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础知识
税收基础知识

(1)税收法律(2)税收的行政法规(3)税收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5)国际条约
6、纳税环节 指应税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应交纳的具体环节。 7、纳税期限 指纳税人的纳税人义务发生后按税法规定应交纳税款的具体时间。
8、纳税地点 9、减免税 10、法律责任 五、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 1、现行税种构成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我国的税种由37个减缩到目前的19个,具体是: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关税、烟叶税、资源税、契税、固定资 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国内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各银行 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 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3中央与地方共享部分: (1)国内增值税:中央政府75%地方25% (2)个人、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6:4分成 (3)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交纳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4)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97%归中央,3%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
• 1、税法体系包括: 2、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 简称纳税人,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税对象 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税种之间的区别 3、税目 指税法中规定应当征税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4、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也称税基,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 5、税率 指应征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税的税率。 (2)累进税率是指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 (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
税收基础知识

Part One名词解释1.税制基本三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2.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亦称“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3.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个人。
自然人是纳税人的重要组成部分4.法人:依法成立,能够独立地支配财产,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5.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是经济学概念。
纳税人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是法学概念;纳税人如果能通过一定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出去,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
造成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主要是由于税负转移和转嫁现象的存在6.扣税义务人:有义务从特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为其代缴的企业、单位和个人7.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纳税的客体,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通过规定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8.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课税对象同计税依据有密切的关系。
前者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的规定,即对什么征税;后者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的规定,即如何计量。
如1984年中国产品税条例(草案)规定的课税对象是列举的产品,而计税依据则是产品的销售收入。
有些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所得税中的应税所得额既是课税对象,又是计税依据;有些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不一致的,如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它的计税依据则是房产的价值或租金9.税源:税款的最终来源,或者说是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10.税目: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税目一般可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11.税率: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关系或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国家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因而它是体现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
目前我国税法实行的税率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12.名义税率: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实征税额与其征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平均税率:纳税人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边际税率13.纳税环节:征税对象在运动中缴纳税款的环节。
税务基本知识

1.什么是税收税收,就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用以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财政收入。
政府代表社会履行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向广大社会成员提供了共同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设施,发生了一定的社会费用,那么,政府就有权力要求纳税人将一部分剩余产品补偿社会费用,而纳税人在平等地享受或消费了国家提供的公共设施服务后,也有义务分担一部分社会共同费用。
2.税收的特征税收与规费收入、国债收入、罚没收入等其他形式财政收入相比,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三项基本特征。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在具体征税过程中,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依据国家的政治权力,具体表现在税收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税法作为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纳税人征收的,具有事前规定的特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
3.税收职能和作用税收的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财政职能。
组织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
由于税收具有及时、可靠、稳定的特点,因此,税收一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目前在我国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5%以上。
(2)经-济职能。
税收是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通过税制设计和制定税收政策,实现国家的经-济政策目标,调节不同主体的经-济利益和分配关系,从而协-调社会经-济的发展。
(3)监督管理职能。
税收借助它与经-济的必然联系,反映国民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某些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对经-济活动实行有效的监督。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筹集财政收入,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资金需要。
(2)贯彻产业政策,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
(3)调节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公平。
税收基础知识(PPT 98张)

特例:饭店销售自酿啤酒,属于营业税的混合 销售就既得纳消费税,还得纳营业税,而不纳 增值税。商业企业销售自酿啤酒,就既得纳增 值税,也得纳消费税。
一、纳税人:我国境内生产、委 托加工、零售和进口规定的应税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5种类型的14种消费
品。 1、过度消费有危害的:烟、酒及酒精、 鞭炮及焰火。 2、奢侈品: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 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
国家 ◆税收的主体是谁? ◆税收的目的是什么? 实现国家职能 ◆实现税收凭借的手段是? 政治权力 ◆依据是什么? 法律 ◆税收的实质是什么? 取得财政收入
税收的职能
• 税收具有筹集收入、调控经济、监督经济三大职能作用。 • 1、税收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 入稳定可靠。 • 2、税收作为经济杠杆,通过增税与减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 的经济利益,引导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改变社会财富分配状 况,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从而达到调控宏观经 济运行的目的。 • 3、税收政策体现着国家的意志,税收制度是纳税人必须遵守的 法律准绳,它约束纳税人的经济行为,使之符合国家的政治要求。
第三节、营改增政策
• 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按中央政策, 到2015务业和邮电通讯业。
第四节、增值税转型改革
• 增值税转型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 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即 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将外购固定资产所 含增值税进项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 • 延长了企业投产达效时间。例如司家营二期, 至今尚未抵扣完毕。
⑴征税对象: 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 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增值税 ⑵纳税人: 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 和个人。
税收基础知识重点

