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巡护管理十八项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道巡护管理十八项规定

一、各级管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道巡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

二、各级管道管理人员应接受岗位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三、属地管道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所辖管道基本情况,定期开展风险识别

四、巡护方案应基于管道风险识别结果制定,并充分考虑季节变化和地域特征

五、巡线作业时应佩戴巡检卡,携带必要工器具和管道基础资料

六、管道地面标识应通视、整洁、完好、无遮挡,巡护路线应保持通畅

七、巡护关键点应每公里管道不少于2个,且涵盖所有风险点,每点巡查不少于5分钟,详细观察变化情况

八、巡护过程应开展精准宣传,广泛收集管道保护信息

九、巡线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按指令执行,严禁擅自处理

十、属地管道保护和巡线人员应每日填写巡护日志,详细记录管道周边人员活动和管道状态变化情况

十一、属地管道管理和巡线人员应掌握应急知识,熟悉岗位

—1—

应急处置程序

十二、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应加密巡护频次,打孔盗油高发段应增加夜间巡护

十三、汛期,管道防汛风险部位应重点巡护,雨后及时开展巡检

十四、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特殊时期,应严格落实管道巡护升级管理措施

十五、推广应用管道保护新技术,保障管道巡护无盲区

十六、管道巡护工作应从管道下沟回填开始,直至管道报废十七、各级管道管理单位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明确巡护考核指标,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开展评优活动

十八、逐级建立管道保护沟通机制,定期向地方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汇报管道保护工作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