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档案整理规范
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企业档案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涉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分门别类;(三)依法管理,确保安全;(四)方便利用,服务生产。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复制、公布等工作;(五)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六)对企业内部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各部门应设立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的保管、修复、复制、公布等工作;(四)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档案分类及归档第八条电力企业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会计档案;(四)声像档案;(五)实物档案。
第九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一)企业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实物等;(二)企业内部各部门、各项目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实物等;(三)企业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往来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实物等。
第十条档案归档要求:(一)归档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二)归档材料应当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要求进行整理、立卷;(三)归档材料应当及时、规范地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分类存放,有序管理;(三)定期检查,及时修复;(四)保密制度,确保安全。
电力企业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企业业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规章,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企业内部所有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企业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全面、真实、准确;2.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无损;3.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有效利用;4. 系统性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体系。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电力企业业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行政类档案:包括企业规章制度、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等;2. 技术类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设备运行、维护等档案;3. 经济类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合同、招投标文件等;4. 信息类档案:包括市场调研、宣传报道、内部刊物等。
第五条电力企业业务档案的归档范围:1. 企业内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2. 企业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合同等;3. 企业对外发布、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等。
第六条档案归档程序:1. 归档部门在文件形成后,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填写归档登记表;2. 归档部门将归档材料送至档案室,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审核、登记;3. 档案管理员对审核合格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并定期检查、整理;4. 归档材料应按照分类、编号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防磁等设施;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档案安全;3. 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的温湿度控制,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第八条档案利用规定:1. 查阅档案需经企业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申请;2. 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损坏;3. 查阅档案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并做好登记。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
(三)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完整无缺,包括纸质、电子等不同载体形式。
(四)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司内部敏感信息的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公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党群工作类档案:包括党团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的档案。
(二)人事劳资类档案:包括员工录用、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档案。
(三)经营管理类档案: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决策、市场分析、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档案。
(四)生产技术管理类档案:包括设备档案、工艺档案、技术标准、生产运行记录等方面的档案。
(五)财务审计类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税务申报等方面的档案。
(六)科学技术研究类档案:包括科研项目、技术攻关、成果鉴定等方面的档案。
(七)基本建设类档案:包括工程项目、土地、房产、设备采购等方面的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归档部门在文件资料形成过程中,应做好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归档部门在归档前,应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并经归档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档案室对归档文件资料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子公司及分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负责本部门档案的保管、维护和保密工作。
电力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电力行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行业各级单位、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行业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科学管理,方便利用;(四)安全保密,确保安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电力行业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会计档案;(四)声像档案;(五)实物档案;(六)其他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系统;(二)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形成时间等要求进行分类、编号、编目;(三)档案归档应当及时、规范、有序;(四)档案归档前应当进行整理、鉴定、剔除不合格档案。
第六条档案归档程序:(一)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建立档案收集制度,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档案材料;(二)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形成时间等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三)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定期将档案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四)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登记、编目。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光、防震等要求;(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修复;(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档案的防护措施,确保档案安全;(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目,建立档案检索体系。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档案利用应当依法进行,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档案利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三)档案利用应当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四)档案利用应当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拍摄、出版档案。
国网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国网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会计档案的收集:会计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审计报告等。
