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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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规定作业指导文件

物业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规定作业指导文件

物业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规定作业指导文件本作业指导文件旨在帮助物业管理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更好地管理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规范管理流程,确保业主和租客的权益得到保障。

一、出租屋空置房管理1.1 空置房登记所有物业出租屋空置房应当进行登记管理,包括房屋地址、面积、建筑结构等信息,并注明房屋空置的理由和时间。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空置房登记台账,并每天更新数据,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备。

1.2 空置房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出租屋空置房进行定期巡检,检查房屋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水、漏电、垃圾积存等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同时,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应当进行定期通风、防潮、防虫等处理,保证房屋清洁卫生。

1.3 空置房使用出租屋空置房应当优先出租给年轻人、外来务工人员等,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居住需求。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租金补贴机制,鼓励业主将空置房出租给符合条件的租户。

二、租住人员管理2.1 租赁合同审核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出租屋租赁合同进行审核,确认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漏洞和风险。

同时,对于第一次租住的租户,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材料,排查风险隐患。

2.2 租户信息登记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租户信息登记台账,包括租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对于长期租户,应当定期对其居住状况进行检查,了解租户的生活习惯、社交关系等情况,预防恶意破坏和安全风险。

2.3 租户权益保障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租户权益保障措施,保证租户的生活和居住安全。

具体包括:租金在合法范围内;对于房屋设施维修、损坏等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入住和退房规定,确保租户合法权益。

三、其他规定以上内容仅为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的部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物业运营合法稳定。

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和完善相关管理细则,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中之重,事关业主和租户的权益,事关社区和谐与稳定。

空置房管理制度(五篇)

空置房管理制度(五篇)

空置房管理制度一、目的保障空置房的完好,严格物业各部门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于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管已通过接管验收的所有空置房。

三、职责1、客户服务主任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空置房的管理。

2、片区管家负责空置房的日常巡查、管理,物业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日常维护。

四、工作规程1、片区管家负责对空置房进行检查,保证每套房屋每月至少巡检一次,每月统计房地产公司的空置房,并在《空置房月统计表》上进行更新登记。

2、片区管家对空置房的检查工作。

(1)检查的内容及步骤(2)检查房屋的关闭情况。

(3)检查水表、电表、气表的关闭情况。

(4)检查插座、开关是否有渗水现象,其它异常情况。

(5)检查房屋是否有水浸现象,天花、(给排水管道)、墙面是否有滴、漏、掉灰、渗水现象。

(6)观察房屋内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

3、检查完毕后,片区管家需关好门窗及水电总阀离开。

4、发现问题应在《空置房巡检表》上详细记录,如属于工程质量或配套设施使用问题应及时通知物业工程部,并由物业工程部集中统一反馈房地产公司,空置房的清洁卫生问题,绿化问题及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5、遇到暴风、雷雨或其它灾害性天气应随时检查空置房。

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

6、片区管家对已记录的问题,在下月巡查重点复查,跟踪处理情况并记录入档。

7、客户服务主任依据《空置房巡检表》中记录的内容进行抽查,检查现场与记录情况是否符合,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8、与记录情况不符时,需在《空置房巡检表》的“负责人意见”栏注明: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复检时间、处理意见等。

9、对查出房屋主体有渗水、外墙砖脱落,空鼓等,物业部不能维修的通过派工单请地产保修中心给予配合维修。

空置房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保障空置房的完好,严格物业各部门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于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管已通过接管验收的所有空置房。

三、职责1、客户服务主任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空置房的管理。

2、片区管家负责空置房的日常巡查、管理,物业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日常维护。

物业空房闲置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空房闲置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空房闲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小区内的空置房屋,提高物业的使用效率,维护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空置房屋的定义本制度所称空置房屋,是指业主已购买但未入住的房屋,以及因各种原因导致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空置房屋的管理1. 物业公司应建立空置房屋档案,详细记录空置房屋的基本信息、业主联系方式等。

2.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空置房屋进行检查,确保房屋的安全、整洁,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业主或按照业主的指示进行处理。

3. 物业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空置房屋的水、电、供暖等设施进行适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用的管理1. 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用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减免。

业主未入住的房屋,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的申请,适当减免物业费;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的,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物业费进行适当的减免。

2. 物业公司应制定明确的物业费用减免政策,并在业主大会上进行公布。

第五条空置房屋的租赁1. 物业公司应积极协助业主进行房屋的租赁,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率。

2. 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业主提供房屋租赁市场的信息,帮助业主了解租赁市场的行情。

3. 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协商确定房屋的租赁价格、租金支付方式等事项。

第六条违规处理1. 业主未按本制度规定支付物业费用的,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2. 物业公司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空置房屋管理的,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投诉和举报,物业公司应立即进行整改。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物业公司和业主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物业空房闲置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业工程管理制度空房

物业工程管理制度空房

物业工程管理制度空房一、目的与背景为了更好地管理物业工程中的空房资源,提高空房的利用率和保障空房的安全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措施和流程,有效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工程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中的空房进行管理和维护的相关工作。

