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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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585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正式样本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规范实施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杜绝安全违规行为,管控安全风险,依据中国水电集团和公司《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作业场所、设备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出现的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种类第四条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一)对上级安全管理文件未能及时进行处置阅批、没有组织传达、没有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文件不齐备的;(二)未按月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包括机械设备、节假日、季节性安全检查)、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检查资料不完善的;(三)未建立各级各层次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未配置到位、未掌握本单位重大危险因素、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四)未规范编制、审核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投入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五)未按规定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安全例会、安全会议记录不完善、未印发会议纪要的;(六)未颁布印发作业工种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未按规定要求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安全活动记录不完善的;(七)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安全事故的(包括险情事故、未遂事故)、没有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的;(八)未颁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障计划、未建立检查考核细则、未实施定期考核兑现的;(九)对上级安全检查(督查)、考核查出的事故隐患未组织落实整改、整改结果未按时反馈的;(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公司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的。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可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复议途径
02
对于申诉未得到满意处理的,可向更高级别的管理部门或专业
机构申请复议。
诉讼途径
03
如经复议仍未解决问题,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
Part
04
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
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及权限设置
监督管理部门
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负责对企业安全管 理的全面监督和检查。
制度宣贯与执行
加强对安全度更新与完善
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企 业发展和安全管理的需要。
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
风险评估
定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 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 险和隐患。
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 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降 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定期开展信息报告培训,提高员 工的安全意识和信息报告能力,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及渠道选择
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
及时公开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 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安全管理的透明度和 公信力。
多样化信息公开渠道
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 公开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广泛覆盖。
过程控制
指对安全管理过程中各个 环节进行监督和控制,确 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
责任追究
指对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违 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标准规范等行为的单位和 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Part
02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 工的安全职责和权利。
有力保障。
03
加强与社会监督力量的沟通和协作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正式)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214-27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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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为有效、规范实施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杜绝安全违规行为,管控安全风险,依据中国水电集团和公司《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作业场所、设备的标准》,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分局所属各单位出现的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种类第一条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一)对上级安全管理文件未能及时进行处置阅批、没有组织传达、没有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文件不齐备的;(二)未按月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包括机械设备、节假日、季节性安全检查)、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检查资料不完善的;(三)未建立各级各层次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未配置到位、未掌握本单位重大危险因素、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四)未规范编制、审核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投入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五)未按规定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安全例会、安全会议记录不完善、未印发会议纪要的;(六)未发放作业工种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未按规定要求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安全活动记录不完善的;(七)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安全事故的(包括险情事故、未遂事故)、没有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的;(八)未颁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障计划、未建立检查考核细则、未实施定期考核兑现的;(九)对上级安全检查(督查)、考核查出的事故隐患未组织落实整改、整改结果未按时反馈的;(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分局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的。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过程的控制和责任追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维护员工的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依法治理、责任明确、守信经营、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并落实到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二章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识别和评估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对高风险区域、环节和装置进行重点关注。

第六条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责任人,确保安全工作的规范实施。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和灾难事件。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的职责和预案的执行程序,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应对和处置。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的追究第十条企业领导应当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责任,具有最终责任,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负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二条对于因为个人的违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个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因为管理不善或者培训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四章安全信息报告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并按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指导,并及时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管理过程控制责任的追究方式和方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推动组织管理过程的规范化、高效化。

通过对责任的明确和追究,实现对管理过程的全面控制,提升组织的运营效率和效益。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组织的管理过程控制责任的追究。

二、管理过程控制责任的定义1.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是指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管理过程进行完整、有效的控制的责任。

2.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主要包括:制定管理过程控制方案、指导和监督管理过程的实施、评估管理过程的有效性等。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1. 全面性原则:对管理过程控制责任的追究应该全面考虑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和方面,确保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 客观性原则:对管理过程控制责任的追究应该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和诋毁。

3. 公平性原则:对管理过程控制责任的追究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人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4. 效果性原则:对管理过程控制责任的追究应该注重结果,以实际效果为评判标准,做到实打实、硬碰硬。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1. 问题识别:在组织的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顺序不当、流程不规范、操作错误等问题,应及时识别并记录下来。

2. 问题报告:负责管理过程控制责任的人员应将识别到的问题进行报告,包括问题的具体情况、原因分析和可能导致的后果等。

3. 问题调查: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对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搜集相关证据,明确责任分工和追究的具体依据。

4. 责任追究:根据问题调查的结果,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依据管理规定和制度,采取相应的追究措施。

5. 效果评估:对责任追究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认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效果是否达到预期,如果仍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五、责任追究的方式和方法1. 警告:对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或管理责任不明确的情况,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警告的方式进行提醒和教育。

2. 谈话:对一些较为严重的管理过程问题,可以采取谈话的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强调责任和纪律,以达到教育和警示的目的。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是指在管理过程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方法和细则。

一、责任追究的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责任追究的依据,明确责任范围和责任链条。

例如,可以基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来确定责任追究的主体和对象,同时考虑外部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的规定。

二、责任追究的程序
确定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责任查清、责任确认、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等环节。

