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评估综述
其他税基评估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要素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用地不征收城
镇土地使用税。
2020/3/21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要素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 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面积为准。 (2)尚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 织测量的,但纳税人持有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 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 作为计税依据,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税基评估的主要特点及分类
税基评估的主要特点
1 税基评估是以税收为特定目的的评估
2 同一评估对象同时存在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不同评估主体
3 评估价值标准主要是从价税价值
4 评估具体对象多样化和复杂化 按税收活动具体需要分类
按税基评估的客体分类
按税基评估的行为主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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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需要的税基评估 纳税需要的税基评估 解决税收纠纷需要的税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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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税税基的计算
资源税税基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或自用的: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自用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2)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于收购环节代扣代缴税款的: 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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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
纳税评估调研报告

纳税评估调研报告纳税评估调研报告1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科技化、信息化的不断普及,企业偷税手段越来越高明,隐蔽性也越来越强,这大大加重了税务机关的征收压力,但是如果动辄就采取稽查手段,又会影响到税企之间的良好关系,不利于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
而纳税评估的监督性与导向性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纳税评估这种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管理手段,更加体现出“服务型税收”的改革理念,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正处在探索阶段的纳税评估因为与征收、稽查各环节的关系不够明晰,使得纳税评估的工作定位处在了一个不尴不尬的角色。
一、纳税评估的现状长久以来,纳税评估是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基础上的一项征管制度。
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目标,除了检验申报质量和征收质量,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加强管理的依据外,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确定被查对象、采析涉税信息、确定检查重点、强化案件审理、加强内部制约等一整套工作流程来作为税务稽查的选案环节,并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在征收和稽查之间加一道防线,使一般性违章在评估阶段解决,减轻稽查的压力。
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一旦纳税评估在“点到即止”还是“继续深究”这个问题上把握不准,很容易使得纳税评估工作走入“变相稽查”的误区。
税务机关为了把评估与稽查严格区分,强调评估时不调账,不下企业。
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阅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而目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交易、价格相关信息,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
所以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对报表和税负等面即便存在怀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出来,不仅评估效率低,而且误差较大。
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建设当中,纳税评估工作在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最典型的就是纳税评估指标的局限性。
