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内稀释每股收益如何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1.非稀释每股收益(EPS):把公司全部收益分在所有股东手里,即每
个股东的收益。
公式为:全部收益÷股份发行总量。
2.稀释每股收益(EPS):当发生拆股或合股时,原有股东可能会多或
少拥有新发行股,从而影响每个股东的收益额,从而需要稀释已发行
股份,才能使每股收益不变。
公式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股票价
格调整)÷(母公司股总数x调整前每股股份)。
3.扣非稀释每股收益(EPS):指对公司报表中的某些收入或费用进行
排除,从而得出公司的持续经营状况。
公式如下:(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非持续经营收入-非持续经营支出)÷(调整前每股股份)。
4.调整后的每股收益(EPS):对公司在某一时期内发生的投资收益、
贩卖赊购物品收益、特殊事项收益等收益进行从报表上排除,以便投
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持续经营的收益情况。
公式为:(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非经常性收入)÷(调整前每股股份)。
5.基本每股收益(EPS):即会计处理之前的基本收益,不排除会计处
理后的投资收益、贩卖赊购物品收益、特殊事项收益等收益。
公式为: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调整前每股股份)。
因此,稀释每股收益(EPS)是根据现有股份数量和利润重新调整后的每股收益数额,用于指导投资分析师与投资者对一只股票的估值。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包括:非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非稀释每股收益,调整后的每股收益,以及基本每股收益等等,每种计算公式都有其独特的计算方式,用于反映公司持续经营的收益情况。
2019注会《会计》---第A134讲_稀释每股收益(2)

第三节稀释每股收益四、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采取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的,在其等待期内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每股收益。
(一)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1.总原则:基本每股收益仅考虑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限制性股票由于未来可能被回购,性质上属于或有可发行股票,因此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不应当包括在内。
(不包含限制性股票股数)2.具体计算方法上市公司在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应视其发放的现金股利是否可撤销采取不同的方法:(1)现金股利可撤销,即一旦未达到解锁条件,被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将无法获得(或需要退回)其在等待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
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当期分配给(注意:强调当期分配)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2)现金股利不可撤销,即不论是否达到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持有者仍有权获得(或不得要求退回)其在等待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对于现金股利不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即便未来没有解锁,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也无需退回,表明在分配利润时这些股票有了与普通股相同的权利,因此,属于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其他权益工具。
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归属于(注意:不强调当期分配)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二)等待期内稀释性每股收益的计算上市公司在等待期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应视解锁条件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1.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公司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当期期初(或晚于期初授予日)全部解锁,并参照本章中股份期权的有关规定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
【特别提示】行权价格低于公司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其中:行权价格:是指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职工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公允价值。
【会计实操经验】等待期内稀释每股收益如何计算

【会计实操经验】等待期内稀释每股收益如何计算在我们计算等待期内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视解锁条件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
如果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企业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当期期初(或晚于期初的授予日)全部解锁,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中股份期权的有关规定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
其中,行权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公允价值。
锁定期内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应加回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分子时已扣除的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或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
如果解锁条件包含业绩条件的,企业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即为解锁日并据以判断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业绩情况是否满足解锁要求的业绩条件。
若满足业绩条件的,应当参照上述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有关规定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若不满足业绩条件的,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时不必考虑此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的。
希望大家多多不断的补充自己的专业知识。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

1.甲上市公司2×14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 5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7 900万股,3月31日定向增发3 000万股普通股,9月30日自公开市场回购600万股拟用于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
2×14年1月1日,甲公司按面值发行40 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
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3%。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负债成分公允价值=(40 000×2%)/(1+3%)+(40 000×2%)/(1+3%)2+(40 000+40 000×2%)/(1+3%)3 =38 (万元)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38 ×3%×(1-25%)=(万元)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40 000/10 =4 000(万股)则甲公司2×1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25 500+)/(10 000+4 000×12/12)=(元/股)。
2.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以后即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即转股期为发行12个月后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
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
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正确答案:(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7 900+3 000×9/12-600×3/12=10 000(万股)2×14年基本每股收益=25 500/10 000=(元/股)(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负债成分公允价值=(40 000×2%)/(1+3%)+(40 000×2%)/(1+3%)2+(40 000+40 000×2%)/(1+3%)3 =38 (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38 ×3%×(1-25%)=(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40 000/10 =4 000(万股)则甲公司2×1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25 500+)/(10 000+4 000×12/12)=(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及计算

