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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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文号】海船员[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名单的通知(海船员[2013]3号)各直属海事局,中国海事服务中心,各有关航海院校: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加强审核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海船员〔2012〕173号)等相关法规规定,经审定,决定为常富治等94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高级审核员证书》,为何君华等23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普通审核员证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员证书的签发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有效期至2017年12月27日。

二、审核员证书的编写规则:(一)证书类别编码: GW代表高级审核员; PW代表普通审核员;NS代表内部审核员。

(二)审核员证书编号为:类别+发证时间(年)+辖区审核机构代码(即船员证书专用章号码)+ 3位流水号。

如2012年签发的上海海事局流水号为8号的高级审核员证书号码为:GW201202008。

三、外部审核员证书由部海事局统一印制;内部审核员由各审核机构印制。

四、各类审核员证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照片;(二)证书类别、编号;(三)发证日期和有效期;(四)工作单位;(五)发证机关名称。

五、自2013年4月1日起,各类审核员在执行审核任务时应持证上岗。

六、为更好地掌握审核员的调派信息,用人审核机构应通过该审核员所在审核机构通知、调派,审核员所在审核机构负责调派信息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体系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体系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体系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体系的管理规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培训机构资质认证:船员培训机构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认证,并具备必要的培训设施和师资力量。

2. 基础培训要求:船员培训机构应按照国际航运组织(IMO)的要求,制定船员基础培训课程和教材。

3. 培训课程设置:船员培训机构应根据船员的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课程和实习计划。

4. 培训设施和设备:船员培训机构应具备符合国际标准的培训设施和设备,包括模拟船舶和模拟控制室等。

5. 培训师资力量:船员培训机构应具备合格的培训师资力量,师资队伍包括教学人员和模拟训练指导员。

6. 船员管理质量体系:船员管理机构应建立、实施和维护符合国际标准的船员管理质量体系,确保船员的合格培训和管理。

7. 船员评估和认证:船员培训机构应对培训结束的船员进行评估和认证,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国际标准和要求。

8. 船员培训记录管理:船员培训机构应对船员的培训记录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培训内容、时长、实习证明等。

9. 质量管理审计:船员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管理审计,确保培训和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10. 处罚和监管: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船员培训机构,相关
部门应依法给予处罚,并加强监管,确保船员培训和管理的质量和安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实施细则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港监字[1998]143号 1998年5月27日)各港务监督:为规范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审核行为,保障审核工作公正、有序、有效地进行,我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1998年6月1日生效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审核工作,确保审核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公正、循序和有效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部1997年第13号令)第六章和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即STCW78/95公约)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体系”)的审核以及相关的审核机构、审核员和被审核单位,包括船上培训。

第三条质量体系的审核应达到以下目的:(一)确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和STCW78/95公约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基本要求;(二)确定质量体系能否连续和有效地实现保证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的既定目标;(三)促进被审核单位的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和不断完善。

第四条质量体系的审核工作由审核机构负责实施,由有资格的人员组成的审核组独立进行。

审核机构向主管书[关负责。

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的资格应符合本细则第二章的规定。

第五条质量体系审核应以体系的要素和相关部门及主要岗位的审核为中心,并按照质量体系运作的顺序进行审核。

审核的全过程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审核机构和审核员的资格与职责第六条审核机构与被审核单位应无隶属关系和无直接的利益关系,对受审核的质量体系的实施无直接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履行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準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78/95公约),确保船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船员教育和培训的机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港务监督是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对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实施质量监督、检查、评估和稽核的管理机关。

第四条开展船员教育和培训的机构必须建立质量体系,制定出包括质量方针的体系档案,使船员教育和培训工作在质量体系的连续控制之下进行,以达到既定的目标。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并形成档案,作为确保船员教育和培训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管理模式。

质量手册作为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质量体系的核心档案应涵盖质量体系程式并概述质量体系结构。

质量手册至少包括质量方针职责和许可权、教学计划、学员录取与管理、教学与管理人员、教学和培训装置、教学和训练的实施、质量记录控制、教学和训练的检查与评估、纠正和预防措施、档案与资料控制、内部稽核等基本要素。

第六条质量方针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明确其质量方针,包含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

质量方针要与培训机构的总体目标以及用人单位的期望和需要相吻合。

质量方针应被其所有员工和学员理解,并坚决贯彻执行。

第七条职责和许可权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管理机构。

对所有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影响教育和培训活动质量的工作人员,应明确其职责、许可权和相互关係,并予以贯彻和保持。