物业税税基评估研究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房地产税制改革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适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已提上议事日程。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开展物业税税基评估研究是我国税制改革中开征物业税应首先考虑的因素之一。
西方发达国家,税基评估理论比较完善,税基评估实践比较成熟。
但基于我国国情,不能将国外的经验照搬照抄。
因此,本文在在研究物业税税基评估理论基础上,借鉴国外物业税税基评估经验,结合本国国情,分析物业税税基评估的主体、客体、价值类型等影响因素,研究物业税税基评估普遍采用的批量评估法,提出完善我国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的建议。
全文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并说明全文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介绍了物业税税基评估的相关基本理论,对物业税税基评估主体、客体、价值类型、评估原则、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和整理。
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批量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主要步骤及应用分析。
第四部分,通过对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开征物业税是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核心;从物业税税基评估是房地产税制改革重要环节的角度,分析我国物业税税基评估存在的问题。
第五部分,物业税税基评估的国际借鉴。
通过对有一定代表性的国家物业税税基评估的情况介绍,提出其借鉴意义。
第六部分,完善从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法律制度和构建完善的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主要措施两方面提出构建我国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物业税,税基评估,批量评估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speed of China's urbanization continues to accelerate , real estate price continues to rise and the income gap expands. The problem of the real estate tax is prominent . The real estate tax reform has become a social hot spot issue. It’s time to put on a unified standard for the real property tax. In November 2013 ,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on deepening reform of the overall number of major issues proposed by the eighteen session of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considers ,“speed up the real estate tax legislation and reform timely." Carrying out the tax base assessment study in China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with the developmentof market economy, China's tax reform one of the levy of real estate tax should be considered firstly. The tax base assessment theory is more perfect and the tax base assessment practice is more mature in developed western countries. However, based on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 we can not copy the experience of other countries .Therefore, this article's achievements in the field of foreign tax base assessment theory and practice in basic theory on the basis of assessment of China's tax base, combined with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analysis of the factors of subject, object, value type of the tax base assessment, discussion of the tax base assessment of the field of universal application of the mass appraisal method used in China provide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premise and difficult for the mass appraisal method used in China. The dissertation can be divided into six parts.Key Words: Real Estate Tax ,Tax Base Valuation ,Mass Appraisal