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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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律法规基本概述PPT课件(57页)全

“公共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
什么是商务航空? 通用航空也可以是商业性的,它与公共航空运输的主要区别在于:航空活动的内容不同。
航空活动
民用航空
军用航空
公务航空
公共航 空运输
通用航空
定期航 空运输
不定期 航空运输
民用航空与非民用航空的协调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航空法关于领空主权的规定是一切航空活动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在同一空域中同时进行各种航空活动,不论是民用航空还是军用航空,为了保障飞行安全的需要,都必须接受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遵守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 非民用航空部门参与民用航空活动,都必须受航空法有关规定的约束。
随着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私法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经常发生,因而开展了统一私法的国际活动。 在这一时期,随着国际航空法的形成和发展,一些国家的国内航空法也在逐步完善。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随着民用航空发展前景的逐渐明朗,出现了国际航空立法的第一次高潮。这个时期形成的国际文件,为后来的国际航空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航空法的综合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囊括公法与私法
航空法的国际性源自人类航空活动天然的国际性。 航空的特殊性质,决定了航空法的国际性。如果不用国际统一的法律规则,而适用各国千差万别的国内法,航空活动势必寸步难行,进而干扰、阻碍航空的活动的发展。
三、航空法的国际性
要求国际上有统一的航空技术标准和统一的航空法律规范。 国内航空法涉外性很强。 国内航空法的许多法律规范往往直接来源于国际航空法。(外交公约优先于国内法
2、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由下列个部分组成: (1)国家关于民用航空颁布的法律 (2)国家颁布的其他法律中关于民用航空的法律规范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需要时就民用航空事项做出的决议和决定 (4)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行政法规及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发布的民用航空规章 (5)关于航空法的立法、司法和行政解释
什么是商务航空? 通用航空也可以是商业性的,它与公共航空运输的主要区别在于:航空活动的内容不同。
航空活动
民用航空
军用航空
公务航空
公共航 空运输
通用航空
定期航 空运输
不定期 航空运输
民用航空与非民用航空的协调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航空法关于领空主权的规定是一切航空活动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在同一空域中同时进行各种航空活动,不论是民用航空还是军用航空,为了保障飞行安全的需要,都必须接受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遵守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 非民用航空部门参与民用航空活动,都必须受航空法有关规定的约束。
随着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私法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经常发生,因而开展了统一私法的国际活动。 在这一时期,随着国际航空法的形成和发展,一些国家的国内航空法也在逐步完善。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随着民用航空发展前景的逐渐明朗,出现了国际航空立法的第一次高潮。这个时期形成的国际文件,为后来的国际航空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航空法的综合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囊括公法与私法
航空法的国际性源自人类航空活动天然的国际性。 航空的特殊性质,决定了航空法的国际性。如果不用国际统一的法律规则,而适用各国千差万别的国内法,航空活动势必寸步难行,进而干扰、阻碍航空的活动的发展。
三、航空法的国际性
要求国际上有统一的航空技术标准和统一的航空法律规范。 国内航空法涉外性很强。 国内航空法的许多法律规范往往直接来源于国际航空法。(外交公约优先于国内法
2、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由下列个部分组成: (1)国家关于民用航空颁布的法律 (2)国家颁布的其他法律中关于民用航空的法律规范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需要时就民用航空事项做出的决议和决定 (4)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行政法规及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发布的民用航空规章 (5)关于航空法的立法、司法和行政解释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PPT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大家好
1
第一节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领空的概念及其性质
第三节 第四节
航空自由或权利 领空主权的保护与限制
第五节 空域管理法律制度
大家好
2
本章重难点