具体流程可以按照责任追究的顺序进行,以确保程序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确定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包括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辅助责任等。

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标准和违规行为的认定,以便于实施过程中的判断和处理。

四、追究措施的选择
根据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选择合适的追究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组织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根据具体情况,在选择措施时要公正、公平、透明,并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追究结果的通报和反馈
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将责任追究的结果进行通报和反馈。

责任追究的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且根据需要将其记录在相应的档案中,作为后续管理决策和工作进展的参考依据。

总之,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是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管理机制的有效实施,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和程序,并实施相应的追究措施和结果反馈。

通过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能够促使管理过程中的各方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过程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避免事故和风险的发生,企业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以下是关于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一些建议。

一、法律依据及监管要求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同时,要与相关监管部门建立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最新的安全监管政策和要求,确保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符合法规的要求。

二、责任明晰及倒查机制企业要建立一套明确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力。

针对涉及安全的工作环节,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并实行倒查机制,即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够追踪责任主体,查找责任链。

同时,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工作出色或事故责任明确的个人进行奖励,对存在安全责任漏洞或失职失责的个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对于涉及安全风险较高的工作岗位,要加强培训力度,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他们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风险评估和控制企业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可能引发事故和安全风险的环节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对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和判断,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在风险评估过程中,要控制好风险的可控性,减少不可控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五、安全监测和反馈机制企业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监测和反馈机制,实时掌握生产过程和经营活动的安全情况。

通过安全监测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反馈机制可以快速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及时上报安全情况和发生的事故,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确保企业的安全管理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六、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企业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以下是一份对安全管理过程中责任追究的管理办法,供参考:一、目的和原则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过程中的责任被明确并能够追究到位,以防止安全隐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管理原则,原则上责任应当明确,追究应当公正,有理有据。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1. 主要责任人: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

2. 相关责任人员:包括从业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责任追究的形式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免职、处分、罚款等,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合理确定。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1. 发现问题:发现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或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

2. 认定责任:通过调查和证据收集,认定责任人。

3. 追究责任:根据责任的性质和情节严重性,采取相应的追究措施。

4. 预防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5. 调查总结:对责任追究过程进行总结和公开,促进其他相关人员的警示和学习。

五、责任追究的原则1. 预防为主:在追究责任的同时,应采取措施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 稳定有序:在责任追究过程中,要保持稳定有序的管理,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3. 公正公平:责任追究应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处理每个责任人。

4. 个别适用:责任追究的措施应根据每个责任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个别适用,不能一刀切。

5. 教育引导:责任追究的目的是教育和引导相关责任人,而不仅仅是惩罚。

六、责任追究的监督和管理1. 上级部门应对下级单位的责任追究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追究工作符合规定和原则。

2. 追究责任的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做好归档和备案工作。

七、责任追究的违规处理对未按照规定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人员,要依据规章制度进行违规处理。

以上为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一些建议,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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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规范实施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杜绝安全违规行为,管控安全风险,依据中国水电集团和公司《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作业场所、设备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出现的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种类第四条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一)对上级安全管理文件未能及时进行处置阅批、没有组织传达、没有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文件不齐备的;(二)未按月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包括机械设备、节假日、季节性安全检查)、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检查资料不完善的;(三)未建立各级各层次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未配置到位、未掌握本单位重大危险因素、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四)未规范编制、审核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投入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五)未按规定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安全例会、安全会议记录不完善、未印发会议纪要的;(六)未颁布印发作业工种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未按规定要求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安全活动记录不完善的;(七)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安全事故的(包括险情事故、未遂事故)、没有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的;(八)未颁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障计划、未建立检查考核细则、未实施定期考核兑现的;(九)对上级安全检查(督查)、考核查出的事故隐患未组织落实整改、整改结果未按时反馈的;(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公司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的。

第五条项目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标准:(一)未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全方位覆盖各岗位的;(二)安全专项基金未按要求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安全投入统计上报不符合规定、安全投入低于规定标准的;(三)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作业班组未按作业班次配备兼职安全员的;(四)制定的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投入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未付诸实施、相关记录(资料)不健全的;(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无证(包括资质等级不符)上岗的;(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的;(七)特种设备未经过有关部门检验、未取得有关证明文件、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的;(八)未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教育培训效果未得以验证、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资料)不健全的;(九)未进行危险因素辨识评价、未确定重大危险因素、未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包括颁布、公示、交底)、未对重大危险因素实施分级控制的;(十)未制定颁布总体应急预案、未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危险源)制定颁布专项应急预案、未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资源、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记录不完善的;(十一)未针对具有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未针对尘噪毒作业制定防范措施的;(十二)未给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十三)未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分包商不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的;(十四)办公、生活、库房等临时设施设置在非安全区域;(十五)消防、危险化学用品及民爆物品的管理不满足有关规定的(包括选址、防护及相关资质);(十六)施工作业现场存在严重“三违”现象的。

