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及合同结算管理要求
合同条件附件: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

关于结算、付款、变更、签证的相关规定一、工程结算1.1.工程结算流程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审核通过后,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下发结算通知单,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准备竣工结算资料。
1.1.2.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成本组)签收,并接收相关资料。
1.1.3.成本控制部对结算所需资料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5)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6)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7)竣工图纸;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11)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1.1.4.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核,项目工程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并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形成结算意见书,修改结算书。
1.1.5.二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组)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提交相关部门及工程副总、财务副总会审后,交总经理审批。
1.1.6.二级开发公司审核时限二级开发公司审核参考时限表:1.1.7.核减造价后的处理二级开发公司总经理、成本控制部(成本组)以及财务副总可共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竣工结算。
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支付造价咨询酬金外,二级开发公司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银泰工程的投标资格。
工程变更中合同管理

工程变更中合同管理一、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在工程变更发生时,应及时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所有变更事项都应有书面记录,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二、变更程序1. 变更申请:当工程需要变更时,承包商应向建设方提交书面的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的影响。
2. 变更评估:建设方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对提出的变更进行评估,包括成本、进度和质量的影响。
3. 变更审批:根据评估结果,建设方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若批准,双方应协商确定变更的具体细节;若不批准,应提供合理的解释。
4. 变更执行:一旦变更得到批准,承包商应按照变更协议执行工作,并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5. 变更记录:所有变更事项都应详细记录在案,包括变更的内容、实施日期、影响评估和最终结果。
三、成本与进度调整任何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可能会对项目的成本和进度产生影响。
合同管理应确保这些变化能够及时反映在项目的预算和时间表中。
1. 成本调整:变更可能导致成本增加或减少,应根据变更的实际影响调整合同总价。
2. 进度调整:变更可能影响工程的完成时间,应相应调整项目的进度计划。
四、质量控制工程变更不应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
合同管理应确保所有变更都符合原有的质量标准。
1. 质量保证:承包商应保证即使在变更的情况下,也要遵守原有的质量要求。
2. 质量监督:建设方应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变更不会对工程质量造成负面影响。
五、争议解决合同管理还应包括争议解决机制,以便在变更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分歧都能得到及时和公正的处理。
1. 协商解决: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2. 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可以按照合同中的条款采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六、结语。
监理细则中合同管理与结算管理要点

监理细则中合同管理与结算管理要点在监理细则中,合同管理和结算管理是两个重要的方面。
合同管理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环节,而结算管理则关乎工程款项的结算和支付等事宜。
本文将分别阐述监理细则中合同管理和结算管理的要点,以期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第一,合同管理。
在合同管理方面,监理细则要求监理人应对合同的签订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具体而言,合同的签订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内容、条款的合理性等。
监理人还应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如及时跟踪和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信息。
同时,当合同需要变更时,监理人应及时发现和提出,并协助相关方进行变更协商和签订。
总之,合同管理的核心是确保各方遵守约定,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二,结算管理。
结算管理是工程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各方利益得以平衡的重要手段。
根据监理细则,结算管理需要依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其中包括工程款项的计算、核准和支付等环节。
首先,监理人应对工程款项进行计算和核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具体而言,监理人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认真测量和核算,然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金额的计算,最后与承包商进行核准。
在这个过程中,监理人需要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确保权益平衡。
其次,监理人还需要监督和协助工程款项的支付工作。
这包括对承包商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和确认,以及与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付款及时准确。
第三,合同管理的要点。
在合同管理方面,监理细则中还规定了一些具体的要点。
首先是关于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合同的内容应准确明确,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计划、报酬方式等,以避免后期发生争议。
其次是关于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合同的履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理人应及时跟踪监督,如发现合同变更的需求,应及时提出并具体说明变更内容。
最后是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文件应妥善保管,方便日后查阅和核实。
工程结算合同要求

工程结算合同要求一、合同基本信息在工程结算合同中,首先要明确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同时,应当详细列出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范围以及合同编号等关键信息。
二、工程概况本部分应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如工程类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图和技术要求等。
这些内容将为后续的结算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三、结算方式和条件合同中应明确结算的方式,如按进度结算、竣工结算或其他方式。
同时,要列出具体的结算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的确认、材料价格的调整、人工费用的变化等。
四、结算流程详细规定结算的具体流程,包括工程量的计算方法、结算申请的提交、审核程序以及异议处理机制等。
确保每一步骤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
五、款项支付明确款项支付的时间、方式和条件。
例如,预付款的比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点、尾款的支付条件等。
同时,应当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赔偿等条款。
六、质量保证与验收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
包括质量检验的方法、时间以及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保障业主的利益。
七、变更与索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情况。
合同应提前预见这些情况,并规定变更的程序、索赔的条件和计算方法。
八、违约责任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等。
这有助于约束双方的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九、争议解决合同中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同时,应当指定争议解决的地点和适用的法律。
十、附则包括合同生效的条件、期限以及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
还应包括附件清单,如工程量清单、价格表等重要文件。
总结:。
合同结算管理制度

