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比较
韩国福利制度的优缺点[XX韩国可享受到的福利制度]
![韩国福利制度的优缺点[XX韩国可享受到的福利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36931930740be1e650e9afc.png)
韩国福利制度的优缺点[XX韩国可享受到的福利制度] 【导语】办理完韩国移民后,首先要了解韩国的福利制度。
韩国的福利及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建立起来的。
总的来说,建立的时间较短,可以说是刚刚起步。
一、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分为社会保险、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服务三部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医疗保障和收入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主要目的。
60年代以来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60年代为社会福利,70年代为社会救济,80年代为社会保险阶段。
二、社会保险结构和体制目前,韩国的社会保险有:年金保险、医疗保险、产业灾害补偿保险以及雇佣保险。
从60年代开始,先后颁布了有关法律,这些法律有:公务员年金法(1962年)、军人年金法(1963年)、私立学校教职员年金法(1974年)、国民福利年金法(1973年)、国民年金法(1986年)、雇佣保险法(1993年)等。
三、公共救济公共救济不同于社会保险,不交纳保险费,用国库资金对低收入阶层进行生活保护或者进行自救。
据韩国开发研究院统计,1965年韩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0.9%,其中城市54.9%,农村35.8%,使这些人达到贫困线,需790亿圆,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9.8%,而当年支出的生活保护事业费只有20亿圆。
1984年绝对贫困户仍达220万人,占总人口的5%多。
韩国的公共救济,包括生活保护、有功人员津贴及灾害及灾难救护。
四、社会福利服务60年代开始,韩国的福利服务从“紧急救济”和“设施收容”等救济阶段转为社会福利服务时期。
1961年先后颁布了“儿童福利法”、“孤儿收养特例法”,“关于孤儿监护人的法律”,“沦落行为等的防止法”、“更生保护法”等。
但是,政府关心福利问题是从1968年成立社会保障审议委员会开始的。
该委员会对社会开发长期规划和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此在韩国法律上第一次出现了“社会福利事业”字样,而且从贫困救济和分发救济物资转为对贫困者进行经济支援并提供多种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
中外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比较研究

中外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比较研究中央财经大学满向昱朱曦济郑志聪 1【摘要】本文首先梳理和总结了世界各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保障内容和特点;其次分析了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并通过与外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对比研究,揭示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最后在对比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了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建议,特别是提出要通过提升残疾人的教育水平来实现“提高就业、消除障碍、促进融合”的目标。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就业保障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Foreign Social SecuritySystem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Man Xiangyu Zhu Xiji Zheng Zhicong(School of Statistics,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81)【Abstract】The paper firstly sorts out and summarizes the modes, content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s in the world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Followed by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ocial security system for the disabled in China, and through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foreign social security systems for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we reveal the issues and gaps in our Chines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for disabled people; Finally, on the basis of the comparative study and with Twelfth Five-year Program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ause of the disabled in China, we come up with our proposals to improve our Chines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for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in particular, to improve employment, remove obstacles and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by enhancing the level of education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Keywords】Disabled Person, Social Security System, Employment Security残疾人群体是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也是文明和谐社会最应关注和帮助的群体。
