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比较
公司治理与国有企业改革

摘要两权分离导致公司治理问题。
公司治理问题与因企改革密切相连。
狭义∞公司治理,是指所有嚣对经营者的一季巾监楞与制衡车』L制:广义的公司治理,则既包括治理结构,也包括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是一种合同关系,公司治理的功能是配胃权、责、利。
股东与股东大会、萤习}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和员工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监督、犬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敌意接管、经理市场、经理持股、经理报酬计划、负债杠杆和股利政策、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组成了公司治理机制。
资本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和依据。
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不仅表现在{j蛐|l有股权上,还表现在股权集中度上。
股权结构特点决定公司治理模式。
英荚市场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的特点主要有:股权高度分散、股权的流动性强、较为严格的外部市场控制、以独立董事为主的董事会结构。
德同股份公司治理模式的特点主要有:商业银行足股份公司的主要股东、法人持股或法人相互持股、严密的股东监控机彻。
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变革给我们的启示:公司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础。
一国的国情、特别是法律制度对股东权利的保护程度,对该国的公司股权结构会产生决定性影响,并对可以选择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起着制约作用。
我国固有企业治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1)所有者虚黄问题。
解决问题的思路是重塑国有股权主体、建立健全国有股权行使机制。
(2)内部人控制问题。
解决问题的思路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固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所有者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市场体系和法制建设,完善外部治理机制。
(3)“一股独大”问题。
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引进机构投资者:加强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的j监督作用:健全对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4)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问题。
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建立良好的经营者选择机制:建立“薪酬包”概念,注重对商管人员长期激励:积极探索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在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中,1978年至1992年为第一阶段,主导思路是放权让利。
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现代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和效率,也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本文将就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问题分析1.1 股权结构不清晰在现代国有企业中,存在着股权结构不清晰的问题。
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国有资产由国家所有,而实际控制权却可能被少数股东所掌握,这种情况导致了企业的管理权和经营决策权受到了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了违法违规的行为。
1.2 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往往比较薄弱,监督机制不健全使得企业管理层存在着滥用权力的可能,导致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由于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较为僵化,内部监督机制的改善难度也相对较大。
1.3 盈利能力低下在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中,盈利能力低下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较低,导致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不足。
这不仅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了国家资产的增值。
1.4 缺乏市场竞争意识现代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中还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大多数企业过分依赖于国家政策和资源的支持,忽视了市场的竞争和变化。
这种情况导致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低下,难以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问题。
二、解决建议2.1 完善股权结构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股权结构的监督,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股权结构的透明和公正。
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引导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推动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2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和约束。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3 提高盈利能力国有企业应当注重提高盈利能力,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指中国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建立现代化的企业治理体系来提高企业的治理能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首先,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中,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过程和公司治理行为。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外部治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公司治理过程是指企业的决策、监督和沟通等活动的开展,包括信息披露、内外部沟通机制的完善等。
公司治理行为是指企业高层管理者和股东的行为,包括高层管理者的职责和义务、股东的权益保护等。
其次,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在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的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一方面,通过加强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制,完善了企业内外部的权力制衡机制。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加强了公司治理过程的监督和沟通,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此外,中国特色国有企业还注重加强公司治理行为的规范,增强了企业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
再次,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在治理能力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提升。
一方面,通过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企业在经营决策和战略规划上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和效益导向,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公司治理的监督和沟通机制,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加强了内部的合作与协同,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能。
