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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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是指中国和美国在融资租赁方面所采用的会计准则。

虽然两国都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作为基础,但由于各国的法律、财务制度和市场环境等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细节上会有一定的差异。

下面,将对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进行比较研究。

首先是确定租赁性质的差异。

在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中,对租赁性质的判断是不同的。

中美两国都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类型,但具体的判断标准有所不同。

在中国的会计准则中,主要考虑的是租赁期限、租金收入和所得的权益等因素,而在美国的会计准则中,还考虑了资产购买选择权和租赁期限占据资产寿命的比例等因素。

其次是会计处理差异。

在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于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

在中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于融资租赁,承租人需要将租赁资产计入固定资产,同时将租赁负债计入负债;而在美国的会计准则中,承租人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同时计入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经营租赁,中国的会计准则要求将租赁支付按租赁期限平均分摊到各个期间,而美国的会计准则要求将租赁支付按照递增的方式计入损益表中。

再次是会计期间差异。

在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中,会计期间的处理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人在经济租赁和财务租赁的会计处理上都需要按照28%的税率计算所得税,而美国的会计准则要求,在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上,承租人只需要按照递增的税率计算所得税。

最后是披露要求差异。

在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于租赁准备和租赁支付的披露要求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会计准则要求承租人对租赁准备和租赁支付进行详细披露,并要求承租人披露租金期限和未决解决的问题等;而美国的会计准则要求承租人对租金支出和包括年度最低支付额在内的未来租金支付义务进行披露。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在租赁性质的判断、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期间处理和披露要求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源于两国的法律和财务制度的不同,以及市场环境的差异。

新租赁会计准则的中外比较和差异分析

新租赁会计准则的中外比较和差异分析

会计研究新租赁会计准则的中外比较和差异分析文钟冰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摘要新租赁会计准则是当今世界两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联合项目,但最终的会计准则存在较多差异。

本文将我国 新修订的租赁准则分别与国际租赁准则和美国租赁准则在适用范围、租赁分类、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列报和披 露等方面进行对比研究,尝试分析异同背后的制度原因和技术原因。

关键词租赁会计国际趋同IFRS16 A SC842租赁已成为全世界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在 现代经济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相应地,租赁 会计也逐步成为重要的会计分支和会计学科。

由于 原租赁会计准则1中承租人的双重会计模型广受诟 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1A SB )和美国财务会 计准则委员会(FASB )于2006年联合启动租赁准 则项目,后续还联合发布了一份讨论稿和两份征求 意见稿。

IA SB和FASB对社会各界的反t贵意见进行 了多次深入研究和广泛探讨后,新租赁会计准则才 °千呼万喚始出来”:IASB于2016年丨月发布《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 F R S16);F A SB于次月发布会计准则更新公告(ASU 2016-02),随后被编入《会计准则汇编第842号——租 赁》(A SC842 );我国在2018年12月发布修订后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C A S21)。

C A S21、IF R S16和A SC842达成了部分共识,但也存在一些差异,下文将对以上新租赁会计准则进行 差异分析和比较研究。

—、CAS21和IFRS16的差异分析我国自2006年建立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趋同的会计准则体系之后,于2010年4月发布了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 路线图》,又于2015年11月发布联合声明,再次确 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 质性趋同,并重申中国将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保持全面趋同。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融资租赁是指租赁资产的经济所有权和法律所有权发生转移,并且承租人能够以租金形式支付资产成本的一种租赁方式。

融资租赁在中美两国都得到广泛应用,以促进企业资产使用和发展。

在中美两国,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异。

接下来,将分析中美两国在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面的不同之处。

在转移所有权时,中美两国的会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

根据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当发生转移所有权时,中方企业可以将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而美方企业则需要将资产计入在租赁物、设备或其他相应的资本资产中。

在租金确认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中方企业可以按照项目公允价值和剩余价值法进行租金确认,从而获得更准确的资产价值。

而在美国,租金确认则更注重现金流量的实际支付情况。

在融资租赁期限和终止条款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不同之处。

在中国,融资租赁的期限通常较长,可以达到几十年,并且终止时没有购置权。

而在美国,融资租赁的期限通常较短,最长为25年,并且租赁合同通常包含购置权条款。

在会计报表披露方面,中美两国也有不同的要求。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租赁方需要在负债中披露租赁负债,并在租赁物资产和租赁负债上分别披露折旧和利息。

