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汽车发动机大修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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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

9、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

9、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GB/3799.1-2005(代替GB/T3799-1983)1 范围GB/T 3799的本部分规定了商用汽车汽油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包装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商用汽车汽油发动机(往复活塞式)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379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GB/T 18297 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JT/T 104 汽车发动机缸体与汽缸盖修理技术条件JT/T 105 汽车发动机曲轴修理技术条件JT/T 106 汽车发动机凸轮轴修理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T 5624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 技术要求4.1 发动机外观4.1.1 发动机的外观应整洁、无油污。

发动机外表应按规定喷漆,漆层应牢固,不得有起泡、剥落和漏喷现象。

4.1.2 发动机点火、燃料供给、润滑、冷却和进排气等系统的附件应齐全,安装正确、牢固。

4.1.3 发动机各部分应密封良好,不得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电器部分应安装正确、绝缘良好。

4.2 发动机装备4.2.1 外购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其制造或修理技术要求。

4.2.2 修复的零、部件装配前应经检验,其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主要零部件汽缸体和汽缸盖、曲轴、凸轮轴等如进行修理(应满足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或JT/T 104,JT/T 105和JT/T 106的要求。

4.2.3 发动机应按装配上艺要求装配齐全;装配过程中应按要求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步装配。

车辆大修的标准

车辆大修的标准

车辆大修的标准
车辆大修的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1. 发动机状况:如果发动机有剧烈的敲击声或发动机大小瓦烧蚀严重,曲轴磨损严重,应考虑大修。

气缸磨损也是决定是否大修的重要标准。

2. 性能问题:如果发动机功率或扭矩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或者发动机消耗的机油量太大太快,可能需要大修。

3. 其他问题:例如气缸压力差过大,超过8%;转速表和气缸压力表不符合要求等,也可能是需要大修的迹象。

4. 行驶里程:一般情况下,国产汽车在行驶了10万公里左右就需要进行一次大修,进口车辆一般在行驶了15万公里左右需要就行一次大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维修人员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技师考核--发动机大修工艺

技师考核--发动机大修工艺

技师考核--发动机大修工艺一、发动机总成大修的主要标志(交通部13号部令)1、汽缸磨损:圆度误差达到0.05~0.063㎜圆柱度误差达到0.175~0.250㎜(汽油机0.175㎜、柴油机0.250㎜)2、动力性:最大功率降低25%以上汽缸压力降低25%以上3、经济性:燃油消耗量增加15%以上润滑油消耗量增加15%以上4、排放超标二、发动机大修的检验和接收(---)1、询问――调查发动机总成使用情况。

2、验车――检视发动机总成外观,进行人工检查和道路试验,必要时可利用仪器检测发动机总成性能。

3、交接――开具维修委托书、填写维修合同、填写进厂接收检验单等相关单据。

4、派工――填写派工单,安排相关人员实施修理作业。

三、发动机的解体按照汽车外部清洗、将发动机总成从车上拆下、发动机外部清洗、发动机解体的顺序拆解发动机总成。

为了保证拆装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保证生产安全及降低工人劳动强度,一定要“合理组织拆装作业、科学安排工艺顺序、正确使用拆装工具”,要重视组合加工件、平衡件、正时件、配合副、调整垫片、多螺栓紧固件的拆装特殊要求。

在拆装过程中严格遵守“三不落地、四清洁”要求。

四、零件清洗发动机解体后,应清洗零件,清除零件表面的油污、积炭和水垢。

五、零件的检验分类对清洗后的发动机零件,应按照技术要求,将其分为可用件、需修件、报废件分类摆放,需修件应按技术要求实施修理,报废件应回收至废料库。

填写相应的过程检验纪录。

六、发动机装复装复发动机总成,填写相应的过程检验纪录。

作业过程中应注意清洁要求、工艺顺序要求、技术性能要求及技术检验要求,装复后喷漆。

七、发动机磨合与试验1、根据技术要求进行冷磨合、热磨合;2、进行发动机试验。

发动机试验一般规定为抽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进行全检。

其内容主要是测试发动机的动力性和经济性指标,要求发动机功率下降不大于10%,发动机最低油耗应符合原厂规定。

3、修竣验收。

依据《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GB3799-83验收发动机总成,将发动机总成装车后,再进行道路路试,填写相应的过程检验纪录。