韩国福利制度的优缺点[XX韩国可享受到的福利制度]
![韩国福利制度的优缺点[XX韩国可享受到的福利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36931930740be1e650e9afc.png)
韩国福利制度的优缺点[XX韩国可享受到的福利制度] 【导语】办理完韩国移民后,首先要了解韩国的福利制度。
韩国的福利及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建立起来的。
总的来说,建立的时间较短,可以说是刚刚起步。
一、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分为社会保险、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服务三部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医疗保障和收入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主要目的。
60年代以来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60年代为社会福利,70年代为社会救济,80年代为社会保险阶段。
二、社会保险结构和体制目前,韩国的社会保险有:年金保险、医疗保险、产业灾害补偿保险以及雇佣保险。
从60年代开始,先后颁布了有关法律,这些法律有:公务员年金法(1962年)、军人年金法(1963年)、私立学校教职员年金法(1974年)、国民福利年金法(1973年)、国民年金法(1986年)、雇佣保险法(1993年)等。
三、公共救济公共救济不同于社会保险,不交纳保险费,用国库资金对低收入阶层进行生活保护或者进行自救。
据韩国开发研究院统计,1965年韩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0.9%,其中城市54.9%,农村35.8%,使这些人达到贫困线,需790亿圆,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9.8%,而当年支出的生活保护事业费只有20亿圆。
1984年绝对贫困户仍达220万人,占总人口的5%多。
韩国的公共救济,包括生活保护、有功人员津贴及灾害及灾难救护。
四、社会福利服务60年代开始,韩国的福利服务从“紧急救济”和“设施收容”等救济阶段转为社会福利服务时期。
1961年先后颁布了“儿童福利法”、“孤儿收养特例法”,“关于孤儿监护人的法律”,“沦落行为等的防止法”、“更生保护法”等。
但是,政府关心福利问题是从1968年成立社会保障审议委员会开始的。
该委员会对社会开发长期规划和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此在韩国法律上第一次出现了“社会福利事业”字样,而且从贫困救济和分发救济物资转为对贫困者进行经济支援并提供多种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
东亚福利模式下的中韩社会政策比较_韩克庆

关键词 : 东亚福利模式 社会政策 新自由主义 中国 韩国 埃斯平 - 安德森 ( G sta Esping Andersen) 1990 年在 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 一书中首 次提出 福利体制 的概念 , 并提出社会民主主义、 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三种福利体制。关于 福利体制的研究自此引起了学术界的强烈兴趣。之后 , 埃斯平 - 安德森在 转变中的福利国 家 一书中指出, 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福利发展可以解释为 : 围绕国家建设的主要目标而采 取的适应性学习与发展的战略。福利体制可以看作内在和外在压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东亚的 社会福利发展模式与西方经验相比并不一致 ( 埃斯平 - 安德森 , 2010 : 313) 。近年来 , 很多学 者以东亚福利体制为研究对象, 试图发现一种不同于 三个世界 中所讲的新的福利模式。经 过二十多年的探索, 关于东亚地区是否存在一种所谓的 东亚福利模式 仍然众说纷纭。 至于东亚福利模式能否成立 ,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命题。它涉及到福利模式划分的标准 , 埃 斯平 - 安德森的划分无疑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然而 , 任何研究都是有局限性的。判断东亚福利 模式是否存在的关键在于探寻出其社会福利特征所蕴含的深层次的规律, 推断这些规律是否 完全不同于其他三种福利模式 , 进而认定东亚地区的福利体制能否称为一种模式。
作者简介 : 韩克庆 ,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副教授。金炳彻 ,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 事学院社会保 障系讲 师。汪东方 ,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硕士研究生。
42
2011 年第 3 期总第 155 期
