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义诊章程规定
义诊工作管理制度

义诊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义诊工作,提高义诊工作效率,加强义诊队伍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义诊工作的医生、护士、志愿者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义诊工作应当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宗旨,保障义诊工作的安全、有效运行。
第四条义诊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伦理,做到公正、公平、诚信。
第五条义诊工作应当尊重患者的自愿原则,不强制患者接受治疗。
第六条义诊工作应当树立正确的医患关系理念,加强沟通和交流,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第七条义诊工作应当积极宣传预防保健知识,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八条义诊工作应当倡导医务人员参与义诊工作,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
第九条义诊工作应当注重团队协作,发挥各自的专长,提高义诊工作效率。
第十条义诊工作应当注重效果评价,不断改进和优化义诊工作流程,提高义诊工作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设立义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义诊工作计划、组织协调义诊工作,统筹安排义诊队伍的工作。
第十二条义诊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义诊工作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第十三条义诊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制定义诊工作年度计划,包括义诊时间、地点、服务内容等。
第十四条义诊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参与义诊的患者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做好健康档案的归档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义诊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建立义诊服务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志愿者等。
第十六条义诊服务团队应当定期进行义诊服务培训,提高医生、护士、志愿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义诊服务团队应当定期进行健康知识学习和交流,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义诊服务团队应当按照义诊工作计划,保证义诊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九条义诊服务团队应当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合作,扩大义诊服务范围。
第二十条义诊服务团队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
第二十一条义诊服务团队应当建立患者回访机制,及时了解患者的医疗情况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义诊宣传规章制度模板范文

义诊宣传规章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社会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关爱群众健康,提高社会公益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规范义诊活动,特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义诊活动是医疗卫生机构为推动全民健康事业发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群众重视健康的公益活动。
第三条义诊活动必须坚持医德医风,恪守职业操守,依法、安全、文明、健康地开展。
第四条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义诊活动监督管理。
第五条社区、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应当支持义诊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参加义诊活动的医生,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第七条义诊活动应当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第八条在义诊活动中,医生应当如实告知病情、可以选择的治疗方式和相应的风险,接受病人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诊疗。
第二章义诊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九条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义诊列入年度卫生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协调各方力量,为义诊活动提供保障。
第十条社区、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义诊活动,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应当报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参加义诊活动的医生,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必须提前向组织单位提交个人简历、执业证书等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义诊活动。
第十二条义诊活动应当规范设立诊疗点,设置医学检查、诊断、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义诊活动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场所,避免出现拥挤、混乱的情况。
第十四条医生在义诊活动中,应当认真履行执业职责,尊重病人隐私,保障接诊秩序和诊疗质量。
第十五条组织义诊活动的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接待病人,指导秩序,保证义诊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参加义诊活动的医生应当统一穿着医疗服装,佩戴工作证,保持仪容整洁,讲究礼貌待人。
第十七条参加义诊活动的医生在诊疗现场应当维护医疗秩序,严禁收受或要求任何形式的红包、礼金等。
第三章义诊活动的宣传第十八条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义诊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义诊活动。
医院义诊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义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义诊活动,保障义诊质量,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资源优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义诊是指医院在法定工作日之外,组织医务人员到院外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免费或者低成本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医院义诊活动应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的原则,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义诊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义诊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组织机构应当由医务部门、护理部门、后勤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医院应当制定义诊活动计划,明确义诊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义诊活动计划,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医务人员了解义诊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医院应当为义诊活动提供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药品,确保义诊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医院应当对义诊活动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义诊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义诊活动实施第九条义诊活动应当按照预定计划进行,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义诊活动规则,尊重患者意愿,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义诊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义诊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为患者提供疾病诊断、健康咨询、药品发放等服务,并耐心解答患者疑问。
第十二条义诊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注重对患者的心理关爱,给予患者人文关怀。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义诊活动质量控制体系,对义诊活动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义诊活动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义诊活动的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参加义诊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院和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医院和医务人员在义诊活动中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义诊管理办法

