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东省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山东省建筑暖通设施维修保养收费标准

(完整版)山东省建筑暖通设施维修保养收费标准本文档旨在提供山东省建筑暖通设施维修保养收费标准的详细说明和指导。
以下是针对维修保养服务的收费标准。
1. 维修保养服务类型本标准涵盖以下类型的建筑暖通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供暖系统维修保养- 空调系统维修保养- 通风系统维修保养- 水暖系统维修保养- 管道系统维修保养2.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不同维修保养服务类型,以下是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2.1 供暖系统维修保养收费标准- 管道疏通:- 标准收费:XX元/次-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次- 锅炉维修:- 标准收费:XX元/小时-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小时- 故障排除:- 标准收费:XX元/次-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次2.2 空调系统维修保养收费标准- 预防性维护:- 标准收费:XX元/台-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台- 制冷剂加注:- 标准收费:XX元/Kg-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Kg- 故障修复:- 标准收费:XX元/次-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次2.3 通风系统维修保养收费标准- 风管清洗:- 标准收费:XX元/米-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米- 风机检修:- 标准收费:XX元/台-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台- 故障排除:- 标准收费:XX元/次-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次2.4 水暖系统维修保养收费标准- 水管更换:- 标准收费:XX元/米-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米- 阀门维修:- 标准收费:XX元/次-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次- 故障修复:- 标准收费:XX元/次-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次2.5 管道系统维修保养收费标准- 管道疏通:- 标准收费:XX元/次-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次- 管道维修:- 标准收费:XX元/米-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米- 故障排除:- 标准收费:XX元/次- 加急收费(24小时内):XX元/次3. 结论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山东省建筑暖通设施维修保养的收费标准。
山东省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工程类型
≤100部分
≤1000部分
≤2000部分
≤5000部分
>5000部分
一
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建安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
5.4
5.0
4.7
4.3
3.6
安装工程
6.4
6.0
5.7
5.3
4.6
二
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
报价的审核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4.0
3.4
四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预结算)
建安工程造价
10
8
7
6
5
五
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实际吨数
12元/吨
六
竣工决算编制
建设项目总费用
1.6
1.3
0.8
0.5
0.3
七
竣工决算审核
建设项目总费用
1.0
0.6
0.3
0.2
0.1
八
计时收费
注册造价工程师
200元/人工作小时
省工程造价高级资格专业人员
160元/人工作小时
(一)+(二)
(一)
核增、减额5%以下(含)
送审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
5.4
5.0
4.7
4.3
3.6
安装工程
6.4
6.0
5.7
5.3
4.6
(二)
核增、减额5%以上
按核增、减额5%以上的额度收取(%)
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完全版)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完全版)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205号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39号)试行一年来,各地反映较好。
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和其他相关事宜仍按鲁价费发[2004]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二○○七年九月三十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价费发[2004]239号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将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公布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面向社会承接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的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收费单位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等。
四、各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试行期一年,到期另行核定。
按预算定额计价方式进行造价咨询服务的,仍按鲁价费发[1999]7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单位:万元、‰注:一、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
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11】212号一、解答法律咨询(一)简易法律服务咨询不收费;(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100元/件;(三)涉及财产关系的,20—100元/件;咨询时间超过一小时,可按20-100元/小时实行计时收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二、代写法律实务文书(一)申请、声明、委托书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20—100元/件;(二)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和仲裁申请书等:40—400元/件(三)析产、遗嘱、赠与及其他设计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30—300元/件;(四)民事合同、经济合同、契约及其他法律文书:40—400元/件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3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基础服务费300—2000元/件。
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算比率10000—100000元(含)部分4%--5%100000—500000元(含)部分3%--4%500000—1000000元(含)部分2%--3%1000000元以上0.5%--2%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曾代理一审或者二审,又代理二审或者重审、再审的,其服务费按照初次代理费收费额度计费比例的50%--70%收取,初次代理依法实施收费减免的除外。
四、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纠纷(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2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3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5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但每件不低于1000元。
六、代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4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解散、破产企业清算审计
清算按会计报表审计标准收费,超过三年的三年以前年度的部分可以按照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下浮30%计收;清算中的专项审计参照下栏“涉及经济案件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收费标准计收。
7
涉及经济案件及其他专项审计
按案件(项目)涉及金额的5%-2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
8
计时收费
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鲁价费发〔2010〕187号)
序号
项?目
收费单位
企业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部分
100-500万元部分
500-1000万元部分
1000-5000万元部分
5000万-1亿元以上部分
备注
1
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
每个企业单位每年、每套
5
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
定期提供年度报表审计的,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按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下浮10%计收,资产总额1亿-5亿元的下浮20%计收,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上的下浮40%计收;
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按会计报表审计标准计收。
5‰(起价3000元)
‰
2‰
‰
‰
‰
‰
‰
可上下浮动30%
2
设立企业验证资本(中准价)
每个企业单位(按企业注册资本总额)
3‰1000元起价)
‰
1‰
‰
‰
‰
‰
‰
可上下浮动30%
3
清产核资
按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上浮30%范围内计收。??
