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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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篇1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重视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合同管理监督,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相对人、合同内容、合同期限、履约条件及合同标的等主要条款,明确权利和义务,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第五条所有合同必须由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并确定专门的经办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及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合同风险。

第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单位领导层及有关部门报告合同管理工作的情况,接受领导层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约定合同标的、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约责任、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第十条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确保合同内容明确,权责明确,合同的效力得到充分认可。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应当经过单位领导层审批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应当具有明确性和约束力,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应当具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和附件,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合同约定,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合同内容。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并监督执行。

2、审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提出修改意见。

3、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4、负责合同的编号、登记、归档和保管。

(二)各业务部门作为合同的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等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2、按照公司的合同模板和审批流程起草合同文本,并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完整。

3、负责合同的履行,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三)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核,主要职责包括:1、审核合同中的财务条款,如价款、支付方式等。

2、负责合同款项的收付和结算。

(四)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主要职责包括:1、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对重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审计监督。

三、合同的签订(一)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同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规范、清晰、准确,条款完整、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四)合同的签订应当按照公司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合同不得签订。

审批流程包括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部门会签、分管领导审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等环节。

(五)授权代表签订合同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订合同的权利。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综合管理、专项分工、全面评审、分级管控、授权订立”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重点环节应遵循的总体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工作流程环节实行先专项、后综合;合同相对方选用环节实行先调查、后选择;合同文本起草环节实行先范本、后自拟;合同签署环节实行先评审、后批准;合同履行环节实行先签订、后履行;合同支付环节实行先结算、后付款。

财务合同部为本单位的综合管理部门,所涉及合同业务的部门为本单位合同专项管理部门。

(一)、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职责:1、依据合同管理办法开展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落实本单位合同管理的要求;2、制订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3、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合同的洽谈、资信调查、合同起草、签订、变更、履行、终止等管理工作;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的合同评审及交底工作;5、建立合同管理综合台帐,实行统一编号管理,上报合同统计半年报、年报以及年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6、负责本单位合同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7、掌握合同履行状态,分析合同变化情况,判断合同风险因素,及时报告主管领导;8、参与本单位合同纠纷的调解、诉讼及仲裁。

(二)、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及职责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工作。

1、依据合同管理的要求,制定主责业务范围内专项合同的具体管理制度,确定合同管理人员;2、负责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起草合同文本,组织合同的可行性调研及条款的业务洽谈;3、负责组织本部门主责合同的评审,协调、落实参与评审部门对合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负责组织合同的交底。

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移交事项,掌握合同的履行状态,判断合同变化可能引起的风险因素,适时与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向主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5、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的建立,记录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状态;6、负责本部门合同资料档案的管理,达到资料完整、签章齐全、记录准确,存放安全,查阅方便的管理要求;7、按规定对相应合同进行评审和审核;8、负责对本部门主责合同纠纷情况的调查,参与处理合同纠纷的调解、诉讼及仲裁;9、负责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传递合同原件备案;10、负责收集各单位备案合同资料,并按照规定逐级对口上报。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一、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统一管理。

二、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起草、审核、修订合同;2. 负责合同的登记、归档和保管;3. 监督合同的履行;4. 处理合同争议。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同签订前,合同管理部门应充分了解和核实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

三、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

四、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二、合同终止应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后,应做好结算工作。

第六章合同档案管理一、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二、每份合同应建立档案,包括合同文本、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

三、合同档案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风险防控一、公司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控,防范法律风险。

三、如因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章奖惩机制一、对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表现不佳或造成公司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章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篇篇1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规范和统一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管理人员、合同承办人员等。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诚实信用原则,实行谨慎审慎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合同履行质量。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协调、监督和执行。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文件、档案体系,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高效和便捷。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制定不同特点和类型的合同模板,合同模板的制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合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防范合同管理风险。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合同追踪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九条合同签订主体应当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公司内部程序和规定进行合同签订。

第十条合同签订主体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主体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合同的履行条款、支付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内容,确保合同履行达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主体应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与对方沟通,解决合同履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主体应当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及时对合同进行归档和整理,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和安全存档。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按时、按量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执行主体应当负责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要求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执行主体应当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协调解决。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合同等。

三、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一)法务部门1、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

2、审核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风险性。

3、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二)业务部门1、负责合同的前期洽谈、起草和初步审核。

2、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提交合同审批。

3、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跟踪合同执行情况。

(三)财务部门1、审核合同中的财务条款,包括价款、支付方式等。

2、负责合同款项的收付和核算。

(四)档案管理部门1、负责合同的归档、保管和查询服务。

2、按照规定的期限保管合同档案。

四、合同的签订(一)合同的起草1、业务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起草合同文本。

合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款: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2、对于重大合同或复杂合同,业务部门可会同法务部门共同起草。

(二)合同的审核1、合同起草完成后,业务部门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业务需求和公司利益。