通过本章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民航法的基础--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特别是要了解领空的法 律地位。重点掌握航空自由(权利)的概念、领 空主权原则的确定。
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所
以,它不仅包括平面边界,
还包括垂直边界。
大家好
20
大家好
21
专属经济区: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 辖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为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 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目的,拥有主权权利。此外,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 还有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各方面的管辖权。专属经济区从测 算领海宽度的基、1952年4月29日,法国航空公司从法兰克福飞西 柏林的航班,从空中走廊偏航,被苏联战斗机击伤。
2、1954年香港国泰航空公司飞经我海南岛附近上空 时,被我防空部队误判击落。
3、1955年7月27日,以色列艾尔奥尔航空公司从伦 敦经巴黎、伊斯坦布尔飞以色列的国际航班,飞经希腊 与保加利亚边界地区时,偏航进入保境,被保方战斗机 击落。
9月4日,苏联最高法院对鲁斯特进行了审判。鲁斯特
在审判中承认侵犯了苏联领空,但辩解说其目的是为了执
行和平使命、会见苏联领导人和公众;他也承认在红场降
落后只向围观的苏联人讲他从赫尔辛基飞来,一路上躲避
苏联的防空设备,而没有提到执行和平使命的话。
大家好
26
苏联最高法院审理后,宣判其犯有非法进入苏联 国境、违反国际飞行规则和恶性流氓罪,判处鲁斯 特在普通劳改营服徒刑4年。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大家好
1
第一节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领空的概念及其性质
第三节 第四节
航空自由或权利 领空主权的保护与限制
第五节 空域管理法律制度
大家好
2
本章重难点
通过本章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民航法的基础--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特别是要了解领空的法 律地位。重点掌握航空自由(权利)的概念、领 空主权原则的确定。
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所
以,它不仅包括平面边界,
还包括垂直边界。
大家好
20
大家好
21
专属经济区: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 辖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为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 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目的,拥有主权权利。此外,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 还有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各方面的管辖权。专属经济区从测 算领海宽度的基、1952年4月29日,法国航空公司从法兰克福飞西 柏林的航班,从空中走廊偏航,被苏联战斗机击伤。
2、1954年香港国泰航空公司飞经我海南岛附近上空 时,被我防空部队误判击落。
3、1955年7月27日,以色列艾尔奥尔航空公司从伦 敦经巴黎、伊斯坦布尔飞以色列的国际航班,飞经希腊 与保加利亚边界地区时,偏航进入保境,被保方战斗机 击落。
9月4日,苏联最高法院对鲁斯特进行了审判。鲁斯特
在审判中承认侵犯了苏联领空,但辩解说其目的是为了执
行和平使命、会见苏联领导人和公众;他也承认在红场降
落后只向围观的苏联人讲他从赫尔辛基飞来,一路上躲避
苏联的防空设备,而没有提到执行和平使命的话。
大家好
26
苏联最高法院审理后,宣判其犯有非法进入苏联 国境、违反国际飞行规则和恶性流氓罪,判处鲁斯 特在普通劳改营服徒刑4年。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治民航宣讲之民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体系ppt课件

航空运输规则(271-325部)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CCAR271TR-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 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 CCAR-271TR-R2
20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 CCAR272TR-R1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CCAR-274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CCAR-275TR-R1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6-R1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7TR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 CCAR-285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CCAR-287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CCAR-289TR-
22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科技和计量标准(356-390部)
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CCAR-359SE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CCAR-359SE-I-
