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名中医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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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基层名中医评选标准

重庆市基层名中医评选标准

重庆市基层名中医评选标准一、背景介绍中国传统医学博大精深,中医药在中国以及各个国家的医疗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重庆市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大都市,中医药事业也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应用。

为了推广中医文化,提高中医医疗水平,重庆市决定进行基层名中医的评选并制定相应的标准。

二、评选标准1. 专业技术水平(1)医术造诣:拥有深厚的中医理论知识,能够准确诊断疾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2)临床经验:具备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中医药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技术。

(3)医术创新:在中医领域有独特的医术创新,并且取得了显著的临床疗效。

2. 社会影响力(1)诚信守法: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不违反执业规范,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

(2)患者满意度:受到患者的广泛好评,具备良好的治疗效果和人文关怀能力。

(3)学术交流与影响:在中医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力,活跃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3. 专业发展与贡献(1)学术研究:积极参与中医相关的科研项目和学术研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2)师承传承:注重中医传统经典和经验的传承,培养年轻一代中医人才。

(3)发展服务:致力于中医事业的发展与推广,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通过政府部门、医药机构、专家学者等推荐名中医候选人。

2. 审核认定:由专家组进行资料核查和评审,将候选人分为初选和终选两个阶段。

3. 公示投票:将终选候选人的名单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投票和评价。

4. 终评决定:终评阶段由评委组评选出最终的基层名中医,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四、评选奖励1. 荣誉称号:被评为基层名中医的人员将获得重庆市基层名中医的荣誉称号。

2. 权益保障:基层名中医将享受相关的医疗事业发展政策和荣誉待遇。

3. 宣传推广:基层名中医将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提高其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4. 学术交流:基层名中医将优先参与中医学术交流活动,推动中医事业的发展。

五、结语重庆市基层名中医评选标准的制定旨在表彰那些在推广中医文化、提高中医医疗水平以及对社区居民健康贡献突出的中医药人才。

名医 年度考核 方案

名医 年度考核 方案

名医年度考核方案一、总则1.1 为规范名医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名医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名医认定与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1.2 年度考核对象为已认定为名医的专家。

二、年度考核内容与标准2.1 学术业绩(1)发表论文:年度内在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

(2)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年度内在研或新立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学术会议:年度内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报告的次数。

(4)学术荣誉:年度内在本专业领域内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学术荣誉。

2.2 临床能力(1)诊疗病例:年度内诊疗病例的数量和质量。

(2)手术案例:年度内完成的手术案例的数量和质量。

(3)治疗效果:年度内治疗病例的效果评估。

(4)患者满意度:年度内患者对名医的满意度调查。

2.3 培训与教育(1)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年度内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次数。

(2)指导进修生、研究生:年度内指导进修生、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

(3)授课与讲座:年度内在医疗机构或学术机构进行授课、讲座的次数。

2.4 社会服务与影响力(1)社会服务:年度内在社会公益活动中提供服务的时间与成果。

(2)媒体曝光度:年度内在媒体上的曝光度,包括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

(3)患者口碑:年度内在患者中的口碑评价。

三、年度考核流程3.1 个人申报:名医按照本方案要求,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年度考核材料。

3.2 医疗机构审核:医疗机构对名医提交的年度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3 专家评审:医疗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名医的年度考核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3.4 结果公示:医疗机构将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5 结果确认:公示期满后,医疗机构将专家评审结果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

四、考核结果应用4.1 作为名医续订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名医续订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优秀的名医可优先续订。

4.2 作为晋升、评审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名医晋升、评审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名医在晋升、评审中予以优先考虑。

中医优秀人才评选方案

中医优秀人才评选方案

中医优秀人才评选方案中医是我国传统医学的瑰宝,中医优秀人才是中医事业发展的关键和核心。

为了推动中医事业的持续发展,提高中医服务质量,挖掘和选拔优秀的中医人才,制定中医优秀人才评选方案十分必要。

一、评选目的1. 发掘和培养中医领域的优秀人才,推动中医事业的发展和创新。

2. 表彰和激励优秀中医人才,树立典型,促进中医行业的良性竞争。

3. 加强中医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中医专业技术水平。

二、评选内容1. 中医学术研究方面的突出贡献:参与或主持国家级、省级中医科研项目,取得显著科研成果,对中医学术领域做出贡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2. 中医临床技术能力突出:具备丰富的中医临床经验,熟练掌握中医诊断和治疗技术,对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疗效。