如何产生的 ? 东亚国家的福利制度是如何与经济制度实现良好结合的 ? 东亚国家的福利问题 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关注。 1985 年, D ix on 和 K i m 出版了 亚洲社会福利 ; 1986 年, Rose 和 Shiratori出版了 福利国家: 东方和西方 , 东亚福利体制的相关研究由此而兴起。 一些学者提出了 东亚福利模式 ( East A sia w e lfare m ode l) 或 东亚福利体制 ( E ast A sia w e lfare reg i m e) 等概念, 用以指称东亚新兴经济体在社会福利发展方面所具有的某些共性 , 而 这些共性又是西方福利国家模式所不具备的 ( Jones , 1993 : 198~ 217 ; Goodm an , W hite & Kw on, 1998 ; L in , 1999) 。东亚各国尽管地理位置接近, 在文化传统、 发展战略以及政治环境等方面也 有相似之处 , 但又在历史发展、 基本国情、 人口状况、 经济发展水平、 福利制度等方面存在显著 差异。因此 , 关于东亚模式是否存在 , 目前在学界存在很大争议。 (一 )东亚福利模式的相似特征 第一, 低福利支出。亚洲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国民福利水平比较低 , 福利开支比重较小 ( W hite & Goodm an , 1998 : 1~ 22)。 H o lliday & W ild ing ( 2003) 更为系统地指出, 东亚社会福利 体制的社会政策有九个共同的特性: ( 1) 低的政府福利支出 ; ( 2) 关注经济成长的积极性福利 政策; ( 3) 政府对福利的敌视态度 ; ( 4) 强烈的残补概念; ( 5) 以家庭为中心; ( 6) 政府扮演规范 及鼓励的角色; ( 7) 片段零散方案的福利发展; ( 8) 借助福利来支持及建立政权的稳定与合法 性 ; ( 9) 对福利权的有限承诺。亚洲开发银行在 2008年 5 月 14 日发布的一份对亚洲各国政府 社会福利开支的比较研究报告 社会保护指数 显示, 亚洲各国用于社会福利的平均开支低于 GDP的 5 % , 给予失业人口、 老人、 穷人和残疾人的财政资助平 均水平仅达到 联合国规定的 35% (郑功成 , 2009) 。 第二, 低制度覆盖率。除日本、 韩国等极少数国家外 , 亚洲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险覆盖率都 很低。以中国为例, 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只占应参加养老保险人数的 20 % , 领取养老金的人 数在同龄人口中只占 20% 左右 ; 即使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亦仅有 5 % 左右的人口直接受益 ; 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步伐虽然在加快, 但还有 3 亿左右的城乡人口缺乏医疗保障, 而在农村参加 了合作医疗的乡村居民实际得到的医疗保障待遇不足其医疗支出的 1/ 3 。在印度、 印度尼西 亚、 马来西亚、 泰国、 菲律宾、 巴基斯坦、 蒙古等国家 , 均可以发现类似的情形 ( 郑功成, 2009)。 第三, 不公平性。在东亚地区, 社会政策实行 精英主义 , 通过必要的福利政策来保证国 家和地区精英和重要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忠诚。在该区域 , 公务员、 军人和其他重要的公共部门 的工作人员的福利在范围和数量上都比较优厚, 而一些弱势 群体则经常被排除在体制之外 ( 林闽钢 , 2008) 。东亚地区的社会福利制度并未很好地发挥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第四, 多元化。由于东亚特定的社会、 经济和文化背景 , 社会政策的改革与发展呈现出有 别于欧美现行模式的发展走势 , 而呈现出多元的发展格局 ( 林义 , 2000)。日本是一种亚洲型 的福利国家 , 新加坡选择了独特的公积金模式 , 中国正在形成自己的混合型福利制度, 其他国 家在福利制度安排方面亦有很大差异 (郑功成 , 2009) 。 第五, 重视家庭保障。因为儒家思想强调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因而可以诱导人们减少对国 家福利的期待, 形成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福利体制 ( [ 韩 ] 朴炳铉、 高春兰 , 2007) 。有关研究表 明 , 受工业化进程的影响, 东亚各国和地区的家庭结构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 家庭结构小型 化、 核心化与城市化的进程相伴而发展。但家庭结构和家庭内关系仍然非常密切而区别于欧 美家庭结构。家庭保障仍然是东亚地区社会保障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 林义 , 2000) 。
中韩社会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

作者: 全裕识
作者机构: 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山东威海264200
出版物刊名: 时代经贸
页码: 70-72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19期
主题词: 中韩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指国家在公民遭受意外而面临生活困难时为其提供基本保障的福利制度。
不同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类型不同,一般包括保障老年生活昀养老保险,疾蒲和工伤相关的医疗保险,失业保脸等。
本文介绍了中韩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养老保险(韩国国民年金保险)、医疗保险(韩国健康保险)、失业保险(韩国雇佣保险)、工伤保险(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对其特点进行了对比分析。
在此基础上,为今后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提出相应的建议。
韩国社会福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摘 要 :韩 国依据 自身国情 制定 了可以促进社会经 济文化 发展 的福利制度 ,从而维护 了社会 的稳 定。借鉴韩 国的社会福
利制度 ,不仅 可以增强人 民对政府 的支持 ,还 能够促使政府职 能合理 转变 ,进 而推动 中国特 色社会 主义建设 。因此 ,文章 首
先从全 民享有社会福 利 、福利法律制度健全 、重视 教育福利 、鼓励福 利对象 自强 、社会福利 多元 共同体等方面 ,分析 了韩国
第 38卷 第 1期 2017年 1月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nan U 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r0l_38 NO.1 Jan-20l7
韩 国社 会福 利 制度 及其对我 国的启示
衡桂 珍
(滁州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 ,安徽 滁州 239000)