合同结算管理制度合同结算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或企业内部用于规范和管理合同结算流程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结算的基本原则、责任分工、流程和要求等内容,旨在提高合同结算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合同结算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各方的权益。
一、基本原则合同结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合同结算应当公平、公正,遵循市场原则和法律法规,确保各方利益平衡。
2.合法合规原则:合同结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
3.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同结算,不得采取欺诈等不正当手段。
二、责任分工合同结算管理制度应清楚规定各个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权限,明确各方的职责,确保合同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1.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备案和归档,建立合同台账,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开展结算工作。
2.财务部门:负责结算款项的核对、支付和入账,确保款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项目部门:负责提供与合同结算相关的项目信息、进度和质量情况,并配合财务部门进行结算工作。
三、结算流程合同结算管理制度应明确合同结算的流程,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衔接和信息的准确传递,减少出错和纠纷。
1.结算依据准备: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合同内容核对结算依据,包括项目信息、进度、质量等。
2.结算期限确定: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情况,确定结算的时间节点和期限,明确各方的结算义务和权利。
3.结算资料准备:项目部门负责准备相关结算资料,包括项目进度报告、验收报告等,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4.结算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5.结算支付: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结算款项的核对、支付和入账。
6.结算确认:结算完成后,各方进行结算结果的确认,确保双方对结算结果的一致认可。
四、要求与措施合同结算管理制度应明确对合同结算的要求和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合同结算工作的质量。
1.及时性:合同结算应在约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确保结算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

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
第一条变更的定义
在本合同中,“变更”是指由于设计调整、规范变化、工程量增减、施工方法改变、材料替换等原因,导致原合同内容需要修改的行为。
第二条变更的申请与批准
1. 甲方如需提出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2.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变更内容进行评估,并提出实施变更所需的时间、成本和其他资源的变动。
3. 甲乙双方应就变更内容及其影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执行变更。
第三条变更的成本与时间调整
1. 任何由甲方要求的变更,若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或调整工期。
2. 若变更由乙方提出,且经甲方认可,由此产生的成本和时间变动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变更的实施
1. 乙方应在获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按照变更协议的内容执行变更工作。
2. 乙方应确保变更工作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不得因变更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第五条变更的记录与结算
1. 所有变更事项应及时记录在工程日志中,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2. 变更引起的成本变动,应在最终结算时予以体现。
第六条争议解决
若因变更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第七条其他相关条款
除本条款外,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通过上述条款的设定,可以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供一定的灵活性,同时也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对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合同更加完善,更好地服务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房产工程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定

房产工程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定随着房地产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房产工程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也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此,制定一套规范的管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变更签证管理1.1 变更签证的概念变更签证指的是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变更,需要进行重新签订合同及通知书的管理手续。
变更签证通常以书面形式执行,并须经合同双方同意。
1.2 变更签证的原因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可能会因以下原因产生:•物资、设备等供应延误。
•工程施工技术调整。
•立项审批程序引起的变化。
•其他管理因素。
1.3 变更签证的申请程序甲方应在变更需求出现时,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内容、日期和原因等。
乙方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在10日内提供回复意见。
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变更合同及通知书。
1.4 变更签证的效力变更签证经甲、乙双方签订后,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变更签证所约定的变更内容和变更条款,具有与合同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2. 结算管理2.1 结算的概念结算是指在房产工程施工过程中,验收工作完成后,按照合同的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管理手续。
2.2 结算的程序结算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甲方向乙方提交支付申请,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如合同、验收报告、物资确认证明等。
2.乙方在10日内最终提交结算款申请单,经甲方确认后,应在10日内予以答复。
3.结算款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完成。
2.3 结算管理的注意事项在结算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在结算款项支付前,必须查验工程项目的验收证明、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扣款或停止支付。
•对结算款项的管理应严格控制,确保杜绝假冒、冒领等违规行为。
3.在房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是重要的管理手续,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效率、成本等方面。
我们应该了解这些手续的内容和程序,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变更工程合同要求