2、内部审核通过后,按照审批流程依次提交法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

3、各审核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通过。

(三)合同的审批1、合同经各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2、审批权限应根据公司的授权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审批。

(四)合同的签订1、合同经审批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

2、签订合同应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专用章,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盖章。

五、合同的履行(一)合同的交底1、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履行要求。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本文)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本文)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引言2. 合同管理部门2.1每个行政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该行政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2.2合同管理部门应由合同管理人员组成,具备相关法律和行政管理知识,并接受过合同管理相关培训。

2.3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改进,并向上级行政单位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

3. 合同签订3.1合同签订应遵循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内部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

行政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标的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3行政单位合同的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合同的标的、内容、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3.4重要合同应提交上级行政单位进行备案,并同时备案至行政单位的合同管理部门。

4. 合同履行4.1 合同的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进行。

4.2行政单位应加强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监督,确保合同的履行进度和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4.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延误、变更或纠纷等情况,行政单位应及时报告上级行政单位并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如合同对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行政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 合同管理与评估5.1合同管理部门应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进行合同的评估和管理。

5.2合同评估应以合同履行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进度、质量、合同对方的信用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价。

5.3根据合同评估结果,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行政单位报告,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和改进措施。

6. 附则6.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对于已签订的合同,行政单位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管理,如需要进行合同变更或终止,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级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本细则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下级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规范行政单位合同管理,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提高行政单位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根据《行政单位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合同管理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行政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合同的管理。

三、合同订立1.行政单位在订立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确保签订的合同符合行政单位需求和合法合规要求。

2.行政单位在合同订立时,应当注明合同的类型、名称、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等内容,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合法性。

3.合同订立应当经过行政单位的内部审批程序,并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签署。

四、合同履行1.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质量和及时性。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变更手续。

3.如果行政单位发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或者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风险,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

五、合同管理1.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合同的有效管理。

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归档、存档和备案工作,确保合同文件的保存完整性和可查性。

3.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合同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合同违约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追责,维护合同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5.行政单位应当加强与行政监察机关的合作,定期向行政监察机关报告合同履行情况,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六、合同争议解决1.合同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友好解决。

2.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

3.行政单位应当配合相应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参与仲裁或者诉讼过程。

七、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年月日行政主管部门令第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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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陆续出台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监督管理。

2.适用范围:山西***集团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适用本制度。

本次制订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签订生产经营采购合同、项目建设合同、临时增补业务合同及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3.总则:山西***集团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公司合同的管理、主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细则:4.1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集团管理部监督,各分、子公司具体实施管理的原则。

合同管理由主办部门管理与专业职能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4.1.1集团管理部是合同管理、监督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招标、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审核公司对外业务签订的合同。

(五)对超出分、子公司合同签订额度权限的合同进行审批。

(六)其他应当由合同部门承担的职责。

4.1.2合同主办部门是指经公司相关规定流程后,负责发起合同签订的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牵头组织合同的拟定。

(二)依公司相关规定具体负责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

(三)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原件移交档案部门存档。

(四)在法律专业人员指导下起草合同文本及处理合同纠纷。

(五)建立本部门的合同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

(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七)负责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其他应由主办部门承担的职责。

4.1.3技术支撑部门合同管理职责:(一)是指合同项目所在部门或实际负责合同履行的部门以及需要提供业务支撑的部门。

(二)负责合同技术内容审核。

(三)负责确认合同标的配置符合公司市场前景的需求,未来可能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与相关行业规定不相矛盾。

4.1.4集团专职法律人员合同管理职责:(一)参与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

(二)负责合同内容条款审核。

(三)会同合同主办部门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等处理。

(四)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4.2合同签订流程:合同主办部门拟定合同草案后,经专业职能部门及人员审核后,根据合同审核流程限额,提交集团管理部审批后,总经理签字并盖章,完成合同签订。

(附件1:合同审核流程)4.2.1合同草案拟订:(一)基本条款:合同订立前,合同主办部门应从以下方面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合同内容进行调查和确认:1)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数据传输方式订立的合同,应在合同成立后书面确认或在合同中注明传真有效等字样。

2)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应合法,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和信用,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合同相对方现时不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3)合同相对方应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应与实际相符;拟订立合同内容应符合合同相对方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资质证书。

4)合同相对方不是法人或拟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还应提供合法、完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涉及代理的,对方还应提供合法、完备的代理资格证明。

5)项目、工程、设计、设备或软件的技术应先进科学,符合实际使用或应用的要求。

质量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服务等条款应明确、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

6)合同业务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需求,预计可为公司产生较好的收益;合同内容不与相关行业规定矛盾。

7)合同的价款应合理。

8)商务条款应合理并符合公平性原则。

9)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中标标书内容一致。

10)合同标的应有详细项目列支。

11)合同金额应准确无误,合同价款应与最终谈判价格一致。

12)建设工程或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内容应符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规定。