system目录第一章绪论1.1选题背景1.2研究意义1.3国内外研究综述1.4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1.5论文创新和不足第二章相关基本理论2.1相关概念2.1.1税基的概念2.1.2税基评估的概念2.1.3物业税税基的概念2.1.4物业税税基评估的概念2.2物业税基本理论2.2.1最优课税理论2.2.2利益支付理论2.3物业税税基评估理论2.3.1物业税税基评的主体和客体2.3.2物业税税基评估价值类型2.3.3物业税税基评估的原则2.3.4物业税税基评估的基本方法2.3.5三种基本方法适用性分析及批量评估方法的选择第三章批量评估方法在物业税税基评估中的运用3.1批量评估方法分析3.1.1批量评估简介3.1.2批量评估基本原理3.1.3批量评估基本步骤3.2批量评估方法应用的前提条件分析3.3批量评估参数的量化分析第四章我国物业税税基评估现实基础分析4.1我国房地产税制问题分析及建议4.1.1现行房地产税制“重流转,轻保有”问题突出4.1.2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的现实问题分析4.1.3房地产税制改革建议:开征物业税4.2我国物业税税基评估存在的问题4.3我国物业税税基评估现实条件分析第五章物业税税基评估的国际借鉴5.1美国物业税税基评估借鉴5.1.1物业税税基评估的法律依据5.1.2物业税税基评估机构5.1.3财产登记和估价制度5.1.4物业税税基评估方法5.1.5评估周期5.1.6争议解决机制5.2立陶宛物业税税基评估借鉴5.2.1立陶宛简介5.2.2立陶宛物业税税基批量评估实践背景5.2.3立陶宛物业税税基批量评估系统的实施机构5.2.4立陶宛物业税税基批量评估系统5.3境外物业税税基评估的启示5.3.1均通过立法保障物业税税基评估工作开展5.3.2均有专门物业税税基评估的执行机构5.3.3建立有效的房地产信息系统5.3.4计算机辅助批量评估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结合运用 5.3.5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第六章完善我国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的建议6.1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法律制度是基础6.1.1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法律制度的意义6.1.2物业税税基评估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则6.1.3物业税税基评估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6.2构建完善的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主要措施6.2.1合理选择物业税税基评估主体6.2.2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信息系统6.2.3建立计算机辅助批量评估系统6.2.4健全物业税税基评估申诉机制结束语参考文献致谢第一章导论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1.1.1 选题背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业发展迅速,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已具备开征物业税的经济基础。
第10章 税基评估(资产评估学PPT)

(1)传统的税基评估方法体系的基本程序主要有:
① 确定税基的税种、基准日; ② 税基评估对象的清查核实和资料收集; ③ 开展传统评估方法体系的税基评估具体工作; ④ 撰写传统评估方法的税基评估报告; ⑤ 送达传统评估的税基评估结果。
(2)批量评估的税基评估方法体系的基本程序主要有:
① 识别待评估资产; ② 确定财产的一致性性状的市场区域; ③识别那些影响市场区域中的价值形成的特征因素(供给和需 求); ④建立能反映那些影响市场区域中的价值特征因素相互间关系的模型 (模型设定); ⑤校准模型以决定影响价值的各个特征因素的作用(模型校准层 次); ⑥把模型中所得到的结论应用于待评估资产; ⑦检测批量评估的结果; ⑧确定税基计税价值及送达最后税基的计税价值的结果。
3、日本的税基评估概况
日本确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财产税税基评估体系,明确了固定资 产税的征税主体为市、町、村级政府, 其收入全部归市町村支配。 对公益事业、住宅用地(灾区)等,按照财产评估额给予一定比例 的减除。
日本固定资产税是按照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为计税基础。固定资 产税的计税依据通常是在通过路线价法评估得出固定财产税的路线 价的基础上,再根据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应纳固定资 产税的税额。原则上三年固定不变,从形态上区分为基准年度评估 额和比照基准年度评估额,以区别不同情况、不同用途的房地产。 此外,日本的涉税评估还包括遗产税的税基评估,也是在通过路线 价法评估得出遗产税的路线价的基础上,再具体确定遗产税的应纳 税额。
1、税基评估的基本程序
从总体上说,税基评估程序与一般的资产评估程序并没有存在 明显的区别,它一般也要遵循确定评估问题,搜集并分析资料、选 择应用评估途径(方法)和确定评估规则四大步骤。但是,具体实 施过程,税基评估程序与一般的资产评估程序仍存在一些差别,具 体表现如下:
纳税评估的内容[优秀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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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的内容[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纳税评估的内容附件1:纳税评估审核评析内容一、增值税、消费税审核评析内容(一)审核欠税。
将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与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分析,审核是否存在欠税问题;(二)审核税收负担率。
将纳税人税负率与上年同期、同行业平均税负率相比,审核纳税人经营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有无隐瞒销售收入、虚增进项的情况。
(三)审核销售额变动率。
销售额变动率横向与应纳税额、销售成本的变化比较,纵向与上年同期比较,有较大差异幅度的,分析其有无销售不入帐或按规定应作视同销售的业务不计或少计销售额等问题。
(四)审核帐户变动情况。
对本期应收、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有较大幅度变化的,应分析其是否存在销售不入账,货款挂往来账户的账外销售问题。
(五)审核进项税额构成。