而在美国,租赁方需在资产负债表上披露租赁负债,以及利息和折旧的相关金额。

中美两国在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面存在一些不同。

在转移所有权、租金确认、融资租赁期限和终止条款以及会计报表披露等方面,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有所差异。

这些差异需要企业在进行跨国融资租赁业务时注意,以确保符合相应的会计要求。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是中美两国在融资租赁领域的会计准则。

由于我国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中国与美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了解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的差异和相似之处对企业在两国之间开展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在定义上存在一些差异。

按照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融资租赁的定义是一种将资产转移给租赁方,并通过租金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的租赁形式。

但是在具体的标准解释和适用条件上存在差异。

美国的会计准则更加注重租赁方对租赁物的控制程度,将其分为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形式,而中国的会计准则没有明确区分这两种形式,统一适用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会计准则要求在融资租赁的租赁物上计提折旧和租金收入,而中国的会计准则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分别列示出融资租赁的资产和负债,并计提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美国的会计准则还要求在融资租赁结束后,将租赁物回归到租赁方的目的资产中。

而中国的会计准则对此没有明确要求。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在披露要求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美国的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的披露要求较为详细,要求披露有关租赁合同的信息以及租赁物的抵押、担保等情况。

而中国的会计准则则没有明确规定这些披露要求。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在定义、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上存在一些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是由于中美两国的会计理念和法律制度的不同所致。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由于两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中美之间的融资租赁业务也越来越多,因此对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只有深入了解和研究不同的会计准则,企业才能更好地应对跨国融资租赁业务的挑战。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某一方(称为租赁人)根据租赁合同,将某项资产转租给获租方(称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支付租赁费用,并且租赁人保留该资产的产权。

在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可以选择将资产归还给租赁人,或者以约定价格购买该资产。

融资租赁是企业获取设备、机器等固定资产的重要方式,也逐渐发展成为企业资金流转、获取新项目资金等的重要渠道。

接下来,我们来对比中美两国的融资租赁会计准则。

首先是关于租赁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在中美两国的准则中,资产确认和计量都主要基于租赁期的到期日价值。

但在美国的准则中,还考虑了资产的预期重新租赁价值。

而在中国的准则中,则将资产的重新租赁价值作为参考,并采用折旧或者摊销的方法进行计量。

其次是关于租赁收益的计量。

在中美两国的准则中,租赁收益的计量方式也略有不同。

在美国的准则中,租赁收益分成两部分,分别计入利润表的销售收入和利息收入中。

而在中国的准则中,租赁收益主要计入利息收入中。

此外,在中国的准则中还要求在租赁合同确定时立即确认相关的利息和折旧摊销,同时,将首期租赁费用进行调整以便确保首期租赁费用的公允价值得到准确反应。

最后是关于租赁期限的分类。

在两国准则中,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主要分为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

但是,长期租赁的判断标准在两国的准则中略有不同。

在中国的准则中,租赁期不得少于1年,同时有明确的剩余租赁期会使租赁分类变更的规定。

而在美国的准则中,租赁期不得少于12个月,同时对于租赁期限的判断也考虑了租赁周期是否超过了已知资产的90%。

总的来说,中美两国的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在租赁资产确认和计量、租赁收益计量以及租赁期限分类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是由于两国的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商业习惯等方面的不同所导致的。

然而,正是这些不同,使得中美两国的融资租赁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各自独具特色,同时也为中美两国的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

中美租赁会计准则异同

中美租赁会计准则异同

中美租赁会计准则异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号——租赁会计》(以下简称FAS13)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下简称我国租赁准则)中有关问题的比较。

1、租赁会计关键术语的比较1.1租赁的定义。

FAS13认为,租赁是指在一定规定的期间内转让财产、厂房和设备(土地或可折旧资产)的使用权的协议:我国租赁准则认为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二者对租赁定义的认识基本一致,都是“租赁协议观”的体现。

其实租赁本身就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就不同形式的资产租赁行为达成的一种协议。

有时确实类似于一种购买交易。

比如长期融资租赁;有时类似于一种借贷交易。

比如简单的经营租赁;有时又类似于一种销售和借贷式的混合交易,比如售后租回。

细微的区别就是我国租赁定义中不包括土地租赁。

而FAS13包括土地租赁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而企业只有土地使用权。

1.2租赁期FAS13认为租赁期为固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加上:1)优惠续租期间;2)承租人不续租就会遭到罚款,以至于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续租的期间:3)承租人为出租人购买租赁资产所提供的债务担保尚未解除的正常期间:4)承租人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必须续租的期间:5)可由出租人单方面决定的续租期间。