13)其他应由主办部门调查和确认的内容。

(二)合同约束条款:1)合同相对方: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价格:必须以含税价格商谈合同标的,并详细注明价外费用等情况。

3)发票: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要严格执行所属行业标准)4)交货方式:合同中必须明确指定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5)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6)付款方式:材料(或设备)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不超过30%,提货款不超过60%,验收款不超过90%;基建合同:预付款比例不超过20%,按进度付款比例不超过75%,验收款不超过95%;在付款比例达到60%之上时,开票比例至少要达到付款同等比例。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约定为交城县人民法院。

8)主办部门签订合同条款超出约束条款的,必须在审核合同时向审核部门明示,并说明原因。

4.2.2合同审核:1)签订合同前应严格按照审核流程审核合同。

未履行审核程序的合同,除经公司领导事先书面授权外,不得签字盖章,财务部也不予办理结算事宜。

2)技术业务支撑部门审核时,应着重调查和确认基本条款中第5、12项内容。

3)财务部门应调查和确认基本条款中第2、3、4、8项内容及约束性条款全部内容。

4)法律专职人员应调查和确认基本条款中第2、3、4项内容。

5)集团管理部应调查和确认基本条款中第6、7、9、11项内容及约束条款全部内容。

4.2.3合同审批:合同审批由各公司合同主办部门根据权限进行审批。

超出签订权限的上报集团管理部,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审批。

4.2.4合同签约:经审批后的合同,各公司负责人可以签约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4.3合同的履行4.3.1依法生效的合同,应当全面认真履行。

合同履行部门应接受合同管理部门对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3.2除各公司总经理事先授权外,合同正式签订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

4.3.3合同主办部门和履行部门不是同一部门的,两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沟通。

4.3.4公司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合同履行部门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同时通知合同主办部门。

合同履行部门应与对方当事人积极协商,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轻公司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4.3.5如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合同履行部门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文书须事先经公司法律专职人员审核),同时合同履行部门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尽量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用书面形式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4.6.1与合同有关的谈判记录、来往函件、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表、声像制品、合同文本、合同审核表及合同履行期间变更、解除手续等资料,均属合同相关文件的组成部分,主办人应妥善保管并存档。

4.3.6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履行部门于五日内将合同正本及第4.3.6条规定的资料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存档,履行部门与档案部门应建立书面交接手续。

4.3.7公司建立合同动态分析制度,主办和履行部门应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确保合同正常履行。

4.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4.1合同签订后,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由合同履行部门提请合同主办部门将原合同审核表、原合同及拟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合同一并送原审查部门,按原审核程序审核。

但只涉及合同金额变更的,只经过财务部和法律专职人员审核;只涉及技术条款变更的,只经过相关业务或技术部门和法律专职人员审核。

4.4.2变更、补充或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双方签字盖章生效)4.5合同的纠纷处理4.5.1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一)自主协商解决。

(二)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三)依法向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4.5.2为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案件,出现合同争议时应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4.5.3合同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以下简称纠纷)时,合同履行部门应立即将纠纷情况报告总经理,并上报集团法律专职人员,研究解决方案。

4.5.4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应通过集团董事长的批准。

法律专职人员负责选聘律师,并办理授权、出庭和相关手续。

合同履行部门及(或)主办部门应指定专人配合法律专职人员和外聘律师处理纠纷。

4.5.5合同纠纷案件结案后,有关分子公司责任部门应就纠纷案件涉及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整改。

4.6合同档案的管理4.6.2集团各分、子公司合同主办部门应指定专人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与合同相关的档案资料。

集团范围内所签合同至少保留两份原件,主办部门及财务部门为原件保存部门。

合同主办部门为合同完整档案的第一责任人。

合同执行完成后,由合同主办部门整理完整档案(要求原件)移交各公司档案室统一保存。

4.6.3合同档案应包括谈判记录、来往函件、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表、声像制品、合同文本、合同审核表及合同履行期间变更、解除手续等资料。

4.6.4合同应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4.7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审批责任制。

4.7.1集团管理部定期对集团各分、子公司对本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责令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避免或减轻公司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4.7.2合同主办、履行、审核的部门和人员,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负有解决、处理的责任。

其中,合同主办部门审核人是第一责任人,在合同管理方面需承担首要责任。

4.7.3对合同管理混乱、存在纠纷隐患,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个人、部门或分子公司,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7.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应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

(二)违反合同审核程序对外签订合同的。

(三)对所主办的必备或重要条款未加约定、约定不清或在签订合同时漏填重要内容的。

(四)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权谋私、泄露商业秘密或玩忽职守的。

(五)其他情况。

5.附则5.1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集团管理部为本制度解释部门。

附件1 合同审核流程注:1、各部门必须按照上述前头指示的审核顺序申报审批。

2、上述“技术业务支撑部门”是指合同项目所在部门、实际负责的部门或者需要提供业务支撑的部门。

主办部门应将合同提交所有可能涉及的技术业务支撑部门,不得规避。

合同审批表(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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