通过对纳税人当期非防伪税控部分进项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的计算,并结合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四小票”虚假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六)审核销售额变动和应纳税额变动配比情况。
对应税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之间差异较大的应结合本期和上年同期(或上月)销售毛益率和进项税额的变化情况,分析其有无不计、少计销售收入或虚抵进项税问题。
(七)审核销售收入与流动资产配比情况。
对销售收入与流动资产间比率相差较大的,应结合同行业的资金周转情况,分析纳税人有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八)审核销售成本变动与销售额变动配比情况。
对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之间差异较大的,应深入了解纳税人本期和上年同期(或上月)商品进销价格的变动情况,分析其有无不计或少计销售问题。
(九)审核销售利润增长与税款实现增长配比情况。
通过对纳税人销售利润和实现税款增长幅度的对比,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未计提或少计提销项税额的问题。
(十)审核销售毛益率和税负率配比情况。
将销售毛益率和主营货物的乘积与同期的税负率进行比较,分析其是否存在隐瞒收入或虚抵进项税额等问题。
第12章 税基评估

税基评估程序与一般的资产评估程序的差别
税基评估程序与一般的资产评估程序的差别
在确定评估 问题上,为 征税方提供 税基评估服 务的行为主 体在进行税 基评估时, 一般不需经 过办理与服 务对象签订 评估约定书 的程序。
在搜集并分析资料的 过程,税基评估除了 与一般的资产评估具 有相同的要求外,还 要突出查阅与所评税 基有关的税收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和拥 有税法解释权的机关 发布的有关税收政策, 并以此作为税基的评 定估算,确定从价税 基价值的主要依据。来自市场法批量评估基本模型
可比销售法模型
先建立一个确认可比 销售样本的模型,然 后再对可比销售财产 样本与目标财产间的 差异进行调整。 其模型公式为:
MV SPC ADJC
SPc 表示可比销售财产 的销售价格;
ADJc 表示对可比销售 财产的调整。
直接市场法模型
加成形式 :
MV A0 A1 X1 A2 X 2 An Xn
2 确定财产的一致性性状的市场区域
3 识别那些影响市场区域中的价值形成的特征因素(供给和需求)
4
建立能反映那些影响市场区域中的价值特征因素相互间关系的模型 (模型设定层次)
5 校准模型以决定影响价值的各个特征因素的作用(模型校准层次)
6 把模型中所得到的结论应用于待评估资产
7 检测批量评估的结果
8 确定税基计税价值及送达最后税基的计税价值的结果
MV GQ [(1 BQ) RCN LV ]
GQ 表示影响建筑物和土地价
值的一般的质量变量;
BQ 表示建筑物折旧因子; RCN 为建筑物重置更新成本;
LV 为土地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的两种评估模型:收益资 本化模型与直接资本化模型。
浅议企业重组中所得税税基的评估
浅议企业重组中所得税税基的评估山西长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刘晓俊一、引言随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及其他规范的出台,资产评估逐步进入了许多经济活动领域,而且经过广大评估执业者、评估协会以及相关各方的不懈努力、探索,资产评估行为也逐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认可。
但是我国的资产评估还处于成长阶段,许多评估中的新理论、新问题,还需要广大的评估执业者在实践中消化、吸收,并且相互交流、提高。
下面我就企业重组评估业务中遇到的有关所得税税基评估的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二、案例回放具体的案例是这样的:2007年,我公司接受一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集团公司)的委托,对其下属的两个分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评估目的是该集团公司拟与某跨国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某集团公司以其下属的两个分公司整体资产(不含负债)作价投资入股,某跨国公司以货币资金投资入股。
经过与委托方的沟通以及对评估对象及范围的初步了解,某集团公司的两个分公司的全部资产、生产技术、操作工人、部分管理人员将一起进入新公司,而且两个分公司有独立的顾客和供应商,具有独立的经营获利能力。
因此在评估方案制定时确定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此后一切进展顺利,签订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最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同时将评估报告邮寄到跨国公司总部,跨国公司总部也很快同意了评估结果,双方经谈判签订了合资协议,以评估结果作为某集团公司的投资金额。
三、税基问题但新公司成立后不久,公司会计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原两个分公司的投资入股资产评估价值约为100,000,000元,成交价格为150,000,000元,评估增值约50,000,000元,新公司建明细账时会计不知如何将资产入账。
如果按评估价值入账,收购溢价部分记入商誉,由于我国税法规定商誉不能摊销,即不能够在税前扣除,企业的税负必然增加,对于企业来说是难以接受的。
我们查阅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对该类型情况无明确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有明确的规定:“第十三条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本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1一、实施纳税评估的动因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对纳税评估对象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和处理的管理活动。