收稿 日期 :2016—09—23 基金项 目:滁州 学院校级科 研启动项 目 “中韩老人福 利
服务体 系比较研究” (项 目编号 2012qd01)。 作者简介 :衡 桂珍 (1974-),女 ,安徽凤 阳人 ,滁 州
学 院文 学与Biblioteka 媒学院讲师 ,博士 ,研究方向为语言学与社会 学 。
(四 )鼓励福利对 象 自强 政府 虽然是社会福利 的主要提供者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 中却只是辅 助角色 ,若要 从根本 上提升福 利对象 的生活水 平 ,就必须激发福利对象 的潜力 。韩国政府近年来加强 了与 企业 的合 作 ,为福利对象提供 多样化 的学 习和培训平 台,鼓 励有 能力 者到相关组织机构或政府单位 学 习、工作 ,并加大 对 中小企 业的政府补贴 ,鼓励它们提供 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 时,韩国的福利改革也着 眼于提供 更多的工作 岗位 。I4 韩国 政府致力于在 全社会营造 自强独立 的福利氛 围 ,鼓励 民众发 挥 自身的能动性 ,并为 民众提供 更多的学 习、工作机遇和平 台。促使福 利对象在参与经济活动 的过程 中逐 渐提升 自我 , 并实现 生产性 自救 ,这一 方面可 以为福 利对象的长远发展打 下基础 ,另一方面还可 以有效减轻韩 国政 府的负担 ,进而 维 持社会稳 定 ,推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 。 (五 )社 会福 利多元共 同体 韩 国政府依据 本国文化传统 ,以家庭福 利作为社会福利 体系 的基础 ,进 而构建多元化 的社会福利模 式。这种社会福 利系统并 非由韩国政府 独立构建 ,而是 调动全社会力量共 同
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和生活需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和国际交流的增多,各国之间的福利保障制度也在逐渐趋同,相互借鉴与学习。
本文将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出发,探讨不同国家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并提出借鉴的启示和建议。
一、欧洲国家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欧洲国家在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具有较为成熟的制度和经验。
其中,瑞典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瑞典的福利保障制度以“人权”为核心,注重残疾人的自主权和平等权。
该国通过提供社会福利、医疗保障、教育培训等综合措施,全面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
此外,瑞典还注重残疾人的社会融入,提供就业机会和适应性工作环境,使残疾人能够参与社会生活。
二、亚洲国家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亚洲国家在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也有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例如,日本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注重残疾人的康复和自立能力培养。
日本政府通过提供康复服务、职业培训等手段,帮助残疾人实现自主生活。
此外,日本还鼓励企业雇佣残疾人,并提供相应的就业补贴和支持措施。
三、拉美国家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拉美国家在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存在一定的挑战和不足。
然而,一些国家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福利保障制度。
例如,巴西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以“社会包容”为核心理念,通过提供社会援助、医疗保障和教育培训等措施,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此外,巴西还鼓励残疾人参与劳动力市场,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四、借鉴与启示从国际比较来看,不同国家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存在一些共同的特点和亮点。
首先,注重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和生活需求,强调平等和人权的原则。
其次,提供综合性的福利保障措施,包括社会援助、医疗保障、教育培训等。
再次,鼓励残疾人参与社会和劳动力市场,提供适应性的工作环境和就业机会。
最后,注重残疾人的康复和自立能力培养,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和职业培训。
在借鉴和学习的过程中,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中、日、韩健康照顾与社会福利制度结构性特征的比较研究

中、日、韩健康照顾与社会福利制度结构性特征的比较研究中、日、韩是亚洲地区发达的国家,其健康照顾与社会福利制度在结构性特征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重点比较这三个国家在健康照顾和社会福利领域的共同点和差异,以便更好地了解它们的制度特征。
在健康照顾领域,中、日、韩都积极倡导国民的健康,注重疾病预防和基本医疗保障。
但是,三个国家的健康照顾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
首先,在健康照顾体系的组织结构上,中日韩均采用了公共、私人和社区三位一体的模式。
但是,三个国家在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的比重上存在一定差异。
在中国和韩国,公立医院占据了主导地位,国家为其提供经费支持,并向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而在日本,私立医院占据了主导地位,私人医疗保险的普及程度较高。
其次,在健康保险制度上,三个国家也存在差异。
中国实施了全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绝大多数人口。