所有涉及空房管理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空房管理流程1. 空房登记:物业管理部门对空房资源进行登记,包括空房的位置、面积、户型、装修情况等信息,同时标记空房的状态,确保空房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空房清扫:空房在空置期间需要进行定期清扫和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空房的整洁干净,避免灰尘和污垢的滋生。

3. 安全巡查:物业管理部门对空房进行定期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空房的安全可控。

4. 设备维护:空房中的设备设施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避免因长时间停用而导致设备老化或损坏。

5. 防火管理:空房在空置期间需要加强防火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6. 空房利用:在空房资源利用方面,物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合理租赁或其他方式,有效利用空房资源,提高空房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7. 空房租赁:空房可以通过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租赁,确保租赁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租客的权益和空房的安全管理。

8. 空房销售:物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将空房进行销售,确保销售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保障空房的产权和使用权。

四、责任与义务1.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空房进行全面管理和维护,确保空房的安全和整洁,合理利用空房资源,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2. 工程负责人:负责对空房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处理空房出现的问题和隐患,确保空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管理人员:负责对空房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空房的问题和异常情况,确保空房的安全和整洁。

4. 租客或买家:在使用空房资源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保障空房的合法权益和安全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空房结构或装修。

关于空置房间的管理规定

关于空置房间的管理规定

关于空置房间的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空置房间的现象日益普遍。

无论是在住宅小区、商业楼宇还是各类机构中,都可能存在一定数量的空置房间。

这些房间如果管理不善,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卫生问题以及影响整体环境的美观。

为了有效地管理空置房间,保障相关权益,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空置房间的定义及范围本规定所指的空置房间,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连续具体时长以上)无人居住、使用或租赁的房间。

包括但不限于住宅中的闲置房屋、商业场所中未出租的商铺、写字楼中未被租用的办公室等。

二、管理责任主体1、对于住宅小区内的空置房间,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主要管理责任。

2、商业楼宇中的空置房间,由所属的商业运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3、各类机构内的空置房间,由该机构的后勤管理部门负责。

三、登记与备案1、所有空置房间的业主或使用单位,应在房间空置后的具体时长内,向相应的管理责任主体进行登记备案,提供房间的基本信息,如位置、面积、用途等。

2、管理责任主体应建立空置房间的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每个房间的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

四、安全管理1、管理责任主体应定期对空置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包括门窗是否完好、水电设施是否正常、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等。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空置房间,应及时通知业主或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如业主或使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管理责任主体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或使用单位承担。

五、卫生与环境维护1、管理责任主体应确保空置房间周边的公共区域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2、空置房间内部的卫生由业主或使用单位负责。

如长期空置导致房间内出现异味、滋生蚊虫等情况,管理责任主体有权要求业主或使用单位进行清理,否则将代为清理,费用由业主或使用单位承担。

六、设施设备维护1、空置房间内的水电、燃气等设施设备应处于关闭状态,以避免发生意外。

2、管理责任主体应定期对公共区域的水电、电梯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物业空置房温馨提示怎么写

物业空置房温馨提示怎么写

物业空置房温馨提示怎么写温馨提示:物业空置房屋管理办法尊敬的业主:您好!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物业空置房,提高空置房的利用率和安全性,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秩序,特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希望您能够自觉遵守并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空置房屋的维护和管理1. 空置房屋的业主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房屋的安全和整洁,避免长时间停放引起的老化和脏乱差。

2. 空置房屋的业主应当对房门、窗户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密闭性,避免因长时间不使用而引发的问题。

3. 若空置房屋存在漏水、漏电等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物业进行处理,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稳定。

4. 物业将定期对空置房屋进行巡查,如发现有业主长时间不履行维护义务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将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进行相应处理。

二、空置房屋的安全防范1. 空置房屋的业主应当在离开房屋之前,将所有窗户、门禁等设施关闭,并及时告知物业负责人离开时间和联系方式,以便物业进行安全巡查和紧急联系。

2. 物业将定期对空置房屋进行安全巡查,如发现有异物或者生活垃圾堆积、停车位占用等现象的,将会及时联系业主并要求整改。

3. 业主在离开房屋之前,应当将重要物品和贵重物品带走或者妥善保管,以免因长时间不在而引发的意外损失。

三、空置房屋的利用和出租1. 物业将定期对空置房屋进行宣传和推广,帮助业主找到合适的出租或者出售对象,提高空置房的利用率和价值。

2. 业主如有意出租或者出售空置房屋,应当与物业沟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信息,以便物业进行核实和宣传推广。