纳税评估作为重大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对于提高税源监控能力、降低异常申报率、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控管质效起着积极的作用。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强化税基管理的需要。
重大建设项目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
从去年底开始,各级党委、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开工。
借助管理软件支撑,采取人机结合方式进行专业化评估,可进一步改进管理手段、拓展控管范围、提高监控效果,切实把经济增长点转化为税收增长点。
二是盘活数据资源的需要。
日常控管中,税收管理员重征收管理、轻评估分析,对大集中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软件中现有的数据信息以及相关合同资料,未能有效整合运用,建立经常性评估分析制度,造成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直接影响到数据变税源、税源变税收。
三是凝聚控管合力的需要。
经过调查发现,由于征管基础和人员素质的差异,不同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力度和控管质效不均衡。
在“大集中”系统管理框架下,只有按照新的税源控管模式的要求有效整合数据资源,深入开展案头分析评估,分析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加强部门岗位间的配合联动,才能形成评估、征管、稽查等环节的良性互动,构筑起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高效运转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二、主要作法(一)项目周期评控法。
以工业建设类、商业建设类、企业办公用房建设类、技术改造类以及其他建设类重大项目为评估重点,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和财务管理特点,将重大建设项目划分为投产期、试产期和达产期三个周期,不同生产周期确定不同评估重点。
重大项目从立项开始到投产期,重点对取得土地方式与土地交易税收清算以及取得发票的真实性、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等税款进度与投资方拨款进度以及工程形象进度的同步性、“甲方供料”申报缴纳税款的完整性、境外提供境内设备安装、技术改造、转让无形资产等营业税与预提所得税扣缴的及时性、各类应税合同印花税申报的准确性等情况评估监控;从投产期到试产期,重点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实际使用时间是否一致、在建工程是否延期结转固定资产和人为拖延房产税应税时间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的准确性评估监控;从试产期到达产期,重点对应税房产、土地以及扩大生产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等实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等税源转化情况与项目规划立项文书的差异性评估监控。
房产税税基批量评估文献综述
税基评估系统的构成要素和支持要素的选择上 , 而 且呈现 出两种趋势 。一方面 , 大家在房产税税基评 估系统 的构成要素选择上各持 己见 ,争议较大 ; 另
动评估模型 准则》 、 《 评估 申诉准则》 、 《 公共关 系准 则》 等在业界都颇具影响力。 由于评估 准则 的适应 性受到经济环境 、科技
进步等 的影 响 ,三家机构都会定期对其准则进行
更 新 。U S P A P的 2 0 0 8年 一 2 0 0 9年 版本 根 据 当时 经
、
国外 研 究 综述
济发展情况对房产税税基批量评估进行 了全 面介 绍, 如准则 l 《 不 动产评估 》 、 准则 6 《 批量 评估 和报 告》 和咨询意见 3 2 《 从价税评估和批量评估业务》 。 I A A O在 2 0 0 1 年的 《 税基评估 申诉 准则》 、 2 0 0 5 年 的《 不动产批量评估准则》 和2 0 1 0 年 的《 财产税税
评估 研 究是 十分 必要 的。
一
税基批量评估中的应用三个方面。
( 一) 关 于房产 税税基 批 量评 估准 则
对于批量评估准则 的研究 , 最权威 的机构是美 国评估促 进会 ( t h e A p p r a i s a l F o u n d a t i o n , A F ) 、 国际 估税官联合会 ( I n t e r n a t i o n l a A s s o c i a t i o n o f A s s e s s i n g
行 了重 新设 定 。
二、 国 内研 究 综 述
( 一) 国 内学者在 理论 方 面的研 究 国 内在 理 论 方 面 的研 究 主 要 集 中在 我 国实 施 房 产税 税 基批 量 评 估 的必 要性 、 限制 因素 及 房产 税
关税税基评估常用方法及其应用探究
关税税基评估常用方法及其应用探究作者:吴春晓康锦来源:《智富时代》2015年第10期【摘要】一般来说,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就是发票上标明的成交价格,但是当海关方面对申报价格有质疑时,则启动审价程序,在这个时候才会需要关税税基评估。
海关将运用文中介绍的五种方法进行估价,它们具有时序性,即按次序依次优先使用。
本文结合案例以及资产评估知识将这几种方法及其运用条件进行介绍,并提出几点不足。
【关键词】关税;税基评估;完税价格;估价方法截止2010年,我国关税总水平已经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的15.3%降低到9.8%。
在未来更加开放的时代,关税的完税价格会倍受瞩目。
历年来我国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关税完税价格管理办法,但是仍然不能满足准确确认关税完税价格的需要。
一、关税税基评估的提出(一)关税税基的含义及其评估关税税基也就是关税的计税依据或计税标准,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税基包括实物量与价值量两类,实物量就是货物或者商品的件数,重量,体积等,而价值量就是货物或者商品的价值数额,但是在本文讨论的关税的税基一般指价值量。
关税税基评估就是运用一定的评估方法确定关税完税价格的过程。