4.3.1 稀释每股收益的意义稀释每股收益的适用主要与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和复杂的公司资本结构相联系。
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企业推行经理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目前正在稳步实施并初见成效的股权分置改革中,股票期权、认股权证问题也纷纷出现,加上公司送股、配股、拆股、并股、缩股、股票回购计划等灵活多样的资本调节行为等,都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开始呈现复杂化和多样化趋势。
他们对公司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都产生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影响,很容易被用来当作一种炒作的题材或者操纵的对象。
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券等潜在普通股作为“赋予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旦转换成普通股,就会引起每股绩效指标的波动,并影响到每股收益指标的变化预期。
如果上市公司仅仅列示常规性的每股收益指标,而不考虑复杂资本结构条件下潜在的普通股对于每股收益的稀释或者摊薄效应,投资者以及潜在的投资者就不可能对于这个不完全的信息保持应有的警惕和充分的理解,从而不利于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做出明智的决策。
出于对广大投资者的善意保护,稀释每股收益的披露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对于基本每股收益而言,稀释每股收益显然更倾向于预测性和决策相关性,借助于表内列示和表外披露。
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计算出每一种稀释可能性的每股收益的大小,并对各类潜在稀释性证券的转换及影响做出自己的判断和抉择。
总而言之,通过向外界传达现有的每股收益可能存在的稀释效应的大小,有助于压缩公司会计业绩中的“水分”,及时而充分地揭示未来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其资本市场表现(股价水平)起到预警作用,这同时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完善。
4.3.2 稀释每股收益核算的“谨慎性”原则稀释每股收益基于或有事项(潜在普通股)对于公司普通股份的稀释,对其可能影响的公司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的分子),主要是对普通股股数(计算公式的分母)加以调整,以揭示公司最小可能(即稀释最大化)的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净利润20某6年度为36000万元,20某7年度为54000万元,20某8年度为40000万元。
⑤甲公司股票20某6年6月至20某6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某7年1月至20某7年5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
本题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某6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计算甲公司20某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甲公司20某8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
解析:(1)A=36000(万元),B=82000(万股),甲公司20某6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36000/82000=0.44(元/股)。
20某6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某6年6月至20某6年12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0元,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12300-12300某6/10=4920(万股)。
由于稀释期间为6月1日至12月31日,则增加的无对价加权股数=4920某7/12=2870(万股),稀释每股收益=36000/(82000+2870)=0.42(元/股)。
(2)A=54000(万元),B=82000+12300某7/12=89175(万股),P公司20某7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54000/89175=0.61(元/股)。
由于认股权证在行权前对基本每股收益具有稀释效应,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某7年1月至20某7年5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2元,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12300-12300某6/12=6150(万股)。
由于稀释期间为1月1日至5月31日,则增加的无对价加权股数=6150某5/12=2562.5(万股),稀释每股收益=54000/(82000+12300某7/12+2562.5)=0.59(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及计算

4.3.1 稀释每股收益的意义稀释每股收益的适用主要与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和复杂的公司资本结构相联系。
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企业推行经理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目前正在稳步实施并初见成效的股权分置改革中,股票期权、认股权证问题也纷纷出现,加上公司送股、配股、拆股、并股、缩股、股票回购计划等灵活多样的资本调节行为等,都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开始呈现复杂化和多样化趋势。
他们对公司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都产生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影响,很容易被用来当作一种炒作的题材或者操纵的对象。
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券等潜在普通股作为“赋予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旦转换成普通股,就会引起每股绩效指标的波动,并影响到每股收益指标的变化预期。
如果上市公司仅仅列示常规性的每股收益指标,而不考虑复杂资本结构条件下潜在的普通股对于每股收益的稀释或者摊薄效应,投资者以及潜在的投资者就不可能对于这个不完全的信息保持应有的警惕和充分的理解,从而不利于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做出明智的决策。
出于对广大投资者的善意保护,稀释每股收益的披露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对于基本每股收益而言,稀释每股收益显然更倾向于预测性和决策相关性,借助于表内列示和表外披露。
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计算出每一种稀释可能性的每股收益的大小,并对各类潜在稀释性证券的转换及影响做出自己的判断和抉择。
总而言之,通过向外界传达现有的每股收益可能存在的稀释效应的大小,有助于压缩公司会计业绩中的“水分”,及时而充分地揭示未来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其资本市场表现(股价水平)起到预警作用,这同时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完善。
4.3.2 稀释每股收益核算的“谨慎性”原则稀释每股收益基于或有事项(潜在普通股)对于公司普通股份的稀释,对其可能影响的公司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的分子),主要是对普通股股数(计算公式的分母)加以调整,以揭示公司最小可能(即稀释最大化)的每股收益。
会计经验:稀释每股净收益怎么算,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实例

稀释每股净收益怎么算,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实例稀释每股净收益怎么算,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实例当公司具有复杂资本结构时,那些可更换为普通股的证券及可履行认购普通股的证券一旦转换或履行认购,通常会冲淡(稀释)普通股每股净收益。
为此一些国家规定若稀释影响超过一定限度,公司应对普通股每股收益作双重表述。
如美国,稀释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超过3%时,则要求公司对每股收益作双重表述,其一为原先的每股净收益;其二为完成冲淡的每股净收益。
所谓完全冲淡(稀释)的每股净收益是指:假设公司所发行的可更换为普通股的证券及可履行认购普通股的证券,在当年年初时全部更换及全部履行后的普通股每股净收益。
目的是为让普通股股东了解他们将享有的每股净收益的最低限额。
那么,稀释每股净收益怎么算?在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在原先的每股净收益的基础上,分子、分母都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分母会因在外流通的普通股的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分子会因优先股股利的减少(假定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债券利息的减少(假定可转换公司债转换为普通股)而发生变动。
小编举例说明如下:实例假设8%的优先股为可更换的优先股,每股可更换为2股普通股,那么50000股的优先股可更换为100000股普通股。
同时该公司还拥有可转换公司债,面值为120000美元,利率为6%,可转换为普通股1200股。
该公司完全冲淡的每股净收益为:完全冲淡的每股净收益=(253000美元+120000美元x6%)/(207500股+100000股+1200股)=0.84美元/股计算表明,如果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均在当年年初转换为普通股,将使普通股每股净收益由原先的1.2美元减少到0.84美元。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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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内稀释每股收益如何计算
在我们计算等待期内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视解锁条件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
如果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企业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当期期初(或晚于期初的授予日)全部解锁,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中股份期权的有关规定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
其中,行权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公允价值。
锁定期内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应加回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分子时已扣除的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或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
如果解锁条件包含业绩条件的,企业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即为解锁日并据以判断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业绩情况是否满足解锁要求的业绩条件。
若满足业绩条件的,应当参照上述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有关规定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若不满足业绩条件的,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时不必考虑此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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