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房产增值部分三种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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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最新计算方法有哪些?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最新计算方法有哪些?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最新计算方法有哪些?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可能价格是只有一平方米两万元的价格,但是买了之后,经过一段时间,房价上涨,所以房子就增值了,那么离婚也经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就成了人们关注的重点,有其中计算方式,其中可以是还贷的部分除以房子的总价款再成语离婚时候的市场价值就是增值的部分。

▲一、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最新计算方法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整个房产的比例,用这个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就等于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减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就得到增值部分了。

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夫妻还贷部分除以房屋的实际总房款,即房屋购买价格与已偿还给银行的利息之和,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则为夫妻共同分割的部分,减去还贷部分即使增值部分了。

此种计算方式与第一种计算方式不同在于对房屋总价款的认定上,前者将离婚时未归还的银行贷款利息纳入了房屋的价值当中,而本计算方式则认为未归还的利息最终归银行所有,不是房产本身的价值,故不能将其纳入到房产价值当中。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还贷本金除以房屋当时购买价即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房产购买价比例,再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即可以得到夫妻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此种计算方式单纯以房产价值作为计算基数,并没有将银行还贷部分纳入房产价值当中。

第四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此种计算方式是以双方结婚的时间节点为基础计算,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一方购房之后很多年才结婚,也就是说在购房和结婚两者中间还可能有一段空挡,而这样一段时间房产增值应算作产权登记一方个人财产的增值,而非产权登记一方对此没有任何贡献价值,故不能获得这段期间房产的增值。

婚姻关系中的房子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

婚姻关系中的房子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

婚姻关系中的房⼦孳息和⾃然增值指什么对于夫妻⼀⽅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个⼈财产,但是如果是在婚后⾃然升值的,该利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具有平等的分割权的。

那么,婚姻关系中的房⼦孳息和⾃然增值指什么?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关系中的房⼦孳息和⾃然增值指什么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

依照物的⾃然性质⽽产⽣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依照法律关系产⽣的收益为法定孳息,⽐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等收⼊。

⾃然增值,是指该增值发⽣的原因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情的变化⽽致,与夫妻⼀⽅或双⽅是否为该财产投⼊物资、劳动、努⼒、投资、管理⽆关。

⽐如,夫妻⼀⽅个⼈婚前所有的房屋、股东、字画、珠宝、黄⾦等随着市场价格的上涨⽽产⽣的增值。

若夫妻⼀⽅的婚前个⼈所有的房屋因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修缮、装修⽽产⽣的增值部分则不属于⾃然增值。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个⼈财产在婚后产⽣的收益,除孳息和⾃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般⽽⾔,夫妻⼀⽅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然增值。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次明确夫妻⼀⽅个⼈财产婚后产⽣的孳息和⾃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1、孳息孳息是民法中的⼀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的额外收益。

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依物的本性天然⽽⽣长,不需要⼈⼒作⽤就能获得的孳息,如苹果树长出的苹果,草原长出的牧草等。

法定孳息,指物因某种法律关系所产⽣的收益,如房屋的租⾦、存款的利息等。

对于房屋来说,孳息主要指房屋的租⾦。

2、⾃然增值⾃然增值是属于不需要⼈为操作⾃然的增加某个东西,就是⾮⼈为的增值。

对于房屋的⾃然增值来说,主要指房屋在未来⼀段时间后的房屋价格的上涨。

房屋的⼈为增值是对房屋进⾏装修以及改造、改建和重建和添加等⽽带来的房屋价格的上涨。

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增值怎么认定?

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增值怎么认定?