R1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 CCAR-375SE-R2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 CCAR-379SE 中国民用航空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CCAR-
24
规范性文件及标准
咨询通告AC 管理程序AP 管理文件AD 工作手册WM 信息通告IB 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HB
25
航空公司运行规范
A部:总则
A0001 颁发和适用范围、A0003 定义和缩写、A0005 航空器的批准、 A0007 特殊批准和限制综述、A0009 豁免和偏离、A0011 管理人员、 A0013 其他指定人员、A0014 安全管理体系、A0015 运行控制、 A0017 机场资料、A0019 气象资料、A0021 手提行李程序、A0023 国 内定期121部承运人到特定国外(地区)机场的国内运行、A0025 不配 备部分应急设备的121、135部运行、A0027 非管制空域特殊航路IFR 运行、A0029 合并运行、A0031 合并运行过渡期、A0035 直升机定期 载客运行、A0039 空中救护运行-直升机、A0041 出口座位的安排、 A0043 地面除冰/防冰程序、A0045 空中救护运行-135部飞机、A0046 电子飞行包的使用、A0047 电子记录保存系统、A0049 着陆和等待运 行、A0051 航空器湿租协议、A0053 航空器互换协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CCAR271TR-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 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 CCAR-271TR-R2
20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 CCAR272TR-R1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CCAR-274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CCAR-275TR-R1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6-R1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7TR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 CCAR-285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CCAR-287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CCAR-289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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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科技和计量标准(356-390部)
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CCAR-359SE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CCAR-359SE-I-
R1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 CCAR-375SE-R2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 CCAR-379SE 中国民用航空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C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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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及标准
咨询通告AC 管理程序AP 管理文件AD 工作手册WM 信息通告IB 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HB
25
航空公司运行规范
A部:总则
A0001 颁发和适用范围、A0003 定义和缩写、A0005 航空器的批准、 A0007 特殊批准和限制综述、A0009 豁免和偏离、A0011 管理人员、 A0013 其他指定人员、A0014 安全管理体系、A0015 运行控制、 A0017 机场资料、A0019 气象资料、A0021 手提行李程序、A0023 国 内定期121部承运人到特定国外(地区)机场的国内运行、A0025 不配 备部分应急设备的121、135部运行、A0027 非管制空域特殊航路IFR 运行、A0029 合并运行、A0031 合并运行过渡期、A0035 直升机定期 载客运行、A0039 空中救护运行-直升机、A0041 出口座位的安排、 A0043 地面除冰/防冰程序、A0045 空中救护运行-135部飞机、A0046 电子飞行包的使用、A0047 电子记录保存系统、A0049 着陆和等待运 行、A0051 航空器湿租协议、A0053 航空器互换协议、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D
11/11/2015
C
B
A
例如,A国飞机要飞往D国,中间隔着B国和C国,但是过程
中飞机没油了,需要在C国或者B国降落加油。但是不可以在
C国或者B国上下旅客、货物和邮件,不可以从事任何经营活
动。
D
11/11/2015
C
B
A
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载运旅客、货物、邮件至另 一国或地区的权利
B
11/11/2015
在国际法上,一国疆界之内的陆地称之为领陆;疆界 之内的水域称之为领水(又分为内水和领海),领陆、 领水和领空,以及领陆和领水的底土,组成为一个国 家的领土,都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11/11/2015
以地球中心为顶点,由 与国家在地球表面的领陆和
领水的边界线相垂直的直线
