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建设领域“三违”治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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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三违”治理工作计划
为规范我乡土地、建设和销售工作,打击各类违法建设活动,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行为,确保全乡建设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有效遏制“三违”行为,建立全乡土地、建设、销售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进一步打击“三违”行为,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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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整治“三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治“三违”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违”整治所需经费由乡政府财政所预算安排。
三、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清理整治,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依法销售的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三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已有“三违”问题,对新出现的“三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三违”行为。
两违实施方案(2篇)

两违实施方案两违指的是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
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宝贵,而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严重损害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方案来惩处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下面将提出两种方案。
方案一:加强立法和法律执行1.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针对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问题,国家应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的行为标准,明确责任和处罚措施,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执法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罚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
3.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加大对相关监管机构的投入,提高监管机构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强化对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公众宣传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对违法行为的抵制力和举报意识。
5.建立奖惩制度:对于能够主动揭发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鼓励公众参与到违法行为的监督和举报中,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度。
方案二:加强土地管理和监测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各级政府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和建设的用途,严禁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
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因素,避免随意扩张和过度开发。
2.建立健全土地监测系统:建立土地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土地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加强土地执法力量建设:加大对土地执法力量的投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4.强化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管制度,加强对土地利用和开发的监管,确保符合规划和法律要求。
反三违专项活动方案

反三违专项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和违法开采等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市民的生活环境。
为了加强对三违现象的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从源头上遏制三违行为,有力推进城市建设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活动目标1. 减少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和违法开采等三违现象;2. 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3. 建立健全三违治理长效机制。
三、活动内容1.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向市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包括但不限于: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宣传演讲等。
2. 加强监管加强对建筑、土地和矿产资源的监管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全面监管的合力。
加强对项目开展前、中、后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对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严肃追责并依法进行处理。
3. 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三违现象的执法力度,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
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执法震慑。
4. 建立举报机制建立健全三违举报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治理活动中来。
通过建立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渠道,接受市民的举报,及时查处并奖励举报人。
同时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害。
5. 加强协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作,形成合力。
建立三违治理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协商解决方案。
借助社会组织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宣传培训等活动,加强社会监督。
四、活动保障1. 组织机构成立反三违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派出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
牵头单位负责整体协调和规划,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支持和配合。
2. 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所需经费,从市级和区级财政预算中拨款,或者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支持。
2024年两违实施方案

2024年两违实施方案引言:两违问题是指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既涉及到城市建设管理,也涉及到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两违问题成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难题。
为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保护土地资源和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2024年两违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目标1.1 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在2024年底前,全面清理整治城市、农村的违法建设,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更加规范,建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2 没收违法用地资源:在2024年底前,全面没收和清理整治存在的违法用地,打击非法占地行为,保护土地资源,维护良好的农田面积和城市建设用地秩序。