发动机修理技术标准

发动机修理技术标准

发动机修理技术标准(1)发动机体1)气缸体、气缸盖气缸体上平面和气缸盖下平面度应符合技术需求。

气缸体上平面和气缸盖下平面应无明显的凸起、凹陷、划痕、缺损或平面度超过允许使用限度,否则应根据情况进行修理或更换。

气缸体上平面经过加工后、上平面与气缸体曲轴主轴承座孔公共轴线的距离一般不小于原设计尺寸0.40mm。

且平行度亦应符合规定。

曲轴主轴承座孔凸轮轴轴承座孔同轴度应符合标准。

气缸体后端面,对曲轴两端轴承座孔公共轴线的垂直度不得大于0.20mm。

气缸体下平面,气缸盖上平面修磨后表面粗糙度不得超过Ra3.201um气缸盖修磨后,燃烧室容积不得小于原设计最小限值的95%。

火花塞座孔螺纹损伤不大于一扣。

其他螺纹、螺孔不应大于二扣。

气缸套定位孔内壁应清洁,无明显划痕,砂眼与缺陷。

分水管不应腐烂生锈,水套内水垢应清除干净。

气缸体,气缸盖内各润滑油道应清洁,畅通。

气缸体、气缸盖进行水压试验,必须符合技术需求。

2)气缸套气缸磨损后其圆度和圆柱超过使用限度,不能按最大级别修理尺寸修理时,应统一更换缸套。

更换缸套时,同一台发动机应选同一品牌,同一级别,同一组别的气缸套。

气缸套与承孔的配合,干式缸套过盈配合量为0.05mm-0.10mm湿式缸套为0.05mm-0.15mm.安装后的气缸套上端面,一般应高于缸体上平面0.00mm-0.10mm。

缸套密封圈不允许重复使用,安装密封圈时不应有扭曲变形。

3)气缸搪削在气缸内测量气缸的磨损量,圆度与圆柱度达到或超过限值时进行,应进行搪削。

(或更换)搪缸前,应先对需要修理的缸体进行修理或更换。

根据气缸的修理尺寸,选择与气缸相同修理尺寸的活塞。

然后计算气缸的搪削量。

搪削量=活塞裙部最大直径+配合间隙-磨缸余量搪削后各气缸圆度和圆柱度不得大于0.15mm。

气缸直径差不得大于0.025mm,气缸壁的表面粗糙度不得超过Ra1.60um 搪削后的气缸中心线对曲轴主轴承孔轴心线的垂直度,应符合技术需求。

发动机大修检修标准

发动机大修检修标准

发动机大修检修标准发动机大修除四配套、气缸垫及其它衬垫、开口销、自锁螺母、弹簧垫圈等易损零件、紧固锁止件应全部换新外,重要部件如缸盖、曲轴、凸轮轴、连杆等也要做好检测维修或更换。

一、曲柄连杆机构的检修1、连杆修理连杆修理,主要是连杆变形的检验与校正、连杆小端衬套的压装与铰削和连杆大端与下盖结合平面损伤的修理等。

(1)连杆变形的检验1)根据被检连杆轴承孔径,选择合适的标准芯轴及月亮销,然后将芯轴装进校准台基准孔,用锁紧手柄固定。

2)装上连杆下盖,按规定力矩拧紧,将活塞销穿入连杆衬套至中部。

3)将连杆大端套在连杆检验仪的可调芯轴上,并用调整螺钉固定连杆,使之直立,不得松动。

使连杆大端轴线与芯轴轴线平行。

4)将三点式量规的V形槽紧贴在活塞销上,用塞尺测量三个指销与平板间的间隙大小,从而来判断连杆弯曲和扭曲的大小。

5)三指销所处位置为边长为100mm的正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其差值为连杆在100mm长度上的弯曲值和扭曲值。

6)若三指销中三个接触点的间隙各不相同,则为连杆扭曲和弯曲的复合变形,应先校正扭曲后校正弯曲。

其表现为:一个下测点与平板接触,但上测点与平板的间隙不等于另一个下测点间隙的1/2,则此时下测点与平板的间隙为扭曲值;上测点与平板的间隙和下测点与平板间隙的1/2的差值为弯曲值。