第六条项目部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作业场所标准:(一)施工区域及周边的危险因素未经消除、或未得到有效监控的;(二)在施工现场主要进出口处未按规定设置“五牌两图”(即工程概况牌、施工标牌、主要管理人员牌、消防保卫责任牌、安全生产纪律及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立体图)、施工区域内的危险地段(作业场所)未进行安全警示警告标志设置策划、安全警示警告标志不齐全、悬挂不符合标准的;(三)未编制临时施工用电技术方案、施工用电线路及电器未按安全用电方案进行架设布置、配电设施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防护”、使用无罩灯具、电线电缆有乱拉乱接现象的;(四)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护栏、作业平台、防护棚、脚手架、脚手板、盘梯、直梯、通道、栈桥、漏电保护器、开关柜)未按规范要求设计规划、未按设计规划组织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有关部门验收挂牌就投入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出现损坏未及时修复更新的;(五)在同一区域内有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安排专人进行协调管理的;(六)爆破作业、交叉作业、水上(下)作业、临边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悬空作业、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作业、大型设备安拆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未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的;(七)未按照集团公司《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要求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全员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落实情况检查)资料不完善的;(八)尘噪毒作业场所未设置必备的防护设施、未针对尘噪毒异常制定应急措施、未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尘噪毒污染值进行监测的。

第七条项目部不符合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条件标准:(一)机械设备的档案(包括安装及维修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等资料)不齐全的;(二)特种机械设备和场内机动车辆未能在规定荷载下正常运行,外观不整洁,或各种管路有严重的跑、冒、滴、漏等现象的;(三)无固定的机械(车辆)停放场地、机械(车辆)乱停乱放的;(四)固定式机械设备的基础不稳固、电动机械设备未规范接地、未定期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电阻超标准、内(外)部线路未按规定进行布设的;(五)在轨道上运行的机械设备轨道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轨道及周边有障碍物、无限位装置(或限位装置失灵)、两端无终端止挡的;(六)特种机械设备和场内机动车辆的各种启动、制动、方向装置有不灵敏、不可靠的;(七)机械设备的传动、转动部位未设置网罩、传动、转动部位设置的网罩不齐全或损坏的;(八)特种机械设备和场内机动车辆的各种指示(各种音响、灯光警示、报警装置)损坏(或缺失)、仪表(安全阀)未定期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九)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定置的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规定配置相应消防器材的;(十)吊索、吊具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吊索吊具有破损、吊装作业未规范使用指挥信号、超规范进行吊装(机械)作业的;(十一)特种机械设备和场内机动车辆未实行机长负责制、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操作人员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的;(十二)各种设备在特殊条件下作业时未制定相应的作业规定、未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的;(十三)特种设备未取得安全使用证、仪表仪器(包括安全阀)未定期检验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种类第八条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种类如下:(一)组织处理1.书面检查及“说清楚”;2.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3.取消公司评先资格。

(二)经济处罚1.现场罚款;2.扣罚年薪。

第四章项目部安全管理过程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第九条公司和上级(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在进行安全检查、督查时,查出有第四条至第七条任一项违规行为,属于安全设施、安全装置范围的,应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其他范围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十条公司和上级(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在进行安全检查、督查时,查出有第四条至第五条任一项违规行为,并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经理和二级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应写出书面检查向公司“说清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查出有第四条中任一项违规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一)对项目部违规行为的处理:1.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公司范围内对项目经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内公司内、外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资格,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2.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取消安全管理优秀项目部的评选资格,扣罚项目班子成员年薪的3%;3.整改后又再次出现同样违规行为的,取消项目部的评先资格,加倍对项目经理的处罚和项目班子成员年薪的扣罚。

(二)一次检查(督查)中,一个单位有两个以上项目出现第四条中的任一项违规行为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公司范围内对二级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主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三)一年内一个单位所属项目部均有第四条中的任一项违规行为的,取消二级单位安全管理优秀单位的评比资格,扣罚领导班子成员年薪的3%。

第十二条查出有第五条至第六条中任一项违规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一)每查出一项违规行为,扣罚项目经理500-800元、扣罚生产副经理300-500元、扣罚安全总监200-300元;(二)同一个项目查出三项以上违规行为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公司范围内对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和安全总监予以通报批评;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取消项目部的评先资格,并扣罚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年薪的3%;整改后再次出现同类违规行为的,加倍对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的处罚和项目班子成员年薪的扣罚;(三)一次检查(督查)中,一个单位有两个以上项目部均有两项以上违规行为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四)一次检查(督查)中,一个单位所属项目部均有两项以上违规行为的,取消二级单位安全管理优秀单位的评比资格,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扣罚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年薪的2%;(五)一年内一个单位若查出十项违规行为的,取消二级单位安全管理优秀单位的评比资格,扣罚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薪的1%,每增加一项加罚0.2%。

第十三条查出第七条中违规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一)每查出一项违规行为,扣罚项目经理300-500元、扣罚生产副经理200-300元、扣罚安全总监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100-300元;(二)查出三项以上违规行为的,取消项目部的评先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公司范围内对项目经理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总监、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予以500-1000元处罚,并扣罚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年薪的2%;(三)一次检查(督查)中,一个单位所属项目部均有两项违规行为的,取消二级单位安全管理优秀单位的评比资格,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主管领导、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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