税收基础知识重点税收基础知识重点第一章:税收的定义和分类1. 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税率和税基,从居民和非居民的财产、收入和行为上征收的一种财政收入。
2. 税收的分类(1)按税种分类- 间接税:这类税收是指税务主体通过征税目标征收税款,纳税人并不是直接向税务主体缴纳税款。
间接税的特点是税务主体通过行政手段、企业或个人的交易环节实施税收,纳税人通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式向国家缴纳税款。
常见的间接税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 直接税:这类税收是指税务主体直接向纳税人征收税款。
直接税的特点是税务主体直接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纳税人需主动向国家缴纳税款。
常见的直接税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2)按征收主体分类- 中央税:由中央政府依法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依法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3)按征税对象分类- 个人税:对个人财产、收入和行为进行征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
- 企业税:对企业财产、收入和行为进行征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第二章:税收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税收必须依法征收和使用,合法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务主体必须依法制定税法,履行法定税收程序,确保税收的合法性。
2. 公正性原则税收征收和分配必须公平合理,公正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务主体在税收征收和分配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平原则,避免过度负担纳税人或偏袒某一群体。
3. 简易性原则税收征收的程序和规则应当简明易懂,简易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收政策和税法应当避免复杂繁琐的规定,使纳税人能够容易理解和遵守税法。
4. 效率性原则税收征收和分配应当高效率和高效益,效率性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务主体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益。
第三章:税基与税率1. 税基的概念税基是指纳税人的财产、收入和行为等可以作为征税依据的基础。
税务基础知识

税务基础知识税务基础知识是每个公民和企业都应当了解的重要内容。
税务涉及国家财政收入、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以及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以下是税务基础知识的详细介绍:1. 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从纳税人那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2. 税种的分类税收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等;按照税收的征收方式,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按照税收的用途,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3. 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是指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如实申报自己的收入和财产情况,按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4. 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某些行业的发展或者支持某些社会活动,国家会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可能包括税率的减免、税收的返还或者税收的抵免等。
5. 税务登记与申报企业和个人在开始经营活动或者取得收入之前,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在经营过程中,纳税人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申报自己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并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6. 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税收征收、管理、监督和检查的全过程。
税务机关通过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征收。
7. 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税收违法行为包括逃税、抗税、骗税等。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会依法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8. 国际税收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税收问题日益重要。
国际税收涉及跨国公司的利润分配、双重征税的避免、税收协定的签订等。
各国通过国际合作,共同解决国际税收问题,促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了解税务基础知识,有助于公民和企业更好地遵守税法,合理规划财务,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公平。
《税收基础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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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定 期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款,并提供相关 纳税资料。
税款征收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款进行征收,确保 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税务检查
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 查,核实纳税人申报的纳税资料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
列活动。
01
依法征管
税务机关必须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依法进行征收管理,确保税收法律
法规的正确实施。
03
效率征管
税务机关应当采取科学、合理、高效的管理 方式和方法,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05
02
税收征管的原则
依法征管、公平征管、效率征管和文明征管 。
04
公平征管
税务机关应当对所有纳税人一视同仁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征收 管理,不偏袒、不歧视。
、车船使用税等。
税收的作用与意义
1 2
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国家提供公 共产品和服务的需要提供资金支持。
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
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可以调节社会总供 给和总需求,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
3
公平负担和社会分配的调节器
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可以调节社会财富 的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指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税款的期限。
税收制度的类型
01
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 类:直接税和间接税。
02
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 从价税和从量税。
03
按税收收入归属分类: 地方税和中央税(有时 还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
税收基础知识讲解