此外,中国特色国有企业还注重提升员工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最后,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在推进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企业治理结构的建设还不够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制的作用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另一方面,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企业应加强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此外,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在激励机制的建设和员工培训方面还有待加强。
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可以分为两种:集权式和公有权利与公司治理结合式。
集权式治理模式是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国有企业的决策权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直接掌握和决定。
企业的管理层往往是由政府官员任命,政府的指导思想、政策和目标也直接传达给企业。
这种模式下,企业主要面对的是政府的要求和指令,而不是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
集权式治理模式的特点是权力集中、决策效率高,但也容易出现资源浪费、管理混乱和缺乏竞争力等问题。
公有权利与公司治理结合式是一种相对较新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国有企业按照股份制公司的模式进行组织和运营。
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作为股东代表参与企业的决策。
企业内部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遵循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有权利与公司治理结合式的特点是治理结构相对规范、决策程序相对民主,可以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市场竞争力。
但在实践中,这种模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干预仍然较为频繁、国有股权的流动性低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模式的选择受到国家制度、文化背景和发展阶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国有企业的企业治理与监督

国有企业的企业治理与监督国有企业的企业治理与监督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有效的企业治理机制和严格的监督措施能够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治理的必要性、国有企业治理的主要特点、国有企业监督的重要作用以及国有企业治理与监督的创新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治理的必要性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重要载体,其治理对于保护和增值国有资产、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治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有企业具有公共利益导向。
作为国家资产的管理者,国有企业的利益应当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单纯的追求经济利益。
良好的企业治理可以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其次,国有企业的规模庞大、影响力广泛。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规模和影响力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有效的治理机制能够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国民经济的繁荣。
最后,国有企业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特殊地位。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产物,其治理需要充分考虑其历史背景和特殊地位,兼顾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二、国有企业治理的主要特点国有企业治理相较于其他类型企业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国有企业治理需要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措施。
首先,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属清晰。
相较于其他类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属比较清晰,有利于制定和执行有效的治理措施。
其次,国有企业的决策权集中。
国有企业由国家资产监管机构直接或间接监管,决策权相对集中,能够更好地实现治理目标。
再次,国有企业具有社会责任感。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良好的企业治理能够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最后,国有企业存在着政企关系密切。
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较高的依赖度,对国有企业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国有企业监督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监督是国有企业治理的重要保障,能够有效遏制腐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公司治理与国有企业改革

公司治理与国有企业改革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成为我国经济改革的重点之一。
而公司治理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的定义、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公司治理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作用等方面展开阐述。
公司治理的定义公司治理是指确保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推动企业目标实现的制度和过程。
它关注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公司结构和决策机制,以便管理层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保护股东权益,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
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旨在推动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的提升,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包括:1.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面临了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2.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国际竞争的加剧给国有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和机遇,改革势在必行。
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需求:国有企业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和增值国有资本,必须进行改革。
公司治理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作用公司治理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公司治理可以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和灵活性,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引入职业经理人和独立董事,可以有效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过度干预,提高企业的市场适应性。