二、工作内容与措施2.1清理整治违法建设2.1.1加强违法建设的调查和登记工作。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的登记制度,全面摸底违法建设的数量、规模、性质等情况,为后续清理整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1.2加大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
建立完善违法建设的查处和处罚机制,对于建设单位、开发商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法进行罚款、停工、拆除等处理。
2.1.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媒体、互联网和社区等渠道,广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和法律规定,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1.4加强建设管理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城市和农村违法建设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严禁违法建设的出现,确保城市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2.2没收违法用地资源2.2.1加强违法用地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对于存在疑似违法用地的地块,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核实,确定其是否构成违法,为后续的没收和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2.2.2加大违法用地的没收力度。
对于违法用地的所有权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没收其使用权和收益权,并进行相应的补偿和处罚。
2.2.3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合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增加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9.05•【文号】国土资发[2008]173号•【施行日期】2008.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机关工作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土地执法监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创新土地执法观念,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做法,在土地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土地管理的各个机构都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在土地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范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一周内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修改内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健全土地划拨、出让结果公示制度。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划拨、出让的每一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及土地用途、位置、面积、价款等信息及时在土地有形市场、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向社会公布。
2024土地乱象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

____土地乱象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总结】____年土地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土地乱象问题在我国日益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____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本次土地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彻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违规占用土地和乱卖乱转土地等问题,恢复土地秩序,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总体情况1.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建立了土地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专门成立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工作。
2.问题摸底:通过召开座谈会、征询意见等方式,了解各地土地乱象问题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形成了全国土地乱象问题的整体认识,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3.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
向社会宣传土地乱象的危害性,提高公众意识,形成社会共识。
4.强化监督执法: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土地乱象问题的监督执法力度。
建立了举报平台,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加强了对土地使用的监管,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成果1.土地违法建设整治: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对违法建设进行了全面清理。
拆除了大量违法建筑,恢复了土地原貌。
加强对土地违法建设的监管,杜绝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2.违规占用土地整治:各级政府对违规占用土地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
依法收回了大量违规占用土地,恢复了农田和自然生态。
建立了长效机制,防止违规占地问题的再次发生。
3.乱卖乱转土地整治:各地对乱卖乱转土地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
加强了土地市场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建立了土地交易登记制度,加强了土地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监管。
4.生态环境保护:各地在整治土地乱象的过程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了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管,确保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经济发展的迅猛增长,违法建设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地方和个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违规占用土地、盖违法建筑,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保护合法建设权益,加强违法建设的整治工作势在必行。
二、目标1. 制定并完善违法建设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惩处力度。
2.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违法建设行为。
3. 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4. 恢复和修复违法建设造成的环境破坏,保护生态环境。
三、任务1. 制定并完善违法建设整治相关法律法规(1)修订完善《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建设的定义和界定,规范违法建设的行为和处罚。
(2)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制定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提高违法建设的成本。
2.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监测机制(1)建立违法建设监测系统,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准确识别违法建设行为。
(2)加强违法建设信息共享,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联合查处。