连杆大、小头中心线的平行度、扭曲度的极限均为:每100mm长度上不大于0.05mm。

双重弯曲一般不再修理。

(2)连杆其它损伤检修连杆的杆身与小端的过渡区应无裂纹、表面无碰伤,必要时采用磁力探伤检验连杆的裂纹。

如有裂纹,禁止继续使用,应立即更换。

另外如果连杆下盖损坏或断裂时,也要同时更换连杆组合件。

连杆大端侧面与曲柄之间,一般应有0.10-0.35mm的间隙,如超过0.50mm时,可堆焊连杆大端侧面后修理平整。

连杆杆身与下盖的结合平面应平整。

检验时,使两平面分别与平板平面贴合,其接触面应贴合良好,如有轻微缝隙,不得超过0.026mm.。

汽车发动机大修标准

汽车发动机大修标准

汽车发动机大修标准汽车发动机是否需要大修是有标准的,主要取决于气缸的磨损程度,即圆度误差、圆柱度误差是否超过大修使用极限。

因此必须对气缸磨损程度进行测量和圆度误差、圆柱度误差的计算,以及对气缸磨损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下面淘汽配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些汽车发动机大修需要的标准。

1、气缸磨损分析1.1气缸正常磨损气缸在正常工作下,其工作表面与活塞环相互运动的区域形成不均匀的磨损。

磨损的主要特征及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1“锥形”从气缸纵断面看,气缸磨损后形成“上大下小”,失去原来正圆柱的形状,称为“锥形”。

产生“锥形”磨损的原因如下:1)摩擦力不等的磨损发动机工作时,活塞环在自身弹力和传递到背面上气体压力的作用下,紧压在气缸壁上。

活塞在上止点处,作功冲程中活塞环对气缸壁产生的压力,第一道环最大,压力高达2940×103Pa,第二道735×103Pa,第三道环294×103Pa;同时,高压破坏了油膜,造成边界润滑,加剧气缸磨损;而且该压力随着活塞的下行,急剧降低,活塞环对气缸壁的压力存在着上大下小的现象。

气缸上口活塞环不接触的部位几乎没有磨损,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台阶,俗称“缸肩”。

2)润滑条件变化的磨损气缸壁多靠飞溅润滑,所以易导致气缸上部供油困难,而且上部温度高,润滑油粘度稀释严重,易于流失,不易形成油膜,即使有油膜,也可能被烧掉。

另外,混合气中的细小油滴对气缸上部油膜的冲刷破坏活塞环的刮油等各种因素叠加,造成气缸上部润滑不良,使活塞环与气缸壁易形成干摩擦或边界润滑状态,必然导致气缸上部的磨损加剧。

3)磨料磨损当空气和燃油中的灰尘和杂质燃烧产生的积碳粘附在气缸壁上形成磨料时,使磨损加剧,且往下逐渐被磨碎,其损坏程度便逐渐减轻。

从气缸的纵断面看,磨损的最大部位一般是在活塞到达上止点时,第一道环所对应的气缸壁处,使气缸磨损后形成了上大小下的“锥形”。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DB11!T135-2008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DB11!T135-2008

4.3.10 额定功率和最大扭矩 在标准状态下,发动机额定功率和最大转矩应不低于原设计的 90%。
检验方法按 GB/T 18297 的规定进行。
环境温度在 288K~303K(15℃~30℃)范围内,考虑海拔高度变化的因素,发动机额定功率可按
公式(1)进行修正。
P 修正=PΒιβλιοθήκη 实测/k………………………………(1)
1
DB11/T 135—2008
4.3.3 运转状况 4.3.3.1 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发动机在各种工况下应运转稳定、无异响,不得有过热、异常燃烧和爆 震等现象;发动机各工况过渡应平稳,不得有突爆、回火、放炮等异常现象,无失火。 4.3.3.2 当柴油发动机转速超过额定转速时,调速控制装置应正常有效。紧急停机装置在发动机整个 运转过程中可靠有效,不得出现失控现象。 4.3.4 气缸压缩压力
GB/T 5624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原设计 original design
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发动机外观 4.1.1 发动机的外观应整洁完好,各系统的附件应齐全、有效,安装正确、牢固。 4.1.2 发动机各部位应密封良好,不得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电器部分应安装正确、绝缘良好。 4.2 发动机装备 4.2.1 装配所用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或修理技术要求。 4.2.2 发动机应按装配工艺要求装配齐全,装配过程中应按要求进行过程检验。 4.2.3 装配后的发动机应按原设计规定加注润滑油、润滑脂、冷却液。 4.2.4 排气制动装置应可靠有效。 4.2.5 柴油发动机的喷油泵、喷油器、调速器均应进行调试、检测,其性能指标符合原设计要求。 4.2.6 增压或中冷增压发动机,增压装置应按原设计规定进行装配和检验,增压系统应工作正常。 4.2.7 对原设计规定需加装限速装置的发动机,应对限速装置作相应调整并加装铅封。限速装置宜在 发动机走合期满进行首次维护后拆除。 4.2.8 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装置应齐全有效。 4.2.9 装配后的发动机如需进行冷磨、热试,应按工艺要求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磨、热试,热试后更换 润滑油、机油滤清器或滤芯。原设计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规定进行。 4.3 发动机性能 4.3.1 起动性能