2. 保护股东权益公司治理可以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制度,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通过增加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可以提高股东的参与度和信任度,增加股东的投资意愿。
3. 改善企业的经营绩效公司治理可以引入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
通过市场化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可以激励管理层积极投入、创新经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效率水平。
4. 推动国有企业的合规发展公司治理可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推动国有企业的合规发展。
一文读懂“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建议收藏)
一文读懂“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建议收藏)近年来,国有企业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升了企业治理能力水平,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综合国力水平作出了重大贡献。
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紧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这个核心,突出权责边界划分这个关键,着力构建定位准确、权责衔接、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加快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公司治理的概念来源于美国,按照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课题报告中:是指这样的一套工具和机制(比如合同、法定权利和市场),他们可以被股东用以影响管理者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可以被固定收入索取者,如银行和雇员,用以控制股权的代理成本。
从学术角度,公司治理结构就是法人治理结构,体现为董事会制度、独立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独立的外部审计制度和股权激励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从公司法角度,公司治理则是“三会一层”的权力架构: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
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和任命董事会及其成员、董事会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负责;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和任命监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负责;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称为执行层,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执行层。
公司治理主要涉及三种“人”:企业家、职业经理人、资本家。
在实际理解角度,站在这个三种“人”不同的视角,公司治理的内涵各有侧重。
公司治理是企业家/决策层比较陌生但是却比较重要的话题。
特别是对于公司的战略执行,只有解决好股东层面、董事会层面、经理人面的制度和决策机制,监督三者之间各自决策的内容、顺序和权力,企业的战略执行才具有了宏观层面的制度保障。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公司治理是老板工程,在我们的企业管理咨询实践中,老板的意愿往往从根本层面影响着企业的战略规划与执行的顶层建设、企业发展中的效率与风险、以及组织裂变中的授权与分权。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指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对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机制、所有权关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构建的一套制度体系。
该制度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 市场导向:强调企业的发展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市场竞争和市场化运作,推动企业向市场要效益。
2. 依法经营:尊重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建立起健全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
3. 全要素经营:注重企业综合效益,鼓励企业在技术、管理、人才等各个方面全面提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4. 分配公平:强调企业内部的公平分配,防止财富过度集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利益共享机制。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是指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治理的一种方式。
主要特点包括:
1. 公司法人治理:国有企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治理,设立独立法人身份,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2. 股权分离:通过将国有企业的产权划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股权的分离,以推动企业的市场化经营和规范经营行为。
3. 董事会治理:国有企业建立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实行合理的董事会成员和职责分工,增强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4. 职工参与:注重职工的利益保护和参与,建立工人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促进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民主管理。
这些制度和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公司治理是指组织和管理公司内部各种权力关系、利益关系,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并为公司创造价值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国有企业中,由于其特殊性,公司治理更显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特殊性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是国家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其法定地位与其他企业不同。
国有企业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并承担着国家赋予的社会责任。
其管理和运营需要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与企业权力关系在国有企业中,拥有特殊的权力地位,对企业具有控制和监督职责。
对企业的干预和指导常常影响着企业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同时,也承担着改革、调整和发展国有企业的责任。
三、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承担社会责任。
这包括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
国有企业在决策和管理中需要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效率。
四、国有企业的股东结构国有企业的股东结构相对复杂,可能包括、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这些股东之间存在着复杂的权益关系和利益冲突。
为保证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效能性,需要建立和完善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股东关系机制。
五、国有企业的监管机制国有企业的监管机制也具有特殊性。
和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既要确保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又要避免过度干预和管理。