税收基础知识讲解税收基础知识包括以下方面:1. 税法: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2. 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
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和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3. 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其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
4. 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5. 征税对象:也称为课税对象,是税收法律的客体。
6. 税率:是计税的“尺寸”,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7. 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8.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上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9.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10. 纳税地点:是根据各个税种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11. 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和免税,也包括起征点和免征额。
12. 法律责任:税法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3. 中国现行税种:税务机关征收的有16种,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环境保护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以查阅中国财税法网等网站获取更全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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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分局、税务所
地区、地级市、自治 州、盟地方税务局
县、县级市、旗 地方税务局
征收分局、税务所
同级 政府
同级 政府
(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中国现行税制体系
税类
税种
流转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特定目的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停征)
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纳税征收 。
*
模块一 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
知识
▪价内税
是
计税价格
包括税金
否
▪价外税
*
模块一 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
知识
▪从量税:
以征税对象的 数量单位 为标准,按 固定 单位税额 征收的税种。
▪从价税:
以征税对象的 价格金额 为标准,按 规定 税率 征收的税种。
3、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单位课税
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
定额税率在具体运用时,一般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计算方便 税款不受价格变动影响
4、0税率:
征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要 缴税。
(1)在所得课税中,对所得中的免税部分规定税率 为零,保证所得少者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2)在商品课税中,对出口商品规定税率为零,即 退还出口商品已纳的税款。
课程成绩 100%
考核方式及标准
应知鉴定成 绩50%
平时应知鉴定成绩(20%)
平时作业 课堂抽查 学习态度
期末应知综合性鉴定(30%)
应会鉴定成 绩50%
平时应会鉴定成绩(20%)
表格填制 案例分析 实训报告 学习态度
期末应会综合性鉴定(30%)
情境一 导论
税收与企业涉税 基础知识
学习重点 1、理解税收和税收管理体制概念 2、掌握税收制度构成要素 3、明确我国税收管理权的具体划分 4、明确我国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
扣缴义务人
A、外国企业A委托境内代理公司B,销售其一台机器 设备。
B、小王向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机,支付商场5000
元。
负税人
纳税人
*
纳税人
直接负有纳税义 务的单位和个人
法人和自然人
解决某税种对“谁”课税 问题--纳税主体
负税人
最终负担税款的人
与纳税人同为一体--直接税 与纳税人相分离--间接税
计税依据
征税对象数量 化计算应纳税 额的直接根据
计税金额:从价计税 计税数量:从量计税 既从价又从量:复合 计税
三、税率:税收制度的核心: 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
是否应该赚得越 多交税越多?
税率的基本形式:
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 论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
的税率。 (1) 产品比例税率 (2) 行业比例税率 (3)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4) 幅度比例税率 (5) 分档比例税率
四、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课
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流转过程中, 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一次课征制:如资源税、消费税 两次课征制 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如增值税
*
五、纳税期限: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 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解缴税款的起止 时间。
按次征收:如耕地占用税 按期征收:如增值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 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 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
营业税、城建税; 地方国企、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 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3、 地方财政部门征收管理的税种
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 用税。
财产税和行为税 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船舶吨税
类
、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资源税类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业税类 烟叶税
1、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铁道部门(删)、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央企业,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 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
税收基础知识
课程简介
课程结构
情境一 导论 税收与企业涉税基础知识 情境二 准备纳税 情境三 税款计算—流转税 情境四 税款计算—所得税 情境五 税款计算—其它税种
情境六 税款申报与缴纳
※ 情境七 应对税务稽查与聘请税务代理(机动 ) 情境八 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
主要教学方式
理论讲授(动脑应知能力) 案例分析(动手应会能力) 实务操作(应知应会相结合)
*
模块一 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
知识
▪直接税
纳税人=负税人
不能 纳税人
能够
直接将税负转嫁给他人
▪间接税
纳税人≠负税人
*
模块一 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
知识
管
理
▪中央税
权
限
归
?
▪地方税
收
入
归
?
▪中央与地
支
方共享税
配 使
用
*
中央 地方 分享
K102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国家规定的税收法令、条例和征管办 法的总称。
例:课税对象数额= 9000
9000
全额累进税率 计税
超额累进税率 计税
*
9000×20%=1800
9100×25%=2275
1500×3%=45 (4500-1500) ×10%=300 (9000-4500) ×20%=900 (9100-9000)×25%=25
∑=1245 +25 =1270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 什么机关有税收立法权? ▪ 如何划分各级机关的税收立法权?
2)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 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
方税: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保证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企业平等竞争
▪ 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灵活及时地解决地方性问题
六、纳税地点: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 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
*
七、税收减免
项目扣除 税基式减免: 缩小计税依据 跨期结转
起征点
税率式减免
免征额
税额式减免 全部免征 减半征
收
*
起征点
免征额
*
起征点与免征额
开始征税的起 点
未达到起征点不征税 ,达到或超过的全额
计税
个别优惠特点。在起征 点附近税负分配不公平
(四)税收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2、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 3、按计税依据分类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5、按税收管理与使用权限分类
*
▪流转税
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
▪所得税
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
▪财产税
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
▪行为税
以纳税人的某种行为征税对象的税。
▪资源税
级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距
1
小于1500元
3%
2 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35000元的部分 25%
速算扣除数 0 105 555
1005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管理体制是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 府之间税收收入和税收管理权限的制度。
(一)税收管理权限: ▪ 税收立法权
税收法规的制订、审议、表决、批准、公布
▪ 税收执法权(管理权) 税收法规的执行: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法规的解 释;税率、税目的调整;减免、加征的审批…
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1) 税收立法权是制订、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
能体现量力负担的原则
2、累进税率: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
税率。即按课税对象数额大小,划分若干不同 的征税级距,规定若干个高低不同的等级税率 ,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 类型 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
超率累进:土地增值税
*
累进税率
3
10%
%
20%
(9100) 25%
0 1500
4500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 税、资源税、契税、烟叶税、印花税等
扣缴义务 人
*
代为扣缴税款的人
既非纳税人 也非负税人
二、征税对象:征税的客体
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
征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 的标志。
征税对象:流转额
征税对象:所得额
流转税
税目:征税对象具体化
所得税
征税对象
解决某税种对 “什么”课税问
题
区别税种的主要标 志
税目
征税对象具体 化
列举法和概括法
免于征税的数 额
未达免征额不征税, 超过此点只就超过部
分征税
普遍优惠的特点。 税负分配比较公平
某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为3000元,税率为5% 。假定规定2000元为起征点:
则其应纳税额为150元(3000×5%); 假定规定2000元为免征额: 则其应纳税额为50元【(3000-2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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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税收加征 (1)地方附加: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