3. 中医教育及培训方面的贡献:积极投身中医教育和培训工作,培养和指导中医后备人才,为中医教育质量提升做出贡献。

4. 中医文化传承与交流方面的突出贡献:积极参与中医文化传承和交流活动,保护和传承中医文化遗产,推动中医国际交流合作。

三、评选程序1. 提名环节: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科研院所、教育机构等单位根据评选标准提出中医优秀人才的提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审议环节: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人才进行资格审查和学术评审,并根据评分确定入围名单。

3. 公示环节:将入围的候选人名单在中医行业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

4. 终评环节: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期间所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并作出终评,确定中医优秀人才的最终名单。

5. 颁奖环节:根据评选结果,组织颁发中医优秀人才奖,以表彰其突出贡献。

四、评选标准1. 中医学术研究方面的突出贡献:项目数量、科研成果质量、学术论文影响力等。

2. 中医临床技术能力突出:疗效显著度、治愈率、疗效持久性等。

3. 中医教育及培训方面的贡献:培养学生数量、毕业生就业率、教学质量评估等。

4. 中医文化传承与交流方面的突出贡献:文化保护成果、参与交流活动数量、国际影响力等。

宾阳县中医院“十佳医生”评选方案1

宾阳县中医院“十佳医生”评选方案1

宾阳县中医院“十佳医师”“优秀医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2011---2012年度)为激励医务人员敬业爱岗、文明行医,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有力促进医院的发展,在“6.26医师节”即将到来之际,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院开展评选“十佳医师”及“优秀医师”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医院工作特点,以全面提升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为目标,促进全院医护人员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群众观念,积极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目标通过评选,进一步强化全院医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技能,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弘扬“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推动医院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医护人员奋发进取、爱岗敬业的热情,在全院形成勇争一流、甘于奉献、刻苦钻研、积极进取的氛围。

三、活动组织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

组长:黄大兰(院长)副组长:吴铭(副院长)吕璋(副院长)成员:覃日雄(院办主任)龚正宗(医务科科长)王慧珍(护理部主任)陆春燕(财务科科长)张大区(党办主任)曾德振(政工科科长)黄立飞(质控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铭副院长兼任,院办、医务科协助做好日常工作。

四、评选范围、条件和名额1、评选范围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职、工作2年以上的一线医师(含返聘医师)。

2、评选条件(1)评选宾阳县中医院“优秀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①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在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方面事迹突出。

名医评选活动策划方案

名医评选活动策划方案

名医评选活动策划方案一、活动目标本次活动的目标是评选出一批知名的名医,并提高广大群众对名医的认识和了解,同时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与提高医疗行业的整体水平。

二、活动内容1. 名医评选通过广泛征集名医候选人,组成名医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一批知名的名医。

评选可以以多项指标综合评价,包括专业技术水平、临床经验、学术成果、社会影响力等。

2. 名医专家讲座在评选出的名医中邀请部分医生进行专家讲座,分享他们的临床经验和研究成果,提高广大群众对医学领域的认识。

3. 名医宣传推广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对评选出的名医进行宣传推广,包括报纸、电视、网络等,提高名医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患者就医。

4. 名医培训项目针对一些潜力医生,在名医评选活动中选拔出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医生,并开设名医培训项目,由评选出的名医给予指导和培训,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三、活动流程1. 开展名医候选人征集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集推荐名医的信息。

2. 组成名医评选委员会,由各大医疗机构、医学院、研究机构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3. 对评选出的名医进行专家讲座和培训项目安排,确定讲座内容和时间,并进行宣传推广。

4. 在评选出的名医中选取一些代表医院、学术派别等进行宣传推广活动,通过报道、采访等方式展示他们的学术造诣和治疗成果。

5. 在活动结束后,对整个评选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为之后的活动提供参考和改进。

