障。
宪法是最重要的法律基础,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00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条约实施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另外,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确保公民的各项权利,如《公民权利保护法》、《言论自由法》等。
这些法律为公民提供了法律保障,保证了公民权利的得到尊重和实施。
二、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保障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一直致力于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公民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自媒体的兴起为公民提供了更多表达的平台。
此外,中国支持公民结社自由,允许公民组成社团、协会、基金会等组织,为公民提供了更多参与社会事务的机会。
三、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中国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
公民有权自由选择和信仰宗教,并且宗教组织受到法律保护。
中国政府积极倡导宗教和谐,加强与宗教界的沟通与合作,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和谐宗教环境。
四、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的保障人身自由和财产权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严格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反对任意拘禁和非法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同时,中国也保障公民的财产权,鼓励公民依法合规经营、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五、选举权和参政权的保障中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参政权。
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参与国家政治决策。
此外,中国还设立了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了有效的参政议政机制,公民可以通过不同途径参与社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六、社会事务的公开透明中国强调社会事务的公开透明,让公民了解政府的决策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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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标志线”。下列
属于关爱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标志线”是( D )
①横穿马路的“斑马线” ②施工现场的“警戒线”
③银行窗口的“1米线” ④火车站台的“侯车线”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④
2、公民首要的人身权利是( D )
A. 姓名权 B. 名誉权 C. 隐私权 D. 生命健康权 3、为救溺水同伴,年仅21岁的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大三
学生刘一冲献出了年轻的生命。福建省松溪县为刘一冲颁
发了见义勇为证书。对此,下列说法中最准确的是( C)
A. 刘一冲烈士享有名誉权,任何人不得侵害 B. 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就要牺牲自己的生命健康 C. 生命健康权不得抛弃,但为了正义而献身除外 D. 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
4.【2013呼伦贝尔】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 利的基本保障;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
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
易错易混点拔2
人身自由权 生命健康权
考点拓展(合作探究)
背景材料: 2015年9月26日14时30分许,昆明市明通小学发 生踩踏事故,截至当日17时已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 据介绍,当天下午预备铃响后,同学们像往常一样去上课,走 着走着看到前面一块棉垫倒下来,盖住了走在前面的几个学 生,后面的同学不知道有人被盖住了,就踩了上去,然后引发 了混乱,同学们有的哭、有的喊、有的叫,现场状况一片混 乱,由此发生了人员伤亡。
课标要求
中考导航
八年级思品下册(RJ)
基础知识解读
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
我
们
人身自由权
的
人
名誉权
身
权
人格尊严权
肖像权
利
姓名权
身份权
隐私权
基础知识检测
• 1、___人_身__权__利_____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公民的人格权包括_生__命__健_康__权、_人__身_自__由_权_、人__格_尊__严_权 (包括_名_誉__权_、__肖__像_权___、__姓__名__权___、隐__私__权_)
• A.是必要的,可以防止某些不自觉的人违规违纪 • B.是不注意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 C.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 D.是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
3、下列行为不属于非法搜查的是( D )
A.商场工作人员怀疑顾客有偷窃行为,对其进行搜查 B.工人下班出厂门时要服从工厂管理规定被搜身检查 C.村里丢了东西,村民们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让村
八年级思品下册(RJ)
基础知识解读
1、生命健康权的含义、重要性、法律规定是 什么?
2、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重 点)
3、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4、公民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重点) 5、为什么要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6、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难点)
易错易混点拔1
2、因赵某拖欠李某、王某贷款,李某、王某便强行将赵 某挟持至家中,殴打赵某,至其肢体多处软组织挫伤。 随后,他们将赵某用绳子捆绑了两天,直到第三天赵 某同意拿出部分财产抵押,才将赵某放回。李某、赵 某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 B )
A、政治权利 B、人身权利 C、经济权利 D、文化权利
八年级思品下册(RJ)
思想品德课老师要求各学习小组开展一次“珍爱生命 维护安全”的主题探究活动。 (1)第一小组的同学准备在楼梯口张贴宣传上下楼梯注意安 全的“友情提醒”,请你适当联系所学知识策划其内容。
示例: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首要的人身权利,是我 们参加一切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我们应珍爱 自己的生命健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楼梯时注意安全, 有秩序地行走,不推搡、不乱挤,发现有人摔倒立即呼喊身 边同学停止前行,并向老师报告……
子D( )
• ①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 的人身安全由自己支配 ③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为法 律所禁止 ④如果能确认可以自行立即搜身检查
• A. ①③④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②③ • 2.为了寻找班级内丢失的物品,班长在教室内挨个搜查
C 同学的身体。这种行为( )
基础知识解读与检测
1、什么是人身自由权? 2、人身自由权有何重要性? 3、法律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如何规
定的?
判断: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的人身和意 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错
判断: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是人 格尊严权
错
人身自由权的侵权表现
• 非法搜身 • 非法拘禁 • 非法禁闭
• 1、 一男子在超市丢了手机,自行将“行窃者”锁定为一对 夫妻,并拦住对方要强行搜身,时间僵持了1小时。最终,民 警赶来制止了该男子的行为。如果你是民警,你会告诉该男
的A.生基命础健分康别权是(人身D自)由权 B.生命健康权 人格尊严权
C.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权 D.人身自由权 生命健康权
5.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良好表现是( D )
①发高烧,只在家吃一些退烧药②冬天时,只穿一件毛衣就 出去散步③早晨起床,在公园打一下篮球 ④小明上课时, 突然感到肚子疼,立刻去医院
干部对其住宅进行搜查
D.执法人员出示搜查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 4、2015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15年作出
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 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下列行为侵犯他人人身
自由的是( )D
A、地铁安检人员检查乘客背包 B、医疗部门按规定将中东呼吸综合症患者隔离 C、购物网站搜集出售客户个人资料 D、农民工将欠薪的包工头扣押
(2)第二小组的同学准备排查学校存在哪些安全 隐患,请你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为他们指点排 查的方向。
排查体育设施和设备是否安全;排查窨井盖是否损坏;排查学 生宿舍用电安全的落实情况;排查学校大门口是否有影响安 全的隐患;等等 。
(3)请你向学校提出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合 理化建议。
示例:①落实责任,强化学生下晚自习、下课、上操、就 餐和集会时的安全管理;②检查教学楼、宿舍楼等重点部 位的楼梯扶手是否坚固,楼梯间是否安装紧急照明设备、 有无杂物、是否畅通等;③开展预防拥挤踩踏的安全教育, 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 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