4
经济责任审计
各年度收费按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上浮30%,再将分年度收费额累加计算后计收;超过三年的三年以前年度的部分按照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下浮30%范围内计收。
山东省注协最新收费标准

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0]1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省外会计师事务所来鲁执行相关业务,其业务服务收费也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水平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全省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委托人的承受能力适时制定和调整。
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中不得擅自变更确定。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必须按有关规定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指定业务,不得强制提高收费标准,亦不得强制降低收费标准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以下服务收费可以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协商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收费标准不得低于政府指导价:证券上市公司或证券发行企业相关审计、验资、咨询等鉴证业务;大型、特大型企业相关审计、验资、咨询等业务;业务量大、情况复杂或委托方提出特殊委托需求的审计、咨询等鉴证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其他相关审计、咨询等业务,如:担任常年会计顾问,提供财会管理咨询,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等专项服务,由委托双方协商参照计件标准或计时标准执行。
山东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
关于印发《山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253号各市物价局、财政局: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10]196号)规定,省物价局会同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省物价局、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3〕鲁价涉字第94号)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
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两年,期满后另行公布。
附件:一、山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二、山东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主题词:收费管理资产评估办法通知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附件一:山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为委托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收费行为。
省外资产评估机构来我省执行相关业务,其服务收费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具体收费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六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司法局:现将《⼭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
执⾏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
附件:1、⼭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东律师服务收费标准⼆〇〇九年三⽉三⼗⼀⽇主题词:律师服务收费通知抄报:国家发展改⾰委、司法部⼭东省物价局办公室2009年3⽉31⽇印发附件⼀:⼭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为,维护委托⼈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条本实施办法适⽤于依法在⼭东省登记设⽴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为。
接受委托跨省提供法律服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协商确定执⾏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愿有偿和诚实信⽤的原则。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形式。
实⾏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协商确定。
第五条下列律师服务实⾏政府指导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的辩护⼈或者⾃诉⼈、被害⼈的诉讼代理⼈;(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第六条实⾏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东省物价局会同⼭东省司法厅制定。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实⾏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应当根据下列因素,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办理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需要耗费的⼯作时间和费⽤;(三)委托⼈的经济承受能⼒;(四)承办律师的业务⽔平、社会信誉以及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
山东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鲁价费发〔2011〕74号...
附件1:山东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鲁价费发〔2011〕74号文件相关部分)一、服务性收费项目(略)二、代收费项目(节选)(三)学生装费。
学校通过公开招标代学生定制服装收取的费用。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装费:小学每套不高于80元,初中每套不高于100元;小学生每三年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分别在一、四年级配发。
初中生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在新生入学时配发。
具体价格由各市物价、教育部门核定,并报省物价、教育部门备案。
面料质量标准由省教育部门制定。
2.高中阶段学生装费:每套不高于120元;高中生三年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只在新生入学时配发。
具体价格由各市物价、教育部门核定,并报省物价、教育部门备案。
面料质量标准由省教育部门制定。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教育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费[2011]21号)各区市物价局、教育(体)局,各有关学校:现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7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的原则、范围,以及本通知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严禁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二、作业本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仍按照我市现行标准执行。
即小学1-2年级每生每学期7.5元;3-6年级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元。
高中作业本费确定为每生每学期15元。
三、学生装价格:我市中小学校学生装价格在不高于省定最高价格的基础上,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学生装工作管理办法(暂行)》(鲁教办字[2011]17号)和青岛市制定的学生装工作管理办法,通过全市统一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学生装具体价格,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后,向社会统一发布。
原市物价局青价字[2005]26号文件同时废止。
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5‰(起价3000元)
‰
2‰
‰
‰
‰
‰
‰
可上下浮动30%
2
设立企业验证资本(中准价)
每个企业单位(按企业注册资本总额)
3‰1000元起价)
‰
1‰
‰
‰
‰
‰
‰
可上下浮动30%
3
清产核资
按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上浮30%范围内计收。??
??
4
经济责任审计
各年度收费按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上浮30%,再将分年度收费额累加计算后计收;超过三年的三年以前年度的部分按照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下浮30%范围内计收。
?
5
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
定期提供年度报表审计的,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按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下浮10%计收,资产总额1亿-5亿元的下浮20%计收,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上的下浮40%计收;
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按会计报表审计标准计收。
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鲁价费发〔2010〕187号)
序号
项? 目
收费单位
企业资产总额
??
100万元以下部分
100-500万元部分
500-1000万元部分
1000-5000万元部分
5000万-1亿元部分
1亿-5亿元部分
5亿-10亿元
10亿元以上部分
备 注
1
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
?
8
计时收费
主任(副主任)会计师:800元/小时;项目负责人:600元/小时;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500元/小时;中高级职称人员300元/小时;助理人员20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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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最新山东省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
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 / 1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
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
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许多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时期:
1、提供咨询: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1 / 1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时期: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
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许多于2000元。
(三)审判时期: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
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
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
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
1 / 1
办理本标准一至五项所列服务,能够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
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
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刻,折半计算。
七、本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八、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满后,
由省物价局、司法厅依照全省经济社会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附: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治理实施方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托付人和律师的合法
权益,促进全省律师服务业健康进展,依照国家进展改革委、司
法部《律师服务收费治理方法》,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
法。
第二条 本实施方法适用于依法在山东省登记设立的律师事
务所(含分所,下同)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托付人提供法律服务
的收费行为。
同意托付跨省提供法律服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和托付人协商
确定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律师服
务收费标准。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老实信用
的原则。
1 / 1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形
式。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协
商确定。
第五条 下列律师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
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自诉人、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山东省物价局会
同山东省司法厅制定。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应当依
照下列因素,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内与托付人协商确定
具体收费标准:
(一)办理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