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培训学校的名称为:学校具体名称。
第二条本培训学校的性质是:由举办者姓名/名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培训学校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培训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具体登记机关名称;本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具体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第五条本培训学校的住所地是:详细地址。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培训学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姓名/名称。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培训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培训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培训学校开办资金:具体金额元;出资者:出资者姓名/名称,出资金额:具体金额。
第九条本培训学校的业务范围:(一)具体培训课程 1;(二)具体培训课程 2;(三)具体培训课程 3。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培训学校设理事会(董事会),其成员为X人。
理事会(董事会)是本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
理事(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董事)任期X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培训学校校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培训学校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董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非学历培训学校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非学历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宗旨非学历培训学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服务社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三、组织架构1. 学校设立理事会,负责学校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2. 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的具体工作。
四、招生与入学1. 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
2. 招生对象为具有相应学历或技能的人员。
3. 学生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4. 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录取。
五、教育教学1. 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特色,设置专业课程,并定期更新课程内容。
2. 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方可结业。
3.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遵守教育教学规范。
4. 学校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六、学生管理1.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遵守校规校纪。
2. 学校关心学生成长,提供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
3.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七、财务管理1.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 学校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3. 学校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校企合作1. 学校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
2. 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发课程,提高课程实用性。
3. 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科研、技术服务,推动产业发展。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理事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组织和管理,维护教育质量和教育公益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是指依法在办学区域内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机构。
第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原则,遵循诚信、专业、创新和适应社会需求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设立组织机构,并注明各职能部门的名称、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决策事项需要经过理事会讨论并以多数通过。
第七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理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监事组成。
董事的选任和换届应当遵循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章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董事长是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第九条监事是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能部门,由机构外部人员组成。
第十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设立教务部、行政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第三章办学宗旨第十一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是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优质的非学历教育服务,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和社会技能,促进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十二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法律和伦理的框架内提供多样化、灵活的教育项目和培训课程。
第四章培训项目第十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制定并提供多样化、灵活的培训项目。
第十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应当经过严格的教学设计、师资甄选、教材编写,并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和实践设备。
第十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培训项目,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五章学员管理第十六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明确招生、培训、考核、评定和证书颁发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七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学员个人隐私,严禁泄露学员信息。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校园内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生1. 接受该学校教育的学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该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学生应该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刻苦、自尊自爱、勇于担当,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活动,珍视校园环境和公共设施设备。
3. 学生的个人隐私应该得到尊重,不得擅自公开、泄露、传递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教师1. 教师应该具有专业知识、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始终保持良好的师德和高尚的师德师风。
2. 教师应该全面认识学生,注重个性化教育,尊重学生的思想和需要,帮助他们全面发展和展现个性。
3. 教师应该重视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四章管理1. 学校应该根据当地文化和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对校内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管理应该注重法制教育,加强诚信建设,强化纪律约束,确保学校秩序正常、安全稳定。
3. 管理应该注重事业发展,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竞争优势。
第五章财务管理1.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公开透明,保障学校财务收支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学校应该根据自身经济实际搞好财务预算和财务性决策,注重资产管理和投资分析,在保持财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利润最大化。
第六章其他1. 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由学校中层干部会议讨论决定。
对于重要条款,须经校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属同。
2. 本章程自颁发之日起生效,与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不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七章学生管理1. 学生的日常管理应当实行班主任制度,每一位班主任应当认真负责,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了解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学生的评价制度应当包括学科成绩、素质评价、品德评价等方面。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该模板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管理和运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是指经批准设立并以盈利为目的从事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本章程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本章程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部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筹建、运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学校的设立与管理第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依法进行备案登记。
第六条学校的组织形式可以是个体经营、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
学校应依法获取营业执照。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行政处、财务处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学校应聘请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教师,并依法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校应落实每位学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个人信息、学习情况、成绩记录等,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妥善保管。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学校的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依法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监督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和培养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学员进行考试或评估,及时反馈学习情况,提供必要的学习指导和辅导。