日本实行的是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由雇主和个人共同负担费用,而韩国实施了国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是由雇主和个人共同负担费用。
这些制度的区别在于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制度运作方式上存在一定的不同。
第三,三个国家在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存在差异。
据统计,韩国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相对较高,中国和日本相对较低。
这主要与医疗资源配置不均、医疗服务供需矛盾和患者排队等问题有关。
在社会福利制度方面,中、日、韩也存在一些差异。
首先,三个国家的养老金制度存在差异。
中国实行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参加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
日本实行了国民年金制度,涵盖了所有20岁以上的居民。
韩国也有基本养老金制度,但覆盖范围有限。
其次,在就业保险和失业救济方面,三个国家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就业保险制度覆盖了企业职工,提供医疗和失业救济等福利。
日本的就业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劳动者,提供医疗、失业救济和工伤保险等福利。
韩国的就业保险制度覆盖了企业职工,但失业救济金额较低。
第三,在教育福利方面,三个国家也有不同的制度模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比较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种弱势群体,他们由于自身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成为一种十分脆弱的边缘群体。
关心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福利与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完善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有助于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排斥,对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人权、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然而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有效地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因此对中韩两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的比较,能够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层面对中韩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有助于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制度建设的经验。
一、四大层面的比较:
1、政府支持力度层面: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立法不完善,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大量残疾人福利问题得不到解决,很大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社会福利尚未走上规范化与法制化的轨道。
虽然我国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两部基本法律对我国的残疾人权益保护已经规范得比较全面,但内容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便操作。
虽然《残疾人保障法》早已颁布实施,但对违反《残疾人保障法》、侵犯残疾人利益的人和事情无法进行惩罚,不能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面对大量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实际问题及特殊需要,往往只给予人道主义的同情和社会舆论的支持,却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韩国既有政府机构亦有非政府机构。
政府下设的残疾人组织机构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隶属政府的残疾人组织直接参与国家有关残疾人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负责向国家通报、反映残疾人的情况和呼声,协调政府与地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关系(工作人员全部为政府官员);另一方面是非政府组织、又呈多元化的工作模式和服务形式。
其中有社团办的,有个人办的。
这些非政府组织设有专门
的地区残疾人协会和多元化管理委员会,在韩国开展残疾人服务主要是以民间社会团体为主发挥志愿者作用,壮大康复服务队伍,为残疾人提供社会化服务是韩国的一个突出的特点。
十多年来这一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特别是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有效的作用,得到了政府认可和社会的承认。
另外,政府为了支持鼓励他们,投入资金为志愿者上了保险,以解除志愿者在服务中因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和后顾之忧,建立奖励机制,为工作突出者颁发大奖,以此使这支队伍得以巩固并发展。
2、社会保障制度层面: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筹资渠道单一.兴办残疾人福利事业,资金投入是第一要素。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筹资渠道较单一,这就造成了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社会资源不足。