四、预算本次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宣传推广费用、专家讲座费用、名医培训费用等。

具体预算根据活动规模和要求进行细化制定。

五、活动效果评估通过监控评选出的名医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变化,以及对名医讲座和培训项目的参与人数和反馈情况进行评估,以此来衡量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

同时,通过得到的数据和参与者的意见和反馈进行总结和改进。

【实施】2018年顺昌名医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2018年顺昌名医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关键字】实施2018年顺昌县名医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18年顺昌县名医评选工作,根据《中共顺昌县委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激励保障工作的意见》(顺委发〔2016〕1号)和《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昌县名医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顺政办〔2018〕11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在岗的临床、中医、口腔类医师;年龄要求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周年;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忠诚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根顺昌、服务人民健康的高尚情操,模范履行医生职责,爱岗敬业。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医改相关机构出台的医改政策和措施,积极支持医改、参与医改、宣传医改;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注册执业医师;3.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本人或分管的科室门急诊人次、出院患者人数在本专业或本单位位居前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社会影响大,得到同行及社会公认;4.在顺昌县域内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十五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5.近三年来,未发生有承担责任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需具备下列特别条件之一1.在顺昌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县疾控中心工作的医师,应取得受聘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

同时,近五年内获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完成人;或者获得县内“天使创新基金”医疗技术创新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医药卫生类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2.在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师,应取得受聘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满2年。

同时,近五年内在省级医药卫生类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者近五年任期内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名医评选实施方案

名医评选实施方案

名医评选实施方案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树立名医标杆,我院决定开展名医评选活动。

下面,就名医评选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一、评选目的通过名医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和表彰在临床医疗实践中具有卓越成就和突出贡献的医生,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努力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二、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全院在职医务人员,不限制医生的职称和科室,鼓励基层医生和临床专家参与。

三、评选标准1. 临床技术能力:包括医疗技术水平、诊疗能力、手术技能等方面的表现。

2. 医德医风:医德高尚,对患者友善,尊重患者意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科研教学成果:在医学科研和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4. 患者满意度: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估患者对医生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医院将面向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名医提名,要求提名人需附上被提名医生的事迹材料和个人简历。

2. 评审阶段:设立评审专家组,对提名医生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医生的临床技术能力、医德医风、科研教学成果和患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定。

3. 公示阶段: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患者意见,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4. 颁奖表彰:对评选出的名医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激励医生继续努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评选奖励对评选出的名医,将进行相关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金、学术交流机会等,同时将其作为医院的荣誉标杆,为医院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六、评选效果通过名医评选活动,可以有效激励医务人员积极进取,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患者满意度和口碑效应,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七、总结名医评选活动是医院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品牌形象的重要举措,希望全院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愿我们的医院名医评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为医院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名家、名师、名医”评选方案

名家、名师、名医”评选方案

名家、名师、名医”评选方案
评选名家、名师、名医的方案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拟定评选标准:确定评选的标准和要求,可以包括个人业绩、影响力、创新能力、社会贡献等方面的考量。

2. 提名候选人:通过专家推荐、学术机构推荐、社会公众推荐等方式,确定一批候选人名单。

3. 录取材料评审:评委会对候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荣誉奖项等内容。

4. 评审专家现场面试或演讲: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或演讲,了解其专业能力、思维方式、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5. 综合评分和综合考虑: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材料评审结果、面试或演讲表现等综合考虑,进行最后的评分。

6. 公示和投票:将评选结果公示,邀请公众进行投票,公众的意见也可以作为参考因素。

7. 最终评选结果:评委会根据投票结果和评委评分,确定名家、名师、名医的最终评选结果,并进行公示。

8. 颁奖典礼:根据评选结果,举行颁奖典礼,表彰获奖的名家、名师、名医,以及其他获得荣誉提名的候选人。

9. 监督和跟踪: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并及时更新和调整评选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评选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避免利益输送和人为干扰。