义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义诊活动的管理,规范义诊行为,保障公民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诊,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公共场所或者深入社区、乡村等开展的免费诊疗活动。
第三条组织义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卫生健康政策,坚持公益、自愿、便民的原则,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义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义诊组织第五条开展义诊活动的医疗机构应当是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是经批准设置的预防保健机构。
第六条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义诊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义诊组织单位应当对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应当是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注册护士。
第三章义诊内容第九条义诊活动应当以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普及医学知识和健康常识为主要内容。
第十条义诊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
第十一条义诊活动中不得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误导、欺骗公众。
第十二条义诊活动中开展的医学检查、检验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
第四章义诊安全第十三条义诊组织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义诊活动的安全。
第十四条义诊活动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急救药品,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突发状况。
第十五条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对义诊活动中发现的病情较重的患者,应当建议其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义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违规的义诊活动,有权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
医院义诊与公益活动管理制度

医院义诊与公益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乐观履行医院的社会责任,提升医院的社会形象,有效组织和管理医院的义诊与公益活动,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内举办的各种义诊与公益活动。
第三条义诊与公益活动应承袭“以人为本,关爱社会”的原则,重视医德医风,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的义诊与公益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公益性。
第二章义诊活动管理第五条义诊活动应由医疗总监或医务部负责人牵头组织,并邀请医院内具有专业资质的医生参加。
第六条特邀医生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
第七条义诊活动的时间、地方和内容应提前确定,并通过医院网站、宣传栏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参加义诊活动的医生应事先向医务部报备,确保医院内的正常医疗秩序。
第九条义诊活动中涉及诊疗费用的问题,医院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全部免费;2.部分免费,部分收费;3.收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
第十条参加义诊活动的医生应遵守医德医风,对患者负责,确保医疗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
第十一条义诊活动结束后,医院应及时总结,评估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并将结果报告给医务部,作为下一次义诊活动的参考。
第三章公益活动管理第十二条公益活动应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依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认真的方案。
第十三条公益活动的形式多样,可以包含但不限于健康讲座、健康体检、义卖活动等。
第十四条公益活动的主题和内容应围绕健康、医学和公益社会等方面,具有肯定的科普性和普及性。
第十五条参加公益活动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本领,并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公益活动的时间、地方和参加对象应提前确定,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以吸引更多的参加者。
第十七条参加公益活动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伦理,保护参加对象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义诊宣传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义诊宣传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方便社会上有需要的人群获得免费医疗服务,促进全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社区、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地方举办的义诊活动。
第三条义诊活动应当遵循公益性、务实性和规范性原则,切实维护义诊的秩序和正常进行。
第四条义诊活动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义诊活动应当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对义诊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吸引更多志愿者参与其中。
第六条义诊活动应当尊重志愿者和患者的权利,保护其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七条义诊活动应当避免商业化行为,严禁以谋取私利为目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义诊活动应当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九条义诊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具备相关医疗知识和管理能力,对义诊活动全面负责。
第十条义诊活动的参与者应当遵守义诊组织者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服从指挥,保持秩序。
第十一条义诊活动应当提前进行充分准备,确保医疗设备齐全,医疗资源充足。
第十二条义诊活动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义诊活动应当建立志愿者培训机制,提升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医疗水平。
第十四条义诊活动应当加强与社区、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义诊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宣传推广第十五条义诊活动应当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和方案,确保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第十六条义诊活动应当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包括传单、海报、网络平台等。
第十七条义诊活动应当组织义诊前的义诊宣传活动,吸引更多志愿者和患者参与其中。
第十八条义诊活动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第十九条义诊活动应当利用新媒体手段开展宣传工作,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章活动实施第二十条义诊活动应当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和方案进行,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实施。
第二十一条义诊活动应当落实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医院外出诊疗活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外出诊疗活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组织或派出的医疗团队、专家、医师等人员参与的外出诊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巡诊、义诊、学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活动。
三、职责1. 医院医务科负责制定外出诊疗活动的总体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 外出诊疗活动负责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包括人员安排、时间安排、地点选择、物资准备、安全保障等。
3. 参与外出诊疗活动的医疗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确保诊疗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四、外出诊疗活动流程1. 提前准备(1)医务科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外出诊疗活动计划,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外出诊疗活动负责人根据活动计划,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并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2. 实施过程(1)外出诊疗活动负责人向参与人员传达活动要求,明确职责分工。
(2)医疗人员在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确保诊疗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3)外出诊疗活动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活动结束后(1)外出诊疗活动负责人汇总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医务科。
(2)医务科对活动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外出诊疗活动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1)外出诊疗活动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
(2)参与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
2. 物资保障(1)外出诊疗活动所需药品、器械等物资由医务科负责筹备。
(2)外出诊疗活动负责人应提前了解活动地点的医疗资源情况,确保诊疗活动所需物资充足。
3. 安全保障(1)外出诊疗活动负责人应提前了解活动地点的交通、环境等情况,确保医疗团队出行安全。
(2)医疗人员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确保诊疗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义诊法规制度范本