各部门应按照会计档案的种类和范围,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2. 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会计档案的种类、时间顺序进行分类、编目;(2)对会计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3)会计档案的装订应符合规定,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4)对电子会计档案,应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会计档案的保管:(1)会计档案的保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2)会计档案的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要求;(3)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等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2. 会计档案的利用:(1)会计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2)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等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性;(3)会计档案的利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四、会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1. 会计档案的鉴定:(1)会计档案的鉴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2)鉴定工作应由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共同负责,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2. 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计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2)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3)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防止遗漏、损坏。
五、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应定期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落实;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概述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许多企业已经实现了数字化办公和文档管理,但是在电力行业中,已有的管理方式存在许多问题,如档案保管不彻底、安全隐患大等问题。
为了规范电网公司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合规、高效、安全地管理,电网公司制定了该档案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电网公司的文档管理和档案保管工作,包括对电网公司的各类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
档案管理原则保管原则档案应该按照保管期限、性质、用途分类保管。
档案保管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制定档案的存储规范。
利用原则档案的利用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电网公司的规定,授权管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鉴证原则档案作为证明历史事实和重要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要求进行鉴证。
安全原则档案应安全保管,保证信息资料不被丢失、损坏、泄露,保障电网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服务。
异地备份原则为了防止档案信息的意外损失与破坏,保证档案备份和数据恢复能力,电网公司应按照规定,将关键档案信息进行异地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档案管理措施档案编号管理为了便于管理,所有档案都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号,编号规则应具有唯一性、完整性、顺序性、体现档案内容、年代等特点。
档案存储场所定位档案存储场所应选择安全、防火、防潮等合适的场所,定期检查和维护存储设备和设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档案检索与利用为了方便档案利用,应建设档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档案,实现档案检索、利用和查询,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档案销毁与保留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必须提前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
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保管期和保留期保存档案,逾期经过鉴定和审批后方可进行处理。
结论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电力企业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企业档案工作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集中管理,分室保管:企业档案实行集中管理,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档案室。
(三)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四)科学利用,服务企业: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生产经营、科学研究、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
(五)为企业生产经营、科学研究、技术改造等提供档案服务。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二)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确保本单位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四)支持档案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类档案。
(二)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科学研究、技术改造、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三)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重要档案。
2. 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不得篡改、伪造档案。
3. 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档案。
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公司工作情况,不得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资料利用率,为公司的决策、管理、科研和生产经营提供有力支持。
二、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四)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二)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将档案资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三)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四)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汇报。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二)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
(三)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副本原件及其他部门备份存档的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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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档案整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档案整理的原则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总(分)部及各级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DA/T39-2008 会计档案案卷格式《国家电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家电网财〔2011〕1283号)《国家电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国网(财/2)350-2014)《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0~5大类)》3 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会计档案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
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具体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以及电子会计档案等。
3.2 会计凭证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3.3 会计账簿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簿籍。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4 财务会计报告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5 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单位内部编制用于核对单位账目与银行账目差异,检查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差异的常用表格。
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客观记录单位资金流转情况的记录单,是银行和单位之间对资金流转情况进行核对和确认的凭证,也是证实单位业务往来的记录。
纳税申报表,是纳税人依照税务部门指定的格式填写的,用以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完成纳税申报程序的相关表格,是单位进行税款申报缴纳和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始凭据。