同时,要注重评选结果的实际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以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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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市名中医的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名医、名院、名科工程的精神,现计划在全市范围选拔一批中医名医,为我市树立一批热爱中医事业,医术高明,医德高尚的榜样,故特制定《都江堰市名中医评选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选取一批名中医药专家,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我市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抽选各单位专家组成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三、评选办法
1、本方案适用于都江堰市名中医评选;
2、评选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注重实绩。

3、市名中医的评选,每三年开展一次。

4、“名中医”评选每批不超过30 人。

5、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申报表》报市卫生局。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热爱中医事业,求真务实,医德高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合法医疗机构注册登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三)具有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某些疑难病、危急重症方面具有独特的诊疗技术专长;善于运用中医辨证论治理论体系治疗本专业多种疑难病或危急重症,服务质量优良,在日均门诊人次、年住院治疗人次、查房、会诊和诊疗技术质量等方面,均在本地区同行中领先。

(四)勇于创新,积极继承、发扬中医临床医学,汲取现代科学技术,在提高中医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疗效方面成绩显著,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技术特色突出。

(五)坚持在临床医疗第一线工作(医学院校工作者每周从事临床时间应不少于两个半天),积极参加中医临床科研和人才培养。

系所在地区或单位的临床专业学术带头人或技术带头人;具有培养和指导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六)凡推荐为都江堰市名中医候选人者应在本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在都江堰市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

(七)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医学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
专业论文1 篇以上(第一作者);或有本专业临床专著出版;或总结出本专业的—种疾病的单病种诊疗常规,且被同行采用。

(八)主持中医临床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或承担市局级中医药临床科研课题;或获得过市局级以上中医药科技成果奖;或曾获市科技进步奖、市局级中医药成果奖者。

(九)在继承发展中医临床学术和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临床医疗技术人员可予推荐评选。

以上条件,前6 条为必备条件,后3 条为优选条件.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都江堰市名中医”申报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
1、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供的医德医风、社会声誉、社会影响等相关测评材料;
2、所在单位提供的综合评价材料,包括被推荐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临床医疗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研究成果、病员评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并有确切的数据。

3、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
(1)《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省级名中医荣誉证书复印件。

(4)临床医疗主要业绩材料(包括临床医疗技术特长、学术论
(5)针对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或关键问题献计献策材料(包括人大、政协提案、领导批示等意见、建议和被采纳情况的材料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

五、评选程序
1、形式审查评议。

评选办公室根据申报要求,对各省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提交评审小组评议。

2、综合评议。

由专家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评价结果和综合评议意见。

3、领导小组审定。

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小组的综合评议意见,进行审核,确定“都江堰市名中医”人选。

4、评选结果公示。

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公示人选名单。

自名单公
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
意见形式向评选办公室提出。

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单位法人应在书面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对于有异议的提名人,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后,由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裁决。

5、评选结果确认。

根据公示及领导小组裁决,由市卫生局发文确认“都江堰市名中医”人员,授予“都江堰市名中医”称号,颁发证书。

六、名中医工作职责
1、名中医应充分发挥临床医疗工作优势,积极开展新业务、新
技术、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2 、名中医应积极参与我市中医公共卫生工作,并积极参加指导诊、防、治的宣传教育和义诊工作。

3 、名中医应发挥医学教育科研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和研究,积极开展临床教学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带徒工作。

4 、“名中医”资格实行动态管理。

被评选上的“名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收回《名医证书》,同时予以公告,名医称号自动失效。

①发生医疗事故者。

②由于本人责任心不强,发生重大医疗纠纷造成恶劣影响者。

③接受药品回扣等商业贿赂者。

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它应取消“名医”称号资格的事件者。

二O—O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都江堰市名中医候选人申报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都江堰市卫生局
二O—一年四月制
、基本情况
主要工作简
二、个人特长简介
主要包括:申报对象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某些疑难病、危急重症等方面的诊疗技术特长;近三年平均每周门诊时间和每次门诊病人数;中医治疗手段使用情况(以数字说明);发表论著论文情况;主持或参与的重要课题、项目;参加继续教育授课、专业学会任职情况等。

三、主要临床经验总结、学术论文、教材及著作情况
四、奖励及荣誉称号
注:含各类中医药科技成果奖励五、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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