第八条教学计划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建立档案化程式,保持教学汁划和大纲编写与开发的管理,以控制和验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满足stcw78/95公约和主管机关有关适任标準等方面的要求。

教学计划和大纲的编制必须充分考虑教育手段、师资力量、教学装置条件等相关资源,以确保船员教育和培训的目标得以实现。

教务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报告

教务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报告

教务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报告引言教务处作为船员培训的管理部门,负责确保船员培训质量的有效管理和持续改进。

本报告旨在总结和分析教务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评估其在提升培训质量、保障航行安全和船员技能提升方面的效果,同时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管理水平。

一、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教务处在过去一年内成功建立了完备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其中包括了培训规划、教学资源管理、培训实施、考核评估、持续改进等各个方面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规范的文件管理和信息化系统的支持,教务处实现了对培训全过程的有效监控和管理,保障了培训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1.培训规划执行情况教务处根据船员的不同等级和专业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动态调整,确保培训任务按时完成。

通过与船东、船公司等单位的紧密合作,确保培训计划与船舶运营需求的有效衔接,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教学资源管理情况教务处对教学设施设备、教师队伍、教材教辅等资源进行了充分的管理和配置,确保培训过程中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注重引进先进的航海模拟器设备和虚拟仿真技术,提升了培训的现代化水平。

3.培训实施和考核评估情况教务处组织实施了多轮次的培训课程和考核评估工作,不断优化课程设置和评估方式,确保培训效果的有效验证和监测。

通过引入外部专家和机构参与考核评估,提升了评估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增强了培训结果的可信度。

4.持续改进教务处建立了持续改进的机制,对每一次培训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开展了培训质量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工作,促进了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1.培训质量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加强教务处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培训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分析,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支持能力。

2.培训课程设置需要更加贴近实际需求。

建议教务处通过加强市场调研和与航运企业的交流合作,不断优化培训课程设置,确保培训内容更贴近实际航行和操作需求。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F2版)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F2版)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F/2版)宣贯手册武汉理工大学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编印二○一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基本质量术语 (1)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二、质量管理 (1)三、质量管理体系 (1)五、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2)第二章为何要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 (3)三、是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需要 (3)四、是满足用人单位质量控制的需要 (3)第三章我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知识 (4)一、基本要求 (4)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作用 (4)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特性 (4)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实施 (4)五、词语定义和解释 (4)第四章对人员的要求 (5)一、管理层 (5)二、文件和资料管理人员 (5)三、所有受控的工作人员 (5)第五章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6)一、《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获得 (6)二、《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保持 (6)第六章我校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 (6)一、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承诺 (6)二、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8)三、我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构成 (9)学习及宣贯要求 (11)思考题 (11)第一章基本质量术语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应明确其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船员教育和培训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要与机构总方针保持一致。

质量目标是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在质量管理方面追求的目的,应与质量方针相适应,并具有可测性。

二、质量管理(一)定义: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使其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全部活动。

(二)注解1.质量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职责——质量管理是单位管理的中心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管理责任必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质量管理需要全员参与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2.质量管理职能——质量方针制订与实施;实施质量方针就须对质量策划、资源及其他与质量有关的系统活动进行控制;质量管理的目的是实现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解读(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解读(1)
理人员、质量管理办公室的人员、负责教学检查与评估的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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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审员培训-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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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最高管理层均应进入质量管理体系受控 范围,但至少与以上人员所在部门具有直接领 导关系的最高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其在质量管 理体系中的职责与权限。
可以采用部分(有限程度)受控的方式。
应在教学和管理各个过程控制文件中,建立适 当的信息交流过程,例如,报告、会议等过程, 确保各级人员和部门之间能够对对质量管理体 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这里的有效性包括体系 运行某个过程的有效性,也包括体系整体运行 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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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建立文件化程序,对招 生与学员管理的各个过程进行控制,以使其符 合主管机关的强制性要求和机构自身的质量目 标。
本条所谓学员包括航海教育的学生和各类船员 培训的学员。如果机构既有航海教育的学生又 有船员培训学员,则应分别对其招生与学员管 理过程的差异给予关注。
实训设备的管理人员,场地、设施和设备的清洁卫生、物业等辅助人员 不是强制要求的对象。但应将无纸化考场的技术支持人员纳入受控范围。
(五)人事管理人员。包括负责体系内教师和管理人员人事管理的人员。 (六)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包括负责内外部受控文件、资料管理的人员。 (七)档案、图书教材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图书教材管理的人员。 (八)审核员。内审员和外审员。 (九)其他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的人员。包括最高管理层的管
如果没有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则可认定为重大不符 合项。
如果制定有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方针和目标,但质量 方针和目标不吻合或质量目标不具备可测性,则可根 据具体情况认定为一般不符合项或建议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审核和发证活动。