监管机制应当尊重企业的独立性和市场化运作,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以上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的一些主要方面,针对这些特点,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中面临一些挑战和困惑。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在以下方面加以完善:一、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的组织和职责明确,实现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二、加强内部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提高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问题及相关建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渐减少,但其在国家战略性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地位仍然举足轻重。
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
目前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本文将就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期望能够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1. 执行与监督机制不完善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中往往存在着执行与监督机制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结构较为复杂,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比较严重,导致企业决策执行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和落实。
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往往过于僵化,监督职能不够强化,企业管理者在决策和执行中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约束,导致了管理能力和效率的下降。
2. 人事任命与激励机制不足国有企业在人事任命与激励机制上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往往由政府任命,而非市场竞争产生,导致了企业管理层的能力和素质无法得到充分保证。
国有企业在激励机制上也存在问题,现行的薪酬制度缺乏市场竞争的灵活性和有效性,难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股东权益保护不力国有企业在股东权益保护上存在较大问题。
国有企业的股东普遍是政府机构或者其他国有企业,他们往往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了解不足,难以有效行使股东权益,导致了企业在股东监督和市场约束方面存在严重缺失,企业管理层在决策和执行中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容易出现腐败和违法行为。
4. 信息披露透明度不高国有企业在信息披露透明度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作为国有企业,其在资产重组、重大投资行为和经营状况披露上往往缺乏透明度,信息披露不够及时和准确,难以为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足够的信息依据,导致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市场不确定性加大。
二、相关建议1. 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要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体系,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执行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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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比较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性质的企业,因为其特殊的地位和贡献,即使在新自由主义、私有化浪潮泛滥的今天,国有企业在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占有一定的比例,拥有一定的地位。
如瑞典拥有59家国有企业,占全国GDP的约7%,总就业的5%;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直接拥有20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占全国GDP的13.5%;新西兰拥有16家国有企业,约占GDP的12%;芬兰的国有企业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4%;法国国有企业的家数为1900多家,产值占GDP的18%;美国的国有企业不多,约占GDP的5%左右。
国有企业在世界各国公共事业及基础设施产业上均占有优势地位,如能源、交通与电信等。
国有企业在各个国家的地位不仅取决于一国的经济政策,也取决于国有企业自身的效率和治理。
OECD的经验证明,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有效发展的先决条件。
因而,为了确保国有企业在提升一国经济效率与竞争力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借鉴先进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经验,改进国有企业的治理理念、环境和手段。
一、新加坡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新加坡是世界上公认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下同)发展较有特色并颇为成功的国家之一。
新加坡的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相当高,1989年国立新加坡大学的3位经济学家曾对全新500家最大企业(包括国有和私有)进行了调查,发现国有企业、外国跨国公司和本地私有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分别为28.8%、7.3%和2%,国有企业的效益明显高于私有企业。
1.新加坡国有企业的政府管理模式新加坡对国有企业及其资产的管理是通过组建国有控股公司——淡马锡控股(TemasekHoldings,简称“淡马锡”),授权经营来进行的。
淡马锡控股成立于1974年,它是由国家直接组建、由财政部主管的国有控股公司,代表国家经营国有资产,支配股权。
淡马锡的创设宗旨是拥有并管理新加坡政府在国内外的直接投资,通过对企业实施控股、参股或买卖企业有价证券等经营方式,在世界各地从事投资和控股公司的多行业经营活动,培育跨国企业,扩大和巩固新加坡的经济基础。
淡马锡控股渗透在新加坡经济的各个角落,从电子行业到交通运输业,甚至地方性的动物园都有其踪迹。
淡马锡直接管理20多家国有企业,间接管理或控制的国有企业有2000多家。
其属下的企业包括新加坡发展银行、新加坡电信公司、新加坡航空公司、新加坡电力公司等一些知名的企业。
根据估算,淡马锡控股所持有的股票市价占到整个新加坡股票市场的47%,在过去的30多年里,淡马锡平均每年为股东提供了超过16%的总投资回报率,国家股东的年均分红率超过6.7%,远远超过同期私营企业的经营业绩,并得到标准普尔与穆迪投资的最高信用评级。
可以说淡马锡几乎主宰了新加坡的经济命脉。
因为淡马锡控制或管辖着众多的大型国有企业,因而,淡马锡又被人称为新加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因为淡马锡基本囊括了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本文以淡马锡直接代表新加坡的国有企业。
2.淡马锡的治理结构淡马锡隶属于新加坡财政部,其产权结构和组织体系是一种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多层次、宝塔型的结构。
淡马锡实行国家控股,代表国家经营国有资产,支配股权。
财政部虽然拥有淡马锡100%的股权,但在淡马锡内部起的作用很小。
财政部主要负责任命淡马锡董事会的主席和董事,审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召集与淡马锡或其管理的相关联公司(GLC)的会议,讨论公司的绩效和计划等。
新加坡相关法令规定,新加坡国有控股公司均实行董事会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淡马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必须经过财政部领衔的“董事会委任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并且要征得共和国总统的同意。
淡马锡公司的董事会目前由10名成员组成,包括政府公务员、下属企业领袖及民间人士等。
政府公务员董事主要来自总统府、财政部、金融管理局、贸易发展局等。
下属企业领袖则是业绩突出、声誉日隆的资深管理人,而民间人士则包括私营企业家、中立学者及其他专业人士。