发动机大修标准

发动机大修标准

发动机大修标准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是汽车动力系统的核心部件。

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发动机大修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确保大修质量,提高发动机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制定一套科学的发动机大修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发动机大修标准应包括对发动机各部件的检测标准。

对于发动机的气缸、活塞、曲轴、连杆等关键部件,应有严格的检测标准,包括尺寸、形状、表面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在各项指标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发动机大修后的质量。

其次,发动机大修标准还应包括对零部件更换的规定。

在发动机大修过程中,很多零部件都需要更换,比如活塞环、气门导管、曲轴轴承等。

针对不同型号的发动机,应有相应的更换清单和更换周期的规定,以确保更换零部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此外,发动机大修标准还应包括对维修工艺的规范要求。

发动机大修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严格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

对于发动机的拆装、清洗、磨削、组装等工艺环节,应有详细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标准。

最后,发动机大修标准还应包括对大修后的发动机性能测试要求。

经过大修的发动机需要进行性能测试,以验证大修效果。

测试项目应包括发动机的动力性能、燃油经济性、排放性能等方面的指标,只有在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发动机大修的质量。

总之,制定科学的发动机大修标准对于提高发动机大修质量、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要求,严格把关每一个环节,才能确保发动机大修后的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发动机大修标准的制定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根据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发展进行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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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汽车发动机大修技术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往复活塞式汽车发动机(汽油机、柴油机)。

同类型的进口汽车发动机参照执行。

1. 技术要求装配的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规定程序批准的制造或修理技术条件。

发动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装配技术条件进行装配,并装配齐全。

装配后的发动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热磨合,拆减和清洗。

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温度下,5s内能起动。

柴油机在环境温度下不低于5°C,汽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C时,起动顺利。

发动机怠速运转稳定,其转速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条件(下同)四行程汽油机转速在500~600min-1时,以海平面为准,进气歧管真空度应在0.056~0.069Mpa范围内.其波动范围,六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0.003Mpa,四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0.005 Mpa.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稳定,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有过热现象.改变转速时,应过渡圆滑.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声,化油器不得回火,消声器不得有放炮声.在规定转速下,机油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汽缸压缩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各缸压缩压力差,汽油机应不超过各缸平均压力的8%,柴油机应不超过10%.注:上述1.5~1.9条,水冷式发动机应在水温为75~85°C,风冷式发动机应在油温为80~90°C时进行测试.发动机起动运转稳定后,只允许正时齿轮﹑机油泵齿轮﹑喷油泵传动齿轮及气门脚有轻微均匀响声﹑不允许活塞销﹑连杆轴承﹑曲轴轴承有异响和活塞敲缸及其它异常响声.发动机最大功率和最大转矩均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率不得高于原设计规定.发动机不应有漏油﹑漏水﹑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接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发动机排放限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发动机应按原设计规定加装限速片,或对限速装置作相应的调整并附加铅封.发动机外表应按规定涂漆,涂层应牢固,不得有起泡﹑剥落和漏涂现象.发动机应按规定加注润滑剂.其它有关要求应符合原设计规定.2. 检验规则2.1 承修单位应对发动机的最大转矩和最低燃料消耗率进行测试,并按主管部门或修理合同规定对最大功率和负荷特性进行抽样测试。

2.2 检验合格的发动机,应签发合格证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3 保用条件承修单位对大修竣工的发动机应给予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三个月或行驶里程不少于10000km。

在送修单位严格执行走合期的规定,合理使用、正常保养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内的修理质量问题,承修单位应负责保修。

4 包装发动机包装前应放掉润滑油和冷却水,并堵封好外露通孔,技术资料应齐全。

包装牢固,防潮防锈良好。

包装箱外应标明:承修单位名称、型号,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体积、毛重、放置方向,出厂日期等。

二、汽车发动机汽缸体与汽缸盖修理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往复活塞式汽车发动机铸铁及铝合金汽缸体与汽缸盖的修理。

其它汽车发动机汽缸体与汽缸盖可参照执行。

经过修理的汽缸体与汽缸盖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1. 技术要求汽缸体与汽缸盖不应有油污、积炭、水垢及杂物。