第三条开展船员教育和培训的机构必须依据本规则建立、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审核机构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使船员教育和培训活动在质量管理体系的连续控制之下进行,以达到既定的目标。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审核机构在主管机关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活动。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第五条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应明确其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船员教育和培训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要与机构总方针保持一致。

质量目标是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在质量管理方面追求的目的,应与质量方针相适应,并具有可测性。

第六条职责、权限和沟通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规定和沟通。

应明确适当的途径,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质量管理体系范围至少应包括下列人员及所在部门:(一)教学人员;(二)教学和学员管理人员;(三)招生、设施和设备、人事、文件资料、档案、图书教材等管理人员;(四)内部审核员;(五)其他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的人员。

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持续改进,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所需的资源。

最高管理者应在本机构的最高管理层指定1名管理者代表,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一)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与持续改进的管理;(二)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的需求;(三)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

第七条教学和培训计划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建立文件化程序,对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标准)的编制、评审、审批、发布、修改等过程进行控制,对教学和培训实施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发布进行控制,以保证教学和培训计划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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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宣贯材料质量管理办公室二○一八年九月编印我校建立与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简称“质量管理体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其目的是使船员教育和培训活动的全过程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下进行,确保船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能够达到既定的目标。

2018 年下半年,我校将迎接国家海事局的质量管理体系换证审核。

为了让质量管理体系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办公室修订印发了本宣贯材料。

质量管理办公室2018年9月** 技术学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方针:确保培养出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法规和用人单位要求的优质船员。

质量目标:• 航海类三年制专科毕业生专业理论满足经修正的STCW 公约和国家船员管理法规规定的操作级要求。

• 实践技能满足操作级要求。

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强,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服从意识强。

• 各类专项培训的学员,满足国家相应的发证要求和与用人单位约定的质量要求。

学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见质量手册*三.STCW公约概况经修正的《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 STCW 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约50个最重要的公约之一,目前已有158个缔约国,于1978 年7 月7 日通过,1984 年4 月28 日生效。

我国于1981 年6 月8 日加入该公约。

STCW 公约生效实施以来,对促进包括我国在内的各缔约国海员素质的提高,在全球范围内保障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有效地控制人为因素对海难事故的影响,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航海技术及航运业发展的需要,STCW 公约进行了多次修正,于1995 年和2010 年分别进行了全面修正,带来大范围的履约培训。

1995年STCW修正案称STCW78/95公约于1997年2月1日生效。

该修正案保留了公约正文内容,全面修改了公约附则,新增了与公约和附则对应的更为具体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 (即STCW 规则),其中A 部分为强制性标准,B 部分为建议和指导。

STCW 公约95 修正案首次提出了履约国政府要建立船员教育、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质量标准体系,对船员教育和培训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的要求。

为履约我国1997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及体系建立指南、审核实施细则等文件。

2010年6月IMO 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外交大会,通过了对STCW 公约的一系列修正,这次修正被缔约国称为“ 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 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履约过渡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年31日。

马尼拉修正案的重点体现在培训内容的新要求上,主要有:(1)规范了特殊用途船船员的培训和适任要求;(2)明确了4类保安培训、3种保安证书;(3)加强了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理解和熟练的要求;(4)提出了使用电子航海天文历和天文航海计算软件;(5)强调了团队精神、领导力和团队工作技能的要求;(6)增加了电子员的培训与适任要求,对ECDIS 和其他船用电子设备的知识、理解和熟练的要求。

* 四.质量管理体系用语含义 ?1.“船员教育和培训”系指船员为取得适任证书和特殊、专业培训合格证所接受的教育和培训。

2.“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系指开展上款船员教育和培训的院校、培训中心及其它具有相同功能的机构。