第四章学校的质量保障第十五条学校要制定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教育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提升。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学校要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积极引进企业教师和实训场所,提升学员的实践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学员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员的投诉和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机构名称为:XXX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二条法律依据本机构的设立、管理和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宗旨本机构的宗旨是:面向社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实用的非学历教育服务,培养具备现代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人才,推动我国非学历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机构经营范围为:职业技能培训、公共课程培训、特定领域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机构设置本机构设立理事会、校长办公室、行政部、教学部、财务部、人事部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理事会本机构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设立会长、副会长和理事若干名,理事由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中推荐,经理事会选举通过,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校长办公室本机构校长办公室是校长的工作机构,负责全校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各类日常工作。
第八条行政部本机构行政部是全校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现代化体制的构建,制订和实施校内管理规章制度,公共设施管理,行政流程改革等工作。
第九条教学部本机构教学部是师生教学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各类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资源配置和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师德师风等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本机构财务部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财政预算、日常收入支出管理、会计账目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第十一条人事部本机构人事部是人事管理的中心部门,负责制定人事招聘计划、制定合理薪酬体系、员工培训发展等工作。
第三章考核评估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考核本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各类培训课程进行考核评估,对学员进行评估,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并及时发布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内部管理评估本机构定期内部管理评估,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
第十四条市场竞争力评估本机构积极开展市场竞争力评估,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公信力,争取更多的合作机会,培育良好的市场信誉。
21XXXXX学校章程样本

XXXXX学校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XXXXXXXXXXXXXX,特制定本章程。
[内容必须载明学校的办学宗旨。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XXXXX;学校地址;XXXXXX。
[名称应当规范,且符合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学校地址必须载明X区(县、市)X路X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学校由XXXXX出资举办;学校法定代表人: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居住地:XXXXXXXXX),属民办公益性教育机构。
[法定代表人必须由理事长、董事长、出资人或者校长担任。
]第四条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XXXXXXX;登记管理部门:XXXXXXXXX。
[载明具体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的名称。
]第二章办学范围第五条学校的办学范围是:(一)办学层次:XXXXXXXXX。
[载明民办非学历高等、中等、初等。
](二)办学类型:XXXXXXXX。
[载明社会组织办学、个人办学或联合办学](三)专业设置:XXXXXXX。
(四)办学区域:XXXXXXX。
[载明办学所在市或县(市)区。
](五)年招生规模:XXXXXXXXXXXXX。
(六)办学形式:XXXXXXXX。
[载明全日制或业余。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与活动第六条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组成,任期XX年。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列》第十九条制定]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计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七条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XXXXXX。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样表)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样表)XXX办学章程第1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为XXX,性质为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的公益性教育活动社会组织。
本校由于XXX出资300万元举办,是面向社会的业余培训机构。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教书育人,培养学生的研究兴趣,服务于社会的有用人才。
第二章学校办学学校的办学层次为非学历教育培训,办学类别为文化艺术培训,办学范围为金普新区内,办学形式为业余培训,办学规模为300人,招生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成人或中小学生学员。
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300万元,由于XXX个人出资。
出资人XXX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为学校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7人组成,其中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4人,教职工代表3人。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理事会行使聘任或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等事项的决定权。
以上内容经过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文讲述了一所学校的理事会和校长的职权以及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规定。
理事会有以下职权: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如果必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实行1人1票制,应由1/2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举行,讨论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理事会设有1名理事长,当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理事会成员代其行使职权。
理事会会议必须制作会议记录或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审阅、签名,由专人负责存档保管。
校长由理事会聘任,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审批机关核准。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独立行使职权。
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校长提出,报理事会批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学历民办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
本学校名称为“××教育机构”,英文名称为“×× Education Institution”。
第二条学校性质
本学校为非学历教育机构,为社会培训提供教育服务,旨在提高社会各界人士的教育水平。
第三条学校地址
本学校地址为××市××区××路××号。
第四条法律地位
本学校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理事会
本学校设立理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由法人代表担任理事长,理事会议事规则见《理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学校管理
第六条校长
本校聘请一名校长,校长负责本校日常教学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
等工作,任期不少于3年。
第七条教师
本校教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聘请符
合条件的教师,任职期不少于1年。
第八条师德师风建设
本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秉持教育教学的职业精神,坚
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服务的宗旨,严格按照教育相关法规、政
策和制度进行教学活动。
第九条学校财务管理
本校财务管理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内部管理,开展财务公开工作,保证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
范性。
第十条学校安全管理
本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师生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秩序和谐稳定。
第三章学校办学规定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本学校为社会人士提供培训服务,招生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成人学员。
第十二条招生范围
本学校招生范围为××市及周边地区。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
招生人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报入学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及学习经历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招生名额
本学校对每个课程或项目的招生名额视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学制和学费
本学校课程学制由1天至1年不等,学费按照课程形式、学制长度和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课程体系
本学校课程体系由各类中高职业技能课程、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课程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衔接课程构成,课程设置等详见本学校教学方案。
第四章章程生效
第十七条章程修改
本章程适用于本学校的办学行为,如需修改,则需在合法程序下制定,并经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报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章程生效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生效,本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应当认真遵守本章程,做到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