水冷式汽缸体与汽缸盖用0.34~0.44Mpa的压力作持续5min水压试验,不得渗漏。

汽油发动机汽缸体上平面到曲轴轴承承孔轴线的距离,不少于原设计基本尺寸0.44mm.注:原设计是指制造厂和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下同)所有结合平面不应有明显的凸出、凹陷、划痕或缺损。

汽缸体上平面和汽缸盖下平面的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B-1的规定。

汽缸体曲轴、凸轮轴轴承承孔的同轴度公差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凡能用减磨合金补偿同轴度误差的,以汽缸体两端曲轴轴承承孔公共轴线为基准,所有曲轴轴承承孔的同轴度公差为¢0.15mm,以汽缸体两端凸轮轴轴承承孔公共轴线为基准,所有凸轮轴轴承承孔的同轴度公差为¢0.15mm。

汽缸体后端面对曲轴两端轴承承孔公共轴线的端面全跳动不大于0.20mm.表 B-1 汽缸体上平面与汽缸盖下平面的平面度公差燃烧室容积不小于原设计极限值的95%。

同一台发动机的汽缸盖燃烧室容积之差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汽缸体、汽缸盖各结合面经加工后的表面粗糙度应不低于Ra3.2μm.汽缸盖上装火花塞或喷油嘴和预热塞的螺孔螺纹损伤不多于一牙,汽缸体与汽缸盖上其它螺孔螺纹损伤不多于两牙。

修复后的螺孔螺纹应符合装配要求。

各定位销、环孔及装配基准面的尺寸和形位公差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选用的汽缸套、气门导管、气门座圈及密封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并应满足本标准的有关装配要求。

气门导管承孔内径应符合原设计尺寸或分级修理尺寸(见表B-2)。

气门导管与承孔的配合过盈一般为0.02~0.06mm.进、排气孔座圈承孔内径应符合原设计尺寸或修理尺寸(见表B-2)。

承孔表面粗糙度不低于Ra6.3μm,圆度公差为0.0125mm,与座圈的配合过盈一般为0.07~0.17mm.镶装干式汽缸套的承孔内径应为原设计尺寸或同一级修理尺寸(如表B-2)。

承孔表面粗糙度不低于Ra3.2μm,圆柱度公差为0.01mm.汽缸套与承孔的配合过盈应符合原设计规定;无规定者,一般为0.05~0.10mm。

有突缘的汽缸套配合过盈可采用0.05~0.07mm;无突缘的汽缸套配合过盈可采用0.07~0.10mm。

汽缸套上端面应不低于汽缸体上平面,亦不得高出0.10mm.表 B-2 汽缸体修理尺寸注:1.各级修理尺寸仍采用原设计规定尺寸的极限偏差。

2.粗线内尺寸仅适用于柴油机.湿式汽缸套承孔的内径应为原设计尺寸或同一级修理尺寸(见表B-2)。

湿式汽缸套与承孔的配合间隙为0.05~0.15mm,安装后汽缸套上端面应高出汽缸体上平面,并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同一汽缸体各汽缸或汽缸套的内径应为原设计尺寸或同一级修理尺寸(见表B-2),缸壁表面粗糙度不低于Ra0.8μm。

干式汽缸套的汽缸圆度公差为0.005mm,圆柱度公差为0.0075mm;湿式汽缸套的汽缸圆度公差为0.0125mm。

加工后,汽缸的轴线对汽缸体两端曲轴轴承承孔公共轴线的垂直度公差为0.05mm。

对某些特殊结构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汽缸体及汽缸盖,除本标准规定外,其它可参照原设计的技术文件执行。

2. 验收及包装2.1 经检验合格的汽缸体与汽缸盖应签发合格证,并附必要的技术资料。

2.2 修竣的汽缸体与汽缸盖应进行相应的防锈处理。

2.3 修竣后的汽缸体与汽缸盖,应进行适应于保管及运输条件的包装。

三、汽车发动机曲轴修理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往复活塞式汽车发动机曲轴的修理。

经过修理的曲轴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1. 技术要求曲轴修复前应进行探伤检查,不得有裂纹,但轴颈上沿油孔四周有长度不超过5mm的短浅裂纹或有未延伸到轴颈圆角和油孔处的纵向裂纹(轴颈长度小于或等于40mm,裂纹长度不超过10mm;轴颈长度大于40mm,裂纹长度不超过15mm)时,仍允许修复。

