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模板

合集下载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7.1土墙 2.7.1.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7.1.2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混合墙、乱石墙 2.7.2.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3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平安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局部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储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根底,结合历史状态和开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在地基根底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假设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那么不构成结构的危险;b.假设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那么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在历史状态和开展趋势上,应考虑以下因素对地基根底: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b.周围环境的影响;c.设计平安度的取值;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e.危险的开展趋势。

3.6危险范围的判定 3.6.1整幢危房3.6.1.1因地基、根底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危险房屋评定等级标准及方法

危险房屋评定等级标准及方法

一、房屋危险性评定等级划分:房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为 A、 B、C、 D 四个等级。

A 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 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 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 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其中 A、 B 级可以继续使用, C 级需经修缮加固后使用, D 级需拆除重建。

二、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标准(一) A 级:略(二) B 级:略(三) C 级: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

2、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

3、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4、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四) D 级: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2、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3、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4、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2023危险房屋评估标准

2023危险房屋评估标准

2023危险房屋评估标准
一、结构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结构是否稳定,有无倾斜、裂缝、变形等现象。

2.评估房屋的承重能力,包括梁、柱、墙体等关键部位的承载能力。

3.检查房屋的地基是否稳固,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

4.评估房屋的结构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电气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内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包括电线、插座、开关等。

2.检查房屋的接地系统是否完善,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检查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有无短路、漏电等现象。

4.评估房屋的电气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火灾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内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探测器等。

2.检查房屋内的电器线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检查房屋的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等现象。

4.评估房屋的火灾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水管及卫生设施安全性评估
1.检查房屋内的水管系统是否完好,包括阀门、管道、水龙头等。

2.检查房屋的卫生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有无漏水、渗水等现象。

3.检查房屋的排水系统是否畅通,防止污水滞留等问题。

4.评估房屋的水管及卫生设施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危房鉴定标准
1.结构严重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电气线路严重老化,存在火灾隐患。

3.水管及卫生设施严重损坏,影响居住安全。

4.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以上评估标准,对危险房屋进行评估,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为后续的危房改造或拆除提供科学依据。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的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构安全:房屋的结构要能够承受正常使用和自然灾害的力量,如地震、风暴等。

需要检查墙壁、楼梯、地基等是否存在裂缝、松动或其他结构问题。

2. 电气安全:要求房屋的电气系统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电线电缆应正常接地、无老化、破损或暴露。

插座和开关应安装正确、使用方便,并且没有电流漏电的情况。

3. 消防安全: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灭火器和烟雾报警器的设施、疏散通道的设置和标识等。

同时,需要检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如明火烧烤设施、易燃物品存放不当等。

4. 通风和通气安全:房屋内应有足够的通风和通气系统,确保空气质量良好,没有潮湿、发霉或异味等问题。

5. 水电设施安全:水、气、热等管道设施的安装要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没有渗漏、堵塞或损坏的情况。

水龙头、淋浴等设备应正常使用,没有漏水或水压异常等问题。

6.危险品存放安全:如果房屋存放危险品,如化学品、易燃物品等,则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设施和设备应符合标准,避免引发事故。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具体还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规范进行评估。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模板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模板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 125-99 )1 总则1.0.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 正确判断房屋结构危险程度, 及时治理危险房屋, 确保使用安全, 制定本标准。

1.0.2 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 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2.1 符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符号及其意义, 应符合下列规定:Lo —计算跨度;h—计算高度;n—构件数;nde—危险柱数;ndw—危险墙段数;ndmb—危险主梁数;ndsb—危险次梁数;nds—危险次梁数;nc—柱数;nmb—主梁数;nsb—次梁数;nw —墙段数;ns—板数;nd—危险构件数;nrt—屋架;ndrt —危险物价构件榀;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fdm —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R—结构构件抗力;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卩a—房屋A级的隶属度;丛B —房屋B级的隶属度;a C—房屋C级的隶属度;丛D —房屋D级的隶属度;a 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a 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a 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a 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a af—地基基础a级隶属度;a bf —地基基础b级隶属度;U 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卩df —地基基础d级隶属度;U 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U 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U 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U 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U 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U 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U 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U 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丫一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P—斜率2.2代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 应符合下列规定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A、B、C、 D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Fd—非危险构件;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3.1鉴定程序3.1.1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1 受理委托: 根据委托人要求, 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2 初始调查: 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 并进行现场查勘;3 检测调查: 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 必要时, 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4 鉴定评级: 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 综合评定, 确定其危险等级;5 处理建议: 对被鉴定的房屋, 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6 出具报告: 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 引言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二、公共建二、高层建>及文物保护建>。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是指承重构>;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鉴定2.1 危险构>是指构>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单位2.2.1 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 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1 地基、基础2.3.1 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邻建>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

2.4.1 柱、墙2.4.1.1 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落,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 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伴有保护层>落。