3. 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常态化(1)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的持续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树立合法建设的观念。
4. 恢复和修复违法建设造成的环境破坏(1)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清理整治违法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2)修复受影响的生态环境,恢复土地资源的原貌。
四、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2)加强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完成。
2. 建立违法建设监测系统(1)投入资金建设违法建设监测系统,包括监控设备和信息平台的建设。
(2)完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的登记和备案制度,实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建成区的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规模也不断增加,这使得一些涉及规划、土地利用、环保等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其中,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化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难题。
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是指未经国家、省、市、区级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的合法审批,未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手续,擅自在规定的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或将建筑违规改建。
这种情况在一些城市特别是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方比较突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以及破坏城市规划、城市生态环境等问题,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目标和任务行动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维护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住房权益;同时,推动城市规划实施和城市化建设有序发展,提升城市质量和环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行动方案提出了以下任务: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要积极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主导作用,在国务院领导下,结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全面部署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2.全面摸底排查,查清违法建设情况。
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的实际情况和规模,特别是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的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基础数据。
3.加快立案查处,依法处理违法建设。
要建立健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加快立案查处进度,同时建立完善有关问责法规制度,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4.夯实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对查处的违法建设项目要抓紧整改,确保整改达标,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避免反弹复发。
5.宣传指导,增强治理力度。
要加强工作宣传和指导,通过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增强治理工作的力量和公信力,让广大市民对治理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工作措施和保障为实现以上任务,行动方案提出了以下工作措施和保障:1.以市场监管和执法合力治理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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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关于大兴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调查大兴区委研究室近年来,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发展尤为迅速,引发大量的社会管理问题,其中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突出。
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出台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意见,召开全区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重点镇成立城管分局等,有效遏制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蔓延趋势。
但是,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简单的“堵”已难以完全奏效,必须在堵疏结合上特别是“疏”上下功夫,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办法。
一、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现状据调查摸底统计,截至4月8日,不包括团河农场、南郊农场,全区14个镇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面积101.61万平方米,占地380.05公顷(5700亩),其中黄村镇、西红门镇、旧宫镇、瀛海镇、亦庄镇等北部五镇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面积93.04万平方米,占地339.84公顷(5097亩),分别占到全区的92%、89%。
1.主要分布地区。
依据卫星航拍图和调查情况看,全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北部几个镇,且呈“点”、“线”状分布:“点”,即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区镇政府所在地周边地区;“线”,即五环路、京开高速路、104国道等交通主干道沿线和新凤河、凉水河、凉凤灌渠等主河道沿岸。
2.主要侵占对象。
从被侵占的土地使用状况来看,主要有7大类:一是一般农用地,废弃坑塘、鱼池等,如瀛海镇姜场村,260亩鱼池填平,计划进行招投标出租。
二是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如黄村镇狼垡一村的神龙风物流,位于五环路绿化带内,占地260亩,现已基本建完;西红门镇八村32亩土地,位于五环路北侧,2005年3月出租给个人搞仓储物流。
三是城市绿化隔离区,涉及旧宫镇南场二村、庑殿二村等5个村的3786亩绿地。
四是规划预留地,如旧宫镇集贤三村侵占京济公路预留地200亩搞市场。
五是养殖小区改变使用性质,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如瀛海镇共有18个村、1525亩养殖用地全部对外租赁。
六是河道行洪区,如旧宫镇凉风灌渠沿岸私搭乱建8处。
七是基本农田,这属于极个别现象,如瀛海镇笃庆堂村,有个别村民私自在农田里搞违法建设。
3.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主体。
绝大部分属于村集体统一对外出租土地。
2004年土地确权以后,农民把土地流转给村集体,或者村集体把土地以确利的形式(没有确权),由集体进行统一管理,对外出租,如黄村镇鹅房村以每年3000元/亩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收回承包地800亩,经村民代表签字后统一对外出租。
西红门镇则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村民将全部土地流转给集体统一经营管理。
另外,属于个人搞违法建设的,多是集中在宅基地周围,侵街占道、私搭乱建房屋出租或自用,极少数农民则在自己承包农田内搞违法建设。
二、问题及原因分析对于全区开展专项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广大基层干部都表示坚决服从,但有顾虑、有怨言,如有的担心许多违法建设都与百姓的利益裹在一起,如果一刀切,势必影响农村稳定;也有一些过激的言论,如认为拆除违章,不只是拆一些房子,拆的是农村基层组织。
但是,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应该整治、应该拆除,关键是要怎样拆、如何拆、拆了以后如何管住?对此,首先要分析研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发生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找到症结,才能对症下药。