3.“质量管理”是指制定和实施质量方针的全部管理职能。

4.“质量管理体系”是指为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5.“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是指为了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建立,质量活动是否按预定的程序安排,以及所有质量管理的程序是否有效地贯彻并达到目标的有系统的、独立的检查。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分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

6.“质量记录”是指为质量管理活动或这些活动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7.“初次审核”系指为向教育和培训机构第一次签发“质量体系证书”而进行的审核,包括预审和正式审核。

8.“主管机关”是指对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9.“管理机关”是指经主管机关授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规定对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实施质量监督、检查、评估和审核的海事管理机构。

* 五.我校为什么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是我国履行STCW 公约的法规要求。

为了实施经2010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加强船员教育和培训以及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的质量管理,主管机关于2011年12月29 日下发了“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开展船员教育和培训的院校、培训中心等有关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于2013年12月31 日前通过由被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审核和取得其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一是有利于提高我校航海教育质量,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是可以全面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可实现教育和培训中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3.若没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按STCW 公约和《质量管理规则》的规定,我校所有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活动即便是按我国履约的法规要求进行,也得不到主管机关的许可,毕业生或培训结业生就无资格参加主管机关组织的考试,更无资格获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 六.我校依据什么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我校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同时还充分考虑了国际公约、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

七.如何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体系建立的步骤:宣贯培训、编写文件、发布宣贯、试验运行(一般是三个月)、自我检查、修改完善、申请外审。

* 八.如何有效运行质量体系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认真学习质量体系文件:(1)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和有关的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纲要、办法;(2)质量手册: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等;(3)本岗位及相关岗位的程序文件和规章制度,尤其是4 个通用程序文件:文件控制、内部质量审核、纠正与预防措施和质量记录控制;(4)宣贯材料。

3.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开展工作,并按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好质量记录;4.做好跟踪审核和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实施纠正与改进;5.运行的重点与难点:文件资料控制、外来文件控制、质量记录控制。

九.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有哪些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覆盖质量方针、职责和权限、教学和培训计划、招生与学员管理、教学与管理人员、场地设施和设备、教学和训练的实施、教学和训练的检查与评估、质量记录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文件控制、内部审核和12 管理评审等个基本要求。

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几个层次 ?典型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文件是质量手册,用于阐明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质量方针,描述其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是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主要文件,并可用于对外介绍其质量管理体系;·第二层文件是程序文件,用于概括性描述质量管理体系要素所涉及的活动,并规定实施这些活动的途径,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文件;·第三层文件是支持性文件,用于明确具体的工作规范和标准。

支持性文件包括:1.外来文件:与船员教育和培训相关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2.内部文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学校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等。

* 十一.我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哪些 ?1.质量手册;2.程序文件;3.岗位职责;4.与船员教育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

5. 与船员教育和培训有关的外来文件*十二.我校质量管理体系适用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有哪些项目我校质量管理体系适用范围包括船员教育和船员培训。

船员教育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

船员培训项目包括:A.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B.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三副•三管轮•高级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值班水手•GMDS通S 用操作员•大型船舶操纵C.海船船员专业技能适任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高级消防•精通急救•保安意识•保安责任•船舶保安员•客船•船上医护•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D.内河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内河船舶船员驾驶岗位•内河船舶船员轮机岗位E.过渡期培训•电子海图•驾驶台资源管理•机舱资源管理十三.什么叫受控 ?必须遵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

十四.文件控制基本要求 ?1.在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2.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3.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4.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5.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易于识别;6.确保对策划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7.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须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的标识。

十五.受控文件与资料包括哪些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践、实习大纲(指导书);3.各类训练、培训考核标准;4.教师授课计划/课程表/教学进度表等;5.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6.与船员教育和培训活动有关的行政、教学和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7.船员教育与培训方面的国际、国内有关法规、公约及上级主管机关、上级部门有关教学的外来文件。

十六.程序文件与我校已有的各种管理规定的关系如何 ?程序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工作管理办法编制的,它和各种管理规定保持一致性才能使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遵循。

后者在体系中是程序文件的支持性文件。

十七.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可以改动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它应反映质量管理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如果文件不能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时,必须修改相应的文件,但修改文件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在《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中规定了文件修改程序。

文件经修改后,由原文件发放部门发放新的修改页,并撤回旧页,使用者无权自行在文件上涂改。

十八.为什么要进行质量记录 ?对做过的工作进行记录,首先可以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达到可追溯性的要求,其次也可证明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质量记录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必然要求,必须做到,否则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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