新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模板

新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模板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 引言1.1 为确保住用安全, 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 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 是指承重构件; 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 能够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件鉴定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 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2.2.1 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 地基、基础2.3.1地基因滑移, 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 或因其它特殊地质原因, 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 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 或因其它人为因素, 导致不均匀沉降, 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 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2.4.1 柱、墙2.4.1.1柱产生裂缝, 保护层部分剥落, 主筋外露; 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 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 主筋外露;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 )1 总则1.0.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2.1符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Lo—计算跨度;h—计算高度;n—构件数;ndc—危险柱数;ndw—危险墙段数;ndmb—危险主梁数;ndsb—危险次梁数;nds—危险次梁数;nc—柱数;nmb—主梁数;nsb—次梁数;nw—墙段数;ns—板数;nd—危险构件数;nrt—屋架;ndrt—危险物价构件榀;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fdm—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R—结构构件抗力;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μ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μ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μ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μ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μaf—地基基础a级隶属度;μbf—地基基础b级隶属度;μ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μdf—地基基础d级隶属度;μ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μ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μ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μ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μ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μ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μ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γ—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ρ—斜率。

2.2代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A、B、C、D—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Fd—非危险构件;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3.1鉴定程序3.1.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1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3 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4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5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6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1 引言
1.1 为确保住用安全, 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 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 是指承重构件; 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 能够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件鉴定
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 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
2.2.1 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 地基、基础
2.3.1地基因滑移, 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 或因其它特殊地质原因, 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 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 或
因其它人为因素, 导致不均匀沉降, 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 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2.4.1 柱、墙
2.4.1.1柱产生裂缝, 保护层部分剥落, 主筋外露; 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 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 主筋外露;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2.4.1.3柱、墙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2.4.1.4 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 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 且主筋外露, 锈蚀严重, 截面减少。

2.4.2 梁、板
2.4.2.1 单梁、连续梁跨中部位, 底面产生横断裂缝, 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 或其上面产生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 上边缘保护层剥落, 下面伴有竖向裂缝; 或连续梁在支座附近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

2.4.2.2 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或产生交叉裂缝。

2.4.2.3 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2.4.2.4 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 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2.4.2.5 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4.2.6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 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2.4.2.7 各类板保护层剥落, 半数以上主筋外露, 严重锈蚀, 截面减少。

2.4.2.8 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 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 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

2.4.3 屋架
2.4.
3.1 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 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 竖向裂缝。

2.4.
3.2 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

2.4.
3.3 保护层剥落, 主筋多处外露、锈蚀。

2.4.
3.4 端节点连接松动, 且有明显裂缝。

2.5 砌体结构构件
2.5.1 墙
2.5.1.1 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 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5.1.2 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5.1.3 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2.5.1.4 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5/10 0( 三层以上, 超过总高的0.7/100) , 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2.5.1.5 风化、剥落, 砂浆粉化, 导致墙面及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平均达1/3以上) 。

2.5.2 柱
2.5.2.1 柱身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竖向贯通裂缝, 其缝长超过柱高的1/2。

2.5.2.2 梁支座下面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2.5.2.3 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三层以上, 超过总高的0.5/100) 。

2.5.2.4 风化、削落, 砂浆粉化, 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 平房达1/4以上) 。

2.5.3 过梁、拱
2.5.
3.1 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2.5.
3.2筒拱、扁壳、波形筒拱, 拱顶母线产生裂缝; 或拱曲明显变形; 或拱脚明显位移; 或拱体拉杆松动, 或锈蚀严重, 截面减少。

2.6 木结构构件
2.6.1 柱
2.6.1.1 柱顶撕裂、榫眼劈裂, 柱身断裂。

2.6.1.2 因腐朽变质, 使有效截面减少, 柱脚达1/2以上, 柱的其它部位达1/4以上。

2.6.1.3 蛀蚀严重, 敲击有空鼓声。

2.6.1.4 明显弯曲, 曲背产生水平裂缝。

2.6.2 梁、搁栅、檩条
2.6.2.1 中部断裂; 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水平裂缝, 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3。

2.6.2.2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 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

2.6.2.3 因腐朽变质, 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2.4 蛀蚀严重, 敲击有空鼓声。

2.6.2.5榫头断裂, 支座松脱。

2.6.3屋架
2.6.
3.1 支撑系统松动失稳, 过度变形, 导致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

2.6.
3.2上、下弦杆断裂; 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

2.6.
3.3 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 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
3.4 蛀蚀严重, 敲击有空鼓声。

2.6.
3.5 主要节点, 或上、下弦杆连接失效。

2.6.
3.6 钢拉杆松脱; 或严重锈蚀, 截面减少达1/4以上。

2.7 其它结构构件
2.7.1 土墙
2.7.1.1 墙体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7.1.2 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 或有墙脚长度的1/4, 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 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 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 混合墙、乱石墙
2.7.2.1 墙体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 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 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3 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 简称"危房") 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 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 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