所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
11/11/2015
11/11/2015
• 1)航空刑法上——航空器登记国管辖权对领空
主权的限制。 • 2)国家不能滥用领空主权——应避免对民用航 空器使用武器。 • 3)国家航空器豁免权对领空主权的制约。
• 4)航空器“过境通行权”和“群岛海道通过权”
对领空主权的制约。
11/11/2015
空域管理的原则; 空域管理的主要内容。
11/11/2015
有关航空器的首次表述是在1919年《巴黎公约》的附件
A中,称“航空器是指可以从空气的反作用力作支撑的任何
器械”。它包括重于空气的飞机、飞船、滑翔机、直升机, 也包含轻于空气的氢气球,其关键在于该器械有无升力。
11/11/2015
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军队、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 一国的国家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其他方式的许可,不得 在其他国家的领空飞行或领土上降落。
民航法规 实务 教学ppt课件6

3、中国和韩国都是《海牙公约》的成员国,根据概公约有关 危害民用航空器犯罪行为管辖权的规定,作为96号民航机的登 记国,对该犯罪行为享有管辖权,且该犯罪行为属于可引渡的 罪行。据此,中国可以请求引渡卓长仁等罪犯。
4、所谓“或引渡或起诉”原则,是指在其境内发现被指称的 犯罪嫌疑人的缔约国,如不将此人引渡,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 境内发生,应无例外的将此案件提交主管机关以便起诉,该机 关应按照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犯罪案件的同样 方式作出决定。
这一原则的确立,意味着危害民用航空器安全的犯罪不得以政 治犯论处,应以严厉的刑罚予以惩处。这对于打击危害民用航 空器安全的犯罪行为,维护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第八章 危害民航安全的犯罪与刑罚
【学习目标】 了解危害民航安全的犯罪种类及行为特征 了解关于民航安全的国际条约 掌握空中刑事管辖制度 掌握劫机犯罪的引渡和起诉
一、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是指破坏航空秩序,包括机场秩序、机上秩序等航空 器航行有关的一切秩序;损坏或破坏民用航空器、民 航设施、干扰民用航空器的正常航行,从而导致或足 以导致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所有行为,包括犯罪行为 和违法行为。
劫持航空器罪的处罚: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航空器遭受破坏或者情节特别严 重的,处死刑; 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使用暴力危害飞行安全罪
指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 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其主要特征是: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对飞行中 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使用暴力,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主 体为一般主体;犯罪者只要危及飞行安全,不论后果如 何,即构成本罪。
3.受害国
根据国家属地优越权的延伸原则,国家享有保护性管辖权。例如湄公河惨 案。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第章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

10/4/2020
初始适航
设计
制造
使用
维修
持续适航
10/4/2020
初始适航管理是——指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 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 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部件的设计、 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也就是在航空器交付使 用前,适航部门根据各类适航标准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所 进行的管理。
10/4/2020
法律地位,指法律主体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10/4/2020
✓ 一缔约国的国家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其他方式 的许可并遵照其中的规定,不得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 空飞行或再次领土上降落。
10/4/2020
✓ 民用航空器必须遵守飞入国的法律和规章; ✓ 必须按规定在设关机场降停;接受海关和其它检查,遵守关 于入境、放行、移民、护照、海关及检疫规章等; ✓ 缔约各国的有关当局有权对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在降停或飞 离时进行检查,并查验本公约规定的证件和其他文件,但应避 免不合理的延误。 ✓ 每一国家在行使其主权时,对未经允许而飞越其领土的民用 航空器,有权要求该航空器在指定的机场降落;该国也可以给 该航空器任何其他指令,以终止此类侵犯。
10/4/2020
无特殊情况的航空器 企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 境外租赁的民用航空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民用航空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企业 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外商在该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 或者实收资本中所占比例不超过35%,其代表在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表决权不超过35%,该企业法人的董事长由中国公民担任。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民 用航空器;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事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 ✓ 民航总局准予登记的其他民用航空器。