3. 物业将协助业主与潜在租客或者买家进行联系和核实,确保双方权益,并在租售合同签订后进行备案和监管。

四、空置房屋的减少和整治1. 物业将定期组织对空置房屋进行清查和整治,鼓励业主将空置房屋出租或者出售,以减少空置房屋的存在和影响。

2. 物业将积极引导业主进行房屋利用和加装安全设施、改善装修等工作,提高空置房屋的吸引力和价值,降低空置房屋的存在成本和风险。

物业空置房管理方案

物业空置房管理方案
(1)制定空置房巡查制度,明确巡查周期、内容和责任人;
(2)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通知业主或相关部门处理;
(3)定期对空置房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空置房租赁与销售服务流程
(1)搭建空置房租赁与销售平台,提供在线发布、查询等服务;
(2)建立租赁与销售合同模板,规范交易流程;
(3)提供法律咨询和交易指导,保障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
十、总结与展望
1.总结经验
(1)定期总结空置房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
(2)分享管理经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3)建立案例库,为未来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2.展望未来
(1)探索更多空置房利用途径,提高房屋使用价值;
(2)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空置房管理工作;
(3)紧跟时代发展,不断优化管理方案,为业主创造更多价值。
(2)引入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空置房管理效率;
(3)开展跨行业合作,创新空置房管理服务模式,提升整体竞争力。
十四、监督与考核
1.监督机制
(1)设立监督小组,对空置房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建立业主监督渠道,鼓励业主参与监督;
(3)定期对物业管理团队进行考核,确保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考核评价
(1)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评估空置房管理工作;
物业空置房管理方案
一、背景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空置房问题日益凸显。为合理利用空置房源,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定位
1.降低空置房比例,提高房屋利用率。
2.规范空置房管理,确保物业服务质量。
3.提高空置房业主满意度,促进社区和谐。

住宅空置房管理制度范本

住宅空置房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宅空置房管理,保障房屋资源合理利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空置房屋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社区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二、空置房屋的定义第四条空置房屋是指业主或使用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但未实际入住或未出租、出售的房屋。

三、空置房屋的管理职责第五条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空置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空置房屋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空置房屋进行巡查,发现空置房屋应及时通知业主。

四、空置房屋的管理措施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空置房屋管理档案,记录空置房屋的基本信息、入住时间、出租、出售情况等。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业主公布空置房屋信息,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空置房屋进行巡查,确保房屋设施完好,防止盗窃、损坏等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空置房屋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采取措施,防止空置房屋成为安全隐患,如:加强消防、防盗设施检查,及时清理垃圾等。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宣传空置房屋管理政策,提高业主对空置房屋管理的认识。

五、空置房屋的利用第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利用空置房屋,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小区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业主出租、出售空置房屋,应向物业管理公司备案,并签订相关合同。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协助业主办理出租、出售手续,确保交易安全。

六、违约责任第十七条业主未按本制度规定管理空置房屋,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业主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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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物业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0319物业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
办法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vacant houses and rented persons in
property rental hous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房屋租住人员的管理,维护空置房的安全,预防各种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空置房、出租屋的租赁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
管理员定期统计出租屋、空置房清单,并保留在控制中心
定期对出租屋人员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统计,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情况,并向经理汇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必要时报派出所协助处理
安全员熟悉管理服务区域空置房、出租屋情况,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员进行处理
每天巡视空置房、出租屋,异常情况须上报部门
保洁人员每季度清扫一次空置房
维修人员每季度检查保养一次空置房内的设备设施
4.定义
4.1出租屋:凡小区/大厦内除旅店业外以经营为目的向他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含居住、办公室、商业用房。

4.2暂住人员: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

4.3暂住证:深圳市公安局签发的暂住证明。

4.4空置房:是指开发商未售出房屋、业主未正式入住房屋、小区配套的空置管理用房。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出租屋、承租人的管理
5.1.1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人进行管理,要求租住人员遵守出租屋治安管理规定,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5.1.2业主或管理处在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业主或管理处不得将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出租、出借给他人兴办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热污染的服务项目。

5.1.3通过管理处出租的房屋,租赁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把房屋租给三无人员,对承租人承租的房屋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时,应对其经营范围和性质是否符合物业功能和环境要求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方可出租,并督促其办理合法的营业执照。

5.1.4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承租人进行管理,登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或地区)、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有效身份证等基本情况。

5.1.5制止租住人利用承租的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管理处发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举报、制止,协助公安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6安全员必须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房和空置房情况,作为控制的重点。

5.1.7安全员必须督促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租住人员,遵守管理服务区域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爱护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遵纪守法。

5.1.8安全员在巡逻时,要留意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承租人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严禁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1.9安全员对租住人或商铺经营人员搬运物资出入管理服务区域时按《出入口管理办法》执行。

5.1.10保姆、家教、钟点工、业主亲友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5.2空置房管理
5.2.1空置房的钥匙应统一保存在控制中心,并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5.2.2保洁人员在清扫空置房时发现异常情况,有义务通知当班巡逻人员。

5.2.3维修人员定期对空置房内的电器设备、给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对房屋渗漏水情况进行处理。

5.2.4空置房的安全巡逻管理见《安全员巡逻管理办法》。

6.支持性文件
GZWY7.5.1-A01-01《安全员巡逻管理办法》
GZWY7.5.1-A01-02《出入口管理办法》
7.质量记录和表格
GZWY7.5.1-A01-01-F2《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GZWY7.5.1-A01-02-F2《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
GZWY7.5.1-A01-02-F3《人员临时出入卡》
GZWY7.5.1-A01-09-F1《租住人员情况登记表》
GZWY7.5.1-S01-F2《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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