(二)关税税基评估的必要性在我国,关税既可以有效地调节国际间的进出口贸易,保护国内市场经济,也为中央财政带来大笔的收入,笔者关税税基评估主要是做到以下两个方面:1.避免关税流失关税税基评估就是准确确认进出口货物的价值量,以免造成关税的流失。
进行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一般都是以营利为目的,总免不了在完税价格上做文章。
例如在转让定价过程中,关联企业就会出现人为地将进口货物价格申报的过高或出口货物过低的现象。
海关一般情况下是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完税价格的基础,成交价格不可用时,才会进行启动评估程序。
但是有时候关联公司在进行转让定价时会通过剥离除成交价格外的其他费用等方式来降低关税税基等。
凡此种种都会造成关税流失。
准确合理的关税税基评估会使关税的征收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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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构建研究综述摘要:开征物业税是改革我国现行税制,改善地方财政收入结构,调整我国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上涨过快的一个重要工具。
但是基于现状,我国物业税的实施还面临许多困难,税基评估就是其中最为困难的问题之一。
我国拟推行的物业税是在不动产保有阶段征收的一种税种,不动产价值的资产评估结果是税基数额确定的主要依据。
物业税的课征需要有关部门定期对不动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物业税税基并对不动产征税。
如何对保有阶段的不动产税基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是研究物业税的核心问题之一。
因此对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展开研究,不仅有利于拓展和完善我国资产评估理论,而且为我国开征物业税进行物业税税基评估提供理论和方法支持。
关键词:物业税;税基评估;批量评估资产评估行业化是从不动产评估开始的。
两千多年前,我国的汉朝和欧洲的罗马时期就已经将不动产和其他一些财产作为纳税依据,这就是物业税税基评估的雏形。
此后,随着各国经济文化的发展,物业税税基评估逐步发展成为世界各国资产评估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关于国外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构建的研究物业税评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有比较悠久的发展历史。
在过去的几百年间,国外的财产税制度经历了不断完善的过程,由此推动了物业税税基评估的发展。
伴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在长期的物业税税基评估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各国逐步形成了较成熟的评估理论体系、较先进的评估技术和较完善的评估体系。
国外有关物业税税基评估的主体、客体、价值类型、评估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的实践状况如下:(l)关于税基评估的主体选择物业税税基评估的主体是评估活动的主要实施者。
目前己经开展物业税税基评估业务的世界各国在税基评估主体方面的规定各不相同,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设立专门机构从事物业税税基评估,税基评估是政府行为,如澳大利亚、英国等;另一类是出于节约政府行政成本的考虑,国家委托现有的社会评估机构进行税基评估,中介机构作为评估主体独立展开活动,如美国、加拿大等。
(2)关于税基评估的客体选择物业税税基评估的客体是指税基评估的对象,即与物业税征纳有关的标的物。
比较各国的税制可见,计算物业税有基于房地产的面积、市场价值和租金价值等三种不同的方法。
在俄罗斯、乌克兰、肯尼亚等国,根据核定的土地或建筑物的面积进行征税;在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按照估算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征税;在泰国、印尼、澳大利亚、印度、香港等地,主要按照净租金来估计房价,在此基础上征收物业税。
(3)关于税基评估的价值类型选择物业税税基评估中的价值类型主要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种。
税基评估以税收征纳为目的,从税收征纳应当体现公平公正的角度,税基评估中的价值类型选择应该是相对于市场整体合理的市场价值。
目前税基评估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中,一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物业税都选择征税对象的市场价值(即当前价值)作为税基评估的价值类型。
也有一些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的国家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作为税基评估的价值类型。
(4)关于税基评估方法选择物业税税基评估方法是物业税税基评估的核心部分。
目前世界各国在物业税税基评估中多采用批量评估方法,该方法是以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估价方法为理论基础,运用数理统计原理建立评税模型,结合计算机、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评税时点一次性对多宗应税房地产进行评税活动。
批量评估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完成大规模目标财产的价值评估任务,避免了单宗评估方法在物业税评估中造成的税负不公、税收流失、税收成本大等诸多问题,现已逐步取代单宗物业税税基评估成为物业税税基评估方法的主流。
目前,批量评估技术在世界上一些开征物业税的国家和地区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这其中,美国的批量评估技术起步最早,发展最成熟,体系最完善。