The boss is like a tiger. The tiger's ass is untouchable, and the tiger's ass is not suitable for shooting.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增值怎么认定?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是婚前个人房产那么在婚后增值的部分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增值的部分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增值怎么认定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后婚前财产。

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2、婚前个人财产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这种情况,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

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离婚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增值部分不用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首先,对于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标准,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我国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也就是说,房屋的增值后的价值是由我国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评估后再进行申报计算的,并不能随当事人的意愿随便估价。

其次,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了夫妻在离婚时可协商财产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则此时起诉到法院的话,往往对共同房子的判决都是一方一半,实际因为房子的性质特殊,那么就是一方取得所有权和房贷,同时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

而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此时应该要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具体来说,对于房屋增值部分该如何进行补偿的具体计算,我国在相关判例中对其也有具体解释,即按照赔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购房款利息)*房屋评估现值*50%。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分割如下:双方可以先行协商。

协商不成要判断该房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如果是婚前财产,增值部分也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增值部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关于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的问题,下面由长沙律师为你解答。

一、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1、离婚房屋增值部分分割如下:双方可以先行协商。

协商不成要判断该房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如果是婚前财产,增值部分也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增值部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
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房产增值部分三种计算方法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房产增值部分三种计算方法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
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计算方式(一):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X200万专=12.5万
计算方式(二):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20万^2刈.25倍=12.5万
计算方式(三)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160万=25%
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专=10万
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X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 + (20万-^2X25%) =12.5。

离婚增值部分怎么算

离婚增值部分怎么算

Effort is the mother of succes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离婚增值部分怎么算所谓的增值一般是指房产的增值,因为这个部分是比较难处理的,房产是婚前其中一方购买的,那么这个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属于这一方的,不予分割。

婚前是由其中一方购买的,但是婚后是共同还贷款的,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

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所谓的增值一般是指房产的增值,因为这个部分是比较难处理的,首先是需要理解离婚的时候,房产部分是双方共同的,还是其中一方的。

只要了解这个了解之后,才可能解决离婚时的增值部分计算。

这个其中,会有几种情况第一个,房产是婚前其中一方购买的,按照法律的解释,在结婚之前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的的房屋是不能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就是说这个房屋是不会按照财产分割处理的,是属于婚前购买了房屋的一方的,那么这个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属于这一方的,不予分割,只会归于购买了房屋的一方。

第二个,婚前是由其中一方购买的,但是婚后是共同还贷款的,这个是比较常见的,一般情况下,这个房屋还是属于婚前购买的那一方的,但是增值部分就分为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已经还贷后的升值部分,第二个是还没还完的部分,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先前是任意一种还贷的,则这个升值部分也是由还贷的一方分割。

第三个,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并且婚后是共同还贷的,是这种情况的时候,房屋就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到对另一方的合理利益,会要求一方对另一个进行补偿。

无论是房屋本身的价值是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这个增值的部分就要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简单来说,这个增值部分就是无非取决于这个房子是谁的。

增值的部分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还是共同的财产,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价值,经过能确定房产的具体增值部分,但是每个地方有很大的差异。

不能以一概全。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咋算。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计算方法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计算方法

18
2017/12/5
197源自2017/12/5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
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 买价成本(含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估值房屋购买价成本)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还贷本金除以房屋当时 购买价即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房产购买价比例,再 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即可以得到夫妻还贷所对应 的增值部分,此种计算方式单纯以房产价值作为 计算基数,缺点并没有将银行还贷部分纳入房产 价值当中。最大错误在于口径不一致。一个是生 产估值,一个是历史成本原则。与法律规定增值 部分不相符。

16
2017/12/5
三、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 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 此时,由于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婚 后共同还贷的,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 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房产增值部分御用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前面的计算方法就能够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是最 复杂的问题,通过前面7中方法。找到适合哪种 结婚与离婚情况下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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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5
一、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 离婚咋分? 此处说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是指婚前一方以个 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 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 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 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对于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 产权人。
2017/12/5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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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5
离婚咨询问题

结婚前,男方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也办理了 银行贷款手续,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他 主要用自己的工资还贷款,有时候也用我的工 资还,贷款还没有还完,现在两个人感情不和 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子我能得到一部分吗?如 果得不到房子,能得到补偿吗?

上海离婚房屋分割具体规定?

上海离婚房屋分割具体规定?

上海离婚房屋分割具体规定?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中对于夫妻离婚时双方的各自财产以及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分割等各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于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标准、怎么分割都做了细致规定,确保当事双方的权益能得到最大保障,下面就介绍一下▲上海离婚房屋分割具体规定。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

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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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计算方式(一):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计算方式(二):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
计算方式(三)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 ÷160万=25%
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
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0万÷2×25%)=1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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