初始适航
设计
制造
使用
维修
持续适航
10/4/2020
初始适航管理是——指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 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 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部件的设计、 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也就是在航空器交付使 用前,适航部门根据各类适航标准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所 进行的管理。
10/4/2020
法律地位,指法律主体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10/4/2020
✓ 一缔约国的国家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其他方式 的许可并遵照其中的规定,不得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 空飞行或再次领土上降落。
10/4/2020
✓ 民用航空器必须遵守飞入国的法律和规章; ✓ 必须按规定在设关机场降停;接受海关和其它检查,遵守关 于入境、放行、移民、护照、海关及检疫规章等; ✓ 缔约各国的有关当局有权对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在降停或飞 离时进行检查,并查验本公约规定的证件和其他文件,但应避 免不合理的延误。 ✓ 每一国家在行使其主权时,对未经允许而飞越其领土的民用 航空器,有权要求该航空器在指定的机场降落;该国也可以给 该航空器任何其他指令,以终止此类侵犯。
10/4/2020
无特殊情况的航空器 企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 境外租赁的民用航空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民用航空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企业 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外商在该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 或者实收资本中所占比例不超过35%,其代表在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表决权不超过35%,该企业法人的董事长由中国公民担任。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民 用航空器;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事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 ✓ 民航总局准予登记的其他民用航空器。
民航法律法规和实务民用机场和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教育课件

中国十大机场,分别是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香港国际机场、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 运输服务设施; ♣ 场区; ♣ 供油系统; ♣ 无线电通信和导航系统; ♣ 气象保障系统; ♣ 供电供水系统; ♣ 助航灯光; ♣ 安全保卫和消防援救。
机场消防装备的配备应当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装备配备》 标准。 机场的机务维修保障能力,应当符合民航总局有关适航管理的规定。 航空油料质量和供油设施,应当符合民航总局有关规定。 机场航站区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各项设施运行正常、使用性能良 好,能够保证旅客、行李、货物、邮件的安全;各种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标 准的要求。
机场供电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供电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电业部门 颁发的有关规程;机场供电具有两路独立的外来电源;备用发电机组性能完 好,技术要求及精度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危险品的储存及运输,应当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规定。 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 例》的规定。
♣ 按照机场可以接纳的机型,分为:直升机场、短距起降机场和常规机场。 ♣ 按照机场的活动类型,分为:商业机场和私人机场。 ♣ 按照机场的运营范围,分为:国际机场、国内机场和地区机场。 ♣ 按照机场在整个机场网络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分为:轴心机场和轴条机 场。
♣ 按照民用航空器飞行的航线,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 ♣ 按照机场服务的航线和规模,分为:大型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 ♣ 按照机场经停客货航班的业务性质,机场分为国际机场、航班机场、通用 航空机场等类型。
第二章-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领空管理:
俗称空域管理,包括空域划分、 飞行管理以及入境和放行的法律 制度。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七十条:国家对空域实行统一管理。 第七十一条:划分空域,应当兼顾民用航空和国防 安全的需要以及公众的利益,是空域得到合理、充 分、有效的利用。 第七十二条:空域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 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领土的概念
领土
领陆
领水
领空
1. 领陆:指一个国家疆界之内的陆地; 2. 领水:指一个国家疆界之内的水域(包括内 水和领海); 3. 领空:指处在一个国家主权支配之下,在国 家疆界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
北京传媒学院 综合教研组 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 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中华人民 共和国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一、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缔
约各国由于军事需要或公共安全的理由, 可以一律限制或禁止其他国家的航空器在 其领土内的某些地区上空飞行” ,“在非 常情况下,或在紧急时期内,或为公共, 缔约各国也保留暂时限制或禁止航空器在 其全部或部分领土上空飞行的权利并立即 生效。”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航空器“过境通行权” 和“群岛 海岛通过权”
(一)过境通行权(Right of Transit Passage):是一种介于 “无害通过”和“自由过境”之间 的新概念。
行使该权利应履行的义务: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1. 毫不迟延的飞越海峡; 2. 不对海峡沿岸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 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违反 联合国宪章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 胁或使用武力; 3. 初因不可抗力或遇难而有必要外,不从事其继续 不停和迅速过境的通常方式所附带发生的活动以 外的任何活动; 4. 遵守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适用民用航空器的《空 中规则》,国家航空器通常应遵守这种安全措施, 并在操作时随时对航行安全予以应有的注意; 5. 随时监听国际指定的主管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所分 配的频率或有关的的国际呼救无线电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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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经联邦德国政府多次交涉后,苏联最高苏 维埃主席团于1988年3月3日决定提前释放鲁斯特, 并立即驱逐其出境。
鲁斯特驾机闯红场事件是当时国际上非常轰动的一件事,在前苏联 国内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如国防部长、防空总司令均因此被解职。
从国际航空法的角度看:根据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每 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任何民用航 空器只能根据有关国家的航空协定或其他规定,经指定的航线飞入或降 落于一国的领土,否则就是对一国领空主权的侵犯。
9月4日,苏联最高法院对鲁斯特进行了审判。鲁斯特 在审判中承认侵犯了苏联领空,但辩解说其目的是为了执 行和平使命、会见苏联领导人和公众;他也承认在红场降 落后只向围观的苏联人讲他从赫尔辛基飞来,一路上躲避 苏联的防空设备,而没有提到执行和平使命的话。
苏联最高法院审理后,宣判其犯有非法进入苏联 国境、违反国际飞行规则和恶性流氓罪,判处鲁斯 特在普通劳改营服徒刑4年。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3
空气空间,通常称“空域”,是航空器运行的活动场所。它是指 地球表面为大气层笼罩的空间。航空器在空气空间的运行活动,即 是我们所说的空中航行。
空气空间从横向上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 是各国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即国家领空;另一部 分是国家领土之外的空气空间,也称公空。公空Fra bibliotek空间领空
空气空间
边界 领空 法律地位
在国际法上,一国疆界之内的陆地称之为领陆;疆界 之内的水域称之为领水(又分为内水和领海),领陆、 领水和领空,以及领陆和领水的底土,组成为一个国 家的领土,都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以地球中心为顶点,由与 国家在地球表面的领陆和领 水的边界线相垂直的直线所 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所 以,它不仅包括平面边界, 还包括垂直边界。
✓ 国家对空气空间拥有主权,还是国家开发天空、允许航空自 由? ✓ 一国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该国是否拥有主权? ✓ 他国航空器是否能够不受限制地飞入、飞经、飞离该国的领 土上空?
•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5~1919)顺利解决了上述对峙。 1919年巴 黎和会上缔结的第一个国际航空法典——《空中航行管理公约》,在 第一条中就将领空主权宣布为一条习惯国际法规则:
• “缔约各国承认,每个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空气空间具有完全的和排他 的主权。”
• 领空主权原则作为一项习惯国际法,不仅对缔约国有约束力,而且对 所有国家都有约束力。从此以后,领空主权原则即成了航空法的基础。
根据现代国际法公认的原则,国家 对其领空行使完全的管辖和控制,国 家有权禁止外国飞机进入领空,或在 一定条件下准许外国航空器通过。外 国航空器如果擅自飞越一国领空,就 是对该国领空主权的侵犯,地面过有 权根据具体情节,采用必要的措施, 如抗议、警告、迫降,甚至击落。