曲轴滑动轴承轴颈磨损后,应按表B-3的曲轴分级修理尺寸修理。

组合式曲轴滚动轴承轴颈磨损逾限,滑动轴承轴颈超过其允许的使用极限尺寸时,允许进行补偿修理,恢复至原设计尺寸。

表B-3 曲轴分级修理尺寸注:原设计是指制造厂和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下同)。

注:1. 各级修理尺寸仍采用原设计尺寸的极限偏差。

2. 9级及9级以后为不常用尺寸级。

3. 分级有特殊规定的曲轴,应按其原设计执行。

补偿修复轴颈时,可采用金属丝喷涂、电振动堆焊、镀铁、镀铬等方法。

其它部位磨损逾限后,根据情况,除可采用上述方法外,也可以采用手工弧焊等方法进行恢复性修理。

补偿修复层应均匀适当,机械性能满足使用要求。

曲轴磨损后,同名轴颈必须为同级修理尺寸。

曲轴主轴颈及连杆轴颈端面磨损逾限后,应予修复至原设计规定的轴颈宽度。

曲轴修复后,以两端主轴颈的公共轴线为基准时:a. 中间各主轴颈的径向圆跳动公差为0.05mm。

b. 各连杆轴颈轴线的平行度公差:整体式曲轴为¢0.01mm ,组合式曲轴为¢0.03mm。

c. 与止推轴颈及正时齿轮配合端面的端面圆跳动公差为0.05mm。

d. 飞轮突缘的径向圆跳动公差为0.04mm;外端面的端面圆跳动公差为0.06mm。

e. 带轮的轴颈径向圆跳动公差为0.05mm。

f. 正时齿轮的轴颈径向圆跳动公差为0.03mm。

g. 变速器第一轴轴承承孔的径向圆跳动公差为0.06mm。

h. 油封轴颈的径向圆跳动公差,采用回油槽防漏的为0.10mm,采用油封圈防漏的为0.05mm。

各主轴颈及连杆轴颈的圆柱度公差为0.005mm。

连杆轴颈的回转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的基本尺寸,整体式曲轴的极限偏差为±0.15mm,但同一曲轴各回转半径差不得超过0.20mm,组合式曲轴的极限偏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以装正时齿轮的键槽中心平面为基准,连杆轴颈的分配角度偏差偏差为±30’.起动爪螺孔螺纹损伤不得多于2牙。

主轴颈及连杆轴颈表面粗糙度应不低于Ra0.8μm,圆角处表面粗糙度不低于Ra1.6μm。

主轴颈和连杆轴颈两端的圆角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但采用金属丝喷涂和电镀修复的曲轴,修竣后的圆角半径允许适当减小。

组合式曲轴必须按原位装配,装合后各滚动轴承轴颈同轴度公差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曲轴油道应清洁畅通,油孔应有倒角。

修复后的曲轴不得有焊渣、毛刺、金属飞溅等杂物,加工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刻痕、黑点、碰伤、凹陷、发痕、孔眼及其它缺陷。

但用电振动堆焊修复的曲轴表面允许有细微的龟纹。

曲轴须进行平衡试验,其不平衡量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本标准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2. 检验规则2.1 曲轴经检验合格签证后,附必要的技术资料,方能出厂或交付使用。

2.2 补偿修复层的强度及其与基体的结合强度,应定期进行试棒检验(在改变工艺、材质时必须进行)。

试棒每次不少于三件,测试结果取平均值。

2.3 补偿修复层的硬度试验应在粗磨后进行,在同一曲轴上检查三点,取平均值,测点距油孔边缘不小于10mm。

3. 包装及贮存3.1 产品在清洗和防锈处理后,用结实不透水的中性纸及塑料带包扎各轴颈,出厂产品应装箱并有支承固定。

3.2 曲轴应存放在通风和干燥的仓库内,并应采取防护措施。

四、汽车发动机凸轮轴修理技术条件(GB3803-83)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动机钢制和球墨铸铁、合金铸铁制凸轮轴的修理。

修竣的凸轮轴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 技术要求轮表面累积磨损量(包括修理加工磨削量)不超过0.8mm时,允许用直接修磨的方法恢复凸轮;超过0.8mm需要修理时,可在凸轮的局部或全部表面敷以补偿修复层。

凸轮轮廓的升程曲线应符合原设计规定,但个别区段内的升高量允许有不大于0.02mm的超差。

注:原设计是指制造厂和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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