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租赁期最长不应超过租赁开始日至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之日的这段时间。

我国租赁准则认为租赁期是指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租赁该资产而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应当包括在租赁期内:如果租赁合同规定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

而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自租赁开始日起至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之日止的期间。

二者对租赁期的定义认识基本相似。

FAS13和我国租赁准则对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和最长租赁期限作了规定。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中美融资租赁会计准则对比研究随着全球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中美两国的融资租赁市场也变得日益重要。

但是,由于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可能会对这些市场的发展产生影响。

因此,本文将进行中美两国融资租赁会计准则的对比研究,以分析这些差异是否会对两国融资租赁市场的竞争力产生影响。

中美两国对融资租赁的定义存在差异。

在中国,融资租赁是指一种资本租赁的方式,即融资人租赁资产,同时支付一定的租金和利息,以获得资产所有权。

在美国,融资租赁通常被定义为一种租赁性质的贷款,即租赁人在租赁期间享有实物或设备的使用权,但最终归还所有权。

在会计准则上,中美两国存在一些差异。

中美两国在会计准则上的主要区别在于计算折旧费用的方法。

在中国,折旧费用是根据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而在美国,折旧费用是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计算的,这可能与银行贷款利率不同。

此外,美国的会计准则还要求将租赁期间的利息和本金分开计算,并将利息和本金分别列入公司财务报表。

此外,在会计准则上,美国还有一些规定,例如,租赁人必须报告租赁的杠杆比率,以及租赁人必须报告租赁期内的所有现金流量。

这些规定使得美国的融资租赁市场更加透明和规范化。

虽然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但这些差异并不会对两国融资租赁市场的竞争力产生直接的影响。

一方面,融资租赁的核心在于租赁本身,而不在于会计准则。

另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中美两国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因此,企业需要更加注重在客户服务、产品创新、营销和管理等方面的提高,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中美两国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不会受到会计准则的影响。

此外,企业也应该更加注重提高自身在竞争中的优势,以获得更多份额。

中美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比较

中美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比较

中美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比较作者:李琳来源:《财税月刊》2017年第06期摘要各个国家或地区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状况决定着各个国家租赁会计准则所存在的国际差异。

本篇文章主要就我国与美国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等一些方面作出比较,主要是从承租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角度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找出中美租赁准则在这方面的差异,并通过借鉴美国租赁业的发展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以便提供良好的会计规范推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会计准则一、中国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1.租赁资产的资本化和金额的确定承租人对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一直备受关注,我国租赁会计准则中规定其应当选择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小值,并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确认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则就是二者的差额。

2.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折现率的选择对于折现率的选择,我国租赁会计准则规定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已知,那么,承租人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就应选择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使用;假若未知,那在计算现值时就应选择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的合同利率作为折现率使用,在两者都未知的情况下,作为折现率的选择还可以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融资租赁中对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问题一直是我们所重视的,因此,我国租赁会计准则强调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被分摊到租赁期各阶段,我国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计算一般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开始日,融资费用分摊率的选择由租赁资产和相应负债的入账价值基础决定,分摊率并不统一,有多种利率可选。

二、美国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一)租赁资产的资本化和金额的确定美国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将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并且同时以资本租赁记录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且其一般采用净额法来认定融资租赁的资产和负债,特殊之处在于不须考虑出租人能享有的税款减免额及承租人发生违约时应支付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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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租赁人应将租赁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并根据资产的确认价值和其预计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同时应将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划分为租赁期初的租赁负债和未结清的利息开支;租赁负债的计量应当为租赁资产的现值,而未结清的利息开支应当根据利率法进行确认。

在中美两国的融资租赁会计准则中,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

在资产的确认方面,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租赁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而美国金融会计准则则要求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

在租赁负债的计量方法上也存在差异,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量租赁负债的现值,而美国金融会计准则同样要求对租赁负债进行现值计量,但具体处理方式略有不同。

在未结清的利息开支的确认方面也存在差异,两国的会计准则对此均采用利率法进行确认,但对于计算利息开支的具体方法和计算基础也存在一些差异。

两国的会计准则对租金支付的会计处理方式也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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