医院义诊法规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义诊活动,保障义诊质量,维护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诊活动是指医院在法定节假日、周末或者特定时间段,针对特定人群,提供的免费或者优惠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医院开展义诊活动应遵循公益性质、自愿参与、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成立义诊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义诊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应合理配置义诊资源,确保义诊活动有序进行。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对义诊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义诊活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义诊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第七条医院应提前制定义诊活动方案,包括义诊时间、地点、科目、人员、物资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院应根据义诊活动方案,组织相关医护人员参加义诊,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九条医院应确保义诊活动的医疗安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对义诊活动的质量控制,确保义诊活动的医疗服务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义诊活动记录制度,详细记录义诊活动的情况,包括义诊时间、地点、科目、参与人员、服务对象等。
三、义诊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对义诊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义诊活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对义诊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医院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患者和社会的监督,对义诊活动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回应和处理。
四、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医院违反本制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医院在义诊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医院的工作人员在义诊活动中违反本制度的,由医院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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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如何开展义诊活动
什么叫义诊:义诊是通过与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中心、药店、门诊等机构协商、联系在当地举办医疗、健康咨询的一项活动。
社区义诊的各项工作流程为了确保社区活动能顺利且有效的进行,我们务必要清楚各项工作的流程,这样我们才能取得更好的工作效益!
一、义诊的流程
1 .考察2.申请 3.义诊前的准备工作4.活动中 5.活动后
1 .考察
a.当地人口数量
b.当地居民年龄比例
c.当地居民医保类别
d.当地居民消费水平
e.当地适合举办义诊的确切位置
f.当地目标客户的活动习惯( 时间、地点、内容)
g.天气是否合适。
当以上几点考察内容都能符合举办义诊的要求后,再与负责当地活动的居委会、物业管理中心或是城管中心联系以保证义诊活动能顺利进行。
2.申请
举办一般规模的义诊活动须提前2天申请,大型义诊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单。
内容包括a.物料 b.医护人员c.经费
申请步骤
1 .填写义诊通知单( 在组长领取)2.店长签字及安排医生与护士3.拿到回执单•
注意: 义诊活动前一天再次通知参与义诊的医生、护士等相关人员告知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免大家遗忘了。
3.义诊前准备工作
由当次活动的组织者负责整个活动工作安排及分配,部门其他人员须全力配合
1 .活动前• 前期宣传工作、物料准备、人员申请
2.活动中• 搭建义诊台、引导人群前来咨询、测血压、填写健康档案表、维持秩序
3.活动后• 归类并建立电子档案( 交负责人) 、统计所耗物资、进行电话跟踪回访
4.义诊活动中须注意以下几点:
a.医护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牌,面带笑容,言语得当;
b.真诚、耐心、热情地对待每一位顾客;
c.随机应变,当人不多时,负责引导的人员需及时就近到人流量(多的地方引导更多的人来参加活动; 反之当参加活动的人较多时,负责宣传的人员应马上回活动地点维持秩序或进行协助; )
d.参加义诊活动流程f.活动医生主做咨询工作,我们客服人员要填写好全部的健康档案表( 护士也可以协助我们) 为医生腾出更多的时间做咨询。
健康档案表填写要求:
1 、表格的每项都要认真详细的填写( 尤其是电话,病史,医保等情况)
2、注明填写人的工号或者签名,画特殊符号也行方便后期分配回访。
3、注明病人就医意向,后期重点跟进回访健康档案表填写要求•
4、既往病史必填有利于后期回访时有话题可讲,并引导就医•
5、注意: 活动组织者应对档案表进行分类处理,方便挖掘潜在客户。
5.活动后
• a.清理活动现场; b.进行分类归档; c.统计所耗物资;d.进行选择性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