美国评估促进会(the American Foundation)制定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以及国际估税官员协会(Intemational Assoeiation of Assessing Officers,简称IAAO)制定的有关批量评估的准财现已成为应用批量评估技术的国家竞相借鉴的标准。
批量评估方法的基本程序是:第一,鉴定所评估财产的特征;第二,确定适用所评估财产稳定交易运转的市场区域;第三,确定此市场区域中影响价值形成的(供给和需求)特征;第四,建立能体现此市场区域中影响财产价值特征因素之间关系的评估模型(模型设定);第五,调整评估模型从而确定影响价值的各特征因素的作用(模型校准);第六,根据所评估财产的特征因素,应用评估模型进行推论判断;第七,检测批量评估的结果。
以A VM(自动评估模型)为核心技术的计算机辅助批量评估系统(CAMA)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是美国不动产税基价值评估的技术支撑。
运用批量评估方法需要具备三个条件:评估人员熟练掌握多元回归分析等数理统计技术、建立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和配套的计算机辅助系统。
2.关于我国构建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的研究我国的物业税现在还处于空转阶段,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未出台,对物业税的研究仅限于理论试验阶段。
2006年税基评估首次被纳入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中进行介绍。
2006年我国昆明召开国际评估论坛时将税基评估列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税基评估理论在资产评估业界的传播与普及2007年3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税基评估专业委员会,税基评估成为我国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国内有关物业税评估的主体、客体、价值类型、评估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的理论观点如下:(1)关于税基评估的主体选择纪益成(2005)在《再论税基评估的有关问题》中主要对纠纷税基评估行为主体的选择进行了详细分析。
他认为税基评估的行为主体从评估活动的目的来看,物业税税基评估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为确定征纳物业税的税基而评估,即因物业税征收和缴纳需要而发生在税收征纳之前的申报征纳物业税的税基评估活动;另一种是为了处理物业税税基的争议而评估,即当事人因对税基评估结果不满意而引出的纠纷税基评估活动。
我国在确定纠纷税基评估主体时有三种选择:一是选择分别代表征、纳税双方的机构作为评估行为主体。
这一选择可以改变一直由征税部门单方面作为行为主体的状况,保证税基评估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二是选择非政府的社会中介评估机构作为评估行为的主体,这样既可以利用现有社会中介评估行业的资源,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三是选择税务部门以外的政府其他部门来作为评估行为的主体,这是三种选择方案中最差的选择,不但不能利用现存的社会评估资源,还需要政府培养大量具备资产价值评估专业知识的人员,从而增加了政府在机构、编制和财政方面的负担。
郑婕(2008)在《建立我国不动产税税基评估体系研究》中提出应该成立具有准政府性质的专业评估机构。
陈淑贤(2008)在《论物业税税基评估主体的选择》中认为物业税税基评估不同于一般资产评估业务,因此物业税税基评估机构的性质也不同于一般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性质,其性质的界定可以有三种选择:政府机构、准政府机构的专属评估机构、社会中介机构。
作者认为,在物业税开征初期及过渡期内,选择准政府性质的专属评估机构来负责税基评估工作更符合我国国情,这样既可以保证评估工作的专业性、独立性和权威性,又避免增加政府部门的人员编制负担。
(2)关于税基评估的客体选择近年来多数计税依据的选择倾向于采用从价计征的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价值。
郑婕(2008)在《建立我国不动产税税基评估体系研究》中认为我国物业税税基评估中的客体应为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形成的综合体,附属设施包括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例如:水、电、气、热等设备、管线。
(3)关于税基评估的价值类型选择纪益成(2006)在《再论税基评估有关问题》一文中对税基评估的价值类型(包括计税价值、税基市场价值、税基法定估算价值、税基评估价值、评估的计税价值)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耿星在(2006)《开征物业税中的评估问题》一文中认为物业税税基评估的价值类型应选择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姜楠在(2008)《税基评估中价值类型选择与评估对象界定的探讨》中详细讨论了税基评估的价值类型选择与物业税课税范围界定的关系及其相互影响。
(4)关于税基评估方法选择纪益成(2005)在《再论税基评估的有关问题》中就税基评估中收益法的运用提出了新见解。
纪益成(2006)又在《批量评估:从价税的税基评估方法》一文中详细介绍了批量评估方法产生与发展的历程,并详细阐述了其方法原理和主要操作过程。
同年又在《三论税基评估有关问题》中深入分析了评估方法体系(主要包括批量评估与单量评估及其差异比较)。
耿星(2004)在《开征物业税中的评估问题》中提出在实际评估中应当采用批量评估方法,同时当前应尽快开展房地产基本信息和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完善不动产基本信息和市场信息数据库等建议。
周叔敏(2005)在《不动产税征收中的税基评估方法》中从不动产税基评估的低成本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与合理性要求出发,详细介绍了国外不动产税基价值评估的具体程序与具体方法。
李明和练奇峰(2005)在《试析房地产税基评估技术标准》中指出了制定房地产税基评估标准的必要性,并从房地产税基评估的程序、方法、参数选择和估价报告等方面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
沁园春·雪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