专属经济区: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 辖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为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 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目的,拥有主权权利。此外,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 还有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各方面的管辖权。专属经济区从测 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算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领空的概念及其性质 航空自由或权利 领空主权的保护与限制 空域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重难点
通过本章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民航法的基础--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特别是要了解领空的法 律地位。重点掌握航空自由(权利)的概念、领 空主权原则的确定。
空气空间法
领空主权原则
外层空间
外层空间法
国际空间法
1783年12月1日首次氢气球载人飞行
• 1783年12月1日,法国人雅克·查尔 斯(Jacques Charles)和同伴罗伯特乘 坐查尔斯发明的氢气球在巴黎作自由飞行, 这是首次氢气球载人飞行。查理从前人的 研究中得知,氢气是空中最轻的一种气体, 人类可能利用氢气飞行,并且当时法国工 程师罗伯特兄弟已研究出在丝绸上涂橡胶 的方法。在罗伯兄弟的帮助下,查理造出 了世界上第一个氢气球。
4、1973年2月21日,利比亚727客机从特利比里飞 开罗,迷航误入西奈半岛以方占领区内,被以色列战机 击落。
5、1983年9月1日苏联在海参崴上空击落南韩KE007 号航班,机上269名各国旅客丧生。
一、领空的概念 领土: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包括领陆、领水(内 水和领海)和领空,以及领陆和领水的底土。 领空(Territorial Airspace),是指处在一个国家主 权支配之下,在国家疆界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 空气空间。
• 通过不断研究与改进,查理和马里─诺埃尔•罗伯特乘坐改 进后的氢气球从巴黎起飞,实现了氢气球首次载人飞行。
• 氢气球的发明,使得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问题就一直备受关 注,只是民用航空法的基本问题。
• 1919年《巴黎公约》签订之前,关于空气空间的法律地 位,主要由以下五种理论:
• (1)空气空间完全自由论(绝对自由论) • (2)空气空间有条件自由论(有限的空间自由论) • (3)空气空间海洋比拟论 • (4)空气空间国家主权论 • (5)空气空间国际共管论
1、1952年4月29日,法国航空公司从法兰克福飞西 柏林的航班,从空中走廊偏航,被苏联战斗机击伤。
2、1954年香港国泰航空公司飞经我海南岛附近上空 时,被我防空部队误判击落。
3、1955年7月27日,以色列艾尔奥尔航空公司从伦 敦经巴黎、伊斯坦布尔飞以色列的国际航班,飞经希腊 与保加利亚边界地区时,偏航进入保境,被保方战斗机 击落。
领空的垂直边界即空气 空间的上限或外层空间的 下限。简单的来理解,就 是区分空气空间和外层空 间的一个界限。
➢ 国家对其领空享有所有权; ➢ 国家对其领空享有管理权; ➢国家对其领空享有管辖权; ➢国家对其领空享有自保权。
莫斯科时间1987年5月28日,19岁的联邦德国青年鲁 斯特驾驶一架美国制造的“赛斯纳172型”运动飞机,从 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出发进入苏联领空,并于傍晚7时30分 出现于莫斯科红场上空。飞机擦着列宁墓顶飞过,降落在 一座教室旁边。
鲁斯特驾机闯红场事件是当时国际上非常轰动的一件事,在前苏联 国内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如国防部长、防空总司令均因此被解职。
从国际航空法的角度看:根据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每 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任何民用航 空器只能根据有关国家的航空协定或其他规定,经指定的航线飞入或降 落于一国的领土,否则就是对一国领空主权的侵犯。
9月4日,苏联最高法院对鲁斯特进行了审判。鲁斯特 在审判中承认侵犯了苏联领空,但辩解说其目的是为了执 行和平使命、会见苏联领导人和公众;他也承认在红场降 落后只向围观的苏联人讲他从赫尔辛基飞来,一路上躲避 苏联的防空设备,而没有提到执行和平使命的话。
苏联最高法院审理后,宣判其犯有非法进入苏联 国境、违反国际飞行规则和恶性流氓罪,判处鲁斯 特在普通劳改营服徒刑4年。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3
空气空间,通常称“空域”,是航空器运行的活动场所。它是指 地球表面为大气层笼罩的空间。航空器在空气空间的运行活动,即 是我们所说的空中航行。
空气空间从横向上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 是各国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即国家领空;另一部 分是国家领土之外的空气空间,也称公空。公空Fra bibliotek空间领空
空气空间
边界 领空 法律地位
在国际法上,一国疆界之内的陆地称之为领陆;疆界 之内的水域称之为领水(又分为内水和领海),领陆、 领水和领空,以及领陆和领水的底土,组成为一个国 家的领土,都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以地球中心为顶点,由与 国家在地球表面的领陆和领 水的边界线相垂直的直线所 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所 以,它不仅包括平面边界, 还包括垂直边界。
✓ 国家对空气空间拥有主权,还是国家开发天空、允许航空自 由? ✓ 一国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该国是否拥有主权? ✓ 他国航空器是否能够不受限制地飞入、飞经、飞离该国的领 土上空?