淡马锡对于其直接控股的第一层次子公司(即直属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的任免,需由控股公司提名,报政府“董事委任委员会”批准。
至于直属子公司以下各个层次的公司企业,其组织结构与淡马锡股份有限公司无直接关系,主要是通过直属子公司逐级实施产权管理。
淡马锡公司经营的大政方针、股息分配及配股、投资决策、资金使用等事宜,都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直属子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由子公司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管理日常经营活动。
淡马锡控股董事会作为政府的产权代表,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以保证资产增值的责任。
子公司必须按期向控股公司呈报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备忘录,定期向控股公司提交财务及管理报告书以及相关投资和贷款方面的计划。
控股公司可以委任本公司董事或职员担任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依据公司法控制子公司相关股本变更、公司重组、年度预决算、委任董事等重大产权经营决策问题。
3.淡马锡的激励机制淡马锡董事会中的董事大多是政府官员,作为政府公务员他们兼职不兼薪,薪水仍由政府支付,但是政府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对委派的董事实行奖惩。
经营业绩好的,董事可以升迁,担任更重要的职务,获得更多的薪金。
如果公司经营业绩不佳,董事将不再被委任为管理人员。
如果董事不按政府的意图办事,政府可以随时予以撤换。
4.淡马锡的约束机制(1)政府监控。
政府对淡马锡的监控主要是通过对董事会及主要经理人员的任命来实施。
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大的长期战略方针,挑选管理人员,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以保证资产增值的责任,若其职责不能有效履行,则会被政府罢免。
淡马锡还要定期向财政部报送财务报表,使财政部随时了解淡马锡的经营状况。
政府作为所有者,也可以随时对国有企业进行检查。
(2)公众监督。
在新加坡,国有企业无论上市与否,其经营状况都应当公开,任何机构或个人,只须交纳很少费用,都可以在注册局调阅任何一家企业的资料。
公众舆论对国有企业也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因为记者的“无孔不入”,任何违规的冒险都将会被公之于众,并付出很高的成本和代价。
(3)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竞争的约束。
在淡马锡,国家仅仅作为股东通过实施控股、参股等方式,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除了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实行独资经营、带有垄断性色彩外,国家对大多数控股企业不采取过度保护政策,而是依市场法则公平竞争,若企业资不抵债,就会被关闭。
二、美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美国是一个高度市场经济的国家,但美国的国有企业(通常称为联邦公司)产值也达全国工业总产值的5%左右。
美国国有企业从事的一般是私人无法做或做不好或不能做的事情和产业,主要分布在邮政、军工、电力、铁路客运、空中管制、环境保护、博物馆和公园等行业。
1.美国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美国没有独立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控制上,主要是以1945年通过的《政府公司控制法》为基础依法进行的,方式上体现政体上的“三权分立”理念。
美国的国有企业实行联邦、州和市镇三级所有,与此相对应地形成了三级管理的体制。
联邦、州和市镇议会拥有国有企业的产权,政府依法管理国有企业。
联邦、州和市镇政府组建国有企业,必须经同级议会的审议和批准。
议会通过立法,确定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甚至包括市场准入和销售领域以及价格权限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议会可随时审查国有企业的运行情况,并据此作出重大决策,包括撤销、兼并和出售某一国有企业。
当州和市镇的国有企业在执行政策法规上与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或法律发生矛盾时,州和市镇议会针对所属国有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上级议会申诉,以求调整政策和法规,保证所属国有企业的权益和运行。
议会决定对所属国有企业是否给予财政拨款、给予多少拨款、拨款的无偿或有偿,以及有偿款项的偿付方式。
议会有权在认为必要的时候,设立常设委员会或临时特别委员会,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的经营,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的各种议案。
国有企业的董事长由同级议会任命。
议会是美国国有企业的主要监督机构。
2.美国国有企业的政府管理模式美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大致可以分为四种形式:(1)政府直接经营型国有企业。
具有代表性的是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TVA),它是美国最大的国有企业。
(2)政府机构型国有企业。
一些美国的国有企业,往往作为一个司或一个局来实行管理和经营,运营上更多地呈现政府机构色彩。
例如圣劳伦斯海运开发公司,开始时是作为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的公司来经营运作,后来因为成本较高,就合并到联邦政府运输部里,作为运输部的一个司进行管理和运营。
在美国各州,往往将州属企业的名称叫局,如纽约桥梁隧道管理局其实是经营桥梁和隧道的公司;纽约公共交通管理局其实是地铁公司和公共汽车公司的联合公司;布法罗污水管理局其实是一个经营污水处理的公司。
政府机构型的国有企业因为由政府定价,亏损一般由政府补贴。
(3)公司型国有企业。
与一般私营企业一样经营和运作。
(4)国有民营型国有企业。
美国将大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交给私人企业直接经营或使用。
一般是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选择承包商,然后与之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大都以4年为期,到期可以续签,大公司具有签约的首选优势。
租费由设备折旧和部分利润构成。
政府以向企业订货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收购企业的产品(主要是国家消费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军工产品)。
也可以直接将一定的国有设备、厂房等生产资料提供给私人使用,作为对方接受政府订货的部分条件。
3.美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美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因其管理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如政府直接经营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是根据法律设立的美国联邦政府下属的法人机构,其职责是向田纳西河流域提供电力,并负责灌溉、洪水控制、农业和工业发展。
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的最高领导层为董事会,代表国会和联邦政府全权负责整个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董事会设三名董事,分别来自民主党和共和党。
董事由美国总统提名,国会批准,总统任命,任期9年。
TVA法规定,董事在任职期间不能从事任何其他事务,也不能与公用事业公司、肥料制造公司以及任何其他与TVA经营电力与肥料发生利害冲突的企业发生财务关系。
为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企业还设有顾问委员会,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可向他们征求意见。
美国公司型的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与私人企业基本相同,即设有董事会,董事会任命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运营和管理。
不同的是,董事会的成员由政府提名、议会批准。
4.美国国有企业的运行和约束机制美国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是在公平或优先的市场条件下和法制框架内,高度自我管理和自主经营,保持企业的发展与成长。
从市场条件看,国有企业不仅享有一般的市场竞争条件,而且往往被允许有特定的销售市场领域或销售对象,在市场准入上也仰仗政府而享有特权。
从法制条件来看,一些国有企业往往被赋予特许权,包括市场控制权和价格制定权等,就是说,某个产品的定价权在政府,国有企业可以以政府机构的名义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