变更工程合同要求一、合同变更的前提条件在进行任何合同变更之前,必须确保以下条件得到满足:1. 双方当事人应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2. 变更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3. 变更内容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不得降低工程标准;4. 变更应考虑到项目的实际进度和现场情况,确保可行性和合理性。
二、合同变更的程序合同变更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变更请求:由甲方或乙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书面提出变更请求,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具体内容;2. 评估变更影响:双方共同对提出的变更请求进行评估,包括成本、时间、资源等方面的调整和影响;3. 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变更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变更协议上签字盖章;4. 正式文件修订:根据协商结果,形成正式的合同变更协议文件,明确变更后的条款和责任分配。
三、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合同变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范围的变更:包括增减工程量、修改技术标准或规格等;2. 工期的调整:延长或缩短原定的工程完成时间;3. 费用的调整:根据变更内容相应调整合同价款;4. 质量要求的变更:提高或降低部分工程的质量标准;5. 其他相关条款的修改: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四、注意事项在执行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 确保变更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2. 变更协议应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对于重大变更,建议邀请第三方专家进行评审,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4. 所有变更事项应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项目相关人员。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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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及合同结算管理要求
材料施工类变更、签证管理要求
一、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实施签证与变更内容完成后15日内(由于甲方原因除外),对此签证与变更发生金额的报价(签证单)上报,双方核对确认费用后进入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同进度款约定比例;超过实施签证与变更内容完成后15日以上至工程竣工之间上报的,根据甲方督促次数,甲方有权按照500元/单·次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上报变更签证,在结算资料中一并上报,每单签证与变更费用按结算条款中约定超报违约金条款执行,双方核定后计入结算金额(双方已确定部分)不再计入结算超报违约金扣款。
二、乙方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必须按照每份变更指令单编制,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计算书。
三、乙方施工过程中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的审减额不应超出双方最终审定额的10%,如超出则甲方按超出部分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扣除。
四、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执行部门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五、对甲方下发的变更指令单乙方不得拒绝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完成,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计取管理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合同结算时,乙方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数据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变更签证数据应包括:①ERP变更费用确认审批单;②已确认实施完成变更指令单;③乙方申报的变更签证资料;④双方确认的变更签证费用确认单;⑤单价来源(1、原合同单价提供合同单价复印件;2、新增单价提供组价明细);⑥其它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资料。
七、一单一结:
1、所有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项目,在收到甲方变更图纸或变更方案后,乙方须在3日内上报预估变更费用;
2、所有变更项目,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指令后方能实施;
3、变更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须在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确认;
4、乙方须在变更实施确认15日内,上报变更签证费用申请,若签证上报不及时,甲方有权延迟或停止支付乙方在大区内所承建的所有在建项目进度款。
材料施工类工程验收及结算管理要求
1、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验收并确保合格,并积极配合相关工程验收工作的办理,以及积极协助甲方协调其它工作。
2、乙方在甲方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公司进行验
收后三十日内按甲方要求(参见竣工结算资料清单)一次性完整地向甲方提交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之外竣工结算资料(含加盖招标专用章的招标图纸、竣工图纸等),经签收后作为进行正式开始结算工作的必要条件。
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此后提供的补充资料(对原有结算资料进行澄清说明)后45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在乙方完成小业主入伙前整改工作并达到甲方项目管理部及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且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正式的填报《竣工结算申请表》报甲方项目部审批,得到项目部经理及公司工程总监的签字认可以后,此时间作为竣工时间和竣工结算时间,进入结算审批程序。
若因乙方原因不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竣工结算资料,每推迟一天有权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直至提出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甲方有权直接在结算款项中扣除。
3、如因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将以上资料提交给甲方或提交资料不完整,均视为未提交,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将所有施工工人的工资全部支付完毕和清场(除甲方要求留下的整改和收尾的施工人员),否则不予办理竣工结算。
5、工程竣工结算承诺: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实事求是地报送结算金额。
若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不含双方已确定部分)的审减额超过结算审定金额的5%(不含双方已确定部分),甲方将按超过5%以上部分费用(不含双方已确定部分)的10%收取乙方违约罚金;对变更调减部分,若乙方故意漏报或失误未报,甲方将按该部分最终审定金额的20%收取乙方违约罚金。
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程结算承诺。
(见附件:工程竣工结算申报承诺书)
违约金=[(乙方报送结算金额(不含双方已确定部分)-结算审定金额(不含双方已确定部分)*105%]*10%
6、该工程完工后超过6个月乙方未上报结算资料,甲方有权单方结算且作为支付依据。
材料供应类结算管理要求
办理结算时,乙方应先与材料领用单位完成供货量的确认。
由乙方整理送货单、材料调拨单、四方确认单(发包方、监理方、供货方、收货方)、总量统计单等资料,经四方签字确认后进行结算。
供应完工超过3个月乙方未上报结算资料,甲方有权单方结算且作为支付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