•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5~1919)顺利解决了上述对峙。 1919年巴 黎和会上缔结的第一个国际航空法典——《空中航行管理公约》,在 第一条中就将领空主权宣布为一条习惯国际法规则:
• “缔约各国承认,每个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空气空间具有完全的和排他 的主权。”
• 领空主权原则作为一项习惯国际法,不仅对缔约国有约束力,而且对 所有国家都有约束力。从此以后,领空主权原则即成了航空法的基础。
根据现代国际法公认的原则,国家 对其领空行使完全的管辖和控制,国 家有权禁止外国飞机进入领空,或在 一定条件下准许外国航空器通过。外 国航空器如果擅自飞越一国领空,就 是对该国领空主权的侵犯,地面过有 权根据具体情节,采用必要的措施, 如抗议、警告、迫降,甚至击落。
专属经济区: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 辖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为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 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目的,拥有主权权利。此外,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 还有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各方面的管辖权。专属经济区从测 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算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领空的概念及其性质 航空自由或权利 领空主权的保护与限制 空域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重难点
通过本章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民航法的基础--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特别是要了解领空的法 律地位。重点掌握航空自由(权利)的概念、领 空主权原则的确定。
空气空间法
领空主权原则
外层空间
外层空间法
国际空间法
1783年12月1日首次氢气球载人飞行
• 1783年12月1日,法国人雅克·查尔 斯(Jacques Charles)和同伴罗伯特乘 坐查尔斯发明的氢气球在巴黎作自由飞行, 这是首次氢气球载人飞行。查理从前人的 研究中得知,氢气是空中最轻的一种气体, 人类可能利用氢气飞行,并且当时法国工 程师罗伯特兄弟已研究出在丝绸上涂橡胶 的方法。在罗伯兄弟的帮助下,查理造出 了世界上第一个氢气球。
4、1973年2月21日,利比亚727客机从特利比里飞 开罗,迷航误入西奈半岛以方占领区内,被以色列战机 击落。
5、1983年9月1日苏联在海参崴上空击落南韩KE007 号航班,机上269名各国旅客丧生。
一、领空的概念 领土: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包括领陆、领水(内 水和领海)和领空,以及领陆和领水的底土。 领空(Territorial Airspace),是指处在一个国家主 权支配之下,在国家疆界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 空气空间。
• 通过不断研究与改进,查理和马里─诺埃尔•罗伯特乘坐改 进后的氢气球从巴黎起飞,实现了氢气球首次载人飞行。
• 氢气球的发明,使得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问题就一直备受关 注,只是民用航空法的基本问题。
• 1919年《巴黎公约》签订之前,关于空气空间的法律地 位,主要由以下五种理论:
• (1)空气空间完全自由论(绝对自由论) • (2)空气空间有条件自由论(有限的空间自由论) • (3)空气空间海洋比拟论 • (4)空气空间国家主权论 • (5)空气空间国际共管论
1、1952年4月29日,法国航空公司从法兰克福飞西 柏林的航班,从空中走廊偏航,被苏联战斗机击伤。
2、1954年香港国泰航空公司飞经我海南岛附近上空 时,被我防空部队误判击落。
3、1955年7月27日,以色列艾尔奥尔航空公司从伦 敦经巴黎、伊斯坦布尔飞以色列的国际航班,飞经希腊 与保加利亚边界地区时,偏航进入保境,被保方战斗机 击落。
领空的垂直边界即空气 空间的上限或外层空间的 下限。简单的来理解,就 是区分空气空间和外层空 间的一个界限。
➢ 国家对其领空享有所有权; ➢ 国家对其领空享有管理权; ➢国家对其领空享有管辖权; ➢国家对其领空享有自保权。
莫斯科时间1987年5月28日,19岁的联邦德国青年鲁 斯特驾驶一架美国制造的“赛斯纳172型”运动飞机,从 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出发进入苏联领空,并于傍晚7时30分 出现于莫斯科红场上空。飞机擦着列宁墓顶飞过,降落在 一座教室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