1.制度跟不上。
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和土地所有制度是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产生的根本原因。
从现行城乡二元体制上看,农村和城市基本上在两个系统中运行,靠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剪刀差”、牺牲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利益推动工业快速发展,带来城市不断扩张。
从土地所有制度上看,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有土地存在本质区别,农村集体土地没有直接进入市场的合法途径,不能进行招、拍、挂,体现不出应有的市场价值。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投资由于农村土地低廉而涌向城市郊区,而广大农村也迫切需要更多的城市资源求得发展,导致了农村土地资源在利用开发方面的无序、低效和急功近利。
从我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上看,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眼前利益,但在另一方面使农民享受不到土地增值的收益,从而损害了农民的长远利益,农民生存发展的后顾之忧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规划不合理。
规划具有超前性和全局性,注重长远发展和全局的协调平衡,关系到一个区域未来的发展,但与地方的近期发展尤其是与一个镇、一个村农民的现实利益存在一定的矛盾。
从农民的角度看,规划只是看着好看、听着好听,但解决不了眼前的生存发展问题。
对村集体来说,规划的最终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过渡阶段没有建设用地的村庄在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就会受到很大制约,这是规划的远期目标与发展实际之间的现实矛盾。
还有,一个地区内规划出大片的绿地,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实现规划的过渡期里相对应地区农民的利益以及出路问题,如西红门镇镇域面积31.2平方公里,近40%的土地被规划成绿地,农民靠经营土地获得收益分配的局面将无法维持。
另外,规划实施的滞后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如旧宫镇集贤三村村域面积800亩,2000年规划出400亩的航天城预留地,占村域面积的50%,至今未动工,土地一直闲置,村集体守着自己的土地不能创收,损害了农民利益。
3.政策不健全。
一是政策缺乏连续性、稳定性。
如1997年推行的工业大院政策,2004年全市推广怀柔富乐模式,许多村相继开发了一批工业用地和工业项目,其中有些村的工业大院现已形成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瀛海镇姜场村525亩工业大院于2002年开始建设,2004年基本建成,总投资达到6800万元,现村集体年收入达195万元,2005年村民人均分红2320元。
二是相关政策不够完善,配套政策不及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
旧宫镇南场二村、庑殿二村等5个村、3786亩土地规划为北京市绿化隔离区,平均每个村占地757亩。
依据现有绿化隔离区政策可发展经济林或材林,材林每年可享受500元/亩的补贴,经济林则没有;绿化区内允许有3-5%的建设用地指标,仅限于用作绿地的管理和养护。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配套的产业政策用于解决5个村4500人的生产生活。
旧宫镇的绿化隔离区普遍种植经济林,由于果树品种差和管理不善等原因,5个村都出现亏损,收入远远不够支付管理人员工资、农药化肥等费用,上级又不允许把果树砍掉改种材林,每村年亏空40-50万元。
三是现行的行政体制、考评体制的间接影响和刺激作用。
区、镇两级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本地区的重要发展职能,在考评上依据行政区划逐级进行考评。
而经济指标在整个考核体系中是最重要的一项,导致了镇村在追求经济指标上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
四是现行的农村宅基地政策存在问题。
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土地基本上被纳入城镇区域规划中,农民的宅基地审批一律冻结,导致一些有正当建房理由的村民在办不到手续的情况下无序、非法建房。
4.农民不满意。
长期以来,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民鉴于搞种植养殖的高成本、低效益,“想赚钱怕吃苦,搞经营怕赔本,玩大的没资本,玩高的没技能”,逐渐形成了搞土地出租是增加收入唯一途径的错误认识,这是违法建设屡禁不绝的主要人为因素。
一方面,农民对现行政策、规划不满,如认为规划绿地是“养了城市的肺,饿坏农民的胃”;因道路建设严重破坏了农田的原有格局,一些沙化严重的农田、废弃的坑塘等土地已经不适合农业种植,却不允许开发建设,农民认为没有道理;一些规划预留地既没有及时办理征占地手续、给予相应的补偿,也不让开发利用,是“守着金饭碗要饭”。
另一方面,农民对村集体不能快速发展经济有意见。
受经济发展快的周边地区影响,群众对收入和生活水平有较高的期望值,盼望“早建设,早发展,早致富”,认为没有发展起来是村干部无能。
旧宫镇邻近的丰台区大红门二队,绿地全部开发出租,每亩收益一年几万元。
而在相应的旧宫镇绿化区域内,集体不敢搞开发,村里没有收益,每年还需要支付高昂的绿地维护费用,如果搞建设对外出租,每亩每年收益至少3万元,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5.管理不到位。
一些单位、集体或个人受经济利益驱动,只注重自身的局部利益,不顾及城市建设环境等社会综合效益,法制观念淡薄,不尊重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先建了,即使被发现,也不可能真的拆除。
而政府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管理机制跟不上,面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有责任没手段,有任务没措施。
管理不到位、主体不明确、部门法规互相矛盾、镇村无执法权,导致管理程序冗繁拖沓,大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和成本。
如一个镇发现一处刚刚动工的违法建设,从镇里发出违法建设通知书到报上级土地和规划等有关部门,最后由区城管大队进行拆除,这样一个程序下来最快也要一个月的时间。
经过这段时间违法建设可能已初步形成。
由于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或职责权限不明确,往往拖延下去,导致违法建设的既成事实。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当前,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关键是发展生产、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在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中,宜实事求是、慎重考虑。
应按照兼顾各方利益,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的原则,先重点,再一般,围堵与疏导相结合,拆除与规范相结合,管理与政策跟进相结合,坚决杜绝新增。
从制度、政策、规划和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建立科学防范、严格管理的长效机制。
1.切合实际,合理规划。
制定规划时应首先充分了解“三农”问题,深入到农村最基层搞调查研究,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和该区域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力求做到规划与实际相符。
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应按适当的比例为村集体留出一定的产业发展用地。
规划后的空档期,一种办法是在确认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前提下,允许村集体有组织、有计划的低成本、临时性地开发利用土地,并以协议或合同的形式与农民约定,如遇国家依法征地,集体必须无条件地配合自行拆除,这样既照顾了农民眼前的利益,又兼顾了国家利益。
对此,镇村完全能够接受,且非常欢迎;另一种办法是预征土地,推行土地储备制度,对尚未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用地而不许农民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办理土地征占手续,支付农民一定的土地占用费和其它补偿费,使农民利益及时得到有效保障。
2.完善政策,予民出路。
疏堵结合是有效治理、标本兼治的关键。
第一,在拆除方面,既要痛下决心,坚决铲除,又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
对于侵占基本农田、绿化带、群众反映强烈、小散乱、影响环境和社会治安、生产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必须坚决拆除;对于那些比较规范、具有一定规模、并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考虑缓拆;对于明显因修路等国家占地原因把农田格局打乱的、废弃坑塘、沙化严重、村庄周围边角地块等确实不再适宜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村集体土地,应有条件地允许农民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