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是记录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具体情况的重要资料。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是单位开展会计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且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重要资料。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如现金盘点表、支票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等。
3.6 会计档案整理将会计档案进行分类、排列、组卷、装订、编目、装盒、排架,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4 整理原则4.1 会计档案应组卷整理,遵循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文件的有机联系和案卷的成套、系统,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4.2 会计档案依据《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0~5大类)》分类进行整理。
4.3 会计凭证、账簿、报告等材料的整理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5 案卷组织5.1 组卷要求5.1.1 案卷文件应齐全、完整,签章手续完备。
5.1.2 案卷内文件的载体和书写印制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5.2 组卷方法5.2.1 区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等,按年度组织案卷。
5.2.2 案卷和卷内文件排列5.2.2.1 会计文件宜按系统、成套性特点进行案卷或卷内文件排列。
5.2.2.2 案卷和案卷内文件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
5.3 档号编制5.3.1 会计档案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编写档号。
档号编制应遵循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扩充性、简单性原则。
5.3.2 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分类号-案卷号。
各项之间用“-”连接。
5.3.2.1 全宗号:公司各级立档单位的档案全宗代号。
5.3.2.2 目录号:由年度和会计主体代码组成。
年度:文件的形成年度。
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如“2016”。
会计主体代码: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拟定两位阿拉伯数字标识。
如不需设置会计主体的,以“O0”补齐。
5.3.2.3 分类号:填写《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0~5大类)》会计档案类目名称代号。
5.3.2.4 案卷号:同一分类号下的案卷流水号,用3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3位的以0补足,如“001”。
档号示例如下:6 装订6.1 会计凭证6.1.1 装订记账凭证,原则上以一张记账凭证汇总表为一册,也可分订两册以上,用分数号编号;如记账凭证较少,也可将两张或三张记账凭证汇总表的记账凭证合并装订一册,但不得跨月装订。
6.1.2 原始凭证过大时,要折叠成比记账凭证略小的面积,注意装订线处的折留方法,装订后应能展开查阅;原始凭证过小时,可在记账凭证面积内分开均匀粘平。
6.1.3 凭证装订应牢固、安全、简便,做到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装订后凭证平整,有利于档案的保护和管理。
001-201603-430-001 分类号 案卷号 目录号(2016年第3个会计主体) 全宗号6.1.4 用于装订的材料,不能包含或产生损害文件制成材料的物质。
不得用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热熔胶、办公胶水、装订夹条、塑料封等装订材料进行装订。
装订时应摘掉凭证中的金属材料。
6.2 会计账簿6.2.1 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式样与填写参照DA/T39执行)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页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6.2.2 会计账簿装订顺序为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项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6.2.3 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页数填写齐全,撤账夹,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6.2.4 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安全、简便,做到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
6.2.5 会计账簿的封面处,应加盖装订者印章。
6.2.6 装订后,会计账簿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6.3 会计报告6.3.1 会计报告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告均应按月装订成册。
6.3.2 会计报告应整理平整、防止折角。
6.3.3 在装订前,应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
6.3.4 装订顺序为会计报告封面、会计报告编制说明、各类会计报告及附注、会计报告封底。
装订的会计报告上边和左边应对齐。
7编目7.1 卷内目录编制7.1.1 卷内目录项目包括顺序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号、备注,各项目具体位置、尺寸见附录图1。
7.1.2 卷内目录项目的填写方法7.1.2.1 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材料排列先后顺序填写序号,即件号。
7.1.2.2 责任者:填写对档案内容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即文件材料的署名者。
7.1.2.3 文号:填写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
7.1.2.4 题名:即文件材料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 ]”。
7.1.2.5 日期: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070619”。
7.1.2.6 页号:填写卷内文件材料所在起页的编号。
7.1.2.7 备注:在需要说明情况的文件材料栏内打“*”号,并将需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考表中。
7.1.3 适用范围卷内目录适用于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类会计档案的整理。
7.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编制7.2.1 进行会计档案电子化归档的须在保管清册中标示电子会计档案和纸质会计档案。
7.2.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项目及填写方法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项目包括单位名称、案卷号、类别、题名、保管期限、起止时间、卷内张数/件数、备注。
各项目具体位置见附录图2,格式可横向设置。
7.2.2.1 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应使用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7.2.2.2 案卷号:同5.3.2.4 。
7.2.2.3 类别:填写该卷会计档案所属的类别,如:“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等。
7.2.2.4 题名:即案卷题名,由整理会计档案的人员自拟。
案卷题名应准确概括本盒会计档案的形成单位、时间、内容、类别。
7.2.2.5 起止时间:填写该卷档案启用和终止的年月。
7.2.2.6 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定期(30年、10年),可分别填写为永久、30年、10年或用代码“Y”、“D30”、“D10”标识。
卷内文件保管期限不同的,应填写最长保管期限。
7.2.2.7 卷内张数/件数:指会计凭证总数、账页总数或财务报告的总张数,根据该卷会计档案的具体张数填写。
7.2.2.8 备注:填写记账凭证起止号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3 会计档案移交清单编制7.3.1 会计档案移交清单项目会计档案移交清单项目包括年度、种类及数量、移交部门及移交人、接收部门及接收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备注。
各项目具体位置、尺寸见附录图3。
7.3.2 项目填写方法7.3.2.1 年度:填写需要移交的会计档案所属年度。
7.3.2.2 移交部门及移交人:由单位内财务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字盖章。
7.3.2.3 接收部门及接收人:由单位内档案部门或接收会计档案的有关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字盖章。
7.3.2.4 监交人:由监督办理接交档案手续的人员签名。
7.3.2.5 移交时间:填写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的年月日。
7.3.2.6 备注:填写移交范围的会计档案中需标明的情况。
7.4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编制会计移交清册置于移交清单之后,详细登记移交会计档案的内容。
7.4.1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项目会计档案移交清册项目包括序号、档号、会计档案名称、起止日期、起止件号、册数、卷内张数/件数、保管期限、备注等。
各项目具体位置、尺寸见附录图4。
7.4.2 项目填写方法7.4.2.1 序号:移交的会计档案的流水号。
7.4.2.2 档号:移交会计档案的档号。
7.4.2.3 会计档案名称:该卷会计档案的案卷题名。
7.4.2.4 起止日期:该卷会计档案启用和终止的年月。
7.4.2.5 起止件号:该卷会计档案第一件文件和最后一件文件的件号。
7.4.2.6 册数:根据该卷会计档案的具体册数填写。
7.4.2.7 卷内张数/件数:根据该卷会计档案的具体张数填写。
7.4.2.8 保管期限:根据该卷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填写。
7.4.2.9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8 装盒8.1 整理好的会计档案应装盒,会计凭证装入会计凭证盒并填写会计凭证封面,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装入会计档案盒。
8.2 会计凭证封面项目及填写方法会计凭证封面项目包括单位名称、会计凭证名称、时间、册数、册次、记账凭证起止号、会计主管、装订人、装订时间(见附录图5)。
8.2.1 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应使用单位规范全称或规范简称。
8.2.2 会计凭证名称:填写财务凭证类别。
8.2.3 时间:填写本册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8.2.4 册数:填写8.2.3时间界定内会计凭证的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