同时各级主管部门在管理资金时只是充当保管员的角色,资金的保值增值率低,资金的挪用现象也时有发生。
另外,残疾人福利实施中行政化现象的存在严重抑制了民间福利机构等第三部门的发育,也抑制了各种社会需求的发展。
韩国,被称之为是亚洲四小龙之一,韩国近两年经济虽有滑坡,人均月收入一般折合人民币也在3万左右;残疾人、残疾儿童、老年人、失业者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比较健全和完善。
一是政府为了保障残疾人各类机构正常运转,投入了大量的经费。
官办的残疾人组织机构每年的工作经费90%由政府下拨;民间社会团体、及个人办的非政府机构,一般政府拨款占60%,社会筹集占30%,会员收费占10%,从而保证机构的运转。
二是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根据家庭收入和轻重程度,规定乘坐飞机、汽车,地铁均有优惠;低收入残疾人有医疗保险;在社区提供医疗、就业服务,利用公共设施可以减免费用等。
300人以上的企业按照2%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不雇用的企业有罚款制度。
市政府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投入资金占一般家庭收入的50%。
3、残疾人是否受到社会的尊重和重视的层面:
我国社会排斥使残疾人社会福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中的一部分,长期以来遭到社会的排斥。
由于社会偏见与陈腐观念的影响,残疾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是必须依赖别人、毫无生活能力的“残废人”。
在现实生活中,残疾人遭遇到人们的嘲笑、讥讽、厌恶、歧视,或是可怜、同情。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实际上都将残疾人的人格和社会价值降一等,人为地将残疾人排斥在社会生活之外。
致使全社会无法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风气,残疾人自己也自然形成一种自卑心理,不敢完全融入社会生活。
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关注。
韩国残疾人普遍受到社会的尊重和重视,重视残疾人的移动权,社会的方方面面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
有些方面还纳入国家的法律法规。
如残疾儿童必须接受教育,一般情况主张随班就读,特殊情况要到特教学校,而且从小学到大学都有专门教师。
韩国的特殊教育具有完善的教育体系、一体化的格局、全纳教育思想以及现代化教学设施等。
4、无障碍设施是否完备的层面:
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水平低,无障碍设施不是太完备。
韩国国内无障碍设施完备。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道路所有路口、行人道都有坡道。
二是红绿灯的灯杆上都装有盲人导向的音响装置。
三是各公共场所一般配有残疾人轮椅或电梯,停车场有专门的位置。
四是公共厕所均设有残疾人专门使用的卫生间等。
二、启示和建议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残疾人工作起步较晚,残疾人组织的成立、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都与韩国有所不同,不能照抄照搬,但韩国很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把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大盘子,整合好资源,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把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大盘子,是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社会化进程的主要手段,目前,我们应着重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一系列相关政策和规定和在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中残疾人的基本医疗需求问题,研究解决在农村完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网络、包括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服务、养老、托养等一系列问题。
二是加强对无障碍的宣传工作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改造。
一是加大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力度。
不仅在每年的"助残日"进行专门宣传,还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二是加大政府对无障碍工作的领导力度。
韩国的无障碍设施普遍、
齐全、科学、规范,很重要的原因是韩国有负责研究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专门机构,建议我国也应在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的机构;三是尽早制定并出台首都无障碍条例;四是要加强新形势下社会捐助工作的引导和管理,要加强对志愿者的业务培训。
加强宣传,形成尊重和关心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完善制度,加强对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管理。
总之,残疾人社会福利作为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受到足够重视,它的发展完善对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应在充分认识分析残疾人社会福利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措施。
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取其精华,为我所用。
但关键是要与实际情